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地三尺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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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九日】我家選了一個帶花園的底層房,但是開發商沒有把每家花園的具體尺寸標好,那按常理是應該以兩家之間的柱子為中線的。

因為左邊鄰居先裝修,他不但已佔用了兩家之間的過道,還佔用了一些我家花園的面積。而兩家之間的鐵花欄杆他也沒做,等著我們來做,又不願出錢。我們跟右邊的鄰居都是商量著一家一半做的。

剛看到這個情況時,我們都驚呆了。怎麼會有這麼貪心的人啊?一點也不顧鄰居之間的關係嗎?現在的房價可是寸土寸金呢。於是我們立刻找來了物管評理,而物管也不願得罪哪一家,叫我們兩家自己好好協商。

鄰居的男主人態度非常跋扈,衝我們一陣嚷嚷,有這麼不講理的人嗎?於是,我大聲的跟他講理;一個人不要太貪心,不失不得是天理,不是自己的東西強得到了,是要還的──嚷著嚷著,我漸漸沒聲了,「不失不得」四個字如雷貫耳,驚醒了我。啊!我這是在幹甚麼呢?此刻,身邊紛擾的嘈雜聲都悄然隱去,唯有師父的法在耳邊響起:「你和常人一樣去爭去鬥,你就是常人,你要比他來的更歡,你還不如他那個常人了。」[1]

於是我趕快招呼家裏的人(我們一家都是修煉人),不要再爭了,我們是大法修煉者啊!同時對鄰居說:「算了,這事就這麼著吧,大家都是鄰居,今後還要相處的。我們一家是佛家弟子,我們就不爭了。」因為當時有很多看熱鬧的人,對方又在氣頭上,我們沒有在現場講真相。但我們會利用此事作為契機分別去講。因為能住在一起就是緣份,就是我們要救度的一方眾生。

一場爭地風波看似平息了,其實不然。回家後,聊起此事,心裏依然忿忿不平,雖然也互相提醒師父要求我們的遇到問題要向內找,找自己哪裏沒做好。但也只流於形式,沒有找到問題的根源。師父說:「忍是提高心性的關鍵。氣恨、委屈、含淚而忍是常人執著於顧慮心之忍,根本就不產生氣恨,不覺委屈才是修煉者之忍。」[2]要真正做到這一點那真的是一種境界啊。

師父在法中講過:「在修煉中,在具體對待矛盾的時候,別人對你不好的時候,可能有兩種情況存在:一個是你可能生前有過對人家不好,你自己心裏頭不平衡,怎麼對我這樣?那麼你以前怎麼對人家那樣?你說你那個時候不知道,這一輩子不管那輩子事,那可不行。還有一個問題,在矛盾當中,牽扯一個業力轉化的問題,所以我們在具體對待的時候,應該高姿態,不能像常人一樣。在單位裏,在其它工作環境中也是一樣,搞個體也是一樣,也有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不可能不和社會接觸,至少還有鄰里之間的關係。」[1]

是呀,世間哪有偶然的事,凡事都有它必然的因果,也許是我們前世欠了他的吧。不失不得的法理師父講了那麼多,有甚麼不平的啊。

就這樣,一顆忿忿不平的心在大法的法理中慢慢釋然。推開窗,深吸一口氣,眺望著萬家燈火,猛然發現那一幢幢樓房竟好像一個個戳了許多小孔的火柴盒子,天上的神佛看人間也一如我們看螞蟻一樣吧,那麼弱小的生命,爭爭鬥鬥,忙忙碌碌一生,結果甚麼也帶不走啊。

此時忽然想起在新唐人的傳統文化節目中曾聽過的一段故事:在清朝康熙年間,有個大學士名叫張英。一天張英收到家書,說家人為了爭三尺寬的宅基地,與鄰居發生糾紛。要他利用職權疏通關係,打贏這場官司。張英閱信後,坦然一笑,揮筆寫了一封信,並附詩一首:「千里修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古人尚能如此,何況我們是走在神路上的修煉人呢?師父是要我們修煉成一個「無私無我,先他後我」[3]的覺者呢。現在我們已把鐵欄杆做了,他佔去的地也沒有和他計較。

修煉這麼多年,還總是過不好關,真的很慚愧。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何為忍〉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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