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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鄲市顧大平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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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邯鄲市法輪功學員顧大平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被叢台區分局光明橋派出所警察刑事拘留,同年八月十九日被捕,關押於邯鄲市第一看守所。家中電腦、打印機、法輪功書籍及真相資料等被搶劫。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邯鄲市叢台區檢察院以叢檢公訴刑訴(2017)330號起訴書構陷顧大平,叢台區法院審判長趙華,陪審員丁玉潔、張婕,書記員王靜受理此案。

八月七日叢台區法院秘密開庭,法庭內除了幾個法警外沒有一個旁聽者。趙華拿著派出所警察提供的法輪功真相資料圖片問顧大平說:「這是不是從你家搜出來的?」顧大平說:「是。」這樣,就讓顧大平迴避隨即押回了看守所,沒有宣判。

後來,叢台區檢察院以事實、證據發生變化為由要求撤回起訴,叢台區法院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裁定准許。

本來應該無條件釋放顧大平並給予賠償,可是,光明橋派出所警察讓顧大平的姐姐簽字給他辦了取保候審,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下午,顧大平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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