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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臨沂市國保撬門綁架李家芳 搶劫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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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晚上七點多鐘,山東省臨沂市國保大隊劉隊長及多個警察,撬開了法輪功修煉者李家芳家的防盜門,破門闖入屋內,綁架了獨自一人在家中的李家芳,同時,翻箱倒櫃抄家。他們抄走了李家芳的私人財物:一台電腦、一台打印機、五張銀行存款卡和李家芳經常看的《轉法輪》等幾本法輪大法書。劉隊長等警察就這樣把李家芳的家洗劫一空,並綁架走了李家芳,沒有告知李家芳的親屬。

幾天後,李家芳的親屬在不知其去向極為焦急擔心的情況下報了警,才得知李家芳被國保非法關押在臨沂市河東看守所。在山東省臨沂市類似事件已經是屢見不鮮。

二零零五年四月,《公務員法》新增第九章第54條:「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顯而易見,臨沂市公安國保警察在執法犯法。

李家芳,女,今年三十八歲,未婚,山東人。李家芳是一個被當地父老鄉親稱讚為品學兼優的好姑娘。她高中畢業那年參加高考取得了六百六十多分的好成績上了大學。一九九九年,剛剛踏上遼河油田工作不久的李家芳,已經走入了法輪大法修煉。

面對中共抹黑法輪功,打壓修煉人,她,一個弱女子,義無反顧的踏上了進京上訪的列車。到了北京,她為了說句真話「法輪大法好」,被公安國保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勞教三年。上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合法合理合情。李家芳被非法勞教三年,這是國保責任人在執法犯法。

二零零二年,李家芳歷經苦難,遭受勞教所種種非人折磨後,走出了黑窩。然而,她卻失去了遼河油田那份優越的工作。從此以後,李家芳用她的聰明才智,一直在高新企業兢兢業業的做工程預算工作,每月每年的經濟收入是很好的。加上李家芳父母生前的積蓄都留給了她。李家芳的五張銀行卡上錢的來源是其合法的經濟收入。國保不但不歸還這五張李家芳的銀行卡,還想用莫須有的罪名黑掉這五張銀行卡。由此印證了老百姓常說的一句話:「過去的土匪在深山,現在的土匪在公安。」

山東省臨沂市公安國保劉隊長執法犯法,暗箱操作羅列罪名,上報檢察院企圖對李家芳批捕判刑。臨沂市檢察院以證據不足將李家芳的案卷退回到了臨沂市公安國保。在檢察院退回案卷後,劉隊長不但不無罪釋放李家芳,還在用下三濫的手段迫害李家芳。李家芳被臨沂市公安國保劉隊長非法關押在河東看守所已經五個月了。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毫無法律依據,臨沂市公安國保對李家芳抄家、綁架、關押完全是在執法犯法。公檢法司的腐敗源於只要黨性,不要法律,不要人性,不要良知。法律成了掩蓋迫害的遮羞布,法律成為迫害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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