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貴州「7﹒21」和平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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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在九九年「七二零」之前,貴州對法輪功的迫害還不太明顯。但從「七二零」那天凌晨開始,直到深夜,貴州公安在全省突然進行大抓捕,無數法輪功輔導站站長、輔導員被非法拘禁。這一天,電話、口信、書信、傳呼機都在傳遞著這一重大消息:法輪功學員無故的被公安抓起來了。

七月二十一日,貴陽學員晨煉時就都知道了!消息也迅速的傳遍全省各地;外地到省會來報信的也陸續不斷。

風雲突變、恐怖從天而落,太突然了!這在貴陽法輪功學員中引起了極大的震驚、惶惑和不解。由於「四二五」之後,國務院通過媒體表明,政府不干涉群眾修煉,允許自由煉功,出現問題可到當地政府去解決。再說,在迫害之初為了營救同修,為了找個地方說理,學員首先想到的也只是到當地政府上訪。

既然是全省性大抓捕,當然要解決問題就得找省政府。就這樣,同修不約而同的,自發的走向到省政府上訪的道路。都想向省政府問個究竟,說個明白。

七月二十一日清晨,在通往省府的道路上,一路上都可以看到三三兩兩的人群向省府方向走,絡繹不絕,都是法輪功學員,雖不相識,但都相互提醒:要守住心性啊!皆用親切而友好的目光相互鼓勵著。

上午八時左右,來到省府廣場看到的是這種場景。廣場大門上方,廣場入口右邊的建築屋頂、廣場深處的禮堂頂部都早已安裝上無數的攝像機,鏡頭象探照燈似的俯視著廣場。在廣場中部靠右的地面,也就是法輪功學員往常每天晨煉的場地,這時已有數百名法輪功學員整齊地席地而坐,成方陣形的隊伍。

廣場內戒備森嚴。學員方陣周圍、廣場周圍有眾多的執勤警察和便衣警察,三步一哨、五步一崗,他們一個個神情嚴肅、冷酷、如臨大敵,他們警覺的注視著在場的學員的一舉一動。有大量的攝影人員,胸前掛著相機,有公安人員、有記者,警察和攝影者都一言不發,也不阻止學員進入廣場,進入後攝影者便放肆的、專注的無所顧忌的鏡頭對準你拍照。看來他們看重錄像,全程錄像,特別看重群體場面的錄像。

還有警察不時的清點統計學員方陣人數,事後得知市內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都派出警力前來清點、統計所轄地區來現場的學員。省府還通知各單位頭頭派車來帶走各單位的學員,並看管好。這時廣場大門入口左側的省信訪辦尚未開門,省府尚未到上班時間,既沒有人阻止法輪功學員源源不斷的進入;也沒有官方人來過問,廣場內的法輪功學員安安靜靜的、整整齊齊的坐在地面,等候著省府領導上班後來接見。沒有標語、沒有橫幅、沒有口號、沒有喧嘩、沒有激烈的言辭、沒有騷動、沒有任何不文明的舉止。也沒有抱怨、也沒有影響交通和秩序(方陣面向禮堂左邊是通向省府機關的通道、右邊是通向國防工辦的通道)。

一直等到上午九點半左右,才有幾名幹部來到學員方陣前的台階上,有人介紹其中一位說:是省政府辦公廳「李姓主任」,由李姓主任來接見大家。李姓主任說:你們有甚麼要求,可以派代表來,我們到室內去座談。當時有貴陽輔導站倆站長和白雲區輔導站倆站長以及一些自覺前去反映意見的學員,還有一位由白雲區輔導站站長點名去做記錄的老同修等十餘人,隨李姓主任進了省信訪辦的會議室內,大家落座後,按要求,「代表」發言、先舉手,經李姓主任指定後,一一發言,其中最有代表性的發言是一位年逾古稀的退休教師(以下簡稱「A」)的發言。

A當場提了三點意見,第一點:他建議省委對貴州省的法輪功基本情況進行調查研究,他說這種調查研究並不難,只要清晨到廣場、公園法輪功煉功現場看一看就一目了然了!法輪功學員絕大部份是老年人!其中退休職工居多,有的是老年家屬,老年居民、老農民,其中又以老年婦女最多,有些甚至是白髮蒼蒼的高齡老人。他們煉法輪功主要是為了祛病健身、延年益壽,他們不就是每天集體煉煉功嗎?招誰惹誰啦?第二點,A說:「我親身經歷了多次政治運動,如反右、大躍進、反右傾、文革,這些運動都是錯誤的,錯誤的共同點:都是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我們要記取歷史教訓,不能讓歷史的悲劇重演呀!」這時李姓主任插話說:「誰要再混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他就不是無產階級的政治家。」A與在場的同修都為李姓主任的話鼓掌。第三點:A請李姓主任立即向省委彙報,釋放所有被抓捕的學員,並對大家反映的意見有一個明確的答覆,我們在此靜候。

