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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女士再被遼寧丹東警察綁架 七小時後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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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八時左右,丹東市臨江派出所以王玉還在所謂的「取保候審期間」為名,將王玉綁架至派出所,王玉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七個小時後,得以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上午八點左右,王玉聽到敲門聲,問誰,沒人吱聲,王玉以為是家人回來,於是打開房門。丹東臨江派出所副所長甄寶祥及李文凱等四個警察闖入家中,進屋後,各屋查看,搶走桌子上放的一本《轉法輪》及真相資料、一部MP3。

警察要王玉「配合」,到所裏去一趟,王玉認為自己是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犯法,因此不從,他們四人就強行將王玉從家中連拖帶拽上了警車,王玉大聲呼喊:「警察抓好人了,法輪大法好,大法弟子無罪。」從他們闖入家中,王玉就一直講真相,讓他們不要做違法的事

在派出所,王玉被非法訊問,問她回家後都做了甚麼。王玉說:「你們沒有權力問我這些。」甄寶祥說:「怎麼事你不知道嗎?你現在是在取保期間。」一警察說:「法輪功國家不許練。」王玉說:「你把國家文件拿來我看看,哪一條哪一款說的? 你年紀不大,不要聽信謊言,法輪功被打壓是江澤民一手造成的,他是個罪人,你們不要再跟隨他參與迫害,才會有好的未來。」

丹東臨江派出所以副所長甄寶祥為首的警察,因邪黨的謊言灌輸,理智不清的歪曲大法,王玉發自內心的可憐他們。她在被綁架的過程中,不忘自己是大法弟子,儘量以平和、慈悲的心態向他們講明大法真相。當天下午三點左右,甄寶祥才讓一警察把王玉送回家中。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法輪功學員王玉曾在丹東菊花山用手機發真相短信時,被丹東國保警察綁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遼寧丹東市振興法院准許丹東振興檢察院以法律、司法解釋發生變化為由,撤回對法輪功學員王玉起訴決定,王玉獲釋回家。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晚,王玉又因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真相,被不明真相人惡告,丹東花園派出所出動警察綁架王玉,並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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