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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南崗區公安分局政保科長張津濱跳橋自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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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張津濱,男,一九五零年生,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任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區分局政保科科長,據傳二零零三年被「雙規」;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五日(中國的傳統節日新年的前一天,年三十),在哈爾濱陽明灘大橋跳橋死亡。

多行不義必自斃。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前黨魁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作為政保科科長的張津濱本應保護善良,為無辜者鳴冤。可他卻被利益和官職矇蔽了雙眼,執行著江澤民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邪惡政策,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關押、勞教、判刑至少數百人次,造成一些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精神失常,導致眾多的修煉者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居無定所,造成的冤案遍地,直到現在很多法輪功學員及家庭仍在承受著那種延續來的迫害及痛苦。

張津濱還利用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善良的一面敲詐、勒索大量錢財及私人物品,在去接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時揮霍不義之財遊山玩水,可謂作惡多端。二零零三年張津濱職務犯罪被「雙規」;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張津濱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作為惡人追查在案;二零一五年仍然被懲戒關押(是否判刑不詳)。

下面是張津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犯罪事實。

案例1:法輪功學員戰陽,女,未婚。一九九五年隨工作在黑龍江大學的父母一起修煉法輪功。迫害發生後,戰陽和爸媽一起去省政府上訪,被非法拘留後被單位領回,南崗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長張津濱天天呆在戰陽家,逼迫一家人放棄信仰未果。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戰陽和幾個同修去北京上訪,被劫回非法關押在市第二看守所。戰陽父母找到張津濱拿著黑大出的戰陽因在黑大保衛處受驚嚇而精神不正常的證明去要人,二十六天後才讓回家,戰陽後來住進普寧精神病院。戰陽的爸爸已經被迫害成多鐘疾病離開人世;一直帶著戰陽流離失所多年的媽媽已被迫害的臥床,生活不能自理。

案例2:法輪功學員朱純榮,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被哈爾濱市南崗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長張津濱指使警察非法抓捕關在南崗區某賓館洗腦迫害;一九九九年九月朱純榮去北京上訪,在火車上十一個修煉人同時被劫回關在哈市第二、第一看守所長達一年之久,政保科科長張津濱去接人時,朱純榮問他:為甚麼在看守所非法關我一年?張津濱搪塞的說:我請示省610了,他們問我,這個人怎麼樣?我說:這麼說吧,她要在外面,那哈爾濱就得亂套(這一年按勞動教養計算)。朱純榮對他說:你這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張說:你可以告我;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朱純榮再次進京上訪,被人惡告後,三月二十四日,張津濱和張歡(女)親自赴京將朱純榮劫回,在南崗分局政保科辦公室,張津濱狠狠的打了朱純榮一記耳光,後非法勞教她三年。

案例3:法輪功學員於振翼,男,二十八歲,一九九九年八月被哈市南崗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九月十九日,於振翼再次被綁架,南崗區分局與檢察院、法院互相勾結,二零零一年九月,非法判於振翼四年,投監時因體檢不合格被拒收,被關拘留所。據於振翼自述,他在萬家醫院期間(只呆半天時間)被四、五個人一起往大腦中注入不明液體。於振翼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四日終被迫害奪命。

案例4:法輪功學員孔繁哲,男,三十三歲,哈商業技校畢業,一九九六年春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二年孔繁哲因講真相被哈爾濱市南崗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抓捕。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一日(警察告知的時間),南崗公安分局國保數十個警察在包圍了孔繁哲的住宅後綁架了他。三天後的二十四日,家屬被領到道裏區一處很偏僻荒涼的地方看遺體,孔的全部器官已被摘除。家人向警察索要沒有通過家屬簽字的,有檢察院參與的屍檢報告、屍檢化驗單和死亡證明,回答說:「沒有。」

案例5:法輪功學員周景森,男,六十八歲,家住哈市南崗區。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晚,哈爾濱市南崗分局五、六個惡警闖入周景森家中進行抄家,將他老伴和女兒強行帶走,分別對每人非法勞教三年,周景森被關押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被迫害的奄奄一息,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離世。

案例6:法輪功學員王秀悅,七十四歲,原黑龍江省醫院護士長,因不放棄信仰被單位開除公職。二零零零年,因上訪被關在哈爾濱看守所。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萬家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三年在家中被強行綁架老人被非法判十年重刑。王秀悅在黑龍江女子監獄遭非法關押九年,家人辦保外就醫,南崗區國保大隊從中作梗不給簽字。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被迫害致死。

案例7:法輪功學員喬增義,男,五十八歲,二零零一年七月被南崗區公安分局再次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迫害。一米八零的個頭、體重一百八十斤的喬增義在勞教所裏被折磨的多病纏身、骨瘦如柴,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含冤離世。