中午十二時許,李姓主任聽取了大家的意見後,表示立即向省委彙報,並及時將省委答覆告之大家。他問,跟你們誰聯繫呢?貴陽輔導站站長立即指另一位站長說:跟我們倆聯繫就可以了。

座談會結束後,還有外地趕來的學員,反映所在地區學員被抓捕的情況,仍由A同修記錄,然後準備再將記錄交李姓主任,可是不料隨後一件蹊蹺的事發生了。

午後,A同修做完記錄之後,急著要去廣場對面公廁,他把「記錄」放進提包,並慎重的將提包交給白雲區輔導站曲站長請代為保管,曲將提包與自己的提包一齊放在身旁的椅子上。誰知當A如廁歸來時,曲站長氣急敗壞的告訴他:某老師,你剛一走,就進來一個小偷,直奔向放包的椅子,一手就把你的包搶走了,而室內這幾個警察坐視不管、若無其事,看著小偷往外跑,我一直追到大門外,小偷跳上一輛出租車,揚長而去,你說怪不怪?

眾多的同修們坐在廣場上一直等啊等,到下午四點時,仍得不到李姓主任的回音,李姓主任也不見蹤影。貴陽輔導站站長也焦急萬分,到處找電話打,與外省同修聯繫,最後,貴陽輔導站站長告訴大家:「七二零」大抓捕是全國性行動、是(邪)黨中央的決定。接著她連說了幾句「不消了!不消了!大家回去吧!不消了!(意思是:要求貴州省委解決問題是不可能的了)」

七月二十一日晚,貴州電視台、貴陽電視台「晚間新聞」的第一個消息就是:貴州省法輪功「圍攻省政府、聚眾鬧事」,駭人聽聞的大帽子扣上了,對法輪功全國性的大迫害在貴州也拉開了序幕,天大的事要發生了!

當天省公安廳還專門組織了廳政保處長、市公安局政保科長、白雲區公安分局政保科長以及這三級政保部門成員一共十六人的警力隊伍,由公安廳政保處譚姓處長帶隊乘警車於七月二十一日深夜12點到達A同修所在學校,興師問罪、闖入住宅,將年逾古稀的A帶走,連夜進行突擊審訊。

令A交代:一、是誰通知他參加圍攻省政府的,組織者是誰?二、立即交出白天在信訪辦記下的全部記錄;三、說A在座談會上的發言影響極壞,必須交代其反黨的險惡用心和A在法輪功中的真實身份。

A首先說明自己只是所在學校煉功點的一名輔導員而已,沒有甚麼特殊身份。然後回答了他們提出的問題:

第一,根本不存在「圍攻省政府」的問題。政府無故抓捕煉功的學員,屬於製造冤假錯案,百姓和平喊冤、伸冤,合理合法。到場的法輪功學員手無寸鐵、言談舉止文明、安靜祥和,拿甚麼「圍攻」?怎麼圍攻?「圍攻了誰?造成了甚麼危害?「圍攻」不能成立更不存在誰通知,誰組織的問題。

A說當天他個人的所作所為也不是「圍攻」省府,當他得知省內大抓捕消息後,要去省信訪辦反映個人意見,後來也終於有機會表達了個人意見,他去省政府上訪是個人行為、是個人自覺自願的行為,用不著誰來組織,這完全是一個個體生命的自我決定。憲法規定「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所以A說他當天的行為完全是合法的!他特別指出把公民的和平上訪硬要說成是「圍攻」,是強加於人的,是造勢嫁禍於人,是有預謀的一種圈套、一種陷害。

第二,A說他當天的發言,不過是講了幾句真話,何來「影響極壞」,如真有甚麼問題,為何不當場具體指出?好在聽取發言的李姓主任可以作證嘛!

第三,關於「記錄」的問題,A說:自從我把記錄放在提包裏交曲站長保管的那一刻起,記錄已不在我身上了。而裝有記錄的提包被小偷搶去了,是在你們眼睛鼻子底下發生的事,你們為甚麼不制止?你們現在要追回那個記錄,理所當然的應該抓捕那個小偷才是,怎麼你們現在卻要我交出記錄,這合理嗎?

隨後他們仍然揪住A不放,死攪蠻纏的把重點只放在追那份「記錄」上,當夜通宵達旦的威脅,說:「今夜必須交出記錄,否則就要搜查、抄家。」七月二十二日反複審訊、詳細的做筆錄,由市局政保科長做所謂的思想工作,而譚處長則去找白雲區的汪、曲兩站長,一直到二十二日傍晚,才放A回學校。

為甚麼他們為了找那份「記錄」如此興師動眾,大動干戈──因為那份記錄記載了貴州省「七二零」大抓捕的一部份實情(一部份市縣被抓捕者的姓名、單位、時間和公安具體單位)。而他們非法大抓捕是不見報的、不敢公開承認的,而且百般掩蓋,害怕曝光,千方百計的追查「記錄」、是為了毀滅罪證。

在貴州,凡是參加過「七二一」和平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都上了黑名單,都成為邪黨重點的迫害對像,沒完沒了的「秋後算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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