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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被明慧網曝光 河南安陽縣法院偷偷冤判李全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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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省安陽縣法院違背法律程序,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在不通知家屬,不告知律師的情況下,秘密判決法輪功學員李全貴四年,秘密送往河南新密市鄭州監獄。

家屬知道後找到法院問:為甚麼判決這麼長時間?為甚麼秘密判決?他們說開庭的時候有人給他們曝光到明慧網,所以才這樣做。

李全貴,男,五十八歲,家住河南省安陽縣水冶鎮阜城村,他因為修煉了法輪功使自己的身心健康,他用自己的生命體驗、感受到了法輪大法的真實和神奇,所以他想叫人知道法輪功的真相,目的是為了讓人們遠離危險,獲得幸福平安。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一日下午六點三十分,李全貴在本縣蔣村鄉講真相發資料時,遭到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蔣村鄉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安陽縣拘留所。六月十二日下午四時,縣國保大隊和610人員強行非法抄家,非法搜走大法書籍一套和少量的真相資料。李全貴六月二十三日被安陽縣公安局從拘留所轉關看守所。

十月三十一日十一點四十分,安陽縣法院非法對李全貴開庭,家屬子女四人進去旁聽。

法庭上,李全貴給法官和庭審人員及所有參加人員,講述了自己因為修煉了法輪功身心受益的經過和讓人們了解法輪功真相的重要性。

之後,孫律師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他說:我的當事人李全貴所作所為沒有違法行為,無論是給人講真相還是擁有法輪大法書籍都是合法的,他沒有破壞任何一條法律的實施。相反,如果你們給他判刑了,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所有在場人員沒有任何反對意見,法官宣布擇日判決。全過程用了約一個小時。

可是在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安陽縣法院卻做出了完全相反的判決,甚至在不通知家屬,不告知律師的情況下,秘密判決法輪功學員李全貴四年。

明慧網完全屬實的報導了一場庭審的經過,為甚麼安陽縣法院如此介意呢?如果你們是對的還怕曝光嗎?如果你們是錯的,那為甚麼還明知故犯、一錯再錯呢?


蔣村鄉派出所長曹文勇15937260608
縣公安局警察張利軍18537221538
安陽縣公安局警察張利軍1853722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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