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新年期間3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一八年二月份的中國新年期間有3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律師為其中的11名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30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律師為其中的10名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另外,由於中共信息封鎖,還有27名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一七年一月份被非法判刑,二月份才報導出來。一月份,非法判刑61人,新加27人,一月份非法判刑人數更新為88人。還有一月份非法庭審38場,一月份新加庭審19場,一月份非法庭審人數更新為57場。還有30名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一七年被非法判刑,今年才得以報導出來,這部份數據未被統計在二零一七年明慧報告中,二零一七年明慧報告有1044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新加30人,二零一七年非法判刑人數更新為1074人。

圖1:2013~2017年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統計
圖1:2013~2017年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統計

元旦至中國新年期間273名法輪功學員被突擊判刑入獄

自古以來,中國民俗中,年三十的除夕夜是一家人團圓的日子。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每當年關將至,過大年的時候,一部份法輪功學員便被強制判刑,非法關押。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從元旦前的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又有27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入獄。其中,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判刑150人,二零一八年一月份,判刑88人,二月份判刑35人。

遼寧省政法委、610非法判刑人數居全國之首。

圖:2013~2017年遼寧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統計
圖2:2013~2017年遼寧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人數統計

表1:2013~2018年2月遼寧省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764人統計
年份遼寧省非法判刑人數
201375
2014115
2015160
2016208
2017192
2018 年 1-2 月14
合計764

二零一七年末遼寧省「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政法委、維穩辦,利用各市的維 穩辦、司法局來向全省的各監獄下令,搞一個所謂的「專項行動」,就是針對那些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強制他們「轉化」(放棄修煉法輪功)。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遼寧省已有469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僅二零一七年遼寧省監獄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高達12名,是全國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省份。

最新統計公布,二零一七年,中國大陸至少有1074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其中遼寧佔192名;二零一八年一至二月份,至少有12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遼寧佔14名。二零一七年至今,遼寧地區被中共非法判刑206名。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八年二月的七年多的時間,遼寧地區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764名,其中,二零一三年判刑75名,二零一四年判刑115名,二零一五判刑160名,二零一六年判刑208名,二零一七年判刑192名,二零一八年一至二月判刑14人,居全國之首。

二零一七年,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五百多場無罪辯護。律師余文生說:「每一個為法輪功做過辯護的律師都深深知道,他們是無辜的。……他們因為信仰被定罪,是荒唐的。」余文生說:「當局「硬用《刑法》300條給法輪功學員判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說他破壞法律實施罪,他破壞了哪條法律啊?他根本不涉及犯罪!……就是政治迫害。」

對法輪功判刑就是犯罪。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兩高)作為審判機關和法律監督機關,它只有執法權,而沒有立法權和擴大法律解釋權。它無權規定甚麼行為是屬於違法犯罪,也無權規定哪些行為是屬於破壞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而兩高在司法解釋中列舉了一些行為表現,並規定對這些行為表現,可以依照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定罪處罰。兩高的這種規定是違法的,兩高在司法解釋中所列舉行為表現,並不是刑法三百條規定的,而是兩高自己規定的,因此與刑法三百條毫無關係。刑法三百條沒有規定法輪功學員製作法輪功宣傳品和散發法輪功資料是屬於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就不能對這些行為定罪量刑。(信息採集時間:2018年2月1日─2018年3月7日)

一、二月份,非法判刑35人

非法判刑分布在十五個省份、直轄市。遼寧非法判刑5名、河北5名、黑龍江4名、陝西4名、北京3名。

表2:二月份,中共非法冤判 35 名法輪功學員分布表
區域判刑人數邪惡排名區域判刑人數邪惡排名
河北51福建2
遼寧52湖北1
黑龍江43山東1
陝西43廣東1
北京34江西1
上海25山西1
河南25貴州1
湖南25
合計2018 年,二月份判刑 35 人。


二十個城市參與非法判刑:西安4名、哈爾濱3名、唐山3名、錦州3名、大連2名、南平2名。

表3:20個城市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統計表
城市判刑人 數城市判刑人 數城 市判刑人 數城 市判刑人 數
西安4南平2岳 陽1襄 樊1
哈爾 濱3鐵嶺1邵 陽1許 昌1
唐山3保定1淄 博1鄭 州1
錦州3廊坊1佛 山1太 原1
大連2齊齊哈 爾1撫 州1安 順1

判刑部份案例:

