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正念主動否定和解體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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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八年十月九日明慧網刊登了同修的交流文章《如何認識被非法抓捕時的表面行為》,同修在此文中提到:「就是面對邪惡綁架時,不管是有怕心的還是沒有怕心,做的非常好的同修,大多數包括我自己都有一個共同的行為,就是在表面的行為上順從了非法抓捕。讓跟著走就跟著走了,警察要銬手銬就讓警察銬了,儘管內心是不認同迫害的,是不承認這些迫害的,但是有一種無可奈何的思想。在人的這層理上認為他們人多,自己無法擺脫,就默認了。我個人覺的是不是在正念這個問題上認識不夠?我們應該有所突破了。希望能請同修交流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和體悟。」

我看到明慧網在隨後幾天陸續登出了與上文相關的幾篇交流文章,在不同的文章中,同修談出了自己在這種情況下的正念正行,很值得珍惜,使我們受到很大的啟發。我在這裏是想從另一角度,談談從根本上否定迫害的認識。

警惕無意中求迫害的一念

在多年的實踐中,我看到,關鍵時刻,同修具體能做到甚麼成度,那是他(她)自身修煉狀態決定了,那是實修中打下的堅實基礎,別人是模仿不來的。同樣的做法,不同狀態、心態的修煉人得到的效果都不一樣,有同修可以在這種情況下用正念把惡人定住,從容離開;有同修可以用正念讓行惡者當場現世現報,嚇得惡人膽戰心驚,或調頭逃走;有同修臨險不驚,可以通過慈悲講真相把行惡者救了,使迫害被化解;但有同修也在講真相,而且也反抗了,但還是被惡人強行綁架;有同修還被酷刑、有同修被判重刑、甚至殘酷迫害離世;在黑窩中,有同修通過絕食或喊「法輪大法好」很快出來了,有同修同樣的做法反而被加重了迫害……

大法弟子人數眾多,各種不同的狀態太多,背後的因素太複雜,一萬個修煉人可能就有一萬條不同的正法修煉之路,修煉確實沒有固定模式,也沒有榜樣。

師父告訴我們:「特別是中國大陸大法弟子,在魔難迫害中一思一念都很關鍵。你做的好與不好,你能不能被迫害,你做的正與不正、迫害到甚麼程度,都與你自己走的路、你的思想思考的問題有直接關係。」[1]

在這裏我想提醒的是:如果我們看到同修做得好,想效仿,在腦中生出一念:我在邪惡來綁架時,我也要像同修那樣做。可能這一念就成了邪惡迫害的藉口:你不是想要在被綁架時怎樣做好嗎?好,就給你創造這個條件,成全你的「願望」。可能就把迫害求來了。

這麼多年,我們看到了太多這樣的實例:有同修說,我要在被綁架時,不會去配合邪惡,結果綁架發生了;有同修說,就是死,我也不轉化,結果同修被迫害離世;有同修說,把我工資扣完,我也要堅修大法,結果真被邪惡扣了工資……

有些時候,我們不易察覺的一念背後隱藏著一個漏:允許邪惡的迫害發生,再想辦法去在其中怎麼抵制等等,授邪惡以柄,無意識的承認了迫害。我們為甚麼不生出徹底否定迫害的一念呢?連那個「萬一迫害發生了我要怎麼辦」的念頭都給它徹底滅掉。

我記得二零零三年左右,在所謂「非典」時期,在明慧網上,看到過一個同修寫的過檢查站的故事。十多年過去了,印象還非常深,故事中同修的前前後後的思想過程,決定了事情的發展過程。我記得故事大概經過是這樣的:一位同修攜帶真相資料經過一地,發現有邪黨人員設的檢查站,挨個翻包檢查,氣氛很緊張,同修開始想,被查到了怎麼辦?想著要如何堅定,如何給他們講真相甚麼的。後來念頭一轉,根本就不允許他們檢查自己,不允許他們對大法弟子犯罪啊。結果憑這一念,同修過檢查站時,邪黨人員真的就沒查他。過了檢查站後,同修開始想,下次過來時也要這樣,但後來認識又提高了上來:憑甚麼要讓邪惡再次「考驗」?邪惡不配來考驗大法弟子,那個邪惡的檢查站根本就不允許再存在了。結果同修下次從此經過時,檢查站真的消失了……

整個過程,同修在法上的正念正行帶來的就是令人讚歎的神跡,同修前前後後的不斷昇華的一思一念的變化,擺正了大法、大法弟子與眾生的關係。同修那純淨的一念從根本上否定了迫害,由此看來,在「實實在在」的迫害面前,能不能根本上否定迫害,與我們的一思一念真的有關係。

我覺得我們應有的正念不是思考在被綁架時順不順從警察,戴不戴手銬的問題,而是根本不允許這樣的綁架等迫害發生的問題。

我們自己不「同意」迫害,邪惡不敢強加迫害

在中國大陸,邪惡的迫害還在繼續,我們每天都可以在明慧網上看到各地關於騷擾、綁架、非法判刑的報導。那麼是不是這場迫害不停止,邪惡的綁架等等就不可避免了呢?

