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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辦理退休 中共無理刁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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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近日,河北省石家莊市裕華區一位法輪功學員到石家莊裕華區人才市場辦理退休手續,辦理過程中工作人員給了她一份證明材料,該材料要求辦理退休的本人必須找到所在轄區派出所出具所謂「沒有違法犯罪記錄」及「不修煉法輪功」的證明。

其它消息來源也證實,本市所有辦理退休的人員都會被要求出具這樣的所謂「證明」。如果是企事業單位的正式職員,很多是單位給辦理退休時直接代辦了,本人可能看不到這份證明材料。而普通的靈活就業人員,也就是個人交納社保適齡退休的,就得自己去找派出所開出這樣的「證明」。這是實實在在的違法行政、違法「證明」!

公民繳納社保,到法定年齡辦理退休,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這本是法定的基本權利!而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是完全合法的,信仰自由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與辦理退休有甚麼關係呢?!這是中共邪黨破壞法治、踐踏人權的又一鐵證!(下附證明信的照片)

十幾年來,共產邪黨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不僅從精神與肉體上殘害,連人的基本生路都要截斷,早已引發國際社會的廣泛譴責。呼籲有識之士都來關注和制止中共這種無視法律和人權的惡行,還法輪功學員自由修煉和退休老有所養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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