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延壽縣法院對羅彩森開庭 未通知律師、家屬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延壽縣六十歲的法輪大法修煉者羅彩森老太太,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在自己家中被尚志國保李志國、高劍平等人跨地區綁架並非法抄家,家中法輪大法書籍和五萬八千元現金被掠走,並在不足四個月後的十二月七號被非法開庭,開庭之前她的辯護律師、家屬和本人並不知道。

羅彩森女士育有三個兒子,都已成家立業娶妻生子,三年前丈夫去世後她一直和小兒子生活在一起,家裏生意忙時,勤勞的她幫兒子們帶孩子、洗衣、做飯,偶爾也幫孩子們打理一些生意,兒孫繞膝,在享受著天倫之樂的同時,一家人生活的其樂融融。

'羅彩森和孫子們在一起'
羅彩森和孫子們在一起

警察綁架、搶劫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這天,羅彩森在自己家中被尚志國保李志國和高劍平等人綁架並非法抄家,家中又沒有其他人在場,家中大法書籍和五萬八千元現金(這是家裏做生意周轉資金的錢)被當場掠走,並且扣押清單上沒有這筆錢,起訴書也隻字未提這筆錢。

為了營救母親,孩子們為母親聘請了律師。羅彩森被非法關押一週後,律師去看守所會見時得知這五萬八千元錢是被尚志國保拿走的,律師和家屬到尚志公安局找到辦案人李志國、高劍平,向他們要回這筆錢,他們卻驚訝的說:你怎麼知道的(指這五萬八千元錢)?律師告訴他們:你不要管我怎麼知道的,是不是你拿的你不知道嗎,你拿了就還給人家。李、高二人又馬上改口說:這案子現在是偵查階段,我們得調查清楚這錢和本案無關我們才能返還。無論家屬怎麼說,他們就是不還這筆錢,以後家屬再去連樓都進不去,直接被門衛擋在門外。

家中生意需要資金周轉,辦案國保又不見面,家屬只得把這事控告到巡視組,巡視組的接待人員告訴家屬:你這個案子我們接了,我接我們就得管,尚志國保在辦案的過程拿走這筆錢,扣押清單上沒有就是違法的。可當得知是法輪功的案子時,就退避三舍了。

檢察院構陷、法院開庭 不通知律師、家人與本人

家屬帶著律師去和他們交涉,多次去要這筆錢,尚志國保拒不出面接待,只是說等案件調查清楚再還錢,一直拖到十二月份,家屬得知案件已經到了檢察院。

十二月六號律師來閱卷時,得知五常、尚志、延壽等地區的這類案件都由哈爾濱市阿城區檢察院公訴,當律師到阿城檢察院要求閱卷時,阿城區檢察院負責此案件的人說:你們怎麼才來,羅彩森案十月七號就到我們這了,十一月七號我們就交到法院了,律師和家屬急忙來到阿城區法院,找到辦案法官韓洋,韓法官說:羅彩森的案子明天十二月七號就開庭了……

黎律師馬上要求閱卷,拷貝卷宗後律師沒顧得上吃飯,直接趕到看守所會見羅彩森,可誰知,羅彩森竟也不知道明天開庭的事。

家屬得知十二月七日開庭,感到十分悲哀。中共制下的中國人,尤其是對待法輪功學員,連一點人權都沒有。

依照法律規定:開庭前三天就得通知當事人,提前十天把開庭通知書郵寄到律師手中,家屬還得有知情權吧?整個一個公檢法聯合違法,家屬非常的氣憤!如果這次律師不來會見,明天法院就打算開黑庭,不通知律師和家屬了嗎?

剛剛拿到卷宗的律師幾乎一夜沒睡研究卷宗,第二天十二月七號上午十點在阿城區法院,法庭非常簡單,主審法官韓洋,陪審員,公訴人宮金光和書記員,還有兩位不明身份的「旁聽人員」。在法庭上,羅彩森老太太才看到了自己思念的三個兒子、兒媳和弟弟們。孩子們發現,短短幾個月的時間母親顯得格外的蒼老和憔悴。

公訴人宮金光列舉出一些所謂的「證據」,把一些莫須有的罪名強加到羅彩森的身上,其實這些所謂的「證據」也都是在羅彩森家搶去的,公訴人還問這書是哪裏來的?這零錢是哪裏來的?這「福」字年畫是哪裏來的?但是這裏唯獨沒提當初抄家時拿走的五萬八千元現金。羅彩森理智清醒的、堂堂正正的告訴在場的每一個人:我信仰真善忍無罪!這書這錢都是我的丈夫留下來的,這年畫「福」字都是送廣告的人送到我家商店的。

當到法庭辯論階段,羅彩森的辯護人擲地有聲的說出:首先我的當事人是無罪的,律師把為甚麼說她是無罪的,把公訴人所列舉的所有「證據」逐條的駁斥的一件不剩,也就是說沒有證據,沒有證據就是無罪的。

律師最後又問道:為甚麼起訴書中沒有那五萬八千元錢的事?起訴書中沒有這錢,就說明這筆錢和本案無關,此時公訴人和法官也都表示這錢確實和本案無關。那既然和本案無關就應該及時返還家屬,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十二月十號週一,在羅彩森非法開庭的第三天,家屬再次來到尚志市公安局找到國保李志國高劍平等人,本以為案子已經開庭結案了,偵查階段早就結束了,這次一定能順利把錢取回,不想這李志國和高劍平確說:得等案子下判決才能把這錢返還家屬,任憑家屬怎麼說就是不給這五萬八千元……此時家屬甚麼都明白了:當初他們抓人時扣押清單上沒有這錢就是想侵吞這五萬八千元,沒想到律師的及時會見使得國保偷錢的事就浮出水面了,接下來尚志國保把案子報到檢察院還一直隱瞞家屬也是為了不想返還這筆錢,而開庭後又說等到判決下來再還錢,其實還是在對這錢打主意!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必報。善勸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警察、檢察官等人員,請不要做害人害己的事。迫害修煉人的罪業真的是太大了,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償還不清。以史為鑑:後周世宗柴榮親自用大斧子砍毀菩薩像,胸生惡瘡而死,年僅三十九歲。再如:文革前後,追隨中共賣力砸廟砸佛像的人沒一個有好下場,經歷過這些事的農村老一輩都記憶猶新。老天爺在看著你,你身邊的正義人士在看著你,趕緊行善啊。

那些假以法律之名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的所有參與者,請靜心思考,捫心自問:做好人遭受迫害、講真話遭受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尚志國保綁架羅彩森的直接責任人:
李志國13804615555
高劍平18045055166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