在這麼多年的修煉實踐中,我認識到:師父從來沒有承認過這場迫害,更沒有給我們安排被抓、被打、被判刑等等,所有的迫害都是舊勢力安排的,師父是在迫害發生的情況下,反過來利用這一切成就大法弟子,師父在任何情況下都在保護大法弟子,即使大法弟子一時沒能否定舊勢力安排,比如被綁架和關押進黑窩。師父也能在那樣的環境中讓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成就大法弟子,救度眾生。但那種迫害不是我們必須要經過的。

在邪黨迫害大法弟子的初期,我們很多人都聽到甚麼預言中有這樣一句話:「不免於獄」。當時大家法理不清晰,很多大法弟子都多少默認了這句話。但後來漸漸明白了那是舊勢力的安排,作為大法弟子站在法上,是應該全盤否定,徹底鏟除它的,在多年實踐中,無數大法弟子是做到了的。

我們今天的正法修煉是和過去不同的。人迫害救他的神的事,那是舊宇宙無可避免走向壞滅時的表現,是不被正法和新宇宙承認的。

今天大法弟子被綁架等等迫害到,原因很多很複雜,但我看到,其中一個很大的原因是因為我們自己承認、「同意」了迫害。說「同意」,可能有同修會不認可,說:怎麼可能同意呢?誰願意被迫害呢?我理解,這個「同意」有兩方面:

一、史前和舊勢力簽了約,同意這樣走,到甚麼時候出現這樣的狀態,出現這樣的情況。當然人這一層的表現要符合這層理:比如舊勢力安排的某方面強烈的人心執著不能修去,因為要去掉這些人心執著,所以要出現被綁架、關押,弄進監獄黑窩強制放下。

二、就像上面那些情況,在承認邪惡的各種迫害可以發生的條件下,去想自己在其中去怎麼做好,或老去假設迫害會發生,那相當於在求迫害,是在「同意」迫害,只不過這種「同意」是無意的,不自覺的。

師父說過:「我們這個宇宙中有個理:你自己求的誰都不管,你自己想要,誰都不管。」[3]「你自己想要的,法輪也不管,我的法身也不管,保證是這樣的。」[3]

用正念主動否定和解體迫害

多年來,我們看到一些同修嘴上也在說否定舊勢力安排,但迫害為甚麼還發生了呢?

從實踐中我看到有一個很大的原因:嘴上也在說否定舊勢力安排的迫害,但不知內心是怎麼想的,說要否定,卻不是發自內心的一念。嘴上否定,實際行為卻在承認。認為迫害不可避免,在面臨迫害之前,沒有想到,修煉中我們面臨的任何壓力其實都是考驗我們從根本上對法堅不堅定,在感覺迫害來臨的壓力下不向內找,在怕心、求安逸心等支配下甚至還在怨師父。

個人認為:我們應用正念主動解體迫害,這裏的正念包括兩個方面:

一、符合法的念頭,學法實修中,向內找去掉人心執著,生出對師父的正信,走師父安排的路不承認其它的安排。時時有放下生死之念。在迫害的壓力面前,要想到師父,想一想師父要的是甚麼?就能獲得正念。

師父告訴我們:「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它們就不敢幹,就都能解決。你真能做到,不是嘴上說而是行為上要做到,師父一定為你做主。」[2]

我理解,師父在這裏要求我們「你真能做到,不是嘴上說而是行為上要做到」[2],就是我們不只是嘴上說給別人聽,或別人這麼說我們也跟著說。而是通過實修,找出自己的人心執著,敢於面對自己所做的錯事,犯下的罪過,及時真心的改正彌補,在法上升出正念,把自己交給師父。真正做到和只是嘴上說一說,那效果就不一樣。

二、站在救度眾生、為他的角度,主動積極的發正念,解體毀滅眾生的邪惡及其安排,不讓任何生命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犯罪。

不管覺的自己修的好,修的不好,一時做的多不好,都不能破罐子破摔,在心理上把自己交給邪惡擺布。而是再難、再慚愧,都要把自己交給師父,都要把自己當大法弟子,不然邪惡會加強我們的過度自責和負罪感,使我們無力爬起來,造成更大更多的損失。

其實,大法弟子被迫害,參與的所有生命都是在犯罪。舊宇宙中無論是誰,無論覺得自己如何了不起,只要參與迫害了大法弟子,哪怕是表現再差勁的大法弟子,那個參與迫害的生命都是在劫難逃,因為大法弟子只歸師父管,其它任何生命都不配管。我們應該清醒的認識到:從根本上否定和制止迫害是不讓世人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犯罪,不讓眾生被邪惡毀掉,而不是出於恐懼、害怕吃苦或失去世間的安逸和利益,真能發自內心這樣想,就能得到師父的加持,正念就一定是強大的。

我們應該去掉沒做好就應該被迫害的觀念。看到自己以前的不足,不要想去再被迫害一次,在被迫害中怎麼做彌補,而是應該在師父安排的三件事中去彌補。

不管外部形勢表現如何嚴峻,都不把它看大,認為無可避免。而是都不放在心上,就是靜心學法,向內找,多發正念否定它。

師父給我們說的很明白:「發生多大的事就當作甚麼也沒有,照常的做著大法弟子該做的,這就是你們今天走的路,這就是你們留下的威德。」[4]

「解決那些背後的因素才能根本上解決問題,才能使形勢發生變化,才能使人發生變化。」[5]

「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它們就不敢幹,就都能解決。你真能做到,不是嘴上說而是行為上要做到,師父一定為你做主。而且師父周圍也有很多護法,有很多佛、道、神,還有更大的生命,他們都會參與,因為不被承認而強加的迫害是犯法的,宇宙的舊理也是不允許的,無理的迫害是絕對不行的,那樣舊勢力也不敢幹。就是大家儘量的走正。」[2]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甚麼是大法弟子〉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六》〈二零零四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5]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二十年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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