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2018年03月22日 星期四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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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聖彼得堡家庭節 遊客喜聞法輪功

  • 在日本老人文化發表會上介紹法輪功(圖)

  • 遼寧鞍山市高峻、張永寶分別被非法判刑九年、六年

  • 烏魯木齊市邵生瑞、樊映霞夫婦將被二審開庭

  • 曾陷冤獄九年半 好人廖志軍遭非法庭審

  • 給百姓送真相 大連市九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 高一喜被迫害致死二年 家屬繼續申冤

  • 遭受六年冤獄 大連車中山即將走出瀋陽第一監獄

  • 黑龍江女子監獄對王豔秋、陳靜等人的殘忍折磨

  • 我被武漢市武昌區東亭派出所非法取指紋及血樣

  • 山東日照市莊麗再次被綁架

  • 山東濰坊昌邑派出所非法抓捕馬燕

  • 交警的驚嘆

  • 我身邊人的親身經歷

  • 和兒媳婦相處的日子裏

  • 大法的超常在我家一次次的展現

  • 女兒煉功 父母也受益

  • 如何做好申訴

  • 去除黨文化 在法中歸正自己

  • 配合好 神威顯

  • 給小偷講真相

  • 夫妻是同修 主動修自己

  • 修大法真好

  • 八旬老太:努力做好三件事

  • 走過魔難 在救人中昇華

  •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

  • 41人聲明從新開始修煉

  • 明慧地方期刊(貴陽市、鞍山市、鶴崗市、雲南省、瀋陽市)



  • 聖彼得堡家庭節 遊客喜聞法輪功

    文/俄羅斯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七日,在俄羅斯聖彼得堡文化商業中心PITERLAND舉行了「年輕家庭節」活動。活動當中,當地法輪功學員把用真、善、忍指導自己行為、教育小孩等理念分享給了很多家長遊客,希望他們也能從中受益。同時講述了在中國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使很多家庭破碎,幼小的孩子成為了孤兒,而這一切的原因只是中共不能容忍這些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想按照真、善、忍做好人。

    法輪功學員參加聖彼得堡「年輕家庭節」,向人們介紹功法,傳播真相
    法輪功學員參加聖彼得堡「年輕家庭節」,向人們介紹功法,傳播真相

    遊客在聖彼得堡「年輕家庭節」上聽法輪功學員講真相
    遊客在聖彼得堡「年輕家庭節」上聽法輪功學員講真相

    人們對這場迫害感到不可思議的同時,很多人詢問在哪可以更加詳細地了解和學煉功法,一部份人當場報名想要參加。瑪利婭和阿烈霞,一位在博物館工作,另一位是城市大型慶祝活動的組織者之一,他們對學功非常感興趣,還邀請學員們下次繼續參加他們舉辦的活動。

    作為活動的名譽嘉賓,作家兼劇作家的奧列格•厄內夫與他的妻子跟學員們攀談了很長時間。他們曾在東方旅行,見識了很多東方文化,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遭受的迫害表示難過,並且衷心祝願法輪功學員成功。

    一位爸爸和女兒娜思嘉聽到法輪功修煉者按照真、善、忍在生活中要求自己,想了一想,說:「這是對的,你們堅定地改變了你們生活的模式,並且努力地按照他生活。所有人都這樣就好了!祝你們成功!」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3/23/169141.html>

    在日本老人文化發表會上介紹法輪功(圖)

    文/日本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八日星期天下午,在日本大阪府次木市當地的「老年文化發表會」上,法輪功學員擺出圖文並茂的展板,介紹中國傳統文化和以「真、善、忍」為指導原則的傳統修煉功法──法輪功,並在舞台上做了功法演示。

    法輪功學員在日本大阪府次木市的「老年文化發表會」上演示功法
    法輪功學員在日本大阪府次木市的「老年文化發表會」上演示功法

    展位上,參加活動的人們認真聽學員介紹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了解到法輪大法有五套簡單易學的功法動作,修煉者遵循「真、善、忍」宇宙特性,向內找修心性,如今法輪大法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人們為之驚嘆,有的當場請求學員教功,一起體驗;還有的和學員商量希望能到自己所在地區集會所教功,還有的邀請法輪功學員們到他們的地區,參加他們的文化發表會並且當場約定了時間。

    北村先生向學員詳細了解法輪功的特點
    北村先生向學員詳細了解法輪功的特點

    北村先生擔任自己居住地區的會長,為本地區居民能有健康的身體,已經進行了太極拳、瑜珈、摺紙、彩繪等多種定期活動,但總是覺得沒有找到最合適老年人的。聽了法輪功學員的介紹後,伴隨煉功音樂,他跟著學員一起體驗功法動作。北村先生說:「這個功法很好,適合我們老年人,動作緩慢,卻能有效促進血液循環。我回去要與大家商量,爭取把學習法輪功做為本地區的一項活動內容。」

    西島先生是次木市國際交流協會副會長,對中國傳統文化有極大的興趣。看過法輪功的圖片介紹後,表示對「真、善、忍」的贊同,並表示要在協會會議上提出,邀請法輪功做為成員之一參加下一年度的次木市國際交流會。

    在舞台上,法輪功學員伴隨著悠揚的煉功音樂展示功法。他們邀請大家一起體驗後,近百名會場觀眾紛紛站起體驗功法。展示結束後,前排的觀眾伸出手告訴法輪功學員說:「手好熱!」「身體發熱了!」

    觀眾們跟著法輪功學員一起體驗功法
    觀眾們跟著法輪功學員一起體驗功法

    聽到學員介紹說,在本市有三個煉功點,臨近城市有一個煉功點,都是免費的時,觀眾們很驚喜。隨後有多人來到展位了解法輪功,詢問如何去煉功點,並拿取法輪功簡介,不少人表示,期待在當地能增加煉功點。

    主辦方看到觀眾們如此踴躍,向法輪功學員表示感謝:「你們使大家得到了一次很好的體驗。」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3/25/169162.html>


    遼寧鞍山市高峻、張永寶分別被非法判刑九年、六年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鞍山市六十歲的法輪功學員高峻遭受三次非法庭審,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判九年、勒索罰金五萬元;三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永寶被非法判六年、勒索罰金三萬元。

    在修煉法輪功之前,高峻(高俊,男,六十歲)患有心臟病、哮喘、關節炎,還有便秘、腰疼,同時性格也很暴躁,經常打罵妻子,喜好抽煙、喝酒、打麻將。修煉大法以後,他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與人為善,做事考慮別人能不能承受得了,從做好人做起成為一個更好的人,再也不去打罵妻子了。反之妻子對待他不好的時候,他做到寬容、忍耐,家庭矛盾就消失了。隨之,他身體上的那些病也都不治而癒了。煉功後七天,他那些對煙酒不良癮好都戒掉了,成為一個真正的好人。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晚至二十六日凌晨,法輪功學員張永寶(男,三十六歲)駕駛遼E78A94五菱麵包車至遼陽縣穆家鎮、唐馬寨鎮、小北河鎮、黃泥窪鎮和遼陽市太子河區二零二線道路兩側進行懸掛法輪功宣傳條幅,被受邪黨謊言毒害的人誣告,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被遼陽縣公安局警察汪福強等人非法抓捕,非法抄家、搶劫其私人財物:條幅95條,八碟連刻刻錄機一台,書刊400餘冊,麵包車被扣。

    遼陽縣警察發現張永寶和鞍山高新區七嶺子村法輪功學員的高峻有聯繫,就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非法搜查高峻的租住,沒有出示搜查證,民警在高峻家門口抓他時,他不配合,並高喊法輪大法好,扣押清單上他拒不簽字。扣押物品不是當時清點,扣押清單也遲遲不給家屬。警察非法抄走大量私人財物,其中條幅1948條,彩色噴墨打印機40台,複印紙93包,空白光盤12750餘片,人民幣42800元,法輪功書籍三百五十九本,中國結二百斤左右等。

    張永寶、高峻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被遼陽縣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孫虹軍、王丹彤、王浩非法起訴。

    高峻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被非法庭審,休庭後,第二次非法開庭日期是十一月二十三日,在遼陽縣法院;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判九年、勒索罰金五萬元。張永寶被非法冤判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審判長劉永生,審判員高曉光,陪審員邊玲,代書記員趙秀蘭、白瑩。

    高峻目前已上訴,案件已移交遼陽市中級法院,主審法官鄒國江,辦公電話 0419-2952108。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那些假以法律之名迫害善良的所有參與者,請靜心思考,捫心自問:做好人遭受迫害、講真話遭受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涉案單位及人員:
    遼陽縣公安局局長鄭春曉13504191999
    國保大隊汪福強
    遼陽縣檢察院孫虹軍、王丹彤、王浩
    遼陽縣法院:劉永生、高曉光、邊玲、趙秀蘭、白瑩


    烏魯木齊市邵生瑞、樊映霞夫婦將被二審開庭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新疆報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二點,邵生瑞(四十七歲,是烏魯木齊市鐵路局奎屯車務段職工)、樊映霞(四十四歲)夫婦的案件將在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開庭。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新疆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法院對邵生瑞、樊映霞夫婦分別冤判三年有期徒刑後,兩人均上訴到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

    在頭屯河區檢察院的起訴書中,警察把誘騙邵生瑞、樊映霞四歲的女兒和腦癱的殘疾兒子的陳述都作為所謂「證言」,並將他們作為所謂的「證人」。

    一年多來,兩個孩子全靠樊映霞母親照顧。樊映霞的母親體弱多病,一直在內地生活,為了照顧兩個外孫,專程從內地到新疆,她人生地不熟,艱難地維持著兩個外孫的生活。

    在判決書尚未送達之前,樊英霞母親就中風了,其母親住院治療期間,樊映霞幼小的女兒暫時寄養在親戚家,而腦癱兒因行動不便,一人在家中,生活無法自理。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樊映霞在外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被巡警綁架,後被劫持到烏魯木齊市石油新村派出所。

    石油新村派出所警察雷剛和開發區社區等十幾人對樊映霞家非法抄家,抄走了孩子用的電腦等物品。

    樊映霞被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十七日早上又被轉到水磨溝看守所非法關押。

    當天,樊映霞的丈夫邵生瑞在單位上班時被綁架,六月三日被烏魯木齊鐵路公安局奎屯公安處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六月八日,被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分局非法刑事拘留,七月十三日被頭屯河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從邵生瑞被綁架開始,烏魯木齊鐵路局奎屯車務段就停發了他的工資。

    在所謂「刑事偵查」階段,烏魯木齊市國保大隊警察程學禮等誘騙邵生瑞、樊映霞四歲的女兒錄口供,隨後又威逼腦癱的殘疾兒子,說:「你姥姥、妹妹都說了你爸你媽的事情,你趕快說吧!」

    頭屯河區檢察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初將構陷法輪功學員邵生瑞、樊映霞夫妻與鞠蘭英(六十七歲)的所謂「案子」起訴到法院,二零一七年二月底,頭屯河區法院下發了延期審理通知書。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法院通知律師六月二十二日(週四)上午十二點開庭。在庭審中由於公訴人用邵生瑞、樊映霞夫妻十六歲腦癱兒子的口供指控自己的父母邵生瑞、樊映霞,律師當庭指出邵生瑞、樊映霞的兒子是無行為能力者,其口供不能作為證據使用,另外,公訴人舉證的八百七十張所謂的法輪功宣傳品是否能單獨成冊、能否認定為宣傳品應做鑑定。於是,法庭採納律師的意見,暫時休庭。

    五個多月後,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第二次開庭,在法庭上法官幾乎不讓邵生瑞、樊映霞講話,一說就打斷,律師發表意見也不斷被阻擋,儘管如此,兩個律師均作了無罪辯護。

    邵生瑞與樊映霞的女兒四歲,身體十分虛弱,一個月要感冒一兩次,離不開大人照顧。兒子十六歲,初中畢業,出生時因腦癱造成嚴重殘疾,生活基本不能自理,行走都非常困難,上下樓需要大人背,上學必須由家長接送。

    二零一六年六月初,兒子正準備參加中考時,因父母被綁架,輟學二十幾天,中考落選。從他們夫妻被綁架至今八個多月了,兒子沒有下過樓,頭髮長的可以紮小辮。

    鑑於他們家庭的實際情況,律師向辦案機關遞交了取保候審申請書,均被無理駁回。

    他們的親戚為其聘請了北京律師辯護。聘請的北京律師的委託書是由他們十六歲的兒子簽字,法院以其兒子是腦癱,是無行為能力者,該委託簽字無效為由不予接受。

    律師質問法官,既然邵生瑞的兒子腦癱,是無行為能力者,那麼,為甚麼在起訴書中還讓他錄口供、做證人?法官狡辯說當時有法定監護人在場。法官的回答與律師的質問完全不是一回事,答非所問。

    除此之外,法官還讓邵生瑞、樊映霞家人請的兩位不明真相的律師做他們家人的工作,把北京的律師辭掉,說有北京律師參與,該案審理起來太麻煩。


    相關人員的地址:
    單位名稱: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頭屯河區檢察院公訴科
    地址: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祥雲東街1800號
    李鵬、電話號碼15276776137.李夢。辦公室電話:0991-3101223、3101418。
    單位名稱: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法院刑庭
    地址: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北站公路51號
    法官:祖哈麗努爾 電話:0991-3103525
    單位名稱:烏魯木齊市第三看守所地址:烏魯木齊市希望街116號小樊的獄警,於璐, 內勤警官:李靜 電話:0991-4912790
    頭屯河區反邪大隊
    辦案人。馬衛東電話。13609970781
    石油新村派出所警察:雷剛電話號碼18899198762


    曾陷冤獄九年半 好人廖志軍遭非法庭審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我從九六年起按照法輪大法的『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而且通過修煉,使我道德回升,身心健康,工作中勤勤懇懇,爭做累活髒活,我是郴州列檢所一致公認的好人。我所發的法輪功真相冊子,都是教人如何做好人,善待別人,相信善惡有報,清除人們頭腦中被邪黨灌輸的無神論與鬥爭哲學,因此而得到上天的護佑。我的行為是在履行《憲法》賦予公民出版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權利,懇請法庭立即將我無罪釋放!」廖志軍在辯護中說。

    郴州市法輪功學員廖志軍原是衡陽車輛段郴州列檢所職工,一九九六年開始煉法輪功,他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處處為別人著想,到哪裏都要做一個好人,工作中挑髒活累活幹、不遲到,不早退,到戰友、同學家玩,主動幫助做家務搞衛生,成了單位領導喜歡、人見人誇的小伙子。

    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廖志軍曾陷冤獄九年半。在湖南網嶺監獄,廖志軍遭受了各種酷刑:關禁閉、電棍電擊、戴上腳鐐、手銬罰站、禁止洗漱、不讓睡覺、扒光衣服毒打、曝曬、穿束身衣等。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廖志軍終於結束第二次冤獄回家,與久別的親人團聚,可是僅半年的時間廖志軍又遭綁架、構陷。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多,廖志軍在蘇仙立交橋下的集市發送法輪功真相冊子時,被四個便衣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綁架到蘇仙派出所,下午被劫持到拘留所。

    六月十二日上午九點半,蘇仙派出所所長高磊指使三名警察將廖志軍劫持到郴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廖志軍家屬得知二月二日蘇仙區法院將非法庭審廖志軍。

    在非法庭審前,郴州「610」非法組織的人員專程去廖志軍家恐嚇廖的父親,還說庭審當天要是有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就馬上抓人!他們還調查廖志軍的辯護律師,干擾律師正常出庭。

    每一次法輪功學員被「610」非法組織操縱法院非法庭審時都是一場正邪大戰,但是邪不壓正,這是天理!

    二月二日上午九點左右,蘇仙區法院門口聚集了許多郴州市、縣的國保、「610」人員、各社區人員,氣氛緊張,如臨大敵。他們拿著手機對著進入法院旁聽的人非法拍照、錄像,當被指出其拍照違法時,馬上心虛的收起手機停止拍照。

    在進入旁聽席的門口,有幾個法警和便衣把守,廖志軍的親朋好友進入時被強行要求非法登記身份信息才可進入,並限制進入人數。「610」人員、各社區人員就可以隨意進出,且人數更多,他們以此干擾廖志軍的親朋好友進入旁聽席旁聽。

    在各種干擾和壓力下,廖志軍和律師相互配合,作出了精彩的無罪辯護,震懾了邪惡。

    律師在辯護中指出: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在中國至今為止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法輪功違法,所以對當事人廖志軍的關押、指控、審判都是違法的,而且思想不構成犯罪,法律只懲處行為,這是法律的基本原則。一個公民不管他有甚麼樣的思想,只要他沒有危害他人的實際行為,就不能認為他違法或是犯罪。廖志軍作為一個普通公民,他有甚麼權力和能力導致破壞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全部和部份實施,在公訴人的指控中也沒有任何實際證據。

    最後,律師還向法庭遞交了公通字(2000)39號文件及2011年3月1日國家出版總署發布出版總署令第50號廢止99年發布的兩個對查禁法輪功出版的廢止令,證明修煉法輪功和擁有法輪功書籍都是合法的。至此審判長宣布休庭。

    一星期後,廖志軍的父親去法院要求會見審判長李中權,而李在電話中以工作忙為理由拒絕會見,問他為甚麼還不放人,李中權說要請示領導,作為一名法官不依法判案,而要請示領導,這充份體現了公正執法是假,以權代法是真。

    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非法的,所有執行者都是在犯罪。

    一、動用公權力,法律來打壓、定罪信仰者及其權利,違反普世原則,和憲政精神,其本身的實質即是非法意志,針對信仰者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已具違憲非法性質。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司法機關以莫須有的罪名來打壓、迫害、構陷某種信仰者,包括法輪功信仰者,已經構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的「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法輪功學員可依法追究迫害者的刑事責任。

    二、以刑法300條定罪法輪功完全是錯誤適用法律,而且涉嫌枉法強加罪名、蓄意陷害的犯罪性質。執法者涉嫌構成濫權、徇私枉法等罪責。無論以任何理由參與迫害法輪功,如執行公務、完成任務等,都不能成為其犯罪的藉口,都必須為其罪行承擔刑事責任。法輪功學員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郴州市蘇仙區法院
    副院長何柳敏13975502965
    庭長李中權18073567661
    郴州市政法委:
    副書記李亞斌13907353378、0735-2168163
    郴州市「610」:
    辦公室0735-2871439值班室0735-2871289傳真室0735-2871445
    主任凌衡郴2871092宅2368629、13875506633兼市政法委副書記
    副主任吳代明2871136宅2234620、13975501668兼公安局副局長
    副主任王林2871617、13507351136
    紀檢員羅力2871610、13975781166
    副處級張劍華2871573、13808441133
    綜合科科長彭冠華2871439、15115592096
    綜合科副科長何正輝2871439 13975763968
    教育科科長盧新祥2871672 13975509819
    秘書科科長廖志輝2871027 13407354527
    秘書科副科長曾祥雄2871718、13873550668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4/5/169268.html>


    給百姓送真相 大連市九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八日晚,為了讓百姓明白真相,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石河鎮九位法輪功學員租車或騎摩托,去大連市金普新區炮台鎮袁屯村向民眾免費發放新書《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的過程中,遭金普新區炮台鎮派出所警察綁架。所有九位法輪功學員之後都被帶到同一醫院體檢,其中法輪功學員劉希永目前已回家。

    這九位法輪功學員家住大連市金州區石河鎮,他們是:劉希永、周興、李天學、王麗志、張三曼、譚春榮、谷秀華、孫姓夫婦。

    三月十八日晚,他們相約,去瓦房店市炮台鎮袁屯村為村民免費發放《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一書,其中劉希永、王麗志、譚春榮、張三曼四位法輪功學員打出租車去的,他們被不明真相的村民報告給警察,被四輛車的警察攔截綁架,出租車司機,於當晚一點多,經警察詢問後,回家。法輪功學員谷秀華等也被炮台派出所等警察攔截綁架。

    三月十九日上午九多鐘,炮台派出所警察就把這幾位法輪功學員分開。

    三月十九日晚大約九點多鐘,炮台派出所警察劉波和另外兩個警察把七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劉希永拉到大連市某醫院體檢,在該醫院,劉希永看到谷秀華、孫姓女法輪功學員,她們是被三十里堡派出所警察送到同一個醫院體檢的;法輪功學員王麗志、張三曼、譚春榮是炮台派出所警察用另一輛車拉到同一個醫院體檢;法輪功學員李天學、周興、孫姓學員的丈夫是石河派出所警察用車拉到同一醫院體檢。

    劉希永經體檢後,血壓高達200,警察劉波和其他兩個警察執意把劉希永送到大連市金州三里看守所,由於體檢不合格,看守所拒收。警察劉波無奈,把劉希永拉到石河街十字路口,劉希永不要他送到家,警察劉波強要送他到家,劉希永說,女兒家近,於是就被送到女兒家了。三月二十日凌晨二點,劉希永到家。

