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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非法判刑九年 天津劉家玲又被判五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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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靜海縣四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劉家玲在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或二十一日失蹤,後得知被非法關押在靜海看守所,目前劉嘉玲又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受迫害。

天津法輪功學員翟國興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早晨在天津河東區萬新村菜市場講法輪功真相,被警察綁架到東新派出所。當天中午抄家。目前翟國興已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於九月被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

劉家玲(劉嘉玲)曾經兩次被非法勞教迫害;二零零七年五月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九年,在天津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劉家玲女士,原靜海縣市容環衛局幹部,靜海縣靜海鎮高莊子村人。她曾於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五年兩次被非法關押在天津大港區板橋女子勞教所,前後五年遭受強制奴役勞動、不讓睡覺等迫害,她堅持信仰,不向邪惡妥協。她丈夫在中共的強大壓力下與她離婚。

二零零七年三月劉家玲走出勞教所後,原單位和610,國保支隊、政法委、西城派出所、城關派出所等單位聯合到她居住的哥哥家,單位副局長羅家成對她進行「文革式」的批鬥謾罵,揚言單位本想開除她,因為有人說情,允許她上班,但必須派兩個人監視她,而且不發工資,只給400元的生活費,還要寫出保證書,才能上班。劉家玲為了堅定自己的信仰,不向惡人妥協。

縣「610」、國安、派出所不斷進行騷擾威脅,對劉家玲的老母親和哥哥一家人的心理壓力很大,無奈劉家玲搬出哥哥家,在縣城周邊花園村租了一處民房住了下來,生活非常困難。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九日明慧網刊載了《天津市靜海縣惡人惡警對劉家玲的迫害》一文後,靜海縣「610」、政法委、國保支隊、縣環衛局非常恐慌。迫害事實曝光後,中共靜海縣「610」為了消除影響,指示國保支隊、公安、各派出所對劉家玲更瘋狂地進行搜查抓捕活動。

由於靜海鎮花園村書記劉順起、村主任李凱等人舉報到片警曹連升那裏,於是曹將情況彙報了所長張奎清。指導員沈志淇夥同縣「610」、國保支隊劉同元、主管局長劉鳳鳴,並在靜海縣委政法委書記倪福江;縣「610」辦主任沈志明;縣公安局長李寶成、政委孟凡興,縣環衛局書記黃淑芳;靜海鎮黨委書記陳顏忠、鎮長沈德軍協同下,靜海國保支隊和城關派出所於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將劉家玲從花園村的住所綁架到縣公安局看守所進行迫害。

非法抓捕中,警察對劉家玲實行了極其下流的流氓手段。暴力綁架中將劉家玲的上衣撕破,裸露出前胸,野蠻地將她拖上警車,在場的百姓無不駭然。

惡警抄家中將她的電腦等貴重物品抄走,並抄走現金三萬餘元。劉家玲被非法關押在靜海看守所九個多月,遭受非人的虐待和奴役,為了抵制對她的非法關押,劉家玲幾次在看守進行了絕食抗議。

劉家玲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九年,非法關押在天津女子監獄,遭受殘忍迫害。二零一一年十月,第六監區開會要求加緊迫害法輪功,「轉化率」要達到百分之百,矛頭直指法輪功學員賈文廣、劉家玲等人,並對她們的身心非人的摧殘與迫害,妄圖迫使她們放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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