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法輪功學員還遭到當地警察短信恐嚇,短信中聲稱「五天內就拘你」。
楊玉剛,前涿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是涿州地區在一線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任職期間,楊玉剛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非法抄家、毒打酷刑、灌食折磨、勒索錢財、非法關押、構陷、冤判等迫害,使法輪功學員傷殘、死亡、精神崩潰、經濟損失或在冤獄期間遭受嚴重迫害,難以計數的法輪功學員被迫流離失所,妻離子散,甚至家破人亡,間接牽連幾萬人,對這一群體造成的精神壓力、經濟損失和肉體傷害無法用語言表述。
據不完全統計,楊玉剛在國保大隊工作期間,涿州法輪功學員至少六人被迫害致死,被非法勞教一百零三人次,非法判刑十六人次(據說每勞教、判刑一個法輪功學員,楊玉剛都會得獎金,因此他十分賣力),九十八人次被關入洗腦班迫害,三人被關入精神病院迫害,勒索法輪功學員錢財1620813元;而被騷擾綁架、毒打折磨的法輪功學員,和被迫辭去工作及被迫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已無法統計。
楊玉剛在迫害法輪功過程中踐踏憲法,侵犯人權,觸犯諸多法律法規,如: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侮辱罪、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敲詐勒索罪等,其罪行已被正義人士向最高檢察院公開舉報,舉報驗證碼為:A20180903ca9277a6。
以史為鑑,在二戰結束後的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上,除第一輪對級別高的戰犯審判外,在以後舉行的十二輪審判中,起訴的是當時為納粹德國提供戰爭資源的人,執行命令而參與殺害猶太人的納粹軍官、法官、護士都被送上絞刑架。法庭永遠否決了罪犯「奉命行事」的辯解。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在國際上被指控犯有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與納粹戰犯同罪,楊玉剛追隨其便是從犯!歷史啟示人們:「執行命令」決不會成為犯法逃脫懲罰的藉口,任何執行命令的託詞不能作為豁免的理由,所有參與者必須承擔個人責任。因為「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
人在做,天在看,在此奉勸楊玉剛及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自己所有惡行終將被天下皆知,善惡有報是天理,立即停止迫害,給自己和家人留下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