    三月十九日下午三點左右,有警察到法輪功學員谷秀華家,三月二十日上午才知道,警察在谷秀華家搶劫走打印機、台式電腦、筆記本、全部大法書等等。

    三月十九日下午,四個警察到譚春榮家,非法詢問譚春榮的兒子。

    相關信息:

    大連市金普新區炮台鎮派出所:
    所長沈玉濱13130039777
    參與綁架九名金州石河大法弟子的主要負責人劉波 電話:13332246099
    警察劉遠強:15566407711

    金州石河國保大隊主要人員:羅德春 電話:13898437345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3/28/169193.html>


    高一喜被迫害致死二年 家屬繼續申冤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牡丹江市年僅四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高一喜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晚在家遭警察綁架,僅十天左右被迫害致死,至今已經近二年,家屬繼續申冤。

    高一喜
    高一喜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高一喜家屬幾人再去牡丹江市公安局申冤,並討要警察非法抄家時偷走的高一喜家錢財。家屬給辦案人打電話,沒人接,就給門口幾個警察講述法輪功事實真相,給他們看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被廢除的廢除令。當告訴他們是被共產黨洗腦了,有個警察就笑了。家屬發放高一喜冤死的真相材料,有人告訴去信訪找。

    家屬去了公安局信訪,那裏的警察給市國保大隊警察尹航打電話說,「有幾個法輪功(學員)找你,說你們偷錢。」家屬讓他告訴尹航是高一喜家屬找他們,他就轉告了。尹航就問「他們是來告我的?」警察說沒有。據說高一喜的事讓領導接見。

    家屬又來到公安局受案中心,說報案,法輪功的人命案。家屬講了一些事實真相,他們說不歸他們管,告訴家屬別說了,有監控!家屬說,「人都給害死了,我還怕這個?!」當時還有好幾個普通人在那裏,他們告訴上監察委去找,家屬就給了他們一些真相材料,讓他們了解一下一些警察是怎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怎麼偷錢的。

    牡丹江市穆稜市高一喜一家人老實厚道,因被病魔折磨,相繼修煉法輪功。在修煉法輪功後絕處逢生,大姐的胃癌好了,母親的舌癌、敗血症等都好了,高一喜患青光眼幾近失明的眼睛康復了,全家人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每天都沉浸在幸福的喜悅中。

    然而因江澤民的貪腐和妒忌,容不下好人,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發動瘋狂迫害。高一喜的大姐高秀榮堅持「真、善、忍」信仰做好人,卻幾次被警察綁架,遭遊街、罰款、非法勞教和判刑;老實巴交的高一喜父親被警察三番五次的暴力抄家綁架嚇壞,最後心碎而死;高一喜為躲避警察的騷擾迫害流落到牡丹江。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晚十點,牡丹江國保支隊長李學軍、尹航,找來牡丹江先鋒分局立新警務室副隊長呂洪峰等人,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戴著白手套撬門闖入高一喜家抄家翻錢。從晚十點翻到早四點,翻走二萬多元錢,並綁架走高一喜、孫鳳霞夫婦。兩次審訊中,高一喜對指控的所謂罪名否認,並拒絕回答提問,發出自己的心聲:法輪大法好!不想十天後離奇死亡,並被強制解剖,摘除所有器官。

    家屬一直申冤未果。高一喜年近九旬的母親四處為兒申冤,遭恐嚇阻撓,心力交瘁,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晚在極度驚恐和悲痛中含冤離世。

    關於高一喜一家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報導《逼高一喜家屬簽字不成 殯儀館內強行解剖(圖)》《牡丹江市善良一家人遭滅絕人性的迫害(圖)》《兒子遇害 牡丹江市穆稜市老太悲愴離世(圖)》等。


    遭受六年冤獄 大連車中山即將走出瀋陽第一監獄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大連開發區法輪功學員車中山,遭受六年冤獄,被非法關押在瀋陽第一監獄迫害,將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出獄。

    車中山是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大連「安鍋案」中跨地區被大連中山區分局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當天大連市610統一部署,國保、國安、派出所同時出動,聯合綁架了大連地區七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主要針對參與安裝衛星電視接收器(俗稱「安鍋」,中共害怕民眾觀看海外新唐人電視台)的法輪功學員。車中山在大連看守所被嚴管,受到酷刑折磨,被戴手銬腳鐐並被銬在地環上兩個月,有時整晚被綁在老虎凳上,導致他三次被送醫院搶救。

    中共酷刑示意圖:銬地環
    中共酷刑示意圖:銬地環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晚,大連中山區法院突然通知律師,取消原定於第二天對十三位法輪功學員的開庭。四月十二日早晨,大批警察在中級法院門外綁架前來旁聽庭審的家屬及法輪功學員。兩位辯護律師也一度被綁架,其中六十多歲的程海律師遭警察毆打。這個被稱之為「大連4.12事件」後被海外媒體廣泛報導。

    六月二十一日上午,大連中山區法院借用西崗法院,對車忠山(男)、朱成乾(男)、王守臣(男)、裴振波(男)、史佔順(男)、於波(男)、郭松(男)、潘秀清(女)、白如玉(女)、李聖傑(女)、汪濤(男)、佘鉞(男)、林麗紅(女)等十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當時有九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因為此案本來就處處違法,不符合司法程序,證據作假,律師們有理有據的辯護、及當事法輪功學員紛紛指證公檢法人員的種種違法行徑,讓法官、公訴人無言以對,不得已頻頻休庭。

    大連中山區法院定於七月五日繼續對十三名法輪功學員開庭。但因中山區法院違背司法程序,通知開庭時間太短,律師團七月五日集體罷庭。當日上午,在律師們的抗議下,中山法院審判長決定擇日再開庭。八月二日,大連中山區法院借西崗法院地盤再一次對十一位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因辯護律師程海律師被警察架出法庭毆打,導致所有參加庭審的律師集體退庭抗議。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大連中山區法院對車中山、朱成乾、王守臣、裴振波、史佔順、於波、郭松、潘秀清、白如玉、李聖傑等十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這次開庭沒有律師、也沒有家屬辯護人,法官和公訴人一再誘導威脅法輪功學員辭退辯護律師,七名聘請律師的法輪功學員堅持委託律師辯護。法庭不予理會,半小時結束非法庭審。之後,法庭又對法輪功學員曲濱非法開庭,整個過程僅十分鐘。曲濱妻子作為辯護人,堅持講明信仰無罪。曲濱被迫害得很嚴重,是坐在輪椅上被推進法庭的。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大連中山法院對九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宣判,車中山被非法判刑六年,朱成乾五年九個月,王守臣四年六個月,裴振波五年六個月,潘秀清五年三個月,史佔順四年六個月,白如玉四年六個月,於波四年,郭松四年。與此同期,大連金州開發區法院也非法庭審了十三位法輪功學員,年齡最大的六十八歲的馬瑞田老人遭重判八年半,至今被羈押於瀋陽第一監獄,如今已七十四歲的老人還在遭受迫害。


    黑龍江女子監獄對王豔秋、陳靜等人的殘忍折磨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哈爾濱市阿城區法輪功學員王豔秋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被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她堅持信仰,現正遭受強制「轉化」迫害,王豔秋每天被強迫坐小凳,從早四點一直坐到晚十點,至今已經一個多月了,臀部都坐壞了,但是她還被強迫繼續坐小凳。

    近一個月中,王豔秋遭遇了多種隱蔽性的肉體酷刑迫害,她在坐著時,還被強迫要求在兩腿中間夾上一卷衛生紙,如果衛生紙掉了,她就會被毒打,這種酷刑必須得長時間兩腿用力,由於長時間的肌肉緊張用力,王豔秋被迫害的全身疼痛,四次出現四肢抽筋(手腳痙攣),身體失去平衡躺在地上,「幫教」掐她人中也不管用,後來給她吃的丹參滴丸。

    王豔秋由於被多種酷刑迫害時間太長,再加上營養不良,身體急速消瘦,出現噁心乾嘔,導致下頜關節骨脫臼,實際就是下巴掛鉤骨掉下來了,導致嘴巴張的老大,很嚇人,幾個小時都合不上嘴。即便這樣,「幫教」還大罵她裝的,後來是監獄長找人來幫王豔秋做的關節復位(把下巴骨頭給端上去了)。

    王豔秋被投入女監至今,沒有家屬來探視,也沒人給她存錢。因為王豔秋的丈夫也是法輪功學員,已經在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被迫害致死。

    未婚女子陳靜遭殘忍變態折磨

    佳木斯法輪功學員陳靜,四十歲,未婚,由於堅持信仰,在黑女監九監區遭受以所謂「組長」黃麗豔為首的一群惡人的毒打長達三個月之久,這些犯人為了減刑,必須完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所要求的「轉化率」。她們對善良的未婚女子陳靜極盡骯髒下流的手段進行毒打,甚至所有「幫教」「包夾」都可隨意到陳靜所在的監室毒打她,並且二十四小時不讓她睡覺。

    即使這樣還達不到「轉化」目的,她們就將陳靜拖到一個小屋子裏專門打耳光等,把陳靜打的滿臉青紫;還達不到「轉化」陳靜的目的,就野蠻的將陳靜的衣服撕掉,衣服的衣扣和衣兜都被扯掉,最後把僅剩的背心和短褲也撕掉……瘋狂變態的黃麗豔還狠命地掐陳靜的乳頭,同為女人的黃麗豔等惡人看著被折磨的痛苦不堪的陳靜還不「轉化」,就將從陳靜身上扒下的褲頭塞到陳靜的嘴裏,黃麗豔見她還不「轉化」,就命令人拿著凳子坐在陳靜赤裸裸的身上。

    被蹂躪凌辱的陳靜痛苦不堪,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此時只有呼吸的力氣,喪心病狂的黃麗豔還叫其他「幫教」人員往陳靜身上澆涼水。

    陳靜的不「轉化」,成了黃麗豔等惡人的一塊「心病」,陳靜的堅持信仰甚至成了各監室所有「幫教」的仇視目標,任何人都可以隨意的毒打侮辱謾罵她。這群惡人打累了,就侮辱謾罵大法師父,罵累了,就繼續打陳靜……其中一個「包夾」犯人對已被迫害的遍體鱗傷、奄奄一息的陳靜猛地飛起一腳,將陳靜踹到三米遠的一面牆上又反彈回來,這一腳使陳靜的後背被踢出一個突出硬包,至今還經常疼痛。這時又有一個「幫教」過來告訴陳靜:如果你還不「轉化」,組長黃麗豔真敢拿牙刷來刷你的陰道……在殘酷的身體迫害和精神摧殘下,陳靜為了保住自己的女兒身,被迫在她們事先準備好的「四書」上違心地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蔣欣波遭嚴重迫害

    建三江法輪功學員蔣欣波因堅定修煉,拒不「轉化」妥協,不穿囚服,不報數,只能穿自己的線衣線褲,監獄擔心她的正念會影響到其他人,「幫教」等惡人對她嚴加看管,她被隔離關押在四十多新收監犯人的監室,裏面只有她一人是法輪功學員。剛開始,經常能聽到她喊「法輪大法好」的聲音。一次武警進來搜監,其他犯人都被趕出監室,到走廊靠牆站著,因為蔣欣波不配合,堅持在監室內喊「法輪大法好」,最後由四個武警兩人抬腳、兩人抬胳膊,將她從監室抬了出來,還有一人拿毛巾捂她的嘴,不讓她喊「法輪大法好」。為此蔣欣波被關禁閉小號迫害十五天。

    蔣欣波被迫害的非常嚴重,從小號放出來時,是被人架回來的。她每天被強制碼坐,不准出監室,更不準別人接近她,一次,一名已被迫違心「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就因為朝蔣欣波的監室裏看了一眼,就招致一頓謾罵。平時很少看到蔣欣波離開監室,連去衛生間方便和洗漱的時間,都很少出來,偶爾出來,都是其他人員洗漱完畢回監視後,在「幫教」們的嚴密看管下出來的,這樣能保證在走廊和衛生間都不會見到其他法輪功學員。

    獄警慫恿、獎勵犯人殘忍迫害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上揭露出的發生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真相已有很多。隨著海內外對黑女監惡行的不斷曝光,目前的迫害在表面上看相對於以往「收斂」了許多,實際是迫害的方式更加隱蔽了。獄警明知其惡行違法違憲,為了掩蓋迫害真相和逃脫罪責,便以減刑為誘餌,利用和指使犯人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致使越沒有人性、越心狠手辣的犯人得到的減刑越多。為了完成迫害目標,惡警給犯人們授權封官,犯人按所獲「特權」大小依次被任為道長、組長、幫教、包夾等。為此,那些所謂的「道長」、「組長」等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迫害非常賣力。在九監區,犯人盧淑華是所謂的「道長」,貪污犯黃麗豔是所謂的組長。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現在有大約二百七十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在此,超過六十歲以上的佔百分之五十以上,年齡最大的七十七歲。其中九監區和十一監區被稱為所謂的封閉式管理監區,實質是專門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強制她們放棄信仰的監區。目前九監區共關押四百多人,其中法輪功學員有六十至七十人,每個監室關押十四人,法輪功學員被隔離開投入到各個監室,一般每個監室有法輪功學員一至六名不等。九監區已被整體遷移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旁的少管所內。在十一監區被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三人,還有一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被非法判刑的黑龍江法輪功女學員從省內各地看守所轉押到黑女監的當天,就一律被強制將頭髮剪的很短,要求必須穿囚服,囚服從裏到外都被印上「犯」字。被強制坐六釐米高的小凳,而且坐姿要求後背必須挺直,兩手放在膝蓋上,雙腳並攏。「坐小凳」是一種另類酷刑,是中共監獄近年採用強迫法輪功修煉者放棄信仰的主要肉體迫害的方式之一。人被迫長時間坐在一個大約十幾釐米、二十釐米的窄小凳子上,固定姿勢,此酷刑能造成臀部疼痛、繼而全身疼痛,暈眩,嚴重臀部會結痂潰爛,導致人精神崩潰。

    酷刑演示:碼坐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剛來的前三天,每天坐小凳從早上四點一直到晚上九點;超過三天不「轉化」的,就被強迫延長坐小凳的時間,有的因為不放棄信仰被強制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全天播放誹謗大法和師父的光碟,其中包括經歪曲篡改過的天安門自焚、4.25上訪等內容,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灌輸洗腦、摧殘精神、消磨意志等,如達不到「轉化」的目標,繼而施以酷刑折磨。

    那些刑事犯人在監室裏可以隨便走動、說話,但法輪功學員絕對不允許走動,更不能隨便說話,對去衛生間解手、洗漱等基本生存需求,都有嚴格的時間限制,起床後洗漱時間只有十分鐘,下午最多不超過半小時。無論在走廊還是在監舍,都有所謂的幫教、包夾等嚴格看管,對已被迫違心「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也是同樣對待,時刻受到寸步不離的這種「牢中牢」監視,稍不注意就會招致拳打腳踢。

    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手段,包括毒打、長時間不讓睡覺、坐小凳,小凳的高度有所不同。對堅持堅定修煉、拒不「轉化」妥協的法輪功學員,強制她們坐的小凳只有六釐米高,很多小凳子已經被坐的四條腿都向外張開,中間被坐出了一個坑,實際高度還不足六釐米。有的法輪功學員臀部都坐的潰爛了,直到結痂、流膿、甚至夏天生出蛆蟲,蛆蟲在臀部的創面上蠕動時,都不准人動,只要一動,就會招致毒打,甚者關禁閉小號。對已被迫違心「轉化」後的法輪功學員,強制她們坐的小凳相對稍高些。所謂的「幫教」、「組長」、「道長」等,用極其下流、骯髒、齷齪的語言,攻擊侮辱謾罵大法師父。貪污犯佳木斯黃麗豔因為迫害法輪功學員心狠手辣,被惡警封為組長,她十五年的刑期目前已被減刑至十年多了。她經常狂妄的叫囂道:我是經常在海外明慧網上出現的人物,我接觸過上千名法輪功學員,「轉化」過無數的法輪功(學員),你們那麼多法輪功(學員)發正念讓我遭惡報,可怎麼了?

    黑女監這種集中營式的封閉迫害,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迫害手段令人髮指,遠超出人性、道德和良知的底線。非法關押在九監區的法輪功學員建三江蔣欣波、阿城王豔秋、佳木斯吳旭姝等一直堅定修煉,吳旭姝在九監區被迫害的很嚴重,落下了腰疼的後遺症,後被人抬到十一監區繼續非法關押迫害。現在已知被九監區非法關押的有王靜、於桂華、於秀香、胡恆坤等法輪功學員。

    黑女監對被迫害致身體出現病狀的法輪功學員,即使不能參加奴工勞動的,也被強制要求坐小凳;其他人都得參加奴工勞動。監獄強迫每個在押人員,不分年齡每天必須得完成規定的勞動量。九監區獄警為了牟取暴利,強迫每人每天必須砸出一千五百個「老村長」牌酒瓶蓋,否則不准休息。法輪功學員雖然是被無辜關押迫害的好人,也同樣得參加犯人的奴工勞動。非法關押在九監區的六十多歲法輪功學員於桂華,因身體不好經常完不成規定的數量,後來連走路都很困難了。即使這樣,才給她減少到要求每天必須做出一千個瓶蓋,否則不准睡覺,監獄還聲稱是考慮到她年齡大,出於對她的照顧。

    據明慧報導,十一監區的奴工勞動,大都要接觸有毒有害物,例如粘紙兜子,用的是含甲醛等劇毒物的大膠;挑方便筷子,裏面含高濃度的乾燥劑;砸酒瓶蓋子,用的是聚氯乙烯塑料等,因為長期接觸致人中毒,很多犯人身上長有不知名的皮癬,有的身上、腿上長滿了小皰疹之類的皮膚病。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規定,法輪功學員必須聽從「幫教」人員的指揮,她讓起床,才可以起床。被獄警任為九監區所謂「道長」的犯人盧淑華已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四日出監,黃麗豔也將在四月五日出監,此二人都被女監利用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急先鋒,也是女監惡警眼中的「紅人」,在她們出監前,女監還專門組織其他「幫教」人員向其學習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經驗,以便在她們離開女監後,後繼有人來參與迫害。而她們之所以能被減刑提前數年出監,都是靠多年來聽從邪黨惡警唆使賣命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才多次被加分減刑的結果。而九監區監區長陶淑萍因多年來主動追隨中共邪黨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曾多次被中共授獎,甚至被推舉為司法部二零一七年度「最美法律服務人」之監獄人民警察候選人。

    《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序言中說:共產主義的本質是一個「邪靈」,它由「恨」及低層宇宙中的敗物所構成,它仇恨且想毀滅人類。它並不以殺死人的肉身為滿足,因為人肉身的死亡並非生命的真正死亡,元神(靈魂)還會輪迴轉生;但當一個人道德敗壞到無可救藥的地步,元神就會在無盡的痛苦中被徹底銷毀,那才是最可怕的、生命真正的死亡。「共產邪靈」就是要使全人類都跌入這樣萬劫不復的深淵中。

    而那些中共基層乃至高層參與迫害者,除極少數惡首元凶外,都是被邪靈控制或操控著的,他們自己不清楚,還以為在執行「上級命令」,他們的行為註定了他們將面臨的可悲下場,這些人才是最可悲可憐的!所以法輪功學員在承受著洗腦轉化、毒打酷刑等折磨時,還在慈悲的告訴他們真相,希望他們醒悟,不再助紂為虐。希望那些雖然被邪靈操控,但良知善念猶存的人,請珍惜生命,早日醒悟,停止迫害,悔過自新,退出中共組織,擺脫邪靈!

