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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六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 家屬堅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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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蘭州市六位法輪功學員被城關法院冤判,這六位學員分別是周巍、楊學貴、李福斌、鄭恕、方劍平、王繼霖。前五位學員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庭審,法官是汪海斌。在法院宣判時,周巍、楊學貴、李福斌、鄭恕、方劍平五人均提出口頭上訴。

下面是家屬堅持上訴的經過:

二月二日是星期五,家屬知道被冤判的消息時,已來不及去法院問情況。三日、四日是週六、週日。

二月五日週一,家屬向本地律師諮詢,如何才能幫助被判刑後的當事人及時的在上訴期內將上訴狀遞交法院。

二月六日星期二,早上九點左右,四位家人來到城關法院,很順利的上到八樓汪海斌的辦公室門前。汪海斌不在,門鎖著。隔壁的工作人員問四位家屬是找誰的,有甚麼事。家屬說找汪海斌,問問自己家人被判的事。該工作人員還問了一句,是法輪功嗎?家屬回答說就是。這位工作人員問完後就回辦公室了,幾分鐘後,出門告訴家屬,先等一等,汪海斌去了中院,一會就回來了。

過了大概十幾分鐘,汪海斌回到辦公室,將等候在樓道裏的四位家屬帶到一樓大廳,詢問家屬有甚麼事?家屬說,我們想問問我們的家人甚麼時候收到判決書的,想知道如果收到判決書,他們在看守所不會寫上訴狀怎麼辦?我們找你就是要在上訴期內將他們的上訴狀在上訴期內交給法院。汪海斌告訴家屬,判決書是二月二日送達的,律師的判決書也已經寄出,估計三天就能收到。家屬可以找一審委託的律師寫上訴狀。

在家屬的詢問下,汪海斌毫無隱諱地說,二審不開庭,一般一兩個月。李福斌的家人詢問李福斌被判的具體刑期,汪海斌當時記不起,說上樓後給家屬打電話說。但對於家屬詢問,如果本人在看守所無法寫出書面上訴狀,上訴期又到期怎麼辦?汪海斌以手機不在身上為由離開片刻,回來後告知家屬,如果本人到上訴期滿沒有書面上訴狀,他們在宣判筆錄上的口頭上訴也算數,也會將卷宗移交中院的。

汪海斌在答覆完家屬的疑問後上樓,很快給一樓大廳打過來電話,告訴家屬,李福斌被判六年,鄭恕被判三年,方劍平被判四年零六個月,周巍四年,楊學貴五年,每人均被罰金兩千元。

週三一早,楊學貴的母親先到看守所,老人直接上樓找到所長,希望所長能夠將楊學貴本人的判決書拿出來,家屬好找人寫上訴狀。所長說不行,在楊學貴的母親提到其他家屬也在門口想找所長時,所長說,之所以接待老人,是相互認識很長時間了(楊學貴第一次被綁架關押的地方就是西果園看守所,當時就是這個所長),其他家屬來,他不會接待。

後來,家屬找了中院一位工作人員諮詢上訴的事,該工作人員說,如果本人不會寫,家屬完全可以代寫,找基層法院讓本人簽字,上訴的時間一般都很短,要多找法院,讓人能看到家屬一直再找。請律師寫都沒甚麼必要,找懂法律的和學過法律專業的人幫你們寫就可以。

在這期間,家屬也和一審的委託律師聯繫,希望律師能夠通過微信將判決書拍照發給家屬,最好律師能夠寫一份上訴狀給家屬。周巍一審律師說他現在就要上飛機,要在蘭州機場下,能在機場呆一天,如果家屬願意他可以在二審不委託的前提下,利用這個時間會見一下周巍,並將周巍的上訴狀寫好讓周巍簽字。家屬非常高興,當然是欣然答應。

週五九點,李福斌的家屬、楊學貴的母親、周巍、方劍平的家屬到城關法院遞交了上訴狀。

這裏說明一點,在上訴期間,書面上訴有三種方式,只要有一種方式就可以,並不是三種方式都要一起用。如:一種是本人自己寫上訴狀,交予看守所,看守所會通知法院來取,一般法院會安排法警來取走自己法院辦理的案件當事人的上訴狀,家屬可以在看守所的接待處查詢,就能了解到上訴狀法院是否已經取走或本人是否已經寫了書面上訴狀;第二種是本人不會寫,家屬可以找人代寫交予法院,法院會安排時間到看守所讓當事人簽字;第三種是委託本地律師會見當事人,律師寫上訴狀或家屬代寫上訴狀,由律師拿到看守所讓本人簽字,律師再遞交法院。

近幾年,蘭州市城關法院每年都在非法對蘭州本地的法輪功學員實施判刑,而每年被冤判的法輪功學員都要求上訴、請律師維權,可每年都是中院不開庭、書面審理、維持原判。律師連出庭作無罪辯護的機會都沒有,所謂的「二審」只是裝裝樣子的走過場。

警察、檢察官、法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對法輪功學員的庭審中,他們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

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關部門、有關人員選擇善良,公正執法,不要繼續為他人的違法行為擔責,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尊嚴,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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