辦暫住證被劫持 誣判七年

中國傳統新年前,法輪功學員張樹德被遼寧盤錦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原籍黑龍江省雙城市新興鄉的法輪功學員張樹德,畢業於哈爾濱工業大學,分配到大連,外派遼寧省盤錦市工作。張樹德到轄區興盛派出所辦暫住證,警察問有甚麼信仰,張如實回答信仰法輪功。派出所警察不但沒給辦理,張樹德反而被羅少庭、梁周志等人非法抓捕,關押半年多。盤錦市興隆區公安局、興隆台區檢察院把張樹德構陷到法院,把非法從張樹德住處搶走的法輪大法書籍、小冊子、電腦等私人物品作為所謂證據,炮製一場冤案。興隆台法院急切的在大年前二十七給張樹德的家打來電話,告訴張的父母兒子被判刑七年。張樹德的父母精神受到相當大的打擊,中國大年是最重要的節日,家家戶戶都忙於購置年貨,迎接遠在外地工作的親人回來團聚。張的父母和年邁的奶奶沒想到法院對一個優秀的人才裁判出這樣的結果,張樹德的所有親人怎麼能理解,怎麼能安心過年?

遭11年冤獄 太原殘疾女士又被枉判三年半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太原市杏花嶺區四十六歲的殘疾婦女李潤芳,堅持修煉「真善忍」法輪大法,累計遭受十一年冤獄迫害,多次到杏花嶺區澗河派出所辦理身份證被非法拒絕,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再次去辦理身份證時被非法扣留、構陷,日前被判刑三年半。李潤芳已上訴。

在法庭上,法官季麗青無視法律,剝奪辯護人的辯護權利,不讓律師說話。季麗青蠻橫的宣稱,辯護人在法庭就得聽法官的,否則我可以解除你的辯護權。庭審現場本來是四個法警,又來四個法警橫眉怒視現場,一副黑幫老大的做派。關於李潤芳與她父親遭受的迫害,請參考明慧網報導《太原李潤芳陷冤獄11年父親代女訴江》、《山西76歲李錫福被劫持入獄》、《太原77歲李錫福被晉中監獄關禁閉一百天》等。

貴州安順市七旬老人鄭居成被非法判刑兩年

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安順法輪功學員鄭居成(男,七十多歲)在普定縣鄉鎮發放真相資料時,遭惡人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普定縣看守所,後轉到普定縣人民醫院的康復中心(據看守所警察講,康復中心是他們的基地),在被關押近十個月後,被非法判刑兩年,於二零一八年傳統新年前,送往貴州省都勻監獄。

湖北省襄樊市法輪大法弟子趙國江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二月八日上午,襄陽市中原派出所惡警到趙國江居所,將房門撬開進屋翻箱倒櫃抄查。趙國江因上班不在家,惡警就在家裏坐等他下班回來,將其綁架,並被非法關押在襄陽市行政拘留所,後轉入襄陽市第二看守所。趙國江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被送往襄南監獄拒收,又送范家台監獄,因體檢不合格拒收,現又關押在第二看守所。

二、二月份,非法庭審30場

表 4:2018年二月份 非法庭審30場分布表
區域判刑人數排名區域判刑人數排名
河北61北京15
天津52陝西15
遼寧43上海15
山東24黑龍江15
吉林24廣東15
湖南24內蒙古15
貴州24湖北15
合計2018 年 2 月份非法庭審 30 場

非法庭審分布與14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河北非法庭審6場、天津5場、遼寧4場。

非法庭審分布於14個城市:秦皇島5場;瀋陽、撫順、煙台、白城、貴陽、滄州各2場。

表5:二月份,14個城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統計表
城市庭審人數城市庭審人數
秦皇島5岳陽1
瀋陽2湘潭1
撫順2西安1
煙台2哈爾濱1
白城2佛山1
貴陽2紮蘭屯1
滄州2安陸1

非法庭審部份案例:

1、北京延慶王金蘭被非法庭審 案卷退回檢察院

北京延慶法院在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上午10點半對王金蘭和劉學萍開庭,直到下午一點半才結束,歷時三個小時,律師針對公訴人的起訴做了徹底的無罪辯護,庭審後法院一直沒有宣判。