    黑龍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又稱少管所,與黑女監相鄰)
    黑龍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又稱少管所,與黑女監相鄰)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507 號,郵編: 150069

    監獄長:孫久傑0451─86639099
    政委:趙偉
    企業經理兼改造副監獄長:史耕輝0451─86639088 13804541111
    副監獄長:王 朝13836135666

    政委: 0451─86639077
    經理0451─86689088
    副監獄長 ; 0451─86618177
    副監獄長 ; 0451─86636266
    副監獄長; 0451─87085377
    副監獄長:86639066
    政治處主任; 0451─86629766
    紀檢委書記 : 0451─86636900
    工會主席:0451-86636 500
    副經理:0451─86668838
    副經理: 0451─86688700
    副調研員: 86639001 86634005
    駐獄檢查室86663178
    獄政樓值班辦公室86684005 勞動管理科辦公室86639002

    ×教管理辦公室610主任:楊麗斌 警號2320317
    ×教管理辦公室610主任:楊麗斌 警號2320317

    ×教管理辦公室(610主任辦公室):楊麗斌 (警號2320317) 13946059058 、86639028、(楊以前的辦公室電話86859966)
    ×教管理辦公室(有兩個警察負責整理轉化資料,報表等)86639072

    七監區、九監區、十一監區、十三監區,被稱攻堅和轉化監區,是專門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監區。
    七監區:監區長86639063 監舍86639062
    七監區值班室:0451-86639062
    車間: 0451 -86639063
    電話區號:0451
    電話:0451-8663903X(尾號為連續號)
    副監區長:常曉麗15004634488警號:2320444(30多歲,人比較漂亮,多年積極參與迫害,非常狠毒)
    警 察:
    於惠丹 15846381981
    寇麗麗13604881399
    李劍瑩15134567632 或(不準確) 15134561632
    趙 岳14745162610 警號:2320622
    燕 楠13936267596
    韓 丹13895780101
    施凌鈺13946123243 警號:2320588
    姚微15046044986
    李俠15801621415 13936261716 警號:2320144
    何健13836177399
    徐淑華 警號:2320501
    二級警員,宮靖,手機號,18104609570

    九監區:辦公室86639048
    監區長 陶淑萍 監區長(又稱大隊長) 13936257710 86639047

    陶淑萍
    陶淑萍

    九監區警察 王亞男
    隊長:王珊珊;
    隊長:馬智檜;
    隊長:董麗華;
    教員:王嬌;

    犯人「道長」:盧淑花,女,60多歲,2018年3月4日出監,手機:18804673993;

    犯人組長黃麗豔,女,49歲,佳木斯人,2018年4月5日出監,手機:15204682501。
    警號:(不知名但是有號都能查出警察名)2320527 ,(2320249指導員),2320466 ,2320342 ,2320522 ,2320374 ,2320422 ,2320504 ,2320550 ,2320266 ,2320536 ,2320078,2320225 ,2320438。

    十一監區:監區長86639041 副大隊長:戈雪紅(身高160以上) 警號2320343
    警員:肖麗娟 趙涵嬌、
    監區長(又稱大隊長);王曉麗15945663455警號:2320061(多年積極參與迫害,非常狠毒)

    王曉麗15945663455警號:2320061
    王曉麗15945663455警號:2320061

    教導員:高冬梅,手機 13604508585;
    副監區長:陶丹丹 手機 13796752611;

    犯人打手: 何冬梅(道長,大慶人)、曲紅梅(大慶人)、范秀梅、高洪君、周麗麗、李誠、武靜、關曉霞。

    十三監區; 辦公室86639050 監舍87505919
    大隊長:戴瑩 副大隊長:牛翠松
    十三監區,二級警員,張蕾,手機號,18104609679
    十三監區,二級警員,李玲玲。手機號,18104609661
    十三監區,二級警員,劉玥,手機號,18104609673
    十三監區,二級警員,劉丹,手機號,18104609677

    醫院監區,迫害非法關押在那裏身體不好、絕食的法輪功學員
    副監區長 丁銳
    監舍 86639043 監區長86639039 伙房86639040
    醫院監區,二級警員,郭虹鳳,手機號,18104609775

    獄政副科長 徐博
    辦公室副主任 唐紅巍
    獄偵科副科長季娜
    三監副區長 於洪波
    四監區分監區長 盧國婷
    五監區獄警 張洋洋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3/31/169222.html>


    我被武漢市武昌區東亭派出所非法取指紋及血樣

    文/湖北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多鐘,我(女,今年五十五歲)和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梁婆婆,在武漢市武昌區中北路上向世人贈送法輪功真相資料。當我們走到中北路經過青魚嘴社區一崗亭時,一保安從崗亭窗戶伸出頭來向我要資料,我給了他一本《絕處逢生》的書,然後他說還要一本,我就又給了一本《九評共產黨》,就走了,梁婆婆在我的後面也在向世人贈送法輪功真相資料。

    一會兒我走了幾米遠回頭時,看見從青魚嘴社區衝出來幾人在崗亭前抓住了梁婆婆,其中一名大約六十歲左右姓鄧的男子又向我衝過來抓住了我,我和梁婆婆兩人都被帶到崗亭裏,崗亭周圍圍滿了人,有打電話的,其中姓鄧的男子又蹦又跳,又喊又叫,又不停的打電話,還說我捉了個現徬(武漢方言),覺得立功發財的機會來了,數他叫的最歡,我們倆在崗亭裏給他們講真相,姓鄧的男子根本不聽,並且惱羞成怒,照著我的臉部連續打了四掌,致使我口腔嚴重受傷,嘴裏吐出來的都是鮮血,我向崗亭裏的人要衛生紙擦,他們都不給,後來梁婆婆又說:「你把人家打的口裏出血,連一點紙都不給。」後來才有一民警給了我一些紙,我從口裏吐出來的血把這些紙全部血透了。由於他們不停的打電話,後來叫來了東亭派出所的警察開著警車來了,把我們倆劫持到了東亭派出所。

    在東亭派出所裏,我把這些血透了的紙也帶過來了,放在桌子上,姓鄧的男子也跟過來了,我們仍然給他們講真相:「我們法輪功是一種信仰,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但法輪功洪傳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全世界都知道法輪功好,江澤民發起的這場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已經有十九個年頭了,迫害法輪功的追隨者一個個已經繩之以法,到現在你們還不認清形勢。」姓鄧的男子看我在講法輪功,又跳到我跟前叫囂,舉手又要打我,我說:「君子動口不動手,你一個男子漢大丈夫打一個弱女子,你不覺得丟人嗎?人家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如果你的老婆孩子看到你這樣一個男人打一個女人,他們會看不起你的,你這樣打我,我要告你,你現在打我,將來你要加倍償還的,人在做天在看,都給你記賬的,你是還不起的。」姓鄧的男子才放下手退到後面的椅子上坐下來說:「我就是共產黨,你就是我的敵人,我就要打死你,你去告我呀!」

    東亭派出所的民警要我的身份證,要我的電話,我都沒有配合他們,我告訴他們:「我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錯,我發法輪功資料是告訴世人法輪大法的美好,我的這些資料是我們用省吃儉用的錢做來的,這些資料和光盤你們可以看一看。」我把一本《高官落馬潮 現世報應到》拿給他們看。

    後來那些民警見我不配合他們,就叫來了武昌分局的局長,問我是哪裏人,叫甚麼名字以及其它一些我個人的信息,我都拒絕了,我說我不告訴你們是為你們好,不讓你們繼續迫害好人,我把姓鄧的男子打我的事告訴了局長,局長問桌子上放的血透了的衛生紙是怎麼事?我指著姓鄧的男子說:「就是他打的,你管不管?」當時局長說:「怎麼能隨便打人呢?」

    到了下午東亭派出所的民警提審我之後,見我沒配合,也沒問出甚麼來,就要給我照相,我與他們抗爭,有一男年輕民警就將我的左手扭到背後,另一男年輕民警把我的頭用手抵到牆上強制給我照相,用我的相片到網上去查我的信息。還有兩個民警將我的雙手控制住取我雙手的指紋。先是兩個民警的雙手將我的右手一個手指一個手指強制的按住,在我反抗時他們就有的用手、有的用胳膊肘死死抵住我手指,把我的手指都掐疼了。這樣幾經反覆多次取下了我的五個手指紋和我的掌紋,我的左手也是採用同樣的辦法強制的取下了我的五個手指紋和掌紋,然後又將我拖到一個小長方形的台子上,使我的一隻腳站到了台子上,我是穿著靴子的,就這樣他們用這種辦法可能是取我的腳紋,同樣又把我的另一隻腳也用同樣的辦法取我的另一隻腳紋,說這是走程序。再後來他們又說要查我的血,拿來了針頭和一根很細的透明塑料管,裏面裝的是碘酒。我說:「你們想查我的血,取我的指紋,是想活摘器官嗎?我的血是你們隨便查的嗎?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全世界都知道,現在國際追查組織正在追查這件事情。」他們還不相信,我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在當地就有幾家大醫院在做這件事情。後來也是兩個人強制取走了我的血樣,也說是走程序。

    以上這些事情就是武漢市武昌區東亭派出所幹的。到了晚上八點多鐘,由東亭派出所的一個辦案人員和兩個民警用警車將我拉到武漢市武昌分局,辦案人員在分局辦手續,另兩個民警又開車拉我到武漢市第三醫院做婦檢,然後又回到武昌分局接辦案人員戴著手續將我劫持到武漢市第一拘留所非法關押了我十五天。

    十五天非法拘留期滿,拘留所又打電話到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和社區居委會人員一行三人,於拘留期滿當天把我從拘留所後門劫走,劫回到了當地鎮政府信訪辦,由社區的一書記看著我,另外兩人(一派出所人員和一名司機)就開著車走了。社區書記把我帶到信訪辦二樓一辦公室,一工作人員問我家庭情況、個人情況、關於法輪功的一些情況後就出去了,社區書記後來也出去了,只剩我一人,這樣我才走脫了。以上是我這次被綁架所遭受迫害的經過。

    東亭派出所:027-88085740


    山東日照市莊麗再次被綁架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正月十九),山東省日照市法輪功學員莊麗從菜市場買菜回家後,被蹲守的警察綁架,旋即再次被非法抄家。

    之後莊麗被劫持到日照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目前仍然身陷囹圄。

    警察抄家時,要撕掉大門上的小篆字體的大法真相對聯,莊麗的丈夫曹正宏善意阻止,警察以此為由遂將曹正宏綁架,劫持到日照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曹已於十七日回家)。

    彼時,莊麗正在照看剛剛出生幾個月的小孫子,其兒子、兒媳均被恐嚇威脅,一家人陷入悲傷與恐怖之中。

    實施迫害的警察是日照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國保大隊王東林(音)帶頭幹的,此人在迫害手無寸鐵的善良好人時從不手軟,也不聽善意的規勸,一味粗暴打斷,一意孤行,並且在非法抄家時不放過任何幾角旮旯,凡是跟法輪大法有關的物品一律搶走,一言不合就將人綁架。

    多年以來,王東林在日照市開發區迫害好人無數,但是很少被曝光。每次迫害好人時,他大多指使同伴衝在前,被要求出示證件時也是別人的,實在躲不開時,他都是用手指蓋住姓名將證件快速的虛晃一下;在需要簽字的時候,他都是把自己的姓名重疊寫在另一個警察的名字上,並且寫的相當潦草,無法辨認;在需要電話聯繫時,他一般使用同行的警察的電話……

    從二零一五年大面積的迫害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到二零一七年的所謂「敲門行動」的騷擾、綁架,王東林一直是主要迫害者,其兇神惡煞的相貌早已被日照市開發區的法輪功學員和家屬們熟知,但是說到他的姓名、電話等個人信息就鮮為人知了。

    我們正告王東林(音),神目如電,你的一切惡行都已被記錄在案,當你被邪惡勢力利用完之時,就是你惡報臨身之時!希望你立即放下屠刀,改過自新,尋求寬恕!

    山東省日照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 陳傑 隊員 王東林(音)許×× 付××

    法制科 秦××(教導員): 18506338787

    王東林
    王東林


    山東濰坊昌邑派出所非法抓捕馬燕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濰坊昌邑市都昌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馬燕,因看守所拒收,當日晚八點前回到家中。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日約上午十一點多,在馬家村集市利民街路南邊處,昌邑市都昌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了法輪功學員馬燕。

    當馬燕問其中一個警察你叫甚麼名字,為甚麼綁架自己時,警號053420誹謗法輪功,然後不容分說,四個二十歲出頭的男警察前後左右圍住,用暴力把馬燕的包和電動車搶去後,又將她強行拖上警車。

    到了都昌派出所,馬燕被強行拖到負一樓(專門關押和審訊犯人的),並被強行搜身後,非法關押在大約五平方米左右的囚室。

    囚室內四週的氈都是黑乎乎髒兮兮的,帶有一股腥臭刺鼻的氣味,讓人幾乎喘不上氣。

    三個警察用手機對她強行拍照,查出馬燕的名字。

    下午二點以後,四個二十多歲警察對馬燕強行採血、採指紋。一人用雙手狠狠掐馬燕的脖子,後又掐脖子後面的穴位,另二個警察各拿住她的左右手。馬燕的十指被一個個強行掰開摁手印,另一個警察就一個個在電腦上點一下。之後馬燕又被拖到另一間房,警察摁住頭拿住兩隻胳膊,正面兩側面強行拍照,量身高。

    當馬燕提出要見所長和局長時,一個看押馬燕的約在二十歲出頭的警察竟說:局長是你隨便見的嗎?你想見就見了。

    下午國保人員王義強(當時不知此人,後得知他的名字)穿著便服來到馬燕跟前問:你就是馬燕嗎?當馬燕提出要見律師時,王義強說:有我們在,哪個律師也不見你,你想告,法院檢查院也不管。然後手拿著馬燕家的鑰匙對身邊的警察說:誰跟我去,幾個年輕警察馬上跟著就走。

    馬燕說:我本人不在現場你非法抄我的家,你已經犯了盜竊罪。王義強說:把她媽叫上,後得知警察要挾了馬燕七十九歲的母親,給馬燕的母親造成心理壓力。

    之後,又有一個瘦長個頭約在一米七四左右,臉瘦長尖下巴穿著便服的人(後得知是國保大隊的劉長恩)來到審訊室,當馬燕問此人貴姓時,不但不說竟叫另一個穿著便服的人,在紙上自顧自寫,到底寫了些甚麼也不叫馬燕看。

    後來警察又勒索馬燕母親近二百元,說是體檢費。


    交警的驚嘆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我兒子和媳婦都在國外,孫女一九九八年出生不到二個月就放在家裏由我們帶。老伴帶白天,我下班後帶晚上,在一九九九年我退休後就全由我帶了。我開始修煉法輪功後,孫女就跟著我去學法,我煉功時她也跟著我比劃做煉功動作。孫女在三歲時就能背師父的《洪吟》和《論語》,她在與我一同去同修家裏去學法時,不吵不鬧,同修們都很喜歡她。

    後來,孫女也與我一起去發傳單,貼不乾膠,發正念,講真相,非常認同大法,支持大法,上學後也不入團。有一次她對我說:今天學校升旗儀式時我發正念,隊旗沒有升上去。她能感覺得到師父一直在看護著她,學習成績一直很好,從不生大病,即使有時感到不舒服,她只要多念幾遍「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沒事了。

    二零一三年三月,在警察來非法抄家時,她從警察手裏奪回被抄出的寶書《轉法輪》,說:「這是我的書,你們不能拿走!」她保住了寶書。在警察要我到派出所時,她要與我一同去派出所,對警察說:「我不放心奶奶,我要與奶奶一起去,要麼你們就不能將我奶奶帶走。」警察說,你奶奶馬上就會回家,你明天還要上課,你就不要去了,她就是一定要去,警察只好讓她去。到夜裏十二點,我們才被警察送回家,她說:「奶奶,煉法輪功沒有錯!」我當時感到汗顏,我的悟性還沒有孫女高。

    孫女支持認同了大法,她也在大法中得到了福報。二零一五年她很輕鬆考進了市重點高中。 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由於學校有慶祝活動,放學較晚,她急於趕車回家,在換乘車時,為了趕上對面來的公交車,下車後在跑步橫穿沒有紅綠燈的馬路時,被迎面開來的轎車的後視鏡撞上了書包,她也被撞倒在地上,轎車輪攆過了她的左腳背。司機馬上報110,並叫120將孫女帶到了醫院。

    司機通知我去醫院時,正好有同修在我家,我們就一同去了醫院,到了急診室,孫女見到了我們就大哭著說很痛,我們對孫女說你怎麼忘記念那九個救命的字呢?於是孫女就躺在急診室推車上,高聲念起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引來了急診室的不少醫生護士病人和家屬等的圍觀,不一會孫女就說我不痛了。之後的醫生在檢查和拍片時,都沒有叫過痛。

    檢查結果,醫生說是嚴重腳背挫傷和腳背骨骨折,但是由於挫傷面太大,必須先縫合傷口,待傷口癒合拆線後,再進行骨折治療或開刀或上石膏,為了讓骨折處固定住,利於今後的治療,讓我們買支架限制右腳的活動。我雖然買好了支架讓孫女用上,但是我們則堅信說孫女不會骨折,孫女有師父保護。醫生說你們不要抱有僥倖心理了,你們看她的旅遊鞋的上下面和襪子的上下面都被車輪碾壞了,能不骨折嗎?沒有碾成肉醬已經是阿彌陀佛了,片子也顯示著是骨折了,當時拍的片子也顯示出骨折,但是我們堅信孫女不會骨折,是假相,並囑咐孫女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孫女說我會念的。

    兩週後到醫院去拆線時,再次拍片,果真沒有骨折,醫生茫然了,連聲說:奇怪了,不可思議。更使得專門處理交通事故的警察科長感到奇怪的是,他說他處理交通事故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遇到這樣的情況,被車輪碾的腳背竟然沒有骨折,他讓我們反覆看了事故現場的監控錄像回放,明明看見車輪碾過孫女腳面,不要說是骨折,甚至會將腳攆成肉泥,也是不足為奇的,真神奇啊!你們一定是燒了高香,有菩薩保祐。

    是的,我們有師父保護,一定會沒事的。仔細想一想孫女的全新耐克運動鞋和襪子的上下兩面都碾得稀爛了,唯獨中間的腳只是腳背破了一個口子,縫了幾針外傷。是師父將孫女的腳撐起來了,救了孫女,謝謝師父啊!

    事後交警在處理事故時,讓我們去了事故處理科,科長又調出了當時的監控錄像視頻,反覆給我們看,我們也看到了車輪碾過孫女的腳背,警察再次說:「神啦,你們燒了高香了,被車輪碾過,按常理應該是會將腳背壓得稀爛,至少也是腳背骨肉壓爛,腳背骨壓成粉碎性骨折,甚至這隻腳被報廢,我處理交通事故這麼多年,還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

    孫女現在已經是全國重點大學本科連讀博士八年制大二的學生了。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4/7/169293.html>


    我身邊人的親身經歷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修煉法輪大法二十多年,見證了很多大法創造的生命奇蹟,深切感受到了師父對宇宙眾生的慈悲救度與浩蕩洪恩。現在用我親身經歷的幾件事來證實法輪大法的美好。願我的同胞能撥開迷霧,破除邪黨謊言,從新認識法輪功,真正了解法輪功,為自己和自己的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一、母親信大法平安度一劫

    五年前的大年初一,我打電話給母親拜年,母親告訴了我這樣一件事。

    那一年長沙遭遇了多年來最寒冷的中國新年。舅舅家因新搬入寬敞明亮的新居,便盛情邀請在長沙的親人到他家過年。除夕之夜,舅舅家迎來了男女老少二十多口人,其中二、三十歲和五、六十歲的親人居多。我母親是所有親友中年歲最大,輩分最高的長者。

    親人們歡聚一堂,品嘗著豐盛的年夜飯。由於天氣太冷,家中所有門窗緊閉,雖然開足了電暖氣,人們還是感到寒氣襲人。這時舅舅搬來火盆生起了炭火,人們圍著火盆邊吃邊高興聊天。

    就在這時,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幾十位親人不同程度的出現了煤氣中毒。人們頭暈、噁心、嘔吐、腹瀉,無人倖免。而唯有年事最高的母親未發生任何中毒現象,平安度過這一劫。

    我母親雖未修煉,但她心地善良,多年來一直堅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並支持我修煉大法,因此得了大福報,關鍵時刻是偉大慈悲的師父保護了她。

    二、高齡楊媽念「大法好」,病狀轉危為安

    我的鄰居楊媽近九十高齡了,四年前她突發心臟病和心肌梗塞。半夜睡覺時突然感覺手腳冰涼,呼吸困難,身體動彈不得,話也說不出來了。保姆叫來了救護車送醫院搶救,我知道後立即告訴她家人,讓全家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並讓她們轉告楊媽,讓她在內心不停的誠念這九個字。楊媽的家人都非常相信,特別是楊媽自己,有人沒人都念出聲,昏迷中也在念,結果轉危為安,二十多天後出院在家康復。

    這兩年我一直在外地沒回家,前段時間楊媽的大姑娘來我家,我特意詢問她母親的情況,她說她母親的身體越來越好,八十九歲的人,臉上和身上的皮膚卻變的像嬰兒一樣光滑粉嫩,全身像換了皮膚,根本不像那麼大歲數的人,比年輕人的皮膚都好的多,人也越來越精神。

    楊媽的身體狀況超出了我的想像,這是楊媽誠信大法得福報了。而當年和楊媽住上下樓的鄭伯伯,年齡病狀和楊媽差不多,送醫院搶救不幾天就去世了。這真是對大法的信和不信天地之別呀!

