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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西安劉春霞遭誣判 已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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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法院對西安市戶縣法輪功學員劉春霞非法判刑四年,劉春霞上訴。

此後,劉春霞出現高血壓症狀被送往隸屬公安系統的安康醫院。

年前,律師在安康醫院會見劉春霞時,得知她被強制吃藥,每天四次,早上六點三十,中午,下午,晚上,劉春霞只能無聲的抵制。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西安市戶縣法輪功學員劉春霞與母親李玉華被綁架和非法抄家,住處被查封。

劉春霞被非法關押到西安市長樂坡看守所,她的母親被關進洗腦班迫害。

六月十四日,李玉華回家,劉春霞仍被關押在西安市長樂坡看守所遭受迫害。

十二月二十六日早上十點,西安新城區法院對劉春霞非法庭審。當庭無果。

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得知劉春霞被新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西安市中院法官:
駱成興029-87658230、029-87658229
西安市安康醫院(隸屬於西安市公安局):
地址: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杜曲新村
電話:029-86773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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