年後一上班王金蘭的律師就接到了延慶法院的通知,說王金蘭的案子因證據不足退回了延慶檢察院。

事情可能有兩種可能,一是檢察院補充新的證據,法院再審理;一種是檢察院不能補充新的證據,那麼就得撤訴,法院就必須放人。三月二十三日前,檢察院必須做出決定。

由於王金蘭始終不承認迫害,在庭審中堅定的表示自己無罪。律師的無罪辯護,也使在場法官、檢察官和旁聽者明白了修煉法輪功無罪,是合法的事實。所以出現了法院退案的結果。

2、天津河西法院二次開庭律師堅稱於富豔無罪

天津西青區法輪功學員於富豔,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在河西法院再次被非法開庭,律師為她做無罪辯護,稱於富豔無罪。上午九時,本是公開庭審,法官果健卻只允許五名家屬分兩次進去旁聽。開庭後,公訴人隋立偉構陷於富豔,揚言叫法院冤判於富豔有罪。律師在辯護中指出:本案公訴方指控於富豔所提交的案件證據材料程序違法,應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於富豔無罪;於富豔作為一名普通的公民,有甚麼能力或權力能導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全部或部份不能在實際中應用或實行?因此指控的罪名不成立,是適用法律錯誤,於富豔無罪;擁有法輪功書籍及宣傳資料無罪。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早已解除,更不能因此追究刑事責任。宗教信仰自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依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是全世界公認的普世權利。基於一個人的信仰而施加刑罰,這種純粹的信仰迫害的做法,與現行憲法的規定相抵觸。最後律師強調,本案中程序違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望法院從未來的錯案追責、注重社會影響、推動法制進步等角度來考慮,依法裁判於富豔無罪,並對其立即釋放。於富豔曾患有嚴重的精神衰弱失眠,腳後跟痛,愛發脾氣。修煉法輪功以後,這些病症都好了。她心地善良,婆母跟她一起生活二十多年,一直到老人去世。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於富豔在家中被河西區梅江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後於富豔被河西檢察院非法批捕。梅江派出所綁架她的原因是發現她工作單位小區有法輪功真相資料,因她是法輪功修煉者,推定是她發放。於富豔在被非法提訊時,否定了警察的有罪推定。

3、北京陳仲蓮被非法庭審

北京延慶區小河屯村法輪功學員陳仲蓮,在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遭非法庭審時,當庭表示自己無罪。律師為她做了無罪辯護,並明確法庭應當讓她回家。辯護律師針對公訴人的指控、出示的書面證據和物證的不合法性一一給予指正,並對強加的罪名進行論述:「破壞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證據何在?當事人具體破壞了哪條法律,無人證實。宣傳品僅是人類思想的反映,而不是破壞法律的工具,思想不能構成犯罪的。宗教自由是人類文明的事,我們的憲法也是保護公民的信仰自由。」「陳仲蓮是沒有能力破壞法律實施的。」律師從四個部份進行了辯護:(一)公訴機關所指控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二)本案程序違法;(三)我的當事人行為,不具有社會的危害性;(四)我的當事人行為不符合「利用……」的構成要件。最後律師明確指出:本案是一個沒有犯罪行為、沒有犯罪客體的冤案。請求法庭依法宣告陳仲蓮無罪!」

當庭沒有公布審判結果。目前,律師表示延慶法院須重新庭審此案,律師將會再次為陳仲蓮辯護。另據悉,法輪功學員趙桂香和聞俊清已被延慶檢察院起訴到延慶法院,並通知家屬新年過後要進行庭審,家屬聘請的律師多次到看守所會見他們,表示都會為他們進行無罪辯護。

4、七律師依法阻抗天津非法開庭


天津法輪功學員耿東

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上午,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天津市西青區法院非法開庭。七名律師指證法院開庭前後的諸多程序違法,法院不得不中止庭審。

吳殿忠、李明君、王連榮和耿東四名法輪功學員是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被非法抓捕的。二月七日9點10分,四人被戴著手銬腳鐐進入法庭。程海律師對審判長說:「請把被告人的械具摘掉,這是法庭。」法警為四人摘掉了械具。

黃漢中律師在法庭上指出:今天的開庭嚴重違反法律規定。首先沒有按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規定開庭前三日向被告人送達傳票。另外,此案公訴人開庭前五日進行了更換,也違反了有關規定。按照法律規定,公訴人換人必須提前六天,先下指定函,告知法院和律師。檢察院應當提前給法院出具指定函,法院應將此情況通知辯護人。現在呢,是在庭審的前一天才擬定的指定函,且沒有向法庭提交,嚴重藐視法庭,所以申請公訴人迴避。

法官劉斌稱:律師的提議不符合法律規定,予以駁回。律師馬上據理力爭:「第一、我認為法官的裁定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因為訴訟法規定檢察官的迴避必須由檢察長決定,法庭無權決定,所以律師申請覆議。」這時,法官繼續強行推進開庭,說這個事情法庭已經記錄在案,不再覆議。