    三、被病痛折磨躺在床上的趙大姐站起來了

    八年前,我在外地過冬,在乘小區交通車買菜時碰到了一位特殊的業主趙大姐。

    初次見面,只見她躺在輪椅床上被她丈夫推到車前,我和同修扶她到車上。得知她五年前因腰椎間盤手術失敗,從此不能站立。因四處求醫無效,整日被病痛折磨,只能躺在床上度日。我和同修大姐到她家告訴了她大法真相,讓她在心裏常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說她得病幾年到處受人歧視,有時乘交通都無人讓座,只有你們是真心對我好,我相信你們說的話。

    從此,趙大姐經常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一年多後她放棄了輪椅。再後來我在小區碰到她丈夫,問我:「你學不學交誼舞,我老伴辦了個交誼舞學習班自己當教練。」這個變化太大了,超出了我的想像,讓我深感震驚!一個曾經披頭散髮,臉色蠟黃,被病痛折磨的躺在床上五年的趙姐,因為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徹底改變了命運,從此站起來了!變成了臉色紅潤,神采奕奕的交誼舞教練,這在常人看來簡直不可思議,可它卻是真實發生在我身邊的事。


    和兒媳婦相處的日子裏

    文/遼寧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我第一個兒媳婦和我兒子離婚了,留下一個孫子不到兩個月就抱給我,讓我帶著。幾年後,兒子又娶了媳婦,生了孩子。下面說說幫她帶孩子那段時間,是怎樣以法為師嚴格要求自己,最終感化了兒媳,使她認同大法,並主動幫我勸人三退的事。

    媳婦要生孩子了,讓我提前去,準備伺候月子。我就帶著孫子(此時是放寒假),到了她的住處。第二天,兒媳就主動領我去超市,意思就是領我認認路,以後買東西就上那個地方買。我心想來幫你們幹點活還行,我那點生活費是用來維持我和孫子正常生活的,給你們花了,我們怎麼辦呢?轉念又一想,我是修煉人,任何事情讓我遇到都不是偶然的,都有要我修去的人心,我就順其自然吧。我也確實做到了。

    從第二天開始直到離開兒子家,有活我搶著幹,家中的一切支出都由我出。當時親家母也在那,兒媳換下的內褲往沙發上一扔,我見了馬上拿到衛生間洗淨,晾乾,疊好,而且任勞任怨。當我不平的人心放下了,幾次過後,兒媳就不這樣做了,而是放到讓我看不見的地方,讓她媽媽洗,可我見了還是搶著給她洗。時刻用煉功人的心性標準要求自己,整個月子把她侍候的無微不至,看著兒媳臉上的表情也是心滿意足。我還總是給親家母打洗腳水。

    兒媳快要滿月了,孫子也要開學了,我又帶著孫子回到自己的家。回來後沒多久,因為我兒子是廚師,每天都很忙,沒有時間幫忙帶孩子,兒子又把媳婦送到我家,讓我幫著帶孩子。我心想;可能我還有人心沒修去,兒媳又到我家幫我提高來了。當時我的思想壓力很大,因為正法到了最後了,時間對我來說太珍貴了,伺候她們會佔用我救人的寶貴時間的。既然來了,我就嚴格以法為師,做我該做的事吧。

    兒媳很精明、有心計,經常故意做一些不可理喻的事情,比如有便盆不用,就把著孩子往地板上拉屎、撒尿。垃圾桶滿了,兒媳下樓,空手下樓,也不把垃圾捎到樓下,而且不是一次、兩次。我面對這些就是不動心,就是修自己。拉完、尿完,她不擦,我擦;垃圾她不拎,我拎,從無怨言,也不給兒媳臉色看。對她娘兒倆的日常生活照顧的無微不至。

    天長日久,最後兒媳說;「媽,有的人做的好,是一天、兩天,時間長了就不是那樣了,而你始終都做的好。」此後兒媳就像換了個人,孩子拉、尿一定用便盆,還主動幫我幹活,給我買衣服。下樓不但把自己家的垃圾捎走,有時還把樓下另一個法輪功學員家放在門旁準備下樓捎走的垃圾也順便拎到樓下。我們每天有說有笑,相處的就像母女似的,不了解的人還以為我們是母女倆呢。

    當我幫她把孩子帶到斷奶,離開我家時,她是一步一回頭,流著淚離開我家的。她在我家時,我經常給她講大法的美好,並親身實踐,她非常認同,讓我幫她三退了。她還說有一次夢中的景象很可怕,天上往下掉石頭,許許多多的人都被砸死了,可是就不砸煉法輪功的人。我又借此機會給她講了人類有大劫難的事。等我再去兒子家,給她的弟弟講三退的時候,她主動幫忙,還讓她的弟弟簽名訴江。

    這點小事寫出來,是想證實大法,只有大法能改變人,能讓人有美好未來。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4/6/169283.html>


    大法的超常在我家一次次的展現

    文/黑龍江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我今年七十七歲。我是一九九六年得大法,當時有多種疾病,風濕性官能症,頸椎增生,腰椎增生,心律過速,頭暈等疾病;修煉大法後,因師父給淨化身體,所有的病痊癒了。

    二零零五年我小兒媳生小孩時難產,孩子只是伸出一隻腳,孩子不奔生,醫院大夫沒有辦法,都靠邊了。在危難時刻,我兒媳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時師父點化我兒子去找權威的助產士(因她退休了),這樣孩子奔生了,大人孩子保住了性命。孩子今年都十一歲了,在小學三年讀書,學習成績很優秀,全班八十多人考試前三名。

    二零一三年早上我吃完飯,四兒子倆口子來我家,兒子捂著肚子說:我得腸梗阻了,肚子又脹又痛很厲害,上下不通氣,我說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兒媳不信,便說上醫院吧!這樣就走了,大夫讓回家喝豆油。雖然排氣了,可是肚子還是脹痛。這時我又讓他念「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他似信非信的,所以沒有效果。

    過幾天又上齊市去檢查,是胰腺炎,再發展就是胰腺癌,他們聽說是癌都害怕了,所以決定和他兩個哥哥一起去哈爾濱做手術。在這之前他念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並戴上了護身符。到哈爾濱一檢查沒病,病沒有了,可是哥幾個不知怎麼回事,跟大夫說:你仔細的給檢查檢查吧!我們在當地看是腸梗阻,在齊市看是胰腺炎,這次我們就是來做手術的,大夫說這片子上甚麼病都沒有還檢查啥。這時哥幾個放心了,到飯店吃飯吧。他自己就吃了一盤餃子,從此後病沒了。大法師父救了他,給他第二次生命。哥幾個都說:這大法太神奇了。

    二零一四年我二兒子得了直腸癌,因他很能喝酒,發現時就已經是晚期了。大夫讓他化療、放療、然後才能手術,先化療、放療就花十多萬元,我告訴他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帶信不信的念,效果不好,我進一步給他講真相,看大法神奇故事。這次他相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並帶上護身符,他很珍惜護身符總帶著不離身。他到哈爾濱準備做手術,一檢查大夫說控制住了,不用做手術了。

    偉大慈悲的師父又救了我二兒子的命。全家都感謝偉大的師父,都說大法太神奇了。


    女兒煉功 父母也受益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我出生兩個月時,母親去世了。繼母進家後,父母都不養我,我是靠爺爺奶奶撫養吃百家奶長大的。

    爺爺奶奶對我很好,為了我上學,爺爺奶奶甚至把被子都賣掉。爺爺奶奶也得不到父母的任何幫助,而且父母還經常與爺爺奶奶吵架,所以我自幼對父母就沒有甚麼好感。我長大後,不管歷經多大的坎坷,我都對爺爺奶奶好,賺錢養活他們,千方百計讓他們過得幸福。儘管我不喜歡父母的所作所為,但我還是盡力在各方面幫助他們後生的四個兒女及他們幾個孫子、孫女。

    學大法後,知道人與人之間的一切都是有因緣關係的,也都是業力輪報。作為大法弟子,就是要對別人好,何況是自己的父母,慢慢在學法中,我去掉了對父母的怨恨心,各方面對他們越來越好,除負擔他們的生活費以外,逢年過節及他們生日,都給他們不少禮物和衣服等,還給曾經虐待我的繼母買耳環戒指。她也對人家講,我比他們親生兒女都好。我告訴他們,這都是因為我學了大法、聽師父的話才這樣做的。

    慢慢的父母也從對大法存在恐懼心理中走了出來,認同大法,給他們護身符也都接受,並且經常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尤其母親時時刻刻默念這九個字,他們真的受益了,有點甚麼不舒服,念念就好了,他們的身心也在不斷的變好,特別經過幾次難以後,他們對大法更加相信了。

    去年,母親胯骨摔裂,被送到當地著名骨科醫院看後,說經他們處理後至少在床上躺三個月,看看效果如何再說。我聽到母親腿摔傷後,坐長途車去看她,要她堅信大法,多念九個字,結果不到兩個月,她就能把雙拐扔掉了,甚麼家務活都能幹。八十多歲的老人,如果不是大法的超常能力,哪能這麼快就好了?

    大法的神奇在父親身上也處處體現。四、五年前和我們一起爬了當地一座幾百米的高山,自己一個人上上下下,不需要別人幫助,過去連想都沒想過,他能上這麼高的山,興高采烈的吟了一首「八十上高山」的小詩。

    去年,父親他站在十公分左右寬的高凳上摘菜,一下子摔在了地上,小腿上的肉撕裂了,痛苦不堪,趕緊用創可貼糊上,不一會就腫了。正好那時我在鄉下,立即告訴他念誦「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的悟性還真高,立即自己就把創可貼撕下,一邊用手撫摸傷口處,一邊大聲念,反反復復的念。不一會看看那腫就慢慢消了,到第二天基本就好了。

    總之,大法的超常在我們家處處都有表現,雖然不是甚麼驚天動地的大事,但這些生活中的小事也足以展現大法的美好,真的值得我們每一個人珍惜,願有緣人千萬不要錯過這萬古不遇的機緣,真心去了解法輪大法,接近他,你會得到美好的一切。


    如何做好申訴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從明慧網上,我們每天都能看到對中國大陸大法弟子的非法庭審、枉法判決的消息。一個合法公民,被以莫須有的罪名送上法庭、並以法律的名義宣判有罪,送進監獄,這是中共邪黨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而這種違法犯罪行為卻是打著法律的旗號堂而皇之進行的,這是十分荒唐的,這是法律的悲哀。從法律上講清這種庭審和判決的違法性,為被枉法判刑的同修做申訴,是講清真相、揭露邪惡的一種方式。

    運用法律反迫害,一方面是維護同修的合法權利,營救同修,但更重要的是通過這種形式講真相,救度世人。在這一點上,申訴比控告更具有優越性。控告的書寫格式非常嚴謹,無法展開講真相。而在申訴狀中,我們可以在申訴理由中,針對判決的違法之處,展開的講真相,法律上的、信仰上的,社會的普世價值、道德、正義良知等等,都可以講。

    如何才能做好申訴?明慧網為我們提供了「申訴狀模板」,又為我們編輯了「運用法律反迫害相關交流文章」,這對我們做好申訴提供了很好的借鑑。

    近一年來,我們地區為被非法判刑的同修做了幾次申訴,在為同修寫申訴狀過程中我體會到,寫申訴狀與寫辯護詞不同。寫辯護詞,是針對起訴書所指控的內容如案件來源、證據、罪名、依據的法律和事實等進行論述,指出起訴書指控的內容的違法性,以證明本案當事人無罪。而申訴的目的是要求法院重審,撤銷原來的枉法判決,改判本案當事人無罪。因此寫申訴狀要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的法院應依法重新審理的幾項內容,集中針對判決書中有關這幾項內容的違法之處展開論述。

    用申訴的形式講真相,要把有關法輪功的真相內容與法律真相揉在一起,也就是要揉入到申訴理由中的法律申辯中去講。以前我們寫申訴狀,有一條申訴理由是論述法輪功是正法,不是邪教,其標題是:法輪功教人向善,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高德大法。申訴狀遞交到市檢察院後,市檢察院的人找同修家屬約談,說你這不是在宣傳法輪功嗎?同修家屬說,我們為法輪功學員申訴,不講法輪功講甚麼啊。我們聽到這一反饋後,現在我們把這段的標題改為:迫害法輪功違憲違法,迫害的一切理由都是謊言。還是那些內容,改一下標題,內容順序調整一下,這樣給人的感覺就是,這是在揭穿謊言,這是在還原事實真相。這樣既講了真相,也符合申訴的形式,儘量讓對方能夠接受,以達到更好的救人效果。

    如何投遞申訴狀,也是做好申訴的一個重要環節。按照一般的程序,申訴只有四次機會。先向做出終審判決的市中級法院遞交,如不受理,可向省高等法院遞交,如再不受理,可向市檢察院和省檢察院遞交。我們大法弟子做申訴,和律師做申訴不同。我們做申訴的目地,不僅僅是為了維護同修的法律權利,營救同修,更重要的是要通過這種形式講真相救人。因此,我們不能被這個程序規定所束縛。我們一方面按照這個程序規定走,另一方面我們要向上級有關部門大量遞交或郵寄申訴狀,讓申訴狀發揮更大作用,救度更多的人。

    有一次我們寫好申訴後,讓同修家屬給獄中同修送去三份,一份給駐監檢察官,一份給監獄長,一份讓獄方轉交省監獄管理局。同修家屬第二次探視時得知,獄方看到申訴後反應強烈,追問同修申訴狀是誰寫的。幾天後,市檢察院給這個同修家屬打電話,讓同修家屬給他們再送去三份申訴狀。當時我們分析可能要立案。後來同修家屬去市檢察院問,市檢察院的人告訴同修家屬,你們再向省有關部門遞交申訴狀,與他們再溝通一下,只有上面發話,我們才能立案。

    明慧網曾登過一個消息,黑龍江大法弟子把一份申訴狀郵寄給省人大法制辦,法制辦的一位負責人在給律師打電話時說,我們正在研究這個申訴。並建議律師把申訴狀向更多的權力部門郵寄,以引起更多領導的重視。這條消息令人鼓舞。只要我們把申訴寫得有理有據,有說服力,能打動人,是能夠達到講真相救人的目的的。

    下面是我們寫的一份申訴狀。此案法院違法嚴重,庭審和判決都極其荒唐,因此這個申訴的申訴理由寫的比較全面。法院枉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幾個環節如:審判程序違法;以無效證據進行構陷;枉法強加罪名;蓄意錯用法律;違反「罪刑法定原則」等,都點到了,並依據相關法律予以駁斥。希望這份申訴狀能對想寫申訴但不知如何寫的同修有些幫助。

    刑事申訴狀

    申訴人:***,女,19**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市**區**路東段、****號樓、**單元、***號,電話:**************

    我是本案當事人**的女兒,因不服**市中級法院(2017)遼04刑終281號刑事判決書,現代我母親**,依法向貴院提出申訴。

    申訴請求

    1、要求對本案進行重新審理;

    2、撤銷**市中級法院(2017)遼04刑終281號刑事判決書,改判本案當事人**無罪。

    事實與理由

    2017年8月31日,**市**區法院以(2017)遼0411刑初177號刑事判決書,判決本案當事人**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本案當事人上訴後,2017年10月20日,**市中級法院以(2017)遼04刑終281號刑事判決書,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應當重新審判:(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份、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我認為對本案當事人**的審判有上述法律規定的第二、三、四、五項情形,根據以上法律規定,我現在依法向貴院提出申訴。申訴理由如下:

    一、本案一審庭審有《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四項規定的情形:「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一審法院原定本案2017年8月30日上午九點開庭,但到十點三十分了公訴人還沒有到場。法官給檢察院打電話,公訴人***說,開庭的事忘了。結果改為下午開庭。下午公訴人***又姍姍來遲。法官宣布開庭後,公訴人急匆匆的念完起訴書,法官沒有讓本案當事人**陳述,也沒讓律師辯護,法官和公訴人就出去了。在場旁聽的人都以為是休息一會呢。後來有人告訴我們說庭審結束了。這哪是庭審啊,簡直是在拿法律當兒戲。

    本案一審庭審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的規定,沒有「告知被告人享有辯護權利」;違反《刑事訴訟法》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剝奪了被告人的陳述權利。

    《刑事訴訟法》一百九十三條規定:「法庭審理過程中,對與定罪、量刑有關的事實、證據都應當進行調查、辯論。經審判長許可,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對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意見並且可以互相辯論。審判長在宣布辯論終結後,被告人有最後陳述的權利」。

    本案一審庭審違反《刑事訴訟法》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剝奪了本案當事人「對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意見並且可以互相辯論」的權利,剝奪了本案當事人作「最後陳述的權利」,剝奪了律師的辯護權利,沒有進行法庭調查,沒有進行法庭辯論,連象徵性的走走過場都沒有。完全無視《刑事訴訟法》對開庭的有關規定,完全剝奪了本案當事人的訴訟權利,違背庭審的公平公正的原則。而本案一審判決,就是根據這種嚴重違反法定訴訟程序的所謂庭審而做出的。因此這種判決是違法的,是無效的,不能成立。

    二、本案一審有《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份的、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質證並且查實以後,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

    一種證據是否有效,是否能」作為定案的根據」,需要經過法庭的質證。一是要證明證據的真實性,二是要證明證據的有效性,即這個證據與指控的罪名之間的關聯性。這兩點缺一不可。如果不能證明這兩點,這種證據就是無效證據,不能作為判案的根據。庭審中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其目的就是要對各種證據和指控進行質證,排除虛假證據(偽證)、非法證據(非法獲取的證據)、無效證據(與指控的罪名無關)。經過這樣的「質證並且查實以後」而確認的證據才能成為判決的根據。而在對本案當事人的判決中據以定罪的所有證據,都沒有經過法庭質證,因此都是無效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根據這種無效證據作出的對本案當事人的判決是違法的,不能成立,應予以撤銷。

    三、一審判決書中說,「關於辯護人**提出的『法輪功不是邪教』的辯護意見,對此辯解不予採信」。

    其實,「法輪功不是邪教」,這不是辯護人的辯解,而是客觀事實。辯護人在辯護材料中對這一問題作了詳細論述,明確指出,在我國現行法律中,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認定法輪功是邪教。實際上,法輪功教人向善,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在提升人的道德境界,祛病健身有奇效,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高德大法。法輪功不是邪教,不僅有法律上的依據,而且也是經過億萬法輪功學員的實踐所證實了的客觀事實。

    2000年4月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聯合發布了《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這是迄今為止我國唯一一部認定邪教組織的規範性文件。通知指出: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認定的有7種,公安部認定的有7種。而這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在網上輸入「中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就能查到)。可見,法輪功不是邪教,這不是律師的辯解,而是客觀事實。

    判決書中說,「兩高發布規範性文件,明確將『法輪功』定性為邪教組織」。這是在撒謊,這是在睜著眼睛說瞎話。那麼請問,兩高是在哪一個規範性文件中「明確將『法輪功』定性為邪教組織」的?

    2009年11月4日,最高法院發布了《關於裁判文書引用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第一條、「法院的裁判文書應當依法引用相關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作為裁判依據。引用時應當準確完整寫明規範性法律文件的名稱、條款序號,需要引用具體條文的,應當整條引用」。

    法輪功是不是邪教,這個問題是本案的核心問題,是本案能否成立的關鍵。對於這樣一個關鍵問題,要引用一個「規範性法律文件」作為裁判依據,「引用時應當準確完整寫明規範性法律文件的名稱、條款序號,需要引用具體條文的,應當整條引用」。而判決書卻沒有按照這一規定的要求做。按照規定的要求寫出引用的「規範性法律文件」的名稱是舉手之勞,這麼簡單的事情判決書為甚麼不按照規定的要求做哪?是法官疏忽了嗎?不是。恰恰相反,這是法官的刻意而為。那麼法官為甚麼要故意違反規定這麼做哪?是因為根本就沒有一個這樣的「規範性法律文件」。在沒有任何一個 「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認定法輪功是邪教的情況下,在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為了給迫害法輪功學員編造出一個所謂的「裁判依據」,判決書除了撒謊,沒有別的辦法。因此判決書才採取這種似是而非的手法來瞞天過海,欺騙世人。

    四、本案二審判決違反「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審判原則。

    本案上訴到**市中級法院後,我們向二審法官陳述了一審庭審的違法,二審法官無奈地說:我也不想判,想輕判,是上邊老闆姓刁的讓判,我們做不了主。那麼我們要問,是法官行使審判權,還是上級某個領導行使審判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審判的依據是法律和事實,而不是上面某個領導的指示,這不是在明目張膽的干擾司法獨立和公正嗎?「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這是審判的基本原則。本案二審判決根據的不是法律和事實,而是按照某人的要求作出的,因此本案二審判決是違法的,應該撤銷。

    五、對二審判決書的幾點質疑。

    二審判決書在陳述二審判決的理由和根據時說,「原審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對本案涉案證據進行了庭審質證」,「原審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份,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二審判決書所說的二審判決的這些理由和根據,都是違背客觀事實的謊言,都是為了按照上邊刁老闆執意要判本案當事人的要求而欲加之罪的藉口。對此我們提出以下質疑:

    1、在申訴理由第一條中,我們已經講了本案一審庭審的嚴重違法情況。在本案上訴到二審法院時,我們已將一審庭審嚴重違反訴訟程序的情況向二審法官作了介紹。在二審法官已經知道一審庭審沒有進行法庭調查;沒有進行法庭辯論;完全剝奪了本案當事人的陳述權利;剝奪了律師當庭辯護的權利的情況下,仍然在二審判決書中說,一審「審判程序合法」。那麼請問,像本案一審庭審這樣荒唐的庭審都「審判程序合法」,那甚麼樣的庭審才算審判程序不合法哪?

