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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公安廳副廳長李志斌自殺 生前曾迫害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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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據中共官媒報導,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李志斌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自殺身亡。

李志斌一九六七年出生於內蒙古,曾任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赤峰市副市長、赤峰市公安局局長。二零一六年一月起,李志斌出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督察長。

李志斌五十歲剛出頭,卻蹊蹺自殺身亡。生前,他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犯罪集團發起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後,李志斌在包頭東河等地的公安系統任要職,二零零九年一月直到二零一五年一月,開始任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法輪功學員劉文麗,54歲,原包頭鐵路客運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晚被包頭市東河區公安分局和管區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包頭市看守所迫害,短短十幾天就被迫害致死。親屬提出看人,被無理拒絕,610和公安部門還逼家人儘快火化,毀屍滅跡、掩蓋犯罪事實。

二零一二年七月初,包頭市法輪功學員秦永明、周哲林及包頭市薩拉齊醫院楊俊平醫師被當地警察綁架。當時,在李志斌的慫恿指揮下,包頭市610、國安國保大隊聯手嚴重迫害法輪功學員,不間斷的進行跟蹤、蹲坑、綁架,非法勞教多名六、七十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

李志斌於二零一五年一月調入赤峰市任副市長、赤峰市公安局局長、中共黨委書記,任職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這一年中,赤峰地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極為嚴酷。自二零一五年七月初,被中共邪黨謊言毒害的赤峰警察在李志斌的親自授意下,前後抓捕了敖漢、紅山區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

十月末,李志斌下令各地警察大面積的抓捕、綁架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民眾。

據明慧網報導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五年赤峰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157人,至少有282人被騷擾、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的有96人,被洗腦班非法囚禁的六人,八人被非法判刑,被迫害離世一人。

赤峰松山區法輪功學員徐殿林、張悅舫夫婦被非法判刑,七十多歲的徐殿林被非法判刑七年,現在赤峰第四監獄裏遭受迫害。赤峰喀喇沁旗劉瑞芹、趙豔敏母女實名控告江澤民,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被抄家綁架,被非法判刑後,被投入了內蒙古女子監獄迫害。趙豔敏被非法判刑四年,其母親劉瑞芹被非法判刑兩年。

潘麗娟女士是赤峰元寶山區建昌營鎮人,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元寶山區警察以訴江為藉口上門騷擾,綁架了潘麗娟,並搶走法輪功書籍和大量私人財物,室內被翻得一片狼藉。潘麗娟女士被非法判刑七年,被投入內蒙古女子監獄後,潘麗娟曾長期遭受酷刑迫害。

迫害法輪功學員是嚴重的侵犯人權,不但違反了中國的憲法和相關法律,也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瘋狂迫害只能加速惡報的到來,那些參與迫害的罪惡黨徒們正在一個個的遭受惡報,李志斌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年紀輕輕因罪惡深重而招致了惡報。

連日來,內蒙古政法、公安系統高層惡報頻頻。短短四、五天之內,四個高官遭惡報,其中三個被抓,一名自殺身亡。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消息,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原副廳長孟建偉(正廳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消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杜寶君涉嚴重違紀被捕;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消息,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公安局副政委劉慧東和治安行動大隊副大隊長於芸濤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消息,內蒙古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邢雲曾擔任包頭市委書記、內蒙古政法委書記等職。

惡報是一個接一個,那些仍在參與迫害的內蒙古政法、公安、610 系統的官員,捫心問問,對法輪功學員你們欠了多少血債,如不停止參與迫害,下場是一樣的悲慘至極啊。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前廳長趙黎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被以故意殺人、受賄等多項罪名執行死刑。

希望那些仍然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們,立即清醒,停止迫害,否則都是一樣的罪責難逃,重者殃及子孫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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