這時律師提出:「對本辯護人前邊提出的迴避申請。法庭違反法律規定,駁回申請,並且剝奪辯護人申請覆議的權利,因此我們認為法官不能公正審理本案,我申請審判長迴避。」

聽到此,後邊的旁聽人員小聲讚歎說:哎呀!這律師真厲害呀,那話說的跟針一樣正紮他們那,這才是真正的律師呀!將近十一點,法庭宣布休庭,庭內人員緊急商議後與律師溝通,要求律師不要再提前面的問題,律師表示提出迴避是維護法庭的尊嚴。上午庭審結束後,下午未繼續開庭。

此次阻抗非法庭審的過程,再次展現了天津公檢法司執行非法意志執法違法,公然破壞法律實施。

5、撫順縣法院野蠻開庭:「就我說了算,不讓進旁聽。」

遼寧撫順市撫順縣法院定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宋霞、陳岩實施開庭。開庭前,宋霞的律師要求將宋霞手銬腳鐐解開,法官讓法警只把手銬打開。宋霞要求解開腳鐐,這一合理的要求沒有得到法官的同意,因而庭審沒有按原計劃進行。同時,撫順縣法警不許前來旁聽的親朋好友進入法庭。撫順縣法院刑事庭庭長曹玉春出來並未制止這違法行為,反而邊推搡前來旁聽的親友,邊喊:「就我說了算,不讓進旁聽。」此人沒有著裝,四十歲左右,很是兇惡,問其姓名,不做回答。宋霞、陳岩是撫順望花區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被峽河派出所警察綁架,並劫持到撫順看守所。據悉,撫順市國保支隊彭越找到家屬,想每人敲詐五萬元放人。家屬不拿錢,國保六月二十八日將案件構陷到撫順縣檢察院。根據《憲法》第125條規定,法院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別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公民可以選擇公開審判的案件進行旁聽,從旁聽通道進入指定法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1993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617次會議通過,根據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73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的決定》修正)第九條公開的庭審活動,公民可以旁聽。旁聽席位不能滿足需要時,法院可以根據申請的先後順序或者通過抽籤、搖號等方式發放旁聽證,但應當優先安排當事人的近親屬或其他與案件有利害關係的人旁聽。但是撫順縣法院管理旁聽的法警,不是因為旁聽席滿了,而不讓旁聽。讓近親二、三人進去,其他親屬就不讓進了,並沒有合理的解釋,只是用權力阻擋其它旁聽的人員,這就是在執法犯法。

6、石家莊橋西法院非法開庭未遂 李惠雲博士情況堪憂


法輪功學員李惠雲博士

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在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圖謀對法輪功學員李惠雲博士非法庭審,但沒能進行。法院搪塞說甚麼因為「李惠雲不配合戴手銬」。二月七日,律師到石家莊第二看守所要求會見李惠雲,看守所卻甚麼也不說,就是不讓見人。

李惠雲博士,女,原河北省石家莊市河北科技大學副教授,她的專利成果在二零零三年德國國際發明博覽會上獲「國際發明先鋒獎」,獲二零零三年香港國際專利技術博覽會「金獎」,第三屆亞洲國際專利技術專利產品博覽會「金牌獎」和「科技發明進步獎」。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因李惠雲不放棄修煉,河北科技大學校黨委書記王英英追隨中共歷次「整人」之風,藉機打壓單純善良的李惠雲。如:故意捏造教學事故,不讓她出國領獎,停止上課,用文革時期的手段讓她打掃衛生、打水、掃樓道。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四日,當時四十歲的李惠雲堅持真、善、忍信仰,又被單位和當地610綁架去洗腦班。長時間的不讓睡覺、晝夜捆綁、暴力毆打、煙頭燙、不讓上廁所、人格侮辱,竟達一個多月之久,致使李惠雲出現精神分裂症狀。同年九月李惠雲又被直接送到石家莊勞教所勞教兩年,繼續遭強制洗腦、毒打。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李惠雲又因傳播真相被舉報、綁架,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長達二十九個月。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石家莊新華區法院再次對李惠雲博士非法開庭。兩位律師義正辭嚴地為李惠雲做了無罪辯護,令法官無言以對,為了達到目的,新華區法院把從李惠雲家中搜出的「兒童勵志」和「神傳漢字」內容的光盤,也拿來湊證據。李惠雲被非法判刑四年十個月。

三、經濟掠奪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一八年二月份,中共法庭非法罰金2萬7千元。

表6:中共法庭罰金及警察勒索城市分布表
姓名省份城市法庭罰金
佟躍亮遼寧錦州20000
段建花河北保定2000
李瑞喜廣東佛山5000

四、無罪釋放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二零一八年二月份,又有2名法輪功被無罪釋放。