    2、本案一審庭審違反法定訴訟程序,沒有進行法庭調查,沒有進行法庭辯論,不讓本案當事人說話,不讓律師當庭辯護,甚至連象徵性的走走過場都沒有。面對這樣荒唐的所謂庭審,二審判決書中卻說一審法院公開開庭,「對本案涉案證據進行了庭審質證」。作為本案當事人、辯護律師和到場旁聽的家屬,我們都覺得這種說法是十分可笑的。我們不知道二審判決書中所說的「對本案涉案證據進行了庭審質證」是在甚麼時間進行的?是在哪進行的?是哪些人參與了質證?是怎麼進行質證的?我們在申訴理由第二條中已對這個問題作過專門論述,指出「在對本案當事人的判決中據以定罪的所有證據,都沒有經過法庭質證,因此都是無效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根據這種無效證據作出的對本案當事人的判決是違法的,不能成立,應予以撤銷」。

    我們看到了二審法官的尷尬,不判吧,上邊刁老闆不同意;維持原判吧,又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維持原判」的條件。沒辦法,只能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維持原判」的條件編了。但無論怎麼編,事實就是事實,謊言就是謊言,強權可以扭曲事實,但它無法改變事實。對本案二審判決書中陳述的二審判決的理由和根據,要辨別其是事實還是謊言,不需要人的多大智慧,而只需要人的良知。是依法判決還是蓄意陷害,對於參與本案一審庭審的我們每個人來講(包括一審法官和了解 一審庭審情況的本案二審法官),都心知肚明。有了良知,孰是孰非,一目了然。

    3、判決書對本案當事人的指控沒有事實依據,沒有有效證據,不能成立。

    從刑法三百條第一款的罪狀描述可以看到,本罪構成必須具備兩個基本要件才能成立,一個是「利用邪教組織」,一個是「破壞法律實施」。兩個要件缺一不可,缺少其中任何一個必要條件都不能構成本罪。而從判決書中提供的全部證據來看,以上兩個要件一個也不成立。二審判決書中說,「原審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份」,但這種事實不是犯罪事實,這種證據也不是犯罪證據,因為它們與指控的罪名沒有任何關聯性。就像指控一個人犯有殺人罪,證據是這個人家中有一台電視機。這個人家中「確實」有一台電視機,「事實清楚」,但這個事實並不能證明這個人殺了人,因此不能成為殺人的證據。判決書既然認定本案當事人犯了「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那判決書就必須用事實來證明,本案當事人是怎麼利用邪教組織的,是怎麼破壞法律實施的,破壞了哪一條法律的實施,造成了怎樣的社會危害。而判決書中所提供的證據,都不能證明本案當事人破壞了甚麼法律實施,造成了怎樣的社會危害,因此都是無效證據。判決書沒有就指控的罪名進行舉證、質證,證據缺失。因此對本案當事人的指控沒有事實依據,沒有有效證據,不能成立。

    4、關於二審判決書中說的,一審判決「於法有據」、「適用法律正確」等說法,我們將在下面的幾個專題中詳細論述。

    六、本案判決有《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三項規定的情形,「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本案判決依據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認定本案當事人犯了「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是錯誤適用法律。因為法輪功不是邪教。

    有人認為,國家已把法輪功定為邪教,其實,國家根本就沒有把法輪功定為邪教。「邪教」之說是江澤民在1999年10月26日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的訪談時首先拋出的。第二天《人民日報》跟風發表評論員文章,重複江澤民的誣蔑之辭。然而,個人講話和媒體報導不是法律,而且江澤民的上述行為是違法的。我國《憲法》第八十條、第八十一條對國家主席的職權做了規定,江澤民作為國家主席是沒有權力做這樣的認定的。因此這只是江澤民的個人行為,並不能代表國家。

    就在這之後不久,2000年4月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聯合發布了《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這是我國唯一一部認定邪教組織的文件(在網上輸入「中國政府認定的邪教組織」,然後搜索就能查到【2000】39號文件全文)。通知指出: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認定的有7種,公安部認定的有7種。而這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公安部頒布的這個通知,明確的否定了江澤民和媒體對法輪功的誣蔑之辭,表明法輪功不是邪教。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迫害法輪功15年後的 2014年6月2日,《法制晚報》又公開重申了公安部的這個通知,重申了已認定的14種邪教。這無疑等於再次明確了法輪功不是邪教。既然法輪功不是邪教,那麼運用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來判決法輪功學員就失去了前提,因此對本案當事人的判決是錯誤適用法律,不能成立。

    七、迫害法輪功違反憲法,迫害的所有理由都是謊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一個人信甚麼或不信甚麼,是一個人的自由意志的體現,是天賦人權。法律懲處的是犯罪行為,思想本身不構成犯罪,這是法律的基本常識。信仰屬於思想層面,不能因為一個人堅持某種信仰和宣傳某種信仰而遭受不公正對待,否則我國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的權利就無法保障。

    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違反憲法第三十六條關於信仰自由的規定,是對憲法賦予公民權利的肆意踐踏和侵犯,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因此迫害法輪功以來,我國法律界的許多著名學者、教授,都強烈譴責這種違法犯罪行為,有些人還親自出庭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如中國政法大學著名學者滕彪教授、東南大學法學院張讚寧教授等。這些年來,已有一百多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了一千多場無罪辯護。

    許多律師在辯護中指出:在當今社會,貪污腐敗的,刑事犯罪的,沒有一個是煉法輪功的。法輪功學員是一群最善良的守法公民,他們高尚的道德境界令人讚揚和尊敬。用法律手段打壓這些最好的人,是我國法律的悲哀。所有的法輪功案子都是冤假錯案,所有辦案人員都已涉嫌違法犯罪,都將要承擔法律責任。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的,執行江澤民的迫害政策,以法律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這是在破壞國家法律,這是在執法犯法,這樣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追究。這些律師為法輪功學員所做的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使許多在場的法官、檢察官、警察及旁聽者受到震動,都認識到了這場迫害的荒謬與邪惡。

    法輪功是一種佛家上乘修煉方法,他要求修煉人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自己的心性,提升自己的道德水準,做一個更好的人。法輪功傳出25年來,經過億萬人的修煉實踐,證明法輪功確實能從本質上提升人的道德境界,並且具有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1998年下半年,前全國人大委員長喬石組織人大一些老幹部對法輪功進行了數月的深入調查,最後得出的結論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並將調查報告提交給政治局,這是迫害前進行的一次最權威的官方調查。現在法輪功已弘傳到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所到之處,人心向善,道德回升,一派祥和的盛世景象。人們紛紛盛讚法輪功不僅能給人帶來健康,而且能提升人的道德境界。許多國家的政府也紛紛給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頒獎,表彰李洪志先生對人類身心健康做出的傑出貢獻。

    這樣一個教人向善、使人健康、福益社會、受到世界人民歡迎的高德大法,卻遭到江澤民的無理打壓,這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違憲違法,迫害的一切理由都是謊言,都是為了抹黑法輪功而編造出來的。我們法輪功學員向世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目的就是要澄清中共江澤民集團為打壓法輪功而編造的謊言,使人們能從這些謊言中解脫出來,以免成為這些謊言的犧牲品。俗話說:兼聽則明,偏聽則暗。當你真正了解了法輪功,你自然就能從這場善與惡、是與非中得出自己的正確結論。

    十九年來,面對無理的瘋狂打壓,法輪功學員始終堅持以和平的方式,向世人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告訴人們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的、是荒謬的、是邪惡的。隨著法輪功真相的廣泛傳播,越來越多的人看到了法輪功學員的純正與善良,也看到了江澤民打壓法輪功的荒謬與邪惡。特別是越來越多的公檢法人員,在了解了法輪功真相後,都在覺醒,都在以自己的方式來抵制這場荒謬的迫害。如據明慧網報導,從2016年開始,特別是2017年以來,已有越來越多的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僅2017年1月到6月,就有54名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另有97人被退卷。失去謊言的支撐,迫害已難以為繼,隨時都有被終止的可能。而當這一可能成為現實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包括這場迫害的始作俑者江澤民都將被追究法律責任。在這場善與惡的較量中,如何擺放自己的位置,這是每個人都應該認真思考的。

    八、本案判決有《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情形,是對本案當事人的枉法判決。

    1、枉法強加罪名。判決書中說本案當事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犯了「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但依據的卻不是刑法三百條的規定,而是兩高司法解釋中的規定,這是十分荒唐的。那麼請問,本案當事人到底是觸犯了刑法三百條,還是觸犯了兩高司法解釋。刑法三百條是法律,而兩高司法解釋不是法律,它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為刑事訴訟的法律依據。如果是指控本案當事人的行為觸犯了刑法三百條,那就應該依據刑法三百條的有關規定,來指證本案當事人的行為是如何觸犯這些規定的,是如何利用邪教組織的,是如何破壞法律實施的,破壞了那一條法律的實施,造成了怎樣的危害,具體講清構成犯罪的四要件,這樣才能認定本案當事人的行為是犯了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而判決書中沒有一句說明本案當事人的行為是怎麼觸犯刑法三百條的。這就說明本案當事人的行為並沒有觸犯刑法三百條,本案當事人的行為與指控的罪名沒有任何關係,判決書對本案當事人的指控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不能成立,這是對本案當事人的枉法強加罪名。

    2、兩高司法解釋不是法律,不能作為刑事訴訟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法律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或法律制定後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法律依據的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八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對「犯罪和刑罰」,「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只能制定法律,即只能通過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法律來設定。任何國家機關和組織都沒有這個權力。

    兩高作為審判機關和法律監督機關,它只有執法權,而沒有立法權和法律解釋權。它無權規定甚麼行為是屬於違法犯罪,也無權規定哪些行為是屬於破壞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而兩高在司法解釋中列舉了一些行為表現,並規定對這些行為表現,可以依照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定罪處罰。

    兩高的這種規定是違法的,也是荒唐的。兩高在司法解釋中所列舉的這些行為表現,並不是刑法三百條規定的,而是兩高自己規定的,因此與刑法三百條毫無關係。既然與刑法三百條毫無關係,怎麼能用刑法三百條的罪名定罪呢?這不是笑話嗎。刑法三百條沒有規定這些行為是屬於破壞國家法律實施,怎麼能對這些行為定罪處刑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一種行為是否屬於犯罪,是否需要施以刑罰,只能由法律來認定,這是刑法的根本原則,即「罪刑法定原則」。按照罪刑法定原則,「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而兩高司法解釋卻要對這些「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公民的合法行為定罪處刑。這與罪刑法定原則是根本對立的。

    兩高知道自己沒有立法權,因此只能打著司法解釋的幌子把自己這些違反憲法、與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則完全對立的規定強加給刑法三百條,借用刑法三百條的名義,把自己的規定包裝成法律,偽裝成法律,其目的是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編造所謂的法律依據。然而,無論怎麼包裝、偽裝,兩高司法解釋畢竟不是法律,因為兩高沒有立法權和立法解釋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其他任何國家機關和個人均無立法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只能由全國人大和人大常委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制定法律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為了保證立法的嚴肅性,專門制定了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用法律的形式對立法進行嚴格的規範。就是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也必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憲法第六十四條)才能生效,才具有法律效力。而兩高司法解釋只是執法機關的一個司法解釋,怎麼能具有法律效力呢?怎麼能當作法律來運用呢?兩高司法解釋違反憲法關於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規定;違反憲法和立法法有關立法權的規定;違反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則,因此是違法的,是無效的。以兩高司法解釋為依據,給法輪功學員定罪處刑,這不是在執法,而是在犯罪。

    我們講出這些事實真相,主要是為了讓公檢法的朋友們能夠認識到,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都是合法的。任何打壓法輪功的所謂法律依據都是編造的謊言,都是違法的。所有參與打壓法輪功 的公檢法人員都已構成犯罪,都將被追究法律責任。希望公檢法的朋友們能夠認識到這一點,趕快停止迫害法輪功,趕快停止這種犯罪行為,趕快從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滔天罪惡中把自己解脫出來,以免自己成為這場滔天罪惡的犧牲品。遠離罪惡,才能遠離災難。希望公檢法的朋友們能夠三思。

    綜上所述可以看到,一種行為是否屬於違法犯罪,是否需要施以刑罰,只能由法律來認定,而不能由兩高司法解釋來認定。依據法律規定來定罪處刑,這是在執法。而依據兩高司法解釋的規定來定罪處刑,違反罪刑法定原則,這不是在執法,而是在犯罪。執法者已構成誣陷罪,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這種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追究。

    法律是神聖的,因為它是公平正義的象徵。法官、檢察官、警察的職業是神聖的,因為他們肩負著懲惡揚善、維護公平正義的使命。而今天,在強權和謊言下,法律失去了它神聖的光環,已淪為實現江澤民個人意志的犯罪工具。在本案中,和其他所有的法輪功學員案子一樣,從立案、起訴到審判,都是違法的,都是在蓄意陷害,因為本案當事人的行為並沒有觸犯任何法律。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我們修煉法輪功,我們向世人講清迫害法輪功的真相,這都是公民的合法行為。而把本案當事人的這些合法行為當作犯罪證據,在沒有任何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就把一個合法公民以莫須有的罪名送上了法庭,並荒唐的以法律的名義判決有罪。這是法律的悲哀,是我們國家的悲哀。

    希望**市中級法院的法官能夠衝破強權和謊言的束縛,維護法律的神聖和尊嚴,能夠肩負起法官的神聖使命,立即立案審查、撤銷對本案當事人**的枉法判決,維護本案當事人的合法權利,還本案當事人以公平、公正。

    此致

    * 市中級法院

    申訴人:***

    2017年 12月1 5 日

    附:

    1. 申訴人***身份證複印件
    2.本案當事人**身份證複印件
    3、一審刑事判決書複印件
    4、二審刑事判決書複印件,


    去除黨文化 在法中歸正自己

    文/山東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半個多世紀以來,中國人被邪黨文化毒害的很深,尤其被灌輸的那套鬥爭哲學,和宇宙特性「真善忍」完全背離,把人都推向了危險的邊緣,這也是舊勢力當初為毀滅人類有意安排的。我在六十多年的人生過程中,也深受邪黨文化的毒害。修煉大法後,我認識到了自己身上存在的許多邪黨文化不正的東西,不斷的去除,在法中不斷的歸正自己,心變的越來越純淨。我認識到:去除自身的黨文化,也是我修煉的一個內容。

    一、分清邪黨文化,認清其危害性

    退休前,我在邪黨機關部門工作多年,每天所想、所說、所做的都是邪黨文化的一套理論和機制,長期的耳熏目染,也就很自然的形成了一套固有的思維模式。泡在其中,無法辨別和認識其對錯。修煉大法後,我用大法對照,覺察到了自身存在著一些和法很不相符合的變異東西,嚴重的影響我精進實修同化大法。但我沒能及時找到問題的根源。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評共產黨》奇書橫空出世,好似重錘敲醒了我,我的心受到了很大的震撼,完全顛覆了自己幾十年來習以為常的「常識」。第一次看《九評》時,看的我真是心驚肉跳,甚至有不敢看、不認同的感覺。但理智告訴我《九評》是對的,裏面講的都是事實和真理。後來我認識到了,並不是真我不敢看,而是附在我身上的共產邪靈害怕解體不敢看,是自己不正的觀念在阻擋著,是邪黨幾十年灌輸的毒素在起作用,這些東西在嚴重的阻擋著修煉人精進。是必須要清除的。只有把那些變異的觀念徹底轉變過來,才能徹底去掉這些不正的因素,從而歸正自己,達到法的要求。

    開始我不清楚黨文化在我身上的具體表現,於是,我在學法的同時,抽時間反覆看《九評》。隨著不斷的看,我對《九評》的認識也越來越深刻。我認識到:《九評》是鏟除邪黨文化的利劍,我非常的感慨:不看《九評》,糊塗一生!希望世人都來看《九評》。

    通過看《九評》,我逐步的能分清邪黨文化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具體表現,也認清了邪黨文化對世人的危害:它嚴重的破壞了人類的普世價值,把人變成了沒有道德規範、沒有正常思維的變異人類;破壞了正常的人際關係,把人人平等的互利關係,變成了你爭我奪、爾虞我詐的弱肉強食的非人類的關係,使人人活在世上沒有安全感,沒有正常生活的價值觀。邪黨文化把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和美德破壞殆盡。清除邪黨文化,是規範人類道德、復興中華民族的基本保證,也是修煉人能否圓滿的一個很重要的方面。爭鬥心、仇恨心等不去是絕對不能回天的。

    在認清邪黨文化的表現及其危害性的同時,我對自身存在的一些黨文化因素也有了一些認識。後來 《解體黨文化》一書也隨之出版了,通過多次的用心通讀,使我更加看清了黨文化在我身上的種種表現。我長期以來一直認為在我身上是優點的表現,如:對事情的愛憎分明、嫉惡如仇、心直口快、爭強好勝、高傲不俗、對人愛說教、自以為是、否定他人,肯定自己等等,都是黨文化的具體表現。認清這些後,在以後的修煉中,我很注重對這些物質的清除,只要發現這些苗頭出現,我就及時抓住,發正念清除,隨之感覺這些物質越來越弱了,其實也都是師尊幫我拿掉的。

    二、在家庭中去掉黨文化

    我的家庭較一般的家庭黨文化的因素氛圍更濃一些,幾個晚輩都在邪黨政府部門工作。丈夫退休前多年在幾個邪黨政府部門任一把手,他受邪黨文化的多年灌輸,工作作風強硬,甚麼事情都是以自我為中心,從不考慮別人的感受。他把這些黨文化的惡習也帶回了家中,如:說話語氣強硬,不能心平氣和的談,壓制別人;對人多疑,戒備心強;每當遇到不順心的事時,總是一下爆發出來為快。這些都是典型的邪黨文化表現。因我以前也存在這些物質,所以我們之間發生矛盾後,沒有緩衝餘地,各不相讓。

    我開始想用強硬的手段改變丈夫,但無濟於事,發現丈夫的表現依然如故,我感到有些無可奈何,最後發展成了冷戰,我從心裏也產生了對丈夫的怨恨,夫妻關係不融洽。修大法後,由於沒有重視修去自身存在的黨文化,爭鬥的物質在我身上一直存在,影響著我和丈夫之間的關係,從我身上他沒能看出大法的美好,對他得救產生了一定的負面作用。

    幾年前,和我熟悉的一個同修曾直言不諱的對我講:你身上黨文化的東西不少,給人感覺是缺少女人的味兒。我聽後內心一震:我修大法了,怎麼還能給人這樣的看法呢?我這不是給大法抹黑嗎?我暗暗的要求自己,趕快改變自己不正確的狀態,提高上去。師父說:「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1]聽師尊的教誨,我就靜心學法。通過學法,我認識到了人的正常表現應該是:女人溫柔善良,在家庭中關心體貼自己的丈夫,而我的言行舉止哪像個女人呢?難怪同修說我呢。我也清楚是邪黨文化把我毒害的。

    我認識到這些後,除了重視發正念清除外,在日常生活中,我嚴格要求自己,和人談話時,說話口氣儘量和善、謙虛。讓人們能看到大法弟子的美好,因我不單單代表我一個小小的個體,而是代表著大法弟子的形像。在家中,體貼關心丈夫的飲食起居,問寒問暖。有時他說話刺激我時,我也能抑制自己的情緒,不和他爭鬥了。慢慢的我們的關係改善了,由以前遇事互不相讓,各自爭自己的對錯,都感覺很不舒服的狀態,到現在都能順應對方了,有事能好好的心平氣和商量,心裏也都順暢了。我知道,是我心性提高了,師父給我去掉了我身上的一些黨文化因素。

    從法中我也認識到了,今天能來到世上的人都不是簡單的,來源都是很高的,代表著各自龐大的宇宙體系來盼大法得救的。今生能和大法弟子結為親緣的人,當然也都是層次很高的人。不管他們在人世間的表現如何,也都是為法而來的。師父正法是救度所有眾生的,我是大法弟子,要圓容師父所要。我們出去講真相是救人,而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的一舉一動表現也同樣是個真相,世人看到我們的表現也會對大法產生不同的看法,直接影響到他們的得救問題,所以我們做不好是不行的。

    法理上昇華了,我整個的人也有了很大的變化了,變的寬容大度,為人處事,處處表現出一個修煉人的風範,給世人展現出大法弟子的良好形像。在家中,有時遇到丈夫發脾氣,我心裏感到不順暢時,我就在心裏反覆的背師父的法:「忍是提高心性的關鍵。氣恨、委屈、含淚而忍是常人執著於顧慮心之忍,根本就不產生氣恨,不覺委屈才是修煉者之忍。」[2]法很快讓我心情平復了。他做事極端時,我不計較。家中的事隨他怎麼處理,我都是以尊重他的態度對待,不埋怨,不指責,不挑毛病。大法不僅給了我一個健康的身體,還不斷的開闊我的胸懷,使我學會了能理解包容別人的不足,多看別人的長處。

