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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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日】最近兩、三年,我的修煉一直處於一種停滯不前的狀態,雖然平時也學法煉功,照常做講真相的事,但我知道自己沒耐心、很容易發脾氣,看甚麼事都不順眼,可是卻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裏。

今年趁著中國新年假期,把《精進要旨》前前後後讀了三遍,最後一遍的時候,我那頑固的人的殼,似乎終於被撬開了一道縫,懵懵懂懂間,我覺的自己好像要悟到甚麼。

這段時間遇到的事不少,比較具體的是有一天做講真相工作的時候,同修忽然聯絡不上,但還有事情沒做完,不能進行下一個流程。那個工作我並非完全熟悉,也幫不上忙,只好趕快找救兵。

我一邊找人幫忙,一邊心裏嘀咕著:「怎麼事情沒做完也不交代就消失呢?」

問題大概解決了之後,我就發正念,開始我像以前一樣,腦海中想著等一下怎麼留言給同修:「以後請不要……」可是我又想同修不是故意的,而且長期堅持做講真相的項目很不容易。總之發完正念之後,那個指責同修的想法是沒有了。

工作結束後,我想起了《精進要旨》中的許多段話,其中有一段是:「其實釋迦牟尼佛、耶穌,包括老子,在世的時候,根本就沒有經書,只有實修,而師尊所講出的話是為了指導修煉而說的。後人就把他們講的話回憶著寫成書,名為經書,慢慢的研究起佛學、法學來。不是像師尊們在世時那樣,真正實修,把他們講的法作為實修的指導,而是把學習宗教經典、學問當成了修煉。」[1]

我才意識到,自己老看著別人的行為「對不對」,執著於事情「合不合理」,一心想論理,指責別人,好像與自己無關,其實落入了把法當理論,卻不實修的陷阱。

如果說修煉是一場考試,那麼考的並不是誰有道理,而是誰能在第一時間為別人想、放下自我,那才是真正的修煉。修煉往往是接受自己認為「不合理」的事情。那是一種態度,而不是「思考」甚麼。

因為這段時間的學法、遇到的事情,我才明白了自己長久以來沒有看到法的另一面。

就像地球上的人看月亮,怎麼看都是同一面,只有跳出人的思想框框,才能看到另一面。那晚我特別開心,至少以後會勇敢地替別人想,不會有甚麼顧慮了。

寫下這個心得,與和我有同樣困擾的同修共勉!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何為修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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