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省樺甸市法輪功學員曹華遭迫害經歷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我是曹華,女,今年五十二歲,吉林省樺甸市夾皮溝黃金礦業公司退休職工。

我原本是吉林省樺甸市夾皮溝黃金礦業公司一中的一名英語教師,大專學歷,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被學校開除,由教師變為了一名公司的清潔工人。

我在修煉法輪功之前,體弱多病,經常性暈倒。一九九八年經人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功(法輪大法),修煉不長時間,我身上所有的病都好了。從此無病一身輕,也明白了許多做人的道理。在學校,我所帶的班級被評為優勝班級,我被評為優秀班主任和先進個人,我婉拒了這些榮譽,把它讓給了其他老師。我每天都很快樂、充實的生活著。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樺甸市「六一零」、國保大隊、公安局、當地派出所、街道、社區人員至少十多次上門騷擾,並且長期被監視居住、跟蹤騷擾迫害。曾多次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給我和全家人造成精神上、身體上、經濟上巨大的傷害。

一、進京上訪遭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三,我和幾名法輪功學員去北京要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在吉林火車站等車時被警察綁架,劫回樺甸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關押期間被非法審問、照相、按手印等,並非法勒索家人約六千元。也被學校第一次開除(後因學校缺老師,我又回學校了),以後一到中共所謂的敏感日就遭到當地派出所、公司公安處、綜治辦騷擾迫害。

二、多次被公司關洗腦班迫害

從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開始,公司就安排學校校長找學校所有的法輪功學員「談話」,逼迫簽「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放棄信仰,並逼迫上交大法書籍。

二零零零年三月邪黨「兩會」期間,公司在教培處會議室辦所謂的「學習班」,強迫法輪功學員寫不修煉保證書,不寫就不允許上班,我們幾位老師一直不配合寫保證書,被迫停止工作半年,不發工資。同年九月新生入學,學校缺老師,我們又回學校了,因為當時公司經常辦轉化班,學校裁員時,於承坤校長害怕我們給她添麻煩,想讓我們三名大法學員自動離職,被我們拒絕了。

二零零一年三月邪黨「兩會」期間,公司在夾皮溝圖書館辦洗腦班,工會宣傳幹事、公安處的人輪番誹謗大法,讓我們寫不修煉的保證書,我們幾名老師拒絕寫任何保證,被學校開除,由教師變為了一名公司的清潔工人,這兩年期間,其中有一年是停發工資,另一年每月只開百分之五十,我認為這是對我的經濟迫害,導致家裏經濟緊張,給我的家庭造成了精神和經濟上巨大的傷害。

三、多次被警察綁架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五年六月的一天,我在回家的樓道裏被蹲坑的派出所警察綁架,強行塞進警車裏,警車沒開多遠,我的丈夫聞信兒趕來,將警車攔在了小區的路上,丈夫正念制止警察的非法行為,他們心虛,當場把我放了。但是暗地裏,樺甸610周健、楊寶麟給夾皮溝公司施壓,要求把我第二天送到樺甸黨校洗腦班,否則就把公司領導的烏紗帽給摘了,我在壓力下害怕給公司領導添麻煩,我被公安處董影送到了樺甸黨校洗腦班,被非法關押迫害十五天。在洗腦班期間董影表面上對我和善,我給她講大法真相,背地裏去給邪惡通風報信,幾年後得了癌症去世了,做了中共的陪葬品。在洗腦班期間邪悟人員每天輪番的從早上八點直到晚上講污衊大法的話,每一位法輪功學員的精神和身體都遭受著折磨。還說不轉化的就直接被勞教,由於我怕被勞教,在壓力下違心地寫了「五書」,心裏很痛苦。

二零零八年七月份(奧運會前期),夾皮溝社區王曉玲配合警察,二十四小時監視我,通風報信,我家的每個路口都有人看守,樓道裏警察輪班看守,公安處處長李玉勤親自帶隊到家綁架我,我又一次被綁架到紅石洗腦班,公司派石余蓮陪教,在洗腦班期間邪悟人員每天輪番的從早上八點直到晚上講污衊大法的話,軟硬兼施,逼迫我們放棄修煉法輪功(法輪大法),我害怕被勞教,怕影響孩子的前途,又違心地寫了修煉人絕對不該寫的「五書」。又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給自己修煉留下了污點,心理一直很痛苦,夾皮溝社區王曉玲不僅監視我,還監視夾皮溝大法弟子姚佰華,姚佰華要去大連女兒家,被王曉玲通風報信告訴了派出所,姚佰華被當地派出所綁架到樺甸拘留所,警察搜出姚佰華兜裏真相幣,MP4等,關押期間姚佰華身體出現嚴重病業,不到半年就被迫去世了,給姚佰華家人帶來了沉重的打擊。

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晚六點多,派出所警察一夥五人強行闖入我家,要綁架我到吉林洗腦班,我的丈夫和家人制止惡警的非法行為,我拒絕配合去洗腦班,警察在我家周旋了三個多小時才離開,臨走時告訴我公司領導,明天把我送吉林洗腦班。我把消息告訴當地同修,我們當地同修整體配合發了一宿正念,在師父的保護下,解體了邪惡的陰謀。

二零一六年夏天,由於訴江,樺甸市啟新派出所電話騷擾,要我新家住址,被我拒絕。二零一七年八月份派出所電話騷擾,要去家中拍照等,被我拒絕。二零一八年五月份家中門上貼一張紙條,要求去派出所錄信息,如果不去,後果自負,帶有恐嚇的口吻,我也沒去。

四、經濟迫害

在拘留所非法關押期間家人被勒索約六千多元,二零零零年三月到九月被停止工作半年,按每月最低五百元,工資損失三千元;二零零一年三月到五月停止工作,三個月工資最低損失一千五百元。二零零一年就被學校開除,所以沒有歸到事業單位,如果江澤民不發動這場迫害,我的職稱肯定是能晉升到「中教高級」,每月的工資應該是五、六千元,所以大概估算,經濟損失達五十萬元吧。

自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我遭受的騷擾、威脅、抄家都數不清了,給我的家庭造成精神上、經濟上的巨大傷害。真心希望公檢法司的所有工作人員能懸崖勒馬,停止迫害,早日醒悟,為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