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孫鶯鶯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被瀋陽市大東區法院判處監視居住(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即從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止)。到法院後,孫鶯鶯問法官趙哲是甚麼理由給她加期,法官說監管期間孫鶯鶯沒去司法所接受教育,沒寫思想彙報。孫鶯鶯說這不是她的責任,與她沒有關係。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大東司法所來電話通知孫鶯鶯,從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起到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執行對孫鶯鶯監視居住管制。孫鶯鶯問執行書是誰下達的,內容是甚麼,對方一概不回答。孫鶯鶯認為現政府提倡「依法治國、依憲治國」,而大東法院和大東司法所卻串通一氣,繼續冤判她,給加期七個月,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事件回顧: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父親孫德坤和母親邢安梅送孫鶯鶯上班,到大東區上園附近的一個小吃店吃早點時,被瀋陽市大東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到上園派出所。當天晚上警察又在孫鶯鶯家蹲坑,將孫鶯鶯的弟弟孫英男綁架。警察在沒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將孫鶯鶯和母親邢安梅關押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將父親孫德坤和弟弟孫英男關押在瀋陽市大東區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法院非法判處孫德坤二年六個月,判邢安梅一年。等到二零一七年邢安梅從瀋陽市第一看守所出來時,已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網上有報導),不認識親人、骨瘦如柴,每天大喊大叫,東奔西跑,打人、罵人。父親孫德坤目前還在本溪市監獄被迫害。望著這支離破碎的家,孫鶯鶯每天都在煎熬中撐著,盼望父親孫德坤早一天回家。
就在孫鶯鶯獲得自由後的一個月,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大東法院法官又找到孫鶯鶯,非法給她加期七個月,真是雪上加霜。正值二零一八年中國傳統新年,孫鶯鶯真是欲哭無淚。
相關責任單位負責人
瀋陽市大東法院 法官:趙哲
手機:15640568153 辦公電話:024-28319570
大東司法所 電話:024-3140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