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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李鴻森被劫持到齊齊哈爾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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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牡丹江市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李鴻森,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被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非法庭審,遭冤判三年,現得知已被劫持到齊齊哈爾監獄五監區迫害。

李鴻森,男,家住牡丹江市東安區東長安街綠苑一區。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李鴻森曾經因為向最高檢察院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被牡丹江公安局長安分局警察李文忠綁架,並被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李鴻森被牡丹江市先鋒公安分局立新社區警務隊(管轄西安區)警察張大偉等綁架,被非法抄家,家中的法輪功書籍和手機被警察搶劫走。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家住東大小區的法輪功學員林福海。

李鴻森和林福海遭立新社區警務隊非法刑事拘留,原因是倆人將教人向善的「法輪大法好」字噴到牆上。後來,李鴻森和林福海被非法關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李鴻森在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被非法庭審。家屬去找法院,明確要請律師做無罪辯護,法院阻止家屬請律師辯護,並威脅說,找律師會加重對他判刑。

李鴻森被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冤判三年,被劫持到黑龍江省齊齊哈爾監獄五監區迫害。

對李鴻森非法開庭的西安區法院法官是劉輝,此人曾經多次冤判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劉雪琴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被先鋒分局治安巡防隊毆打、綁架,被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刑庭常曉輝、劉輝等誣判四年徒刑。家住牡丹江市西安區市委黨校宿舍的七十二歲老人張宏藝,因向人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被先鋒分局惡警綁架,遭西安區法院刑庭常曉輝、劉輝等誣判,強行送至哈爾濱監獄迫害。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晚,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王麗嬿被先鋒公安分局立新警務大隊呂洪峰等五人綁架,被非法關押八個多月後,被劉輝誣判四年零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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