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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島市徐秀娟又被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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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徐秀娟家屬突然接到通知,定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下午一點半在秦皇島市公安醫院非法庭審徐秀娟。可是在開庭的當天中午十二點半左右,家屬突然又被告知開庭地址改在秦皇島海港區法院。

秦皇島海港區法院在九月二十六日第一次非法對徐秀娟開庭,只有半個小時左右,因徐秀娟身體被秦皇島看守所警察與犯人迫害得已弱不禁風,審判長怕擔責任,只好宣布休庭擇日再審。

十一月十一日,構陷徐秀娟的所謂「案子」,突然改在海港區法院第五廳非法開庭,說一點半開庭,家屬親友一直等到兩點多才開庭。法官是趙琳琳,公訴人白寶忠,法警二女一男,陪審員二人,家屬等旁聽的六~七人。

徐秀娟進法庭後,自己就要求脫去監號服,摘掉手銬等刑具。由於徐秀娟在看守所受到虐待關押身體出現問題(血壓高、貧血、心衰等等),法官比較善意地叫徐秀娟坐著回答問題,公訴人比較上次也多平和。

但公訴人白寶忠還是受邪黨政法委610及江澤民犯罪集團的殘餘勢力的操控:列舉警察非法從徐秀娟家裏搶走的私人物品是犯罪證據,並以兩高的司法解釋刑法三百條污衊徐秀娟,以此為依據量刑幾年等等。

辯護律師一一駁斥了公訴人的指控,指出:公訴人所謂的「證據」,都是派出所在當事人徐秀娟被帶走,家中無人的時候搜查搶走的,這是違法行為,沒有現場證人和立案文書,公安警察在執法犯法。而且那些物品的型號規格一個家庭婦女怎麼會識別認識?為甚麼不拿這些證據到現場?這樣怎麼以理服人。

律師駁斥公訴人謊說徐秀娟利用甚麼組織會道門破壞法律實施?徐秀娟信仰沒有組織,就是自由修煉想來就來,想走就走,根本沒有任何組織的意向。律師質問公訴人,說徐秀娟破壞法律實施,你們試拿出證據來,徐秀娟怎麼破壞的?傷害了誰?對公訴人的構陷,律師一一給予駁斥。

過程中,徐秀娟的兒子舉手發言:當時我們回家,我媽已經被帶走了。我和我爸也被帶到派出所,強迫我在我媽的所謂物品證據簽字作假,不簽字就不讓回家。這時候家裏就幾歲的小孩子自己在家,著急回家照看孩子,警察就利用這樣手段強迫我們簽這樣的字。

徐秀娟身體還很虛弱,臉色蒼白,開庭大約三十分鐘左右身感不適。法官叫120又給量了血壓不高。而後又繼續進行庭辯。

徐秀娟也為自己做了辯護,法輪功不是會道門,是教人向善,做到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最後徐秀娟女士說:「我信仰無罪,要求無條件釋放」!

事件原委

法輪功學員徐秀娟,女,五十來歲,家在秦皇島海港區北港鎮木柞峪村。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秦皇島市北港鎮派出所所長楊勇和片警劉哲等二十來人,非法闖入徐秀娟家,將她綁架到秦皇島市第一看守所,並叫來搬家公司非法搶劫了徐秀娟家中的大量私人財物,還給徐秀娟戴上了手銬腳鐐進行人身侮辱。家裏到處被所謂的人民警察洗劫的像經歷了土匪搶劫了一樣慘不忍睹。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徐秀娟在看守所被強迫吃藥,獄警叫徐秀娟簽字扣藥費。徐秀娟不同意。在警察胡煒(女)等的指使下,罪犯壽琳和馬家佳動手打徐秀娟,摳她,致使她手部流血。最後,在罪犯壽琳和馬家佳的強制迫害下,徐秀娟在扣錢的單子上按了手印。女警察胡瑋、王蕊等對徐秀娟進行強制性身心迫害、虐待。

由於徐秀娟不配合獄警犯人的強制吃藥,警察與罪犯們就把徐秀娟戴上重三十多斤的腳鐐,雙手也被交叉綁在大板床上,上大刑四天,吃喝拉撒都在上面,極其殘忍的蹂躪折磨她,使她的身心已經承受到了極限。有一天晚上,徐秀娟站崗值班,她心臟難受,與管號的說站不住了,這樣,才同意徐秀娟休息。可是罪犯馬家佳她們說徐秀娟是裝的,拽著徐秀娟的頭往牆上撞,過後還向警察謊說,徐秀娟要「自殺,撞牆」。

徐秀娟被非法關押在秦皇島市看守所至今已將近一年半,在看守所遭獄警犯人高壓酷刑折磨、人身侮辱使徐秀娟精神、身體都遭受到了極大的傷害,一段時間出現危險狀態,高血壓、貧血、心衰,血壓最高達到二百四十,看守所不得不幾次送醫院搶救。親朋好友一直在找看守所和法院交涉,但是他們互相推諉,拿法輪功學員的生命當兒戲。

呼籲國際社會,人權組織及早制止中共及江澤民犯罪集團的殘餘勢力對法輪功學員二十來年滅絕人性的政治迫害。


相關責任人員部份信息
徐秀娟是海港區北港鎮派出所綁架的。楊勇、劉哲參與第一時間綁架。
1、北港鎮派出所
電話:0335-3661160;3075106 所長座機電話3026333-808
楊勇 男 電話:18633538111 北港派出所
岳福山 男 電話:13730351561 北港派出所
王良 男 電話:18830377173 北港派出所
楊金業 男 電話:13303276665 北港派出所
邊樹春 男 電話:13933567088 北港派出所
高寧 男 電話:18833822577 北港派出所
孫彥武 男 電話:13315352829 北港派出所

2、秦皇島看守所負責人:0335-8527593:0335-7827593
所長 孫儉 男 13933609877
田宏偉 女 13930377666(副所長
翟樹寶 男 13784069919(副所長
趙樹江 男 13933559938(副所長

3、海港分局國保大隊(海港區國保)
地址:秦皇島海港區港城大街325號
電話:0335-3651200 郵編:066000
楊姓警察負責徐秀娟冤案
陳金榮 女 13833521792
周曉東 男 13503355566
趙躍軍 男 13613356536
趙美卉 女 15933500335
程寶謙 男 13833510808
付曉兵 男 15603385998
陳玉波 男 13383358341
於曉軍 男 13803351177
韓峰 男 133232861080

秦皇島市海港公安分局劉曉光電話:13383351199

4、秦皇島海港區檢察院 地址:郵編:066000 0335-3552532
檢察院檢察長、電話:0335-3028179#
檢察院控申科、電話:0335-3552325
檢察院公訴科、電話:0335-3552373、13333283456
檢察長 陳巍 、副檢察長:欒安慶
海港區檢察院負責徐秀娟冤案的叫白寶忠

5、秦皇島海港區法院
負責徐秀娟事情的責任人秦皇島海港區法院趙琳琳,副手書記員劉磊。辦公室電話都是 0335-3552269。
代院長 曹敬東 0335-3552158
副所長 魏永生 0335-3352161 3400497(宅電)13703230660
副所長 郭豔東 0335-3352163(立案庭)13933960788
副院長 鄭夢清 0335-7512133
執行局局長 李長富 0335-3552156 3047676(宅電) 13503239885
政治處主任 王峰 0335-3552288
紀檢組長 侯焐晶 0335-3552266
民庭長 董春來 0335-3552080 8863455(宅電) 13933526500

6、公安醫院領導電話:
王健澤 187127400008498
劉敏 1393360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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