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大法前,我和兒子、兒媳關係不和,經常跟他們吵架。可學大法後,我的心性提高了,我用大法的法理要求自己,不與他們爭吵了,並且遇到事情找自己的過錯,不再跟兒媳爭爭吵吵了。
有一次,兒子在家喝酒,兒媳婦來我家找我,見面就對我吼:「你養的熊兒子,光知道喝酒!」然後開始大罵不停。我就好好地安撫她,勸她說:你別生氣了,我會勸他的,你先回家歇歇吧!可兒媳在氣頭上,回頭兩手推了我一把,我差點被她推倒。可我還是沒有動氣的說:唉呀!你看我都這把年紀了,有話咱慢慢說,好嗎?她又說:你養的兒子不好,你就得替他頂罪。我說:好,好,好!怎麼都行,你就別生氣了,好嗎?
我真一點都沒有動氣,這是修煉法輪大法,提高了我的心性的結果。否則,我會與兒媳幹起來的。
還有一次,我站在大門口,兒媳婦站在平房上,可能她跟兒子鬧意見了,發生矛盾了,可能心情不好吧,反正不知為甚麼她張口就對我大罵……罵得越來越難聽,我乾脆坐在門口,心中並不動氣。我就按師父說的修煉人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1],就像沒聽見一樣。
這時,鄰居聽不下去了,對我說:「你這老婆子,你是啞巴還是聾子?她也太欺負人了。」我說:「我是修大法的,不和她一般見識。俺師父就是讓這樣做的,讓俺做個好人,做個最好的人。」我對此一笑了之過去了。
鄰居們都很佩服我的度量,看到我的表現,他們都認可大法,相信大法好了。我用我的實際行動,證實學大法的人和常人不一樣!轉變了常人對大法的錯誤看法!有很多鄰居都明白了真相了!
將近二十年的修煉路上,這樣的事情數不勝數太多了,但我都以一個大法弟子的實際行動,表現出了大法的偉大,學大法的人的寬容慈悲!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