    其實我的丈夫也有不少的長處。他孝敬老人在本地出名,我也和他一塊去做。這也是做子女應該做的,是我們的傳統美德。可是在當今道德急速下滑的年代,很多人把孝敬老人看成是過份的行為了。

    在我們家庭中,丈夫、老人、晚輩都是不修煉的常人,他們都有他們的一套常人做事的標準和方式。我是修煉人,要用法的標準來衡量要求自己做好,不能要求家中的常人怎麼樣,用一顆慈悲善良的心去對待他們。今天他們是在為我們提供修煉的環境,為成就我這個大法弟子而遭受屈辱和痛苦的。我沒有理由不好好對待他們。大法弟子不慈悲善良是達不到標準的。

    我修煉多年了,可是在兩年前我好像才看懂了師父的這段法:「作為一個修煉人,就得在常人的環境中修煉自己,魔煉自己,逐漸的把執著心、各種慾望去掉。」[3]這個大法開在常人社會裏,整個的人類社會給大法弟子提供了一個大的煉功場,在這個場中,在這個複雜的環境中,我們才能去除各種不好的觀念和各種執著心,才能修的紮實。常人都在幫我們哪!我們每個大法弟子除了在社會的環境中修煉外,在家庭中的修煉也是必不可少的,我們不可忽視。

    過去,看丈夫不順眼,嫌他專制,嫌他黨文化比較重,心裏怨恨他,和他對著幹,我也是在用黨文化對待他,是在以惡治惡。現在,丈夫黨文化的言行只要一表現出來,我能馬上抓住向內找自己:我是否也是這樣?尤其表現在說話方式和說話語氣上。以前,我越是覺的為別人好或指點別人時,語氣越是硬梆梆,缺乏善意,雖然出發點是為人好,但讓人聽了也會感覺不舒服的。丈夫像一面鏡子似的,照出了我身上的許多問題:說話聲音高,願意起腔,語速快,語氣不善,經常反問句多等。我找出這些問題後就注意修去。感覺自己變化很大。不少的人也和我說:你和以前真不一樣了。以前幾個和我比較熟悉的人,曾幾次開玩笑似的跟我說:和你不熟悉的時候,聽你說話老像訓人的樣子,接觸以後,你人還挺好的,沒有架子,好接觸,你就這麼個說話法,讓人聽了容易誤解你。也有人說:你的性格像個男子,缺乏女人味,缺乏溫柔。過去我確實是這樣的,別人說的一點都不錯。是邪黨把我變的不像女人的女人。

    現在,我們家庭中,無論對婆婆,還是子女和丈夫,我都是抱著「真誠、善良、忍耐」的原則慈悲對待他們,不挑他們的任何毛病,不只是把他們當作人世的親人,而是把他們當作盼大法得救的可貴生命,感謝他們為我修煉上的承擔和付出。因為我的寬容大度,符合法的表現所散發的正念之場,使原本複雜的家庭關係順合了,大家也能融洽的相處了。真是:「佛光普照,禮義圓明」[3]。

    三、在寫文章中歸正自己

    我地區從二零零四年開始,大量揭露本地惡人惡警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事實。文章在明慧網上發表後,再編輯成本地真相傳單大面積散發,對本地邪惡起到了極大的震懾作用。這些年,我基本上是一直參與寫揭露文章這個項目。我深刻的體會到,寫文章這個過程,也是我修煉的一個過程。我身上多年存在的黨文化的爭鬥心,憤怒仇恨的心等幾種頑固的人心在這個過程中也都去掉了不少。

    一九九九年以前,我地修大法的人數多。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團對我地大法弟子迫害慘重。當師父向本地民眾揭露本地邪惡的有關講法發表後,我們悟到是正法進程已到這一步,應該拿起筆來揭露本地的邪惡了,跟上正法的進程。寫這類文章是以事實為依據的,收集材料需要調查被迫害同修的事實真相,還有施暴者的信息,不熟悉的同修還要通過各種渠道找人去調查,都是很費時費力的。為了一個共同的目地,同修們都是無條件的配合協調,共同搜集材料,使大家形成了一個整體。每一篇文章都是大家共同完成的,我只是執筆而已。以前文章寫好後,還要由同修打字上網,這類文章往往干擾都很大。有時打字同修費了一定的時間把文章打好了,會突然的一個字都不見了。有時一切都準備有序了,可是往上發送文章時,文件竟莫名其妙的丟失了,初稿也沒有了,只得從新再寫。這其中有邪惡的干擾因素在裏面,但是也給我磨去了急躁、不耐煩、埋怨等幾種執著心。我體會到了,大法的任何工作都是我們修煉提高的最佳良機。

    下面,我把在寫稿件過程中,自己去執著心的體會講一下。

    因為在前半生中,我受邪黨文化毒害比較重,爭鬥心在我身上表現的尤為突出。剛開始寫揭露迫害文章時,當寫到惡警對法輪功學員的血腥迫害時,對行惡者真是恨之入骨,經常寫的自己滿腔怒火,無法繼續寫下去,需要停下來緩和一下情緒。每當寫完迫害事實後,不忘對行惡者評論一番,用詞尖刻,充滿敵意。那時就是仇恨他們,恨不得讓他們立即惡報斃命,認為對這些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不能講慈悲。發正念時也有叫他們立即惡報的內容。我還多次在學法小組和其他一些同修面前說:外地惡人遭報的不少,咱這裏幾個那麼壞的惡警怎麼一個也不報?這其實是對法的不尊重與懷疑,更表現出了自己的仇恨心、爭鬥心和一種心理暴力。忘了正法進程是師父在主導,一切都是師父有序的安排。只想自己滿足自己的出氣解恨的報復心理。

    本地洗腦班的一個女頭目遭車禍,做了開顱手術。我知道後,心中竊喜,心想這個壞人終於遭報了。後來聽說她又治癒了,我心裏感到有些不舒服。之後聽同修在這事上交流說:叫她好了吧,她也是條命啊!她也是個受害者啊!當時我聽到後,還嫌這個同修迂腐,認為這樣的壞人就得讓她遭更大的報應。和同修相比,真是兩種不同的境界啊!我的仇恨心可見一斑。

    帶著這麼重的爭鬥心、仇恨心是寫不出純淨文章的。有一次,寫一篇揭露本地猶大在洗腦班迫害學員的揭露文章。負責上網的同修看到後說:怎麼有的地方像罵人?我不好意思的承認說:我知道,我太恨他們了。後經過多次的反覆修改,才使文章顯的平和一些了。每次寫揭露邪惡的文章,有同修看後會說:看這文章真解恨。聽到這話我感到順耳,我愛聽,還以為自己文筆犀利,其實在字裏行間明顯的暴露出了爭鬥與仇恨,缺乏的是修煉人應有的善良和慈悲,也是很關鍵的一方面。

    從二零一零年開始。隨著不斷的學法,用心學師父經常發表的近期講法,我漸漸認識到了寫揭露文章不是洩私憤,不是為了把參與者搞臭,更不是光為報仇而揭露。是為了讓眾生認清中共的殘暴與邪惡,遠離它。讓參與迫害者認識自己的罪惡,明白迫害大法將給自己帶來的厄運,棒喝他們,讓他們醒悟,停止作惡,能珍惜自己的生命,目地還是救他們,因為他們也是為法來的,只不過是被舊勢力安排成了對正法起負面作用的生命,這不是這些生命的真願,他們才是這場迫害的真正受害者。大法弟子的責任是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救他們也是我們責任範圍的,我們應該用一顆寬大的慈悲心對待所有的眾生,這也是法要求我們的。

    現在寫揭露文章和寫其它題材文章一樣,不用再刻意的選擇詞句,去掉了那些黨文化變異的物質後,我的心是平和的,文字也平和了,文章也乾淨了。同修們也說:你現在的文風與過去不一樣了。我知道是大法歸正了我,是慈悲的師父一步步扶著我走到了今天,我對師父無比的感恩。

    我以後會更加用心寫好證實法的文章,把法賦予我的這個救人項目做好,讓師父放心。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何為忍〉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配合好 神威顯

    文:東北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形成整體 滅黑監

    那時在鋪天蓋地的瘋狂迫害中,我怕心較重,法理又不夠清,在那次大型的電視插播真相中,我市站出來搞協調的、與準備做本地電視插播的同修們,接連被綁架。邪惡瘋狂了,接連辦洗腦班。同修們有的在工作單位、在行路中、在菜市場上、在家中等處紛紛被強行綁架到洗腦班,酷刑逼迫「轉化」。同時被關本地監獄的同修,百日內被酷刑致死三位。同修們欲哭無淚,怎麼辦?

    一日,在師尊巧妙安排下,我們幾位同修碰到一起切磋交流,我們當前只是躲迫害,沒有制止迫害、反迫害。我們應該按師父的要求互相配合起來,反迫害,制止迫害。講真相,救度眾生。按照師父要求做,邪惡最怕曝光,我們全力大量做當地真相,都從自我做起,走出幾位算幾位。同時鼓勵同修,走出來,力所能及。能發一張傳單就發一張,能貼一張粘貼就貼一個。一帶一往出走。這樣同修走出來的越來越多。

    發、貼、掛、口講真相一起上,圍著監獄、洗腦班、政府相關部門,掛大橫幅(幾十米長,黃底,六十公分見方的紅字):「解體洗腦班,法辦惡徒,停止迫害,立即放回被強行迫害的大法弟子某某某」,同時貼出幾千上萬張的A3紙大公告,當地真相。

    有的同修狀態很好,兩天貼了五百張,小粘貼更是無處不見,一層層的,今天被撕掉,明天又是一層。邪惡洗腦班很快解體了,十年沒有生息。獄方也相對的平靜了,不再強迫同修「轉化」了,同修們也深受鼓舞,心性提高的都很快,更加主動配合整體了。

    具七項死亡指標的同修獲新生

    二零零三年,獄中不斷傳出,一位被冤判十二年的年輕同修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我與同修配合開始營救。有的同修不斷的上明慧網,揭露迫害,呼籲放人。眾多同修,全力的發正念、發傳單、貼粘貼、掛條幅、能講的到街頭巷尾講,這樣堅持了近一年時間,在師父的加持下,此同修終於走出了監獄。

    當時他的肉身具七項死亡指標,長期臥床,經常昏迷,原一百四、五十斤的體重,只剩幾十斤,眼皮萎縮、眼球凸出、眼睛閉不上,睡覺的能力都沒有。牙齦萎縮、牙根露出,感覺一碰就掉。心肺全部萎縮,覺的心臟像塊石頭壓在那,上不來氣,一宿,褥子被虛汗濕透。全身體表無知覺,肌肉全部萎縮,身上的每塊骨頭都凸顯出來,好像伸手都能拿下每一塊,獄中的犯人看見他說:「狼見到你,都得哭。扔在道旁,就是一堆枯骨。」出監時,看護他的刑事犯都落淚了,肯定他得死了。

    出監後,他一直被警察看著,我看到同修的狀態很危險。就決定把同修搶出來,找一打工中年男子,與他講明情況,他說不能見死不救,決定幫我們搶人。來到這位同修家,其父說,警察有急事剛走。在師父的巧妙安排下,把他接到我家。

    到我家後,我一週基本沒睡覺,每天晚上都觀察他的情況,有特殊反應,就找同修幫忙發正念,每天有一同修陪他學法,我陪他煉功。三個來月,大法使他很快恢復生機,告別了死神,知情的人們也無比感佩師父,敬重大法錘煉出的弟子的無私無畏。多年來,家人還念念不忘。

    感謝師父!叩謝師恩!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4/7/169291.html>


    給小偷講真相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一次交流中,同修談到了他勸退一個撬鎖入室偷盜的小偷的經歷。經同修同意,今天把故事寫出來與同修交流、共享。

    同修的爸爸、媽媽、姐姐、弟弟和妹妹一家人都修煉法輪大法。在邪黨的恐怖打壓中,先後都遭到了嚴重的迫害,他爸爸被迫害離世,他媽媽被綁架到派出所受到驚嚇後至今臥床不起;他姐姐和妹妹曾被綁架到洗腦班折磨,弟弟也無故的被劫持到派出所毒打。

    他本人因講真相救人,兩次被綁架到勞教所殘酷迫害。後來在慈悲師父的保護下,以高血壓的假相,沒給邪惡寫任何保證,正念走出了魔窟。同修被開除公職,沒有了生活來源,只好打工糊口,在一家小店當營業員。他把小店當成了講真相救人的修煉場所。在這個環境中他堅持不斷的講真相,有好多有緣人經他講明白了真相,「三退」了。

    同修給我講了下面這個故事:

    有一天,店裏來了一個老太太買東西,我看她面善,就給她講法輪功的真相,結果呢,她也是因煉法輪功被迫害流離失所的同修。同修相見分外親熱。她租住的房子就在附近,她的電表開關壞了,請我幫她換上個新的。於是我買了開關拿上工具隨同修一塊去她住所幫忙換開關。

    走到租屋門前,發現門鎖已被撬壞,但房門倒鎖,屋內有慌亂的腳步聲。當時我第一反應就是,屋裏進了小偷。

    我向屋裏喊話說:「屋裏的聽著,我知道你是幹甚麼的,打開門咱們有話好說,我不會難為你的。」

    屋裏沒有了動靜,我又說:「你想想清楚,如果我報警,後果你是知道的,抓走你,判上幾年刑,你一輩子就毀了。你好好想想。」

    屋裏還是沒有動靜,我又說:「你可權衡好,是開門出來呢?還是逼我報警抓你坐牢呢?我給你三分鐘時間,三分鐘一到我馬上報警。」

    二分鐘過去了,還是沒有動靜,我又說道,自動把門打開,我絕不為難你,要三分鐘一到我馬上報警。這時我也有些緊張,怕小偷衝出門來狗急跳牆行兇。我讓老太太站在我的身後,我手裏拿著修理工具緊張的盯著大門,隨時應對突發情況。我又喊:「三分鐘到了,我要報警了。」

    就在這時,房門徐徐的打開了,一個小伙子出現在我的面前。進屋後,小偷恐慌的站在一旁,我個頭大,五大三粗的手上還拿著工具,小偷就更加害怕了。

    我說:「你別害怕,我是修煉法輪功的,我師父教我們修煉真善忍,做好人。你可放心,我絕不為難你,說話絕對算數。」

    因家裏翻的亂七兒八糟,老太太在查看具體丟失了甚麼東西沒有。

    我對小偷說:「你年紀輕輕的甚麼不能幹,怎麼幹這害人害己的事情呢?這老太太這麼窮,你偷了人家的錢,人家怎麼活呢?」

    這時,老太太說:「我的錢不見了!」

    我對小偷說:「你要拿了,趕快交出來。」小偷慌忙說:「我沒拿,我真的沒拿。」說著把自己所有口袋都翻個底朝天,叫我看。突然老太太又大聲說:「找到了,找到了。」

    小偷:「你看我沒拿,不是麼?」

    我說:「我們師父教我們,做任何事情,首先要替對方著想,看看對方有沒有受到傷害。現如今的人都活的不容易,我不想因為此事在我這裏毀了你。但是你做的事,叫人可恨。你不想一想,如果對方的錢是借來住院救命的,你這不是殺人害命嗎?你入室偷盜,我要不煉法輪功我非報警不可。」

    小偷羞愧地說:「大哥,我,我,我……我錯了。」

    我說:「今天你遇到的我們倆是修煉法輪大法的,也是你運氣好,佛家講緣份,也可能你有這個緣份,你看現在社會多亂,貪官遍地都是,人們沒有道德,不敬畏神佛,迫害善良,為了錢,甚麼壞事都敢幹,善惡有報是天理。就像你,幹甚麼不好,專幹傷天害理偷盜的營生,德損多了會遭報應的。今天,你聽我勸,金盆洗手,以後再不要去偷盜了。」

    小偷忙說:「大哥,我,我記住了。」

    「我給你十元錢,買一把鞋刷,一盒鞋油,到街上去擦皮鞋都能維持生活,再不要幹偷竊的事了。」

    小偷驚說:「錢我有,不要你的,你的話我聽明白了。」

    師父叫我們講真相救人,你若入過黨、團、隊,趕緊退出來,對你有好處。因為,對神佛犯了罪的人不久都會受到天懲的,共產黨是反神佛的,跟著共產黨迫害修佛的人,都在天懲之列,只有你退出它才能保平安,才會有個美好的未來。不退出邪黨,你就是它的一份子,加入它時,它叫你發毒誓把命獻給它,到老天爺滅它的時候,不退出的人,就必然要給它陪葬。我問他:「你是團員嗎?」

    小偷說他只入過少先隊。

    「那我給你起個名,叫改正,把隊退了。對你好。」小偷說:「行,我退,改正好,改正好。大哥你真是個好人。」「你要記住:真心常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可保平安。」

    小偷:「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小偷不停的嘴裏念著。

    「你把門鎖弄壞了,下樓買幾個螺釘送上來,送不送就在你了。」

    小偷下樓後,我協助老太太收拾收拾房子。不一會小偷送來了螺絲釘,叫道:「大哥,螺絲釘買來了。」

    「記著我說的話: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我一定記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小伙子,你可以走了。」

    「大哥,你真是個好人。謝謝大哥!」

    「你不要謝我,要謝,就感謝我們大法師父吧。」

    「感謝法輪功師父。感謝法輪大法師父。」

    小伙下樓遠去了……


    聽了同修講的這段經歷之後,我陷入了沉思,善的力量多麼的巨大啊!我自己修煉了二十多年了,究竟修出了多少慈悲之心呢?!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4/2/169237.html>


    夫妻是同修 主動修自己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二日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師尊將我的天目打開,在我煉第二套功法時,我看到了師尊給我下的法輪。那一刻,淚雨滂沱,我知道我終於等到了我一直要找的!

    巨難之後從根子上轉變

    記得我第一次看到師尊講法:「把人分成幾種類型的:極端的,中庸的。」[1]我知道自己是屬於極端的那種,那時根本不會修煉,只知道多學法、勤煉功。十多年來,在外人看我很精進,而我自己知道我在法理的認識上存在著極端傾向,其實就是用人的觀念理解法,沒有真正理性上認識法。

    我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兩年多的時間,我利用絕食方式反迫害,初期絕食開創了好的環境,邪惡也不再強迫我「轉化」,當長時間絕食形成一種模式的時候,經過反思,我放棄絕食。隨即環境更加的寬鬆,向監獄外傳遞迫害消息,同修配合送進來電子書和MP3,我與很多監區的刑事犯接觸,傳遞經文及消息。

    在黑窩裏,我反思自己:在我極端的性格中,隱藏著強大的自我,認為自己在法上認識是絕對正確的,自己還有在同修之上的心,不謙卑。我要從根子上轉變自己。

    從黑窩回來後,有部份同修對我崇拜。師尊講:「整個一個天體都是很順應的,你這塊兒不對勁兒,就在你這塊兒有個擰勁兒的問題,是你和別人不對勁兒了。你找你自己的原因的時候,把問題扭轉過來,它就對勁兒了,它就平服了,大家又對你祥和了。」[2]此時的我,能清醒的看待自己,意識到自己在同修中有潛在求名的心,我放下求名的心,漸漸的越來越低調。

    儘管師尊講了:「也絕不會因為你結了婚了,你就掉下一塊來,不會的。」[2]但自己內心深處仍認為結婚就要掉層次,只不過是經歷了這場巨大的魔難之後,自己能謙卑的傾聽了。一次,幾個同修切磋結婚的問題,多數同修持反對態度,包括我。一個同修說:結婚是未來人修煉的方式,這條路是留給未來的。結婚後承負的大,環境變的複雜,這是修煉的好環境。一方面圓容法,一方面在其中修自己。

    聽了同修的交流後,破除了我固守的觀念。再看師尊的講法,更加清晰了。師尊講:「我給你們留下能在常人中生活的因素了。弟子中有些年輕人我希望你們還是要成家立業的。假如將來人類社會都來學大法,都不成家了,這個人類社會就完結了,沒有了,這可不行。而且年輕人還要給未來的人留後代的,你們還要為未來的新人類留下修煉的方式呢。」[3]

    因緣際會,我和一個年輕男同修組成了家庭。

    夫妻配合證實法

    丈夫會維修打印機,成為我打印真相幣和真相資料的堅實後盾。同修們的真相幣越用越多。一次碰巧兩個同修都讓我打印真相幣,一元一張,共拿來了八萬元。工作量很大,於是他做家務支持我,不到三天,八萬張打印完了。

    真相幣有的版面有缺欠,丈夫默默的配合,設計版面。我非常喜歡打印一種帶花圖案的真相幣,同修們開始也很喜歡。後來,反對的聲音越來越多。我改為打印明慧提供的真相幣模板,有同修說字太多;當我打印字少的,有同修又說起不到講真相的作用。那時,我在打印真相幣之前,都問好要甚麼版的,似乎無論怎樣努力按照同修要求的做,都有反對聲音。

