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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彭時清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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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湘潭法輪功學員彭時清、曾固、王慶生、林佳、索紀豔(女)、劉曼炎(女)被非法判刑。其中,彭時清被非法判刑九年。

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610」與雨湖區、岳塘區、高新區公安分局以及高新區雙馬(鎮)、窯灣、雲塘派出所等機構人員,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對當地法輪功學員彭時清等近二十人非法抄家、綁架,搶劫了他們家中的電腦、打印機、法輪大法書籍等私人財物。

他們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相互勾結構陷,非法將彭時清、曾固、王慶生、林佳、索紀豔(女)、劉曼炎(女)第一審非法判刑,並未通知家屬。

彭時清被第一審非法判刑九年,自己上訴的材料也被當地(高新區雙馬(鎮))派出所扣押。

湘潭市公檢法司人員仍跟隨江澤民犯罪集團不知悔改,踐踏法律,執法犯法。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那些還在用所謂執行上級命令迫害法輪功的人是該警醒了。相繼出台的《辦案追查制》、《公檢法人員執行錯誤命令終身負責制》等如一把把利刃,如影隨形般懸在那些還在積極參與迫害的人頭上。善惡到頭終有報。


湘潭市公安局
地址:湘潭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吉利東路16號,郵編411202
電話:0731-55297052、0731-55297051、0731-58513475
傳真:0731-55297055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熙春路196號,郵編411000
電話:0731-58213620、0731-58392774、0731-58392660
局長何建軍
政委侯宇
副局長張高飛13907322557
副局長王超13507327198
副局長賀勁松13975237887
紀委書記郭文勝13973239069
副政委柳四清13975203751
國保大隊作惡人員副隊長沈某某、肖某某

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
電話:0731-58616228
岳塘區國保大隊大隊長李洪輝

湘潭市高新區雙馬(鎮)派出所作惡人員:
謝子良湘潭市高新區雙馬派出所副所長 13873288626
吳谷雲 湘潭市高新區雙馬派出所警員13973275151
劉佯驛社區人員13707326169

岳塘區檢察院:
戴季華 18007328232
周鋼明 18107326886
歐陽林 18007328687
高曉波 18007328463

岳塘區法院:
江金18973296668
謝勇13907327007
徐霞清1336732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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