1、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李豔秋第37天檢察院退卷,順利回家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李豔秋,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晚安全到家。李豔秋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綁架,二十七日被非法拘留,第37天檢察院退卷,順利回家。

2、探親被綁架誣判 青島秦麗麗上訴後獲釋

秦麗麗和兒子小軒軒

山東青島法輪功學員秦麗麗帶孩子回娘家探親遭綁架,二零一六年七月被誣判三年,之後秦麗麗依法上訴,濰坊中級法院將案卷退回昌樂法院。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秦麗麗被從濰坊看守所釋放回家。秦麗麗女士,四十歲左右,二零一六年一月帶著一歲多的孩子小軒軒回昌樂娘家探親,十一日,昌樂縣國保大隊七、八個警察非法抄了她母親的家,將秦麗麗綁架。

昌樂縣國保大隊常全斌、趙世勝、單既成等人一方面羅織罪名嫁禍秦麗麗;另一方面,單既成向秦麗麗在青島的婆婆家勒索錢財。構陷秦麗麗的案捲到了檢察院,昌樂國保警察單既成還打電話發短信給麗麗的公公說給他寄兩萬元就讓麗麗回家過年,錢寄了卻沒見人。再打電話問,單既成說再寄一萬就讓麗麗回家過十五,麗麗家人又寄去一萬元,也沒見到麗麗。麗麗公婆一家非常氣憤。後來家人聘請了律師,律師介入後,單既成害怕了,分兩次退了錢。

二零一六年十月上旬,昌樂縣法院不顧律師的依法無罪辯護,對秦麗麗非法判刑三年。秦麗麗上訴,濰坊中級法院將案卷退回昌樂法院。但是自上訴到釋放,秦麗麗又被非法關押了一年七個月,即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才得以回家。

五、中共公安「英模」猝死現象給人的警示

明慧通訊員河北報導,多次被中共授予「優秀共產黨員」、「先進個人」、「優秀人民警察」的呂建江最近突然死亡,又被中共追封為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模」。呂建江之死給近年公安「英模」猝死現象又添新案例。呂建江是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公安分局警察頭目,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呂下班回家後感到不適,吃藥後仍不見好轉。十二月一日凌晨三時被緊急送醫,七時四十分死亡。初步判斷為主動脈夾層破裂。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明慧網石家莊通訊員報導了呂建江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程文芬的惡行。法輪功學員在講真相中一直在告訴參與迫害者:迫害法輪大法、迫害法輪功學員是要遭報的。呂建江這類人不聽勸善,替中共賣命,最終成為其「替死鬼」。這樣的悲劇人物還很多,如:大連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刑警大隊探長於永祥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三日,心臟病突發去世,年僅三十七歲。中共把他包裝成「拼命三郎」。二零零二年公安部給他所謂「二級英模」稱號。大連開發區新港公安派出所所長趙振金,也是因為賣力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二零零六年九月九日,五十五歲的趙振金在辦公室內突發性心肌梗塞死亡,被中共包裝成「一級英模」欺騙世人。中共為甚麼大肆宣傳和重獎這些人?其實就是擔心警察們不再為其賣命,於是用金錢、名譽收買人心。

據中共公安部網站不完全統計,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七年,中國大陸警察8134名非正常死亡,因突發疾病猝死在工作崗位上佔總數一半以上,平均死亡年齡45.5歲左右。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四年,負傷的警察20741人。

表7:1999 年─2017 年在崗警察死亡人數統計(中共公安部公布數據)
年度在崗死亡人數年度在崗死亡人數輔警死亡人數
19995332009431
20004492010415
20014582011442
20023812012430
20034762013449
20044922014393
20054142015438
20063982016362
20074522017361126
1999年─2017年在崗警察死亡8134人(輔警126人未計算在內)

江澤民把警察變成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打手,造下罪業。現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惡人已經開始大面積遭惡報,傷、亡數量非常大。這是天警示人。中共卻欺騙世人,稱死亡的警察為「因公犧牲」,實際上很多都是惡報。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選擇善良,維護正義和良知,這不是個別人要做的事情,而是每個人對自己生命之路的選擇,天理昭昭,疏而不漏,今天你我做了甚麼,如何擺放自己的位置,上天自有公道。法輪功學員修煉真善忍,在世風敗壞之毒世帶給世人真相與希望,這是大善之舉,怎麼能夠成為被迫害的理由?!在此呼籲中國大陸公檢法司系統所有還在犯罪的人,能夠懸崖勒馬,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大法弟子。為自己留一條後路,選擇一個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