    丈夫說:找找你自己為甚麼這麼動心,其實打印甚麼樣的版面都可以。我向內找自己:剛開始堅持打印帶花圖案的,是自我太強了,認為自己的對。後來,為了不再聽到反對的聲音,就按同修要求的去做,這背後是一顆怕被別人說的心,所以自己無論打印甚麼樣的版面,都聽到反對的聲音。執著自我和怕被說的心放下後,現在無論打印甚麼樣的真相幣,同修們都沒有意見,全接受。

    更加清醒的認識正法修煉

    結婚後,我們用一筆錢投資,就有了很穩定的收入,加之我給學生補課,生活上比較穩定。結婚初,丈夫比較忙,我支持他放棄工作,全職做證實法的事。這個看似無私的舉動,其實很大部份是出自於我對丈夫的情。修煉就得不斷的提高,不能總是停留在一個層次。在家庭環境中,各種心逐漸的暴露出來。

    有半年多的時間,投資的錢沒有獲利,他答應去工作,但遲遲沒有行動,只用我給學生補課的費用支撐著家裏的開支。而他卻越來越忽視我,無論我讓他配合做證實法上的事,還是生活上的事,他總是忘記,而同修們讓他做甚麼,他都積極去做。

    一次我讓他修打印機,等了一個星期也沒修,我再次提醒他,他才去修。還有一次,熨斗壞了,我讓他修,熨斗在房廳裏放了一個月也沒修,我默默的收起來,不想跟他說話。對他由失望到絕望。妒嫉心、怨恨心也越來越重。我沒有主動修自己,表現上三件事都在做,但是非常被動,也不主動學法。被妒嫉心和怨恨心控制著,對丈夫越來越冷漠,甚至都不願意看他一眼,看他就心煩,也不願意與他說話。

    一個與丈夫經常配合做大法的事的B,與我切磋,結果是她越說我越生氣,最後情緒都失控了。在與B交流之前,我幾乎堅持天天晚上用手機對打講真相。可那天,到了打電話的時間,憤怒的情緒使我根本講不了真相了。我想為甚麼被干擾了呢?因為長期在家庭矛盾中不修自己。

    我打開電腦上明慧網。有一篇七台河同修的文章,內容是:在井下瓦斯爆炸,命懸一線時,同修沒有選擇逃生,而是去救人,救了二十多人。這個事件在當地轟動很大,上了電視台。這篇文章內容非常適合當真相資料,但是作者本人寫的這篇文章可讀性不強。

    我覺的自己有責任默默的圓容,將文章改好,讓可讀性更強更利於救人。當時我心態不好,於是發正念求師尊加持。將文章改好後,已是凌晨三點半。我的心態突然變得特好,憤怒、怨恨消失遁形。這時丈夫起來了,有些不高興的說我開燈把他晃醒了。我平靜的說:到時間了,咱們一起煉功吧。我們一起煉了功。

    我反思這件事情,同修B幫助我是好意,但她傾向丈夫,用法理來壓我,想說服我,卻幫了倒忙。B就像一面鏡子,照照我自己也曾經這樣啊──同修C曾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在色慾上再三犯錯,我與她交流,帶有情緒,用法理壓她,結果致使C遠離了我,之後,C結婚又離婚。

    通過這件事情我更加清晰認識到,正法修煉和個人修煉是不同的。當我意識到改好文章是自己的責任,那一刻拋下自己不正的心態,只有純淨的一念,即要寫好文章,使其起到救人的作用。當全身心投入到寫文章中,師尊將我的怨恨心消掉了。後來七台河的同修看到了我改的這篇文章,認為改的很好,要大面積的做成真相資料散發。

    這之後,我更加精進了,主動修自己,而不是等到矛盾激化了再亡羊補牢。

    學法

    結婚之後增加了修煉的難度,在家庭中很容易鬆懈,滋長安逸心。家庭環境比單身更複雜,有了孩子既要帶好小同修,又要放下對孩子的情,夫妻之間還有心性上的摩擦。有了孩子後,事情多了,在照顧孩子時,時間不知不覺中沒了。學法心不靜,還犯睏。於是我開始抄法。

    一次,丈夫看孩子,我從早上七點多開始抄法,一直抄到第二天凌晨三點多。之前,我和丈夫發正念,孩子經常搗亂,不是坐在我們腿上,就是掰我們的手。這次抄法期間,我和丈夫發正念,孩子像換了一個人一樣,自己獨自玩,不干擾我們,這是從來都沒有的。

    抄法後,我又開始背法。此前我背過法,但這次背法,我要自己連標點符號都要背,背法之後,我有了主動修煉、救人的心,終於找到了修煉如初的熱情。

    師尊的浩蕩佛恩,弟子無以回報,唯有更加精進,不負師恩!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卷二)》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北美首屆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休斯頓法會講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4/22/169445.html>


    修大法真好

    文/河北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今天偶遇一事,頭腦裏反覆出現「修大法真好」這一念。我曾多次遇到過魔難和危險,每次都是師父幫我化險為夷,我常會深有感觸的慶幸:修大法真好!

    我已經七十七歲了,身體健康,心情愉悅,每天都堅持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一天早晨去學法時,電動車閘有點緊,我就用螺絲刀調一下,由於心急,不小心螺絲刀把手扎出了一道口子,並掀起一塊皮,直淌血。我沒在意,騎上車就走,想到同修家用清水沖一下。可轉念一想,師父說過修煉人的身體充滿了高能量物質,我還怕這個,不用管它。結果一路上那道口子就癒合了。我心想真是一念之差啊!這麼快就好了。這是師父鼓勵我用法中的正念想問題。等學完法,掀起的那麼一塊皮也長好了,不仔細看都看不出來,這時我又情不自禁的感慨道:修大法真好!

    其實這一點,在我的日常生活中處處都能體現出來。記得去年冬天因道路修路,車輛擁擠,我騎老年電動三輪車抄近道從路邊的店鋪門前過。因路坎坷不平,我左腳掌被碾進腳踏板底下,急忙想往後倒車,卻錯按了方向向前的開關,連腳脖子也擠壓到踏板下面去了,我痛的冒出一身汗,好不容易慢慢的倒車,才把腳抽出來,整隻腳已彎曲變形耷拉了。

    我沒太在意,急忙開車往回家趕路,給癱瘓的老伴做晚飯。但下車左腳已痛的不能著地了。我想我是大法弟子不管它。我就右腳著地單腳跳著走,簡單做了點飯給老伴,自己也吃不下。就發正念,晚六點正念發完後,感到腳痛的更厲害了,我還是不管它,連看都不看,心想煉功吧,於是先煉了一遍動功,又用帶子拉上小腿雙盤煉了四十多分鐘靜功。這時痛的我實在忍不住了,只好停下來,緩口氣,想起師父說的「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1],對,這點苦算甚麼,於是我又煉一遍動功,接著雙盤煉靜功。想要煉一小時的靜功,哪靜的下來呀,腳痛的鑽心,我痛的大汗淋漓,不由得直流眼淚。

    這時我想起來師父教給的法寶「向內找」,找自己有甚麼漏,能出今天擠腳變形這件事。找出很多人心,主要發現自己幹事常想投機取巧,愛顯示自己比別人有辦法,一旦把事辦成愛沾沾自喜,自以為聰明。這種顯示心理在很多時候很多事情上都能表現出來,自己都感覺不到。師父早就講過:「顯示本身就是一種很強的執著心,非常不好的心,是修煉人要去的心。」[2]我卻把它當成自己的本事了,在顯示的過程中還摻雜著歡喜心。我想自己一定是這兩顆人心讓魔利用鑽了空子,想要迫害我。想到這兒自己感到非常痛悔,下決心今後一定要修去這些人心,再不讓邪惡鑽空子,讓師父少操點心。

    就在我向內找的過程中,感覺到腳不那麼疼了,能忍的住,能靜下來了。感恩師父慈悲點悟我摔跟頭悟道。當煉完靜功後,左腳一放,能著地,好了!我也很吃驚,趕快脫下襪子,一看腳背腳脖子青紫青紫的,用手摸幾下,竟一點也不疼,真是太神奇了,太玄妙了!這讓我切切實實的體驗到了修煉人向內找同化法的殊勝和美好。此刻用甚麼語言都無法表達我感恩師父感恩大法的心情,還是那句話:修大法真好!修大法真好!

    記得在二零一二年元旦那天,我被崩開的高壓鍋噴出的菜湯燙了一臉水泡,而高壓鍋閥卻打到眉毛上,那離眼珠不到一公分,出了不少血,臉腫的變了形,想起就後怕,可一週就全好了,孩子們回家也沒發現。要沒有師父保護,後果不堪設想。過後向內找,高壓鍋打眼就是因為吃飯時老斜眼看一下老伴看的電視,有時還想知道下文的內容,放心不下。因此不知不覺中產生了執著心,被魔鑽了空子。

    還有一次流行性感冒,我也有點症狀,但我心裏知道大法弟子沒有病。親友們非叫我上醫院,我說你們上醫院最少兩週才好,我用不著三天保證就好。這期間我意識到自己煉功動作不到位,立即糾正過來。第三天親友再來時,見我真好了。他們都感到驚訝,半信半疑的問道:「真好了?」我說:「是啊!是真的好了。」親友們見證了大法的神奇。

    我體會到:修煉是殊勝的,也是嚴肅的,遇事向內找自己,其樂無窮。修煉人無論遇到甚麼魔難或身體上出現甚麼問題,也是自己有執著造成的,及時找到立即改掉,馬上就好,也就是說,是慈悲偉大的師父在另外空間幫我們化解了,拿掉了,甚至更多的是替我們承受了,所以我想告訴所有的世人:修大法真好!有師父真幸福!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正念正行〉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八旬老太:努力做好三件事

    文/河北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我二零一六年虛歲整八十了,沒上過一天學,不識字。一九九八年村裏有好多人煉功,有人招呼我:煉功去不?我說:去。就跟他們一起去了,就這樣得法了。得法後,我整天抱著書看,因為不認字,我逮著誰問誰,家裏人都樂意告訴我,還給我講講表面意思,很快我就把《轉法輪》讀下來了,不過到現在還有認不準的字。理解上更不行了,對表面句子、段落的理解很多時候是不著邊際的,其它書就更別提了。但是這些不足,卻阻擋不了我救人。

    修煉路上的神奇事

    我不會騎自行車,出去講真相、去點上拿資料、參加法會,無論幹甚麼都是步行,經常步行來回二十多里路,可是卻從來不累。到家就趕緊進廚房做飯,因為中午十二點半,同修們就來家裏學法煉功了。

    一天晚上發資料,在馬路上走著,沒看見路邊橫著一根粗木頭,我的上身一下子就摔趴下了,嘴先著地,兩腳還搭在木頭上。同去的同修見我摔倒,就趕緊去扶我,她也摔趴下了。我倆從地上站起來,撲了撲身上的土,當時我們倆都是啥感覺都沒有。睡一宿覺後,第二天起來照鏡子,發現嘴腫的老高。摔了那麼大一個跟頭,嘴摔在那麼硬的水泥地上,卻甚麼感覺都沒有,腫的老高,卻不覺的痛,連吃飯都沒感覺,大法太神奇了。

    有一次,我在馬路上走著,因為是個中午,一個人也沒有,我就甩開步子走。突然後面不知從哪裏來了一個騎自行車的小男孩,車騎的飛快,一下子就撞在我的後背脊梁骨上,我一個大馬趴就摔出去了,重重的摔在水泥地上,小男孩看了我一眼騎上車就跑了。我慢慢從地上爬起來,撲撲身上的土,看到褲子蹭了個大窟窿,鞋口也蹭爛了,可是我發現身體好好的,連皮都沒破。

    放棄優越的生活,只為做好三件事

    我有五個子女,都沒在身邊,年齡大了,兒女們都不願意讓我一個人在家,村裏人也老跟我說:快走吧,別老一個人在家裏,這麼大歲數了。我村另一個同修出去做事願意找個伴,我要是到兒女家住著,她就很少出去,我到兒女家,也不能像在家裏這麼方便出去講真相。所以不管人們怎麼說,我誰的也不聽,就聽師父的,在家裏需要我配合救人,我就在家裏。

    從二零一五年開始,我被邪惡鑽了空子,兩腿發軟,走路腳底沒跟,老覺的站不住,忽忽悠悠的,怎麼向內找、發正念也是這樣,去年在集市上講真相,同去的同修不小心碰了我一下,我一下子就坐在了地上。

    雖然我在家裏做飯、上台階,幹甚麼都很費勁,但是去做大法的事,只要一出門兩腿就甚麼事都沒有了,步行來回二十多里路,啥事沒有,而且連累的感覺都沒有,到家就趕緊做飯。

    二零一六年四月底出去講真相時,我又摔了一跤,這次摔的很重,半個後背痛,右胳膊、右手腫了好長時間,抬不起來,我沒讓家裏的常人知道,做不了飯,我就買點饅頭吃生菜。煉功時,不管多痛我都堅持煉,天天煉,一天不落,兩腿發抖我也不管它。而且還照樣跟同修們出去講真相。我很感謝身邊的同修,她們不嫌棄我,不落下我,一直拽著我做三件事。我在最艱難困苦的時候,也很想去兒女家住著,可是我一想救人,就哪都不想去,那苦也就甚麼都不是了。

    整體配合,救度眾生

    我家裏就我一個人,所以煉功點基本上就在我家,以前就我村的我們三個和鄰村的一個,二零一六年又有外村的來學法。開始還背著點人,後來就不背著人了,路上有熟人問:幹嘛去呀?答:煉功去。非常的堂堂正正。

    一直以來,只有我和本村一同修配合做大法的事,一直很默契,貼不乾膠的時候,我刷漿糊她貼,一塊到集市上講真相。有時她不方便做的,就讓我來做。二零一六年開始和外村配合出去救人,一個略年輕一點的同修,也是六十來歲了,心性很高,為了一塊講真相,專門買了個新的電動三輪車,這個車跑得遠,幹甚麼事時又方便又快。現在我們是三個村四個人出去講真相救人。

    別看我們這裏煉功人少,救人的事卻沒有落下。每到集市上,人們爭相要資料,有一次差不多資料發完了,有個人過來問:還有那個厚的嗎?然後急不可耐的從我包裏找,沒找到,我趕緊說:「我去同修那給你找本。」我趕緊從一起去的同修那裏要了本《九評》給了他,他高興的千恩萬謝的。

    還有個人,每到集市的日子就開始等我們,還有的要讓我們到家裏吃飯去,或給我們錢讓我們自己吃點午飯,我們都婉言謝絕。

    我知道每個世人的得救都有師父無量的付出,我放棄城裏的生活、兒女的天倫之樂根本算不上甚麼,作為一個修煉人,我心裏想的就是要跟師父回家。

    謝謝師父!
    謝謝同修!

    合十


    走過魔難 在救人中昇華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我今年七十三歲,是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是大法使我走到了今天。在此將點滴體會向師尊彙報,與同修分享。

    一九九四年,我和老伴年過五十,兩個兒子已長大成人。小兒子年過二十,他大學畢業後,被分配到鄭州一家大型企業工作,回來探親時,突然溺水身亡。這一晴天霹靂,無情的打擊,使我們老倆口快瘋了,我來到河邊,歇斯底里的喊著兒子的名字,鄰居將我拖了回去,從此我落下一身病,苦不堪言。

    以後的日子,我有多種疾病纏身,高血壓、腿疼、頭暈、神經疼,最後是嘴、頸、頭一齊疼,不能吃飯,口中的飯一往下咽,就疼的滿地打滾。經別人介紹,去北京檢查,連續拍了七張片子,都沒結果,後醫院診斷為三叉神經病,醫生說這種病去哪也治不好,我幾次想尋短見,都未成,我只好呆在家中等待著死神的到來。

    一九九七年,我走入了大法修煉,我的病不治而癒,徹底好了,無論吃生、硬、冷食都和正常人一樣,嘴也不疼了,身上所有的病都好了,從此我整天沐浴在師尊的佛光裏,我學法煉功,向世人洪揚大法的美好,讓更多的人都能得法修煉。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烏雲壓頂,江氏流氓集團栽贓陷害鋪天蓋地的抹黑法輪功,此時大法徒蒙難,師父蒙冤,我義無反顧的和同修一起去北京證實大法,要求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我深知,我的一切都是師父給的,弟子唯有精進實修以報師恩。為了讓世人明白真相,我和同修走街串巷講法輪功真相,揭穿江氏流氓集團的謊言,告訴世人大法的美好。這些年我和同修救人大概有一萬人左右,我沒有煩惱、沒有一點悲傷,整天其樂融融的。

    然而,二零零二年的一天,我和同修和往常一樣在街上講真相,突然一個路人告訴我說:你兒子出車禍了,就在離家的七里崗。我懵了,帶著不解急匆匆的回到家,眼前的一切都是那麼真實,我一時暈倒在地,不省人事了,我哭喊著:「兒子啊等等媽,媽要和你一塊走啊!」天不應,地無語,此時沒修去的人心不停的往出翻,這簡直是一場夢啊!我問自己:我的命為甚麼這麼苦呀?你做了啥壞事了,老天為甚麼連一個孩子也不給我留下?在極度痛苦中,我想到了死,丈夫拉著我的手說:「你不能走啊!孩子沒有了,咱日子還得過呀!」我心軟了,那一夜我一直哭到天亮。

    通過大量學法,在同修們的幫助下,我終於明白了師父講的:「你干涉不了別人的生活,左右不了別人的命運,包括妻子兒女、父母兄弟他們的命運,那是你說了算的嗎?」「生生世世你的兒女有多少,也數不清。哪個是你母親,哪個是你兒女,兩眼一閉誰也不認識誰,你欠下的業照樣還。」[1]漸漸的我明白了法理,邁出了人的這一步。

    小兒子走後的三年時間內,一天郵遞員喊著兒子的名字讓他出來拿信,我拆信後一看,卻是一張報紙,我突然明白了這是過情關,在勾我的心。大兒子走後的一天,我和兩位熟人同坐一輛汽車,他們倆談論的卻是某某的兒子死了,某某的兒子不在了,讓我聽到這揪心的事,我知道考驗來了。

    修大法了,我處處為別人著想,我主動照顧著兒子留下的不滿兩歲的雙胞胎孫女,料理家務儘量減輕兒媳婦的痛苦。兒媳婦是常人,她失去了丈夫,兩個孩子失去了爸爸,她們比我更苦,我處處吃苦在先,將大法的美好帶給她們。在師父的保護下,如今孩子已長大,去年她們姐妹倆以優異的成績考入本地重點高中,更神奇的是,兩個孫女都以五百一十六分的同等高分被錄取。

    我安裝了新唐人電視,老伴從不看到看,從不支持我修煉到支持,家務活也多幹了,每天買菜時經常使用真相幣,二零一五年還參加了訴江。前些天飯後他失去了知覺,我在他耳邊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心裏念了一會就睜開眼,恢復了正常,他是真受益了。現在我們老倆口生活的快快樂樂沒有孤獨,沒有了失落。

    講真相救人是大法弟子的使命。二零一五年三月,我與一同修在街上講真相救人,遭人惡告被綁架。邪惡揚言要批捕我,在送我去外地看守所的路上,我不停的給他們講真相,當我講到高官迫害法輪功遭惡報時,我背了一句師父的法:「敗類異物一併消」[2]。警察們不停的說:「你說的對,周永康,薄熙來都是敗類。」在師父的慈悲保護下,看守所拒絕收留我,我回到了家中,師父又一次保護了我。

    二十年來,面對家庭的魔難和打擊,面對常人的嘲笑和挖苦,面對邪惡一次次的迫害,我磕磕絆絆的走過來了。我會珍惜這稍縱即逝的一瞬間,做好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四》〈正念〉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 雲南王文英、李群被非法判刑

