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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著「法律」幌子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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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今年六十三歲的山東省青島市法輪功學員公丕啟,是一名退休上校、正團職軍官。他退休前任山東省預備役高炮師副參謀長。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公丕啟去法輪功學員宿桂花(七十歲)家串門,被蹲守在宿桂花家的警察綁架,被關押在青島市即墨普東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在青島市政法委、610、市北區公安國保大隊的操控下,公丕啟被青島市市北區法院非法判七年半刑期。

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晚,遼寧省鞍山市鐵西分局的警察砸門闖入法輪功學員王殿國家,將他與妻子於寶芳、兒子王宇綁架,然後打著「辦案」的幌子明目張膽地大肆劫掠王家的私有財物。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於寶芳被送往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僅十二天,她於七月十七日在看守所內被迫害致死。之後,王殿國被非法關押,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大連市監獄。

上面只是眾多法輪功學員因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而被非法判刑中的兩個例子。這些年來法院以法律的名義走過場,對眾多善良、無罪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然後把他們投入監獄,進行精神和肉體的迫害,許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有的甚至被活摘器官。

近來網上流傳這樣一則諷刺笑話,說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給學生上課,教授講到:「現在是大案講政治,中案看影響,小案憑關係。」一個學生憤怒地把書摔在地上,喊道:「甚麼時候講法律?」教授平靜地說:「把書撿起來,考試的時候講法律。」這位教授一針見血地戳穿了中共「依法治國」的謊言。

自江澤民出自於個人的妒嫉,破壞憲法和法律,以權代法發動迫害法輪功以來,警察肆意非法抓捕、綁架法輪功學員,所謂的法輪功案子都成了敏感的「大案」,都成了「政治案件」。中共的政治就是所謂的黨性。中共要求黨員把黨性放在首位,要求黨員無條件地、盲目地聽黨的話、跟黨走,跟黨中央保持一致。微博上曾經流傳河南省內鄉縣法院的宣傳標語,標語其中一句是「論黨性不論人性」,該院院長稱,當黨性和人性衝突時,我們堅決只論黨性不論人性。雖然中共喊著依法治國的口號,但是可悲的是,當法院院長把黨性放在第一位的時候,其結果自然是踐踏法律,黨大於法。

「黨大於法」在中共迫害法輪功上十分突出,法院打著法律的幌子,但是卻不講法律,而是根據中共政法委、610辦公室(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的意志,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中共的「依法治國」只是騙人的謊言。法官只要黨性,不要法律,不要人性,不要良知,以黨治代替法治,以政治代替法治。法律成了掩蓋迫害的遮羞布,法律成為迫害的工具。也有一些所謂的法官公開講,對法輪功案子,只講政治,不講法律。中共打著依法治國的幌子踐踏法律,對法輪功搞政治迫害。

中共的黨性是邪惡的。許多法律界人士和律師指出,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毫無法律依據。希望被中共謊言矇蔽的人們認清中共對法輪功迫害的非法性,也希望法官們從黨文化中跳出來,找回自己的良知,做一個真正的、問心無愧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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