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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會理五位老人第三次被非法庭審 律師被阻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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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四川會理縣法院第三次對五位法輪功學員鄭瓊、羅繼萍、馬凌仙、董秀瓊、沈佳鳳進行非法庭審。此案是(2016)川3425刑初170號被中院撤回判決後,重審開庭,可是法輪功學員的律師盧廷閣、黎雄兵卻被阻擋在外。

二零一八年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八點五十分左右,盧廷閣、黎雄兵兩位辯護律師準時來到法院,接受了法警們所要求的隨身物品及人身安全檢查,並遞上證件進行了法院來訪人員的登記。

經過安檢後,兩位律師就向法庭走去。這時四、五個法警突然阻擋在律師們的面前,並伸手攔截兩位律師,聲稱因為律師們攜帶了公文包,所以不得進入法庭,要求兩位律師交出隨身公文包。

律師認為,公文包內裝有出庭辯護所需的紙筆、案卷、法律法規以及電腦等工作物品,在律師依法通過安全檢查後,法警禁止律師攜帶公文包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屬於法警濫用職權。

這天是盧廷閣、黎雄兵兩位律師第四次來到會理縣法院。律師們認為,會理縣法院院長楊魯坡、分管刑事業務的副院長羅文對會理縣法院有組織、有預案的系列違法行為,負有領導監督不力以及縱容、袒護和包庇責任,構成濫權瀆職,已向相關部門控告,請求依法查處並敦促糾正違法行為。

當法庭正式開庭時,令鄭瓊、羅繼萍、馬凌仙、董秀瓊、沈佳鳳五位法輪功學員驚訝的是,審判長楊繼蘭突然給每位法輪功學員分配了一位素不相識,從未謀面的「辯護律師」。

五位法輪功學員不同意法官的自行安排,鄭瓊、羅繼萍對審判長楊繼蘭說:「指派律師我們不要。我們請了律師,是你們把他們擋在外面,不讓他們進來。」楊繼蘭趕緊阻擋說:「不說了,不說了!」就這樣,庭審在會理縣法院的第三次違法的情形下,又被取消。

事件回顧

四川涼山州會理縣鄭瓊、羅繼萍、馬凌仙、董秀瓊、沈佳鳳五位老太太,都曾身患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功後,她們在社會上、家庭中按照法輪功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一身病痛不翼而飛。然而十九年前,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五位老人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做好人,遭到多次的迫害。

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日,鄭瓊、羅繼萍、馬凌仙、董秀瓊、沈佳鳳在雲甸鎮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遭警察綁架。會理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構陷五位老人的材料,兩次被檢察院退回,國保為了達到對老人們非法判刑的目的,不斷拼湊材料,將現場收到的材料數量翻了一番,他們還把五位老人家床頭、牆壁、門上貼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和「常念大法好,天賜洪福保平安」的條幅、日曆等撕下來拼湊構陷材料。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八日,五位老太太在會理縣法院被非法開庭,來自北京、成都、西昌的五位律師當庭為她們做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五位老人也要求無罪釋放她們。律師們指出,五位老人修煉法輪功後,她們曾經身患的多種疾病不翼而飛,她們按真、善、忍做人,提高了自己道德品質。她們把修煉人身心健康舒暢告訴給父老鄉親,讓大家分享修煉法輪功的好處;她們把被迫害十七年的真相告訴鄉親,還公民的知情權。她們是在實踐《憲法》,維護《憲法》,不但沒有犯罪,而且還有功於國。

當公訴人污衊五位老人散發的資料的性質時,律師們要求呈上當天收到的資料,其中有《真相》、《明白》、《希望》、《天賜洪福》、《世紀大審判》、《全國起訴江澤民》等資料。律師們當庭讀了裏面的文章,如:《最高檢察院:起訴和舉報是你的權利》、《控告江澤民受憲法保護》、《用良知幫助我們自己》、《找回「忠孝禮義」的內涵》、《善良,生命的路標》、《千金良方--德》等。律師質問:這些都是教人向善的內容,難道是邪的嗎?公訴人無言以對。

會理縣法院還是分別對五位老人冤判,每人處一萬元罰金;馬凌仙被判一年零四個月;沈佳鳳判一年,緩期一年執行;羅繼平、董秀瓊、鄭瓊分別被判一年。

五位老人上訴到涼山州中院,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中級法院裁定撤銷刑事判決,發回會理縣法院重新審判。

此前,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會理縣法院再一次非法開庭,由於律師辯護過程受到了阻撓、抗議,而取消了開庭。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是會理縣法院第三次進行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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