  • 北京法輪功學員李蘭強已被劫持至北京前進監獄

  • 河南省許昌市禹州市軍官法輪功學員王宏偉3月15日非法庭審被取消

  • 河北省衡水市法輪功學員尹春梅在石家莊被綁架

  • 高級工程師法輪功學員陳喜在江西南昌被綁架 下落不明

  • 河南省信陽法輪功學員陶玉華等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開庭

  • 遼寧朝陽市法輪功學員李立珍、姜素雲被綁架

  • 北京市通州區張家灣鎮法輪功學員張桂芬被綁架

  • 山東省青島市的法輪功學員孫蓮蓉被綁架 已回家

  • 黑龍江省克山縣克山農場法輪功學員李英菊被構陷到檢察院

  • 北京海澱法輪功學員馬鳳琴被構陷到檢察院

  • 廣東省深圳法輪功學員胡曉雲面臨非法開庭

  • 吉林省蛟河市法輪功學員劉東興被綁架補充

  • 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法院院長張娟迫害法輪功學員

  • 北京西城法輪功學員劉昇平被非法關押的相關機構及人員補充

  • 河南省鄭州市滎陽法輪功學員魏承德、李秦軍被構陷到法院

  • 廣西北海市六位法輪功學員將於3月22日被非法庭審

  • 山東省青島市西海岸新區法輪功學員劉風春夫婦被綁架

  • 吉林省長春法輪功學員車平平被構陷到檢察院補充

  • 黑龍江省大慶法輪功學員臧玉霞被非法拘留

  • 遼寧省撫順市新撫區法輪功學員周玉芳與郭姨被綁架

  • 江西南昌市法輪功學員楊武英面臨非法開庭

  • 山西省長治市郊區王莊煤礦法輪功學員張岩冰及其妹妹被綁架

  • 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八名法輪功學員在大連普灣新區被綁架

  • 法輪功學員李秀蘭在遼寧省遼陽市羅大台鎮被綁架補充

  •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 雲南王文英、李群被非法判刑

    近日,雲南文山市法輪功學員王文英,硯山縣法輪功學員李群分別遭非法判刑3年及4年。

    2017年5月5日下午,王文英被非法刑拘。之後,硯山縣法輪功學員李群又遭文山市610等部門綁架,說李群是累犯,揚言要對其重判。

    同年9月1在文山市法院非法庭審。開庭當天,除了一部份家屬外,不讓其他人員進去旁聽,選在一間很小的房間內進行庭審,法庭外人員聚集,對打算參加旁聽的人員進行嚴密監控和跟蹤。期間,王文英家親屬聘請了律師。庭審人員不顧法律及事實,對兩名學員不宣判也不放人。直到過年前宣布對李群非法判刑4年,王文英3年,家屬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北京法輪功學員李蘭強已被劫持至北京前進監獄

    2月28日,原北京市海澱區太平路中學優秀數學教師、法輪功學員李蘭強,從北京第二監獄轉至北京前進監獄(天津茶澱)繼續遭受非法關押。

    李蘭強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堅持「真、善、忍」做好人,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被警察綁架、抄家。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被房山區法院冤判三年、罰金七千元。李蘭強不服冤判,依法上訴。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被北京市二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冤判。

    北京市前進監獄:
    通信信箱:天津市漢沽區京山線茶澱站106信箱
    郵編:300481

    公開電話:1600628(語音後選擇按11)
    負責收發信:010-53861751
    獄政科:010-53861971、010-53861972、010-53861970-83589496
    監察科:83589423
    教育科:楊暢,電話:53869190,18811665031。

    監獄長:曹利華
    副監獄長:薛英奎
    三監區區長:劉光輝(警號:1109423)
    教育科長:陳俊。副科長:王樹有
    政治處主任:魏福科


    河南省許昌市禹州市軍官法輪功學員王宏偉3月15日非法庭審被取消

    河南省禹州市法輪功學員王宏偉在長春部隊得遇大法,因為不放棄信仰,堅修大法,被強制轉業,2005年被非法判刑五年,2017年8月25日晚,因為訴江,被非法關押在禹州市看守所。禹州市法院準備於2018年3月15日下午非法庭審王宏偉。

    庭審前律師會見王宏偉時,王宏偉告訴律師,法院沒有告知其開庭,不符合庭審程序,拒絕開庭。法官郝建鋒取消庭審,庭審時間另行通知。

    此案責任人信息:
    公訴人羅向陽13503892039
    法官郝建鋒13803749028 18539062798 0374-8351212
    少審庭庭長李俊紅15136895666 18539062799 0374-8351267
    看守所管教人員范新年 18839905588
    羅嶺憲 18839905553
    禹州市法院:
    院長張景渠
    副院長劉雷英13903748188
    副院長李景玉13937458067
    副院長徐水清13569980777
    副院長吳西營13608438469
    副院長吳延成13937448656
    副院長李曉霞13503898689
    紀檢組長孫亮13903748186
    邪黨組成員王超18766817772
    政治處主任陳紅鈞18737409696
    法警隊隊長趙風雷13569986239
    專職委員:
    張華偉13837481856
    婁玉謙13837481856
    政治處:
    關培紅13949838972
    李登輝13903998198
    張朝煥13733629179
    韓志華13837408389
    郭耀棟15893796858
    連彩虹13937468837
    王國敏13937476977
    王佔偉13849889290
    孫偉博13513747373
    李銳13903747995
    黨靜15893797032
    辦公室:
    王宏偉13569986369
    樊永華13700898668
    魏冰13598965779
    邵宏偉13938906001
    趙曉娜13782351366
    立案庭:
    陳春陽13937483638
    趙建平13937415839
    馬會娟13569976667
    李哲亞13839018587
    牛小松13938908788
    康殿傑13598995291
    李曉鋒13733628638
    張鵬15038976206
    刑庭:
    王俊友13839018539
    朱琳13707609791
    郭振生13700897705
    劉慧敏13569983700
    李志軍13569985377
    李培13937460463
    少審庭:
    李俊紅15136895666
    李慧傑13523748989
    郝建鋒13803749028
    郭淑丹13608436132
    王少彬13569928351
    禹州市公安局:
    局長俎軍民18637462166
    副局長臧禹生13608487296、18839906777
    崔國輝13700898332(主抓迫害法輪功)
    禹州市國保大隊:
    大隊長李紅偉13782348886
    指導員羅棟峻15803745666
    中隊長王曉偉18839906119
    夏雨霄13700895361
    王衛國13837456999、18839906665
    耿松濤13569946697、18839906672
    趙乃成13700899351、18839905589
    潭棟13569988787、18839905587
    蔡磊13700890885、18839906662
    杜軍廣13937436362、18839906673
    禹州市看守所:
    吳 彪13707603266
    楊曉偉18839905656
    張宏偉18839905560
    李彩霞18839906878(女)
    邢爭勝18839906230
    井富民18839906877
    康新民18839906838
    范新年18839905588
    蘇建領18839905709
    羅嶺憲18839905553
    蔡軍謙18839906867
    王留現 18839906859
    李永安18839906837
    王少甫18839906069
    魏二營18839906871
    杜紅領18839906833
    劉軍闖18839905568
    安倫超13893000129
    楊 磊18839905657


    河北省衡水市法輪功學員尹春梅在石家莊被綁架

    河北省衡水市法輪功學員尹春梅失蹤數天,後從家人的口中得知,她於2018年3月10日後的一天(具體哪天目前未知)去石家莊,被石家莊的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哪裏目前還不知道。詳情待查。


    高級工程師法輪功學員陳喜在江西南昌被綁架 下落不明

    陳喜,女,45歲左右,高級工程師,工作單位:中冶南方工程有限公司(該公司總部是武漢)。2016年7月,中冶南方工程有限公司有個項目在江西南昌方大特鋼工程有限公司,陳喜被派到該公司做設計。去年8月,在江西駐建辦公室被綁架,至今下落不明,一直不知人在何處。其父親病重,女兒在讀書無人照顧。

    陳喜單位負責人;
    項明武 書記董事長 電話:13807146273
    藏中海 經理
    陳東升 工程管理部長 13971283660 他是知情人但他不說
    喻道明 工程管理部經理 13971476620陳喜家管轄的武漢市青山區冶金街派出所副所長:朱超 電話:17754420995


    河南省信陽法輪功學員陶玉華等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開庭

    2017年3月16日,信陽市法輪功學員陶玉華、楊成雲、丁雪梅、白國顯、李俊華、余永玲五人被綁架的,將於3月22日上午8點30分,在駐馬店驛城區法院被非法開庭。


    遼寧朝陽市法輪功學員李立珍、姜素雲被綁架

    2018年3月20日,朝陽市法輪功學員李立珍、姜素雲向人講真相時,被警察綁架,現被朝陽市前進公安分局的人送往朝陽市拘留所非法關押。

    朝陽市前進分局局長:魏濤
    朝陽市前進分局 齊副局長13304215122
    高副局長13516018955


    北京市通州區張家灣鎮法輪功學員張桂芬被綁架

    北京市通州區張家灣鎮高營村法輪功學員張桂芬在邪黨兩會期間被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通州區看守所。


    山東省青島市的法輪功學員孫蓮蓉被綁架 已回家

    家住青島市李滄區的法輪功學員孫蓮蓉,76歲,獨居,於2018年3月19日,被李滄區610和國保夥同李村派出所警察從家中綁架到李村派出所,把家中的電腦和打印機等物品被非法抄走,後因突發心臟病和高血壓,在其家人的強烈抗議和譴責下,於3月20號下午被放回家,現正在李滄區第八人民醫院治療。其被非法抄走的物品,家屬索要,遭拒絕。


    黑龍江省克山縣克山農場法輪功學員李英菊被構陷到檢察院

    2018年3月16日,李英菊的家人向克山農場公安局要求放人,國保王曉利推脫說已不歸他管了,家人以她已超過七十歲為由,要求放人,得到回覆:商量一下。

    3月19日家人再去時,公安局長卻說:已提交到檢察院。黑龍江省齊齊哈爾農墾區檢察院:檢察長:程遠興副檢察長:劉革非副檢察長:於利
    政工科長:喬相國
    (以上所得,均是在網上搜到的,註﹕任命日期是2014年,這幾年是否有變動不知,希望當地學員能協助核實)
    檢察員:孫建梅(註﹕是2017年任命的)
    政工科電話:0452-2891806
    收發室電話:0452-2891839
    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龍沙區民航路17號
    郵編:161005
    (齊齊哈爾農墾檢察院和齊齊哈爾農墾法院在一個辦公樓,所以地址一樣)


    北京海澱法輪功學員馬鳳琴被構陷到檢察院

    北京海澱法輪功學員馬鳳琴於2017年9月被綁架,後被非法批捕,關押在海澱看守所。最近案卷已到海澱檢察院。具體負責的檢察官叫趙軼,電話是59554916


    廣東省深圳法輪功學員胡曉雲面臨非法開庭

    深圳法輪功學員胡曉雲(湖南省衡陽籍),3月26日上午9時,在廣州鐵路公安法院第二法庭非法開庭。

    地址:廣州市廣源西路30號。公交車省婦幼站,途經有530線路車。


    吉林省蛟河市法輪功學員劉東興被綁架補充

    2018年3月12日~13日吉林省蛟河市法輪功學員劉東興(女)(在北京英特爾軟件公司工作),被北京市東城區和平裏派出所綁架,14日又去劉東興的工作單位非法搜查。劉東興的親戚去和平裏派出所問劉東興的情況,派出所民警說是有這麼個事,劉東興現在具體在哪不告訴,說已經給劉東興的家人郵信函,家人至今也沒收到任何信函。

    北京市東城區和平裏派出所值班電話:010-84221809


    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法院院長張娟迫害法輪功學員

    河南省駐馬店市驛城區法院院長張娟利用職務之便迫害法輪功學員,緊隨江氏流氓集團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自她接任驛城區法院院長以來,對被非法庭審的法輪功學員枉判重刑,致使多名法輪功學員深陷冤獄,給家庭造成了極其嚴重的痛苦。張娟知法犯法,嚴重違反憲法。


    北京西城法輪功學員劉昇平被非法關押的相關機構及人員補充

    現北京西城公安分局預審處已撤銷,「不接案、不查案」,劃入執法辦案管理中心。現在預審都由辦案派出所負責,案件由派出所「一案到底」。

    北京西城公安分局信息
    地址:北京西城區二龍路39號 西城公安分局 郵編:100032
    監督電話:01083995205傳真電話:01083995194

    局長兼政法委副書記:劉國週(2018更新)
    副分局長:
    張毅、何立民、郭柏順、王保旗、張曉東、楊進則、賈啟強、王小平、段建軍
    副政委:周天林、韓福恆
    北京市西城區政法委
    電話:01066035392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27號 西城區政法委 郵編100032
    書記:王旭
    副書記、維穩辦主任:張曉月
    副書記:鐘顯林 13910160525
    綜治辦主任、流管辦主任:王靜 13611251836
    防範辦主任(610):李魯 13501019578


    河南省鄭州市滎陽法輪功學員魏承德、李秦軍被構陷到法院

    河南省鄭州市滎陽法輪功學員魏承德、李秦軍,因掛大法條幅,分別被枉判4年、4年半,二人均已上訴,現在鄭州市中級法院已受理,由刑二庭法官王新茹負責。

    鄭州市中級法院刑二庭:王新茹 辦公室電話 號碼:0371__69521412


    廣西北海市六位法輪功學員將於3月22日被非法庭審

    廣西北海市李濟良、蔣兆英、劉軒、蔡聯強、林炳玉、張等六位法輪功學員,將於3月22日上午9點在北海市銀海區法院被非法庭審。
    主審法官:劉舒霞。


    山東省青島市西海岸新區法輪功學員劉風春夫婦被綁架

    2018年3月20日上午,青島市西海岸新區(原膠南市)珠海辦事處王家樓村法輪功學員劉風春(男),在家中被警察綁架並抄家。21日下午,劉風春的妻子被警察從家中帶走,具體情況不詳。


    吉林省長春法輪功學員車平平被構陷到檢察院補充

    朝陽區檢察院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衛星路7757號,郵編 130012
    朝陽區檢察院電話:案管:0431-85887053;85887056
    公訴科辦案人呂金明:0431-85887059
    朝陽區檢察院 書記 劉鳳泉 0431-- 85887011
    黨組書記、檢察長:李憶農
    副組長、副檢察長:孟憲堯
    副檢察長:朱建民
    副檢察長:張晶
    副檢察長:楊煬

    長春政府
    地址:長春市南關區幸福鄉人民大街10111號
    0431-88777000;0431-88777111;0431-88778260
    市 長 劉長龍
    副市長 王路、賈麗娜、白緒貴、張敬安、賈曉東、周賀、呂鋒
    秘書長 趙顯
    主任:張海治 機構設置、職能 電話:88779005
    長春市政府信息公開專門機構及聯繫方式長春市政府信息公開便民查閱點名單
    長春市公安局 局長:呂鋒 機構設置、職能 電話:88908082
    市政務公開辦綜合指導處:景泓博88779005
    市政府辦公廳檔案室:付朝峰88778232
    公安局辦公室:劉 輝88907327
    司法局法制調研處:田 流85802592
    法制辦辦公室:段佳瑩88775780
    信訪局信訪中心 :齊 亮81888089
    金振吉:吉林省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地址:長春市新發路806號,郵編:130051
    麻東升:吉林省政法委副書記、省綜治辦(「六一零」)主任
    劉立群:吉林省政法委副書記、省綜治辦(「六一零」)主任、
    吉林省省委政法委:88902561
    吉林省省公安廳總機:82098000
    吉林省省安全廳:87972211
    吉林省人大
    地址:長春市人民大街4229號 郵編:130021
    電話:0431-85091234
    主任: 巴音朝魯
    副主任:馬俊清 房 俐
    陳偉根 車秀蘭
    李龍熙
    秘書長:袁洪軍
    信訪室
    主 任:
    副主任:韓 磊 姜 明
    內設機構:綜合督察處 辦信處 接訪處
    法制工作委員會
    主 任:魯曉斌
    內設機構:辦公室 法規一處 法規二處 規章備案審查處
    吉林政府地址:長春市寬城區新發路329號郵編:130051
    省長:劉國中
    副省:長林武
    隋忠誠
    胡家福
    李晉修
    金育輝
    秘書長劉喜傑


    黑龍江省大慶法輪功學員臧玉霞被非法拘留

    大慶市乘風九區法輪功學員臧玉霞被警察非法拘留5天,關押在大慶市拘留所。


    遼寧省撫順市新撫區法輪功學員周玉芳與郭姨被綁架

    2018年3月21日下午,周玉芳與郭姨在萬達附近講真相,被協警舉報,被綁架到千金派出所。有3個國保警察,有彭越、魏振興、2名派出所的警察。

    傍晚6點10分到家非法抄家,有打印機、書、法像、筆記本、大法書、資料,還有幾百元錢。


    江西南昌市法輪功學員楊武英面臨非法開庭

    江西南昌市的法輪功學員楊武英,二零一七年七月五號,被中共公安人員以「全國網上逃犯」為由綁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廣州市番禺區看守所。近日家屬接到廣州市番禺區法院的開庭通知,將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號星期三上午九點,在位於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沙灣鎮番禺看守所南側的廣州市番禺區法院刑事審判庭一樓第二審判庭非法開庭,庭長是麥雄傑。現家屬已聘請律師作無罪辯護。請了解當地情況的人士補充番禺區法院的相關信息。

    廣州市番禺區法院位於番禺區沙頭街橋興大道731-733號,郵編511400
    刑事庭:020-34879321(內勤)020-34879322(看守所隔壁)。
    廣州市番禺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麥雄傑:辦公室電話 020-39122536


    山西省長治市郊區王莊煤礦法輪功學員張岩冰及其妹妹被綁架

    山西省長治市郊區王莊煤礦法輪功學員張岩冰及其妹妹,於2018年3月16日中午,被長治市國保及610綁架,現被非法關押於看守所迫害,其中,張岩冰正在絕食反迫害,請長治市法輪功學員收集相關犯罪嫌疑人信息,向公檢法公職人員講真相。


    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八名法輪功學員在大連普灣新區被綁架

    2018年3月18號的晚上,大連金州石河八名法輪功學員去大連原普灣新區(原瓦房店炮台鎮)袁屯發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普灣新區派出所以劉波為首的多個警察綁架了九名法輪功學員,並扣押了一台轎車和兩台摩托車。一名法輪功學員已回家,八名法輪功學員被分押在普灣新區派出所、大連金州石河派出所和大連普蘭店三十里堡派出所進行非法審訊後,現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大連看守所。詳況待查。

    普灣新區派出所電話:(0411)85250026
    主要負責人:劉波,也是此次事件的重要參與者。

    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石河鎮派出所:
    所長祁錦帥13940811559
    警察徐新15304110299
    金州區石河鎮派出所電話0411---87260219

    三十里堡鎮派出所電話:0411-87358112
    三十里堡鎮派出所所長:王偉彬,副所長:姓滕

    大連市金州新區公安分局:
    局長陳傑41187837118、15502637777、13804088168
    副局長范成江41187837113、13998673369
    副局長冷樹政41187837109、41187637999
    副局長陳洪發41187837115、13332227111、41184394555
    局領導吳斌昌41187837117、13700087675
    國保大隊:
    電話:41187837077
    大隊長苗俊毅41187837033、13700093333
    副隊長畢克峰13190187288
    教導員丁國全13052707207
    管純軍13322292611
    周軍13889617700
    許全剛13998516956
    方一煒13387850628
    陳文力15566407444
    劉曉昆13591819077
    李廣元18941179878
    吳濤13604287993
    周軍13889617700
    於躍13478531867
    大隊長郭林41187837600
    曲志賢13332222768
    楊國濤13238070733
    王自明18904114369


    法輪功學員李秀蘭在遼寧省遼陽市羅大台鎮被綁架補充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上午,李秀蘭在羅大台鎮大市場向民眾講真相,被遼寧省遼陽市文聖區國保人員夥同羅大台鎮派出所的警察綁架,被非法抄家,抄走李秀蘭的個人私有財產。

    李秀蘭今年六十六歲,曾在二零零一年被羅大台派出所非法勞教三年,在馬三家教養院被多種酷刑迫害的九死一生。

    羅大台鎮派出所所長辦公室電話 0419--8655718
    副所長趙日陽手機號 13804193458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2月11日被成都白蓮池派出所警察綁架的四川廣漢法輪功學員修俐,在成都市看守所(位於成都郫縣安靖鎮)被非法關押了38天,已於3月20日晚11時過放回家。

    ◇3月11日被成都市青白江區大灣派出所警察綁架的四川廣漢法輪功學員王開蓉、黃明風、羅會榮三人,在成都市青白江區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了十天,已於3月21日上午回家。

    ◇河北平鄉縣劉建華講真相時,遭不明真相世人惡意舉報,被平鄉縣油召鄉派出所綁架,在平鄉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週,於3月21日回家。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4/8/169301.html>


    41人聲明從新開始修煉

    【明慧网2018年3月22日】编者注:“严正声明”是在压力下曾给邪恶写过“不炼功保证”的法轮功学员宣布重返修炼的声明。为保持严肃性,声明必须用真名实姓发表。如发现使用化名的“严正声明”,将予以删除。在明慧网上发表严正声明,必须写清(1)自己写给邪恶的“保证书”作废;(2)郑重宣布从新修炼、弥补损失。

    * * * * *

    声明人:吕万英 李水源 张金芳 景年松 杨蓉 张乐香 都本荣 王桂芹 张明维 李元英 耿德新 杨绍连 闫菊英 谭玉霞 陶年庆 魏民 张忠烈 于书芬 郝延安 王玉凤 林秀云 范婉琳 钟巧玲 周海滨 鞠秀坤 宋秀凤 孔祥春 范广朋 陈宝香 刘桂霞 高珍 张小红 赵香珍 梅玉凤 田先贵 庄三彩 谭美丽 梁葵艳 李风 段秀芸 汪国华


    明慧地方期刊(貴陽市、鞍山市、鶴崗市、雲南省、瀋陽市)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http://qikan.minghui.org/display.aspx?category_id=9&start_date=2018-03-22&end_date=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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