案例8:法輪功學員王大源,男,時年三十六歲,哈爾濱工業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教師。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王大源被警察劫持,拘留九個月後被南崗法院判刑八年,關押在哈爾濱第一監獄。二零零四年四月五日被哈爾濱第一監獄迫害致死。

案例9-10:法輪功學員張傳鐸、林永梅夫婦,張傳鐸原工作單位,哈爾濱市公安消防支隊少校警察。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哈爾濱市公安消防支隊非法開除。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張傳鐸被南崗分局警察綁架後走脫,被迫流離失所。被非法定為「公安部內部通緝」並懸賞「三萬元」;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九日,張傳鐸再次被南崗分局警察綁架,非法判刑十五年,被劫持到牡丹江監獄迫害。

林永梅原工作單位為哈爾濱製藥四廠,一九九九年中共非法打壓法輪功以後,藥廠就不讓她上班。二零零零年末,林永梅被南崗分局警察綁架,被非法勞教一年。

案例11:法輪功學員劉小龍,男,博士學位,哈爾濱師範大學生物系教師。因到北京上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被北京公安非法抓捕關押;十二月被哈爾濱市南崗區警察非法押回;二零零一年十月,南崗區公安、檢察院、法院共同構陷非法判刑十五年。

案例12:法輪功學員周巧航,哈工大碩士,哈爾濱市新一方科技有限公司技術負責人。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周巧航被哈市公安局直屬分局綁架;二零零三年,周巧航被哈市南崗區邪黨法院秘密開庭,冤判周巧航十年重刑,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案例13:法輪功學員劉文偉,男,五十一歲,原哈爾濱鐵路局檢察院幹部,曾被三次非法拘留、一次非法勞教三年、兩次被送洗腦班、四次被非法抄家、長期遭監控,劉文偉遭長期的迫害,其經常處於恐懼之中,精神恍惚,丟三落四,所答非所問,常常一個人背地裏哭泣。在精神已經不正常的情況下,被再次關進洗腦班,放回家不久,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一日跳樓身亡。

案例14:法輪功學員趙喜東,男,一九六二年八月出生,大學本科,學士學位,原工作在黑龍江電視台俄語編譯中心。一九九八年,趙喜東有幸修煉法輪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團對法輪功修煉者滅絕性的全面迫害,趙喜東與妻子一起被黑龍江電視台軟禁在省廣播電視局直屬戰備台(在一座大山裏)累計數月。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趙喜東進京上訪,要求政府部門恢復煉功的自由,被哈爾濱市南崗區公安分局警察及單位,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後被哈市南崗區公檢法三家構陷誣判四年牢獄非法關進監獄。

案例15:法輪功學員韓少琴,女,被非法勞教關押在萬家勞教所兩年,是「萬家慘案」的倖存者之一。二零零三年四月,被哈爾濱市南崗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遭受酷刑折磨,大小便失禁,全身發抖,神志不清,隨後被非法重判十三年,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迫害。

案例16:法輪功學員張子棟,男,原哈爾濱師範大學藝術學院本科在讀生。一九九九年十月因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哈爾濱師範大學開除,並被哈市南崗區公安分局拘留二十七天;二零零一年七月被哈爾濱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張子棟被警察指使的犯人毒打造成腰部損傷,致使下肢癱瘓。

案例17-18:法輪功學員李國友、呂適昕夫婦。李國友,原哈爾濱工業大學建築學院建築系副教授,在1999年至2006年期間,曾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寫真相信和到北京上訪等行為,受到拘留、勞教兩次等迫害。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凌晨,李國友和妻子呂適昕被警察先後劫持到黑龍江省公安廳和哈爾濱市南崗區分局。在省公安廳期間,呂適昕被警察用棍子將臀部打成黑紫色;在南崗分局,呂適昕還被政保科科長張津濱打耳光,再被關押二十五天。

案例19:法輪功學員於躍進,女,二零零三年三月被惡警綁架並非法勞教三年,被送到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迫害。她的四歲女兒無人照料,被哈市南崗區公安分局送到了南崗區兒童福利院(孤兒院)。在她的強烈要求下,萬家勞教所曾帶她去孤兒院看過女兒。她說原來活潑可愛的女兒,由於突然失去媽媽的照料和生活環境的變化,變得發呆,已經不認識媽媽了。

常言道:「寧攪千江水,不擾道人心。」迫害修煉者的罪行不僅僅是侷限在人間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報應的嚴懲。張津濱跳橋自斃的下場是其惡行的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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