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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華市婺城區三任區長皆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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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四日】〔大陸來稿〕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浙江省紀委省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金華市婺城區委副書記、區長郭慧強涉嫌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郭慧強是近年來擔任過婺城區區長職務的官員中,第三位出事的人。此前,曾經擔任過婺城區長的朱福林、陳陸一兩人因涉腐先後被判刑。朱福林、陳陸一是在區長之後的更高職位上被查,郭慧強是在現任婺城區長位置上被查的官員。

郭慧強,男,一九六七年出生,從二零零三年起,任東陽市南馬鎮邪黨委書記、東陽市委常委、東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二零一四年八月期間任東陽市委常委、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起,任金華市婺城區委副書記、代區長、區長。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涉嫌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朱福林,男,一九五九年十一月生。二零零一年二月任婺城區委副書記、區長;二零零五年七月任蘭溪市委書記;二零零八年四月任金華市副市長。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被麗水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

陳陸一,男,一九六零年四月出生。二零零五年七月起任中共金華市婺城區委副書記、區政府黨組書記、區長,婺城新城區建設指揮部黨工委書記。後任金華新興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副廳長級)、金華市婺城區委書記、金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麗水市檢察院向麗水市中級法院對陳陸一提起公訴。

這三個婺城區區長都積極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反人類滅絕政策。對本地區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關押、勞教、判刑。僅舉幾例具體案例:

周敦望一家三口遭誣判

湖北省麻城市法輪功學員周敦望、楊險峰夫婦與兒子周梁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開私家車到浙江省金華市妹妹家探親,在離開金華時被金華市國安警察綁架,後三人遭非法判刑。楊險峰遭誣判三年九個月,周敦望遭誣判三年六個月,周梁遭誣判一年九個月。

法輪功學員朱作新遭綁架

二零零一年元宵節那天,金華市婺城區公安分局警察,夥同鄉政府人員對法輪功學員朱作新非法抄家。這些警察誘騙朱作新八十五歲的老奶奶:「只要你把這些書燒掉,就不把你孫子帶走」。八十五歲的老奶奶上當受騙,將書燒掉了。結果,警察還是將朱作新帶走了,並非法勞教三年。

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洗腦班

浙江省金華市「六一零」非法組織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在婺城區雙龍鳳景區雙龍電站賓館持續辦洗腦班,指使下屬「六一零」人員、國保警察及街道、社區、各單位人員,綁架當地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迫害,其中有:余春花、吳月娟、郭彩琴、何美琴、王煊萍、蘭蘭、周××(蘭溪醫院退休)、金娣、袁珠姐妹倆,還有金華兩至三位法輪功學員也同時被綁架到洗腦班。

法輪功學員鮑學琦等遭綁架、誣判

二零零七年中秋節前一天,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鄭浩來帶著一幫人,綁架法輪功學員鮑學琦、鮑學群、何巧飛。婺城區法院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五日非法庭審三位法輪功學員並進行誣判。

法輪功學員胡豔姣、黃金鳳遭迫害事實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法院非法審判金華法輪功學員胡豔姣、黃金鳳。胡豔姣、黃金鳳都曾被非法勞教過,受過邪惡嚴重的迫害,這次又被婺城區公安分局的國保大隊大隊長李華明、周如意等人非法抓捕。參與迫害的是婺城區「六一零」、婺城區公安分局、婺城區檢察院、婺城區法院。還有這些部門的上級。此次審判的法官為婺城區法院刑庭的張琴,公訴人是婺城區檢察院公訴科的黃張駑。

法輪功學員唐寶芝、陳瑤母女多次遭迫害

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法輪功學員唐寶芝、陳瑤母女二零一七年三月五日在上海被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轉押在黃浦區看守所。唐寶芝之前曾遭四次綁架和遭判刑,判刑二次,一次是兩年,一次是五年。女兒陳瑤在二零零五年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

以上是這三個區長在任的迫害案例的小小一部份,更大的罪惡會逐漸的被曝光。這三個區長在當時可謂是封疆大吏,他們為了一己之私,不顧道義良知,把迫害法輪功作為政績,向他的主子江澤民邀功請賞,一路躥升。

古人云:無心非,名為錯。有心非,名為惡。故意去做壞事,就是罪惡,而迫害法輪佛法更是罪不可赦。在此,善勸那些公檢法司人員,人間私語,天聞若雷,暗室虧心,神目如電,倘若不信,那自己就掂量著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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