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遼寧丹東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十八年人數統計 |
在中共對法輪功十八年的迫害中,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為止,遼寧丹東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有99人(酷刑逼供中被迫害致死的合計有三人):被非法判刑入獄的有236人次 ;被非法勞教迫害的有519人次;被非法拘留的有654人次;被迫害精神失常的有5人;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開除公職或開除工作。許許多多個法輪功學員的家庭遭株連迫害,有三十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朋友因受株連而遭綁架迫害,其中四人被非法拘禁(六人次);三人被非法判刑:有六人在惡警突闖家中暴力綁架與瘋狂抄家、搶劫、恐嚇與威脅中迫害致死:有一人被迫害致瘋。迫害給每個法輪功學員本人及家庭與親朋好友直接造成的經濟損失已無法計算!
以下簡述丹東法輪功學員十八年來遭迫害的情況。
目錄:
一、被迫害致死、致瘋部份案例
二、酷刑手段與典型案例
三、強關精神病院迫害典型案例
四、非法枉判典型案例
五、經濟迫害典型
六、惡人惡報十五例
一、被迫害致死致瘋案例
在中共對法輪功十八年的殘酷打壓迫害中,據不完全統計,遼寧丹東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合計有99人。他們中有二、三十歲正當壯年的年輕人;有年已古稀的老人;有在監獄的長期酷刑折磨中死去;有的是在遭綁架、反覆被騷擾和恐嚇中鬱鬱而終。他們都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心向善,帶動社會道德回升,最有利於社會與他人,最值得信任和尊敬的好人。以下是具體案例:
1、連平被監獄惡警活活打死
連平 |
連平,男,時年二十八歲,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連平因不放棄信仰 「真善忍」宇宙真理,而被中共監獄惡警活活打死,年僅二十八歲。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開始後,連平因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於同年八、九兩個月連續兩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連平被東港市公安局長劉華、副局長周恆臣、政保科長王潤龍、政保科副科長王元軍流氓團夥綁架,關進東港看守所。在東港市政法委 「610」頭目孫忠琴(女)的操縱指揮下,殘酷迫害連平。流氓團夥指使看守所惡警對連平用非人的手段折磨,連平被折磨得死去活來。同年六月三十日,連平被東港市610、公檢法以完全捏造的事實與罪名非法判刑六年,投進遼陽市樺子監獄迫害。
樺子監獄三樓專門準備了兩個房間,給法輪功學員強制洗腦專用,室內全天高分貝、不間斷的滾動播放誹謗污衊法輪功的錄像片,晚間睡覺時還要遭受折磨。在炎熱的三伏天裏,監獄將連平等多名正念堅定、不順從邪惡的法輪功學員都關到一間屋子裏,屋內的床鋪被撤走,把門窗釘死。沒有床睡覺,法輪功學員白天黑夜坐、睡在冰涼的瓷磚地上,屋裏吃、屋裏拉,還不准洗漱。惡警、惡人、惡徒對法輪功學員輪番轟炸,強迫放棄大法修煉。
在殘酷的折磨下,連平依然堅守自己的信仰,不屈服於邪惡。二零零四年六月,樺子監獄對法輪功開始新一輪迫害,連平等十餘名堅定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被分到各監區,強迫他們幹超負荷的勞役。
監獄惡黨給各監區下達迫害任務,強制這些法輪功學員「轉化」。連平被轉押監獄的第三監區(特管監區)四大隊,監區長李成新和四大隊惡警王建軍、鄭小豐等人強迫連平每天被強迫推三、四百車布料,還有各種酷刑折磨。因連平一直拒絕轉化、反迫害,監獄惡警於二零零四年七月十日將連平活活打死,同時將連平的遺體給解剖了。年僅二十八歲的連平就這樣被中共奪去了生命!
連平被迫害致死後,遼陽鏵子監獄為掩蓋罪行,嚴密封鎖消息,當月不許任何法輪功學員與家屬接見。鏵子監獄欺騙連平的家人,謊說「連平是自己跳入水泥廠高溫大缸中自殺的」。家人被謊言矇蔽,同時遭樺子監獄威脅恐嚇,至今未追查連平的死因。
事實已經表明,連平不是自殺,而是他殺。罪行是掩蓋不了的,天滅中共之日,就是徹底清算兇手之日!
2、音樂教師於鳳華冤獄八年含冤離世
於鳳華 |
於鳳華,女,家住鳳城市愛民社區,原翰墨小學音樂教師。一九九七年得法修煉,修煉後身心健康,人顯得特別年輕,五十幾歲的人看上去像四十剛出頭。在生活中,於鳳華非常隨和,親戚朋友對她的評價是:一個善良的人;在工作中她用「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同事對她的評價是:一個正直的人!
於鳳華是鳳城市最早的一批主動向世人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之一。二零零零年十月初,鳳城市鄧鐵梅路派出所欲抓捕於鳳華,幾名惡警突然闖入她家中非法抄家,正在下班回家路上的於鳳華得知消息後,被迫流亡至大連。
二零零一年一月,於鳳華在大連旅順掛「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時,被警察綁架。在此期間,鳳城「610」曾經想將她押回來,以便在她口中得知一些製作資料的情況,但在遼寧省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大連市,那些想藉著鎮壓法輪功往上爬的惡人並沒有答應這個要求。
於鳳華被綁架後,因不放棄信仰,堅決抵制邪惡,並絕食抗議,被大連某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幾個月後轉入瀋陽大北監獄。在瀋陽大北監獄三年的殘酷迫害中,於鳳華始終堅持信仰,邪惡的任何手段都沒能使她妥協。
二零零四年五月五日,大北監獄通知家屬來接人,這時於鳳華已經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家屬接人時,於鳳華是被人用擔架抬出來的,已不省人事,滿頭白髮,骨瘦如柴。回家幾天後,五月十日晚六時左右,五十七歲的於鳳華含冤離開人世。
3、金秀清堅持信仰「真善忍」在一天內被迫害致死
金秀清 |
金秀清(原名金姝),女,六十歲,鳳城市絲綢廠退休工人。九九年的十月份,金秀清去北京上訪,在鳳城火車站就被劫持到拘留所。拘留期間因煉功,被獄警罰站、罰蹲、還戴上了腳鏈,腳腕磨出了鮮血。六十九天後,警察跟家屬勒索了三千元 「保證金」,才將其放出。回家後,警察和社區還經常去她家騷擾,並監視她的行動。
二零零一年八月,只因貼了一張「法輪大法好」的傳單,金秀清再次被鳳城「610」不法人員綁架,被勞教二年。在拘留所被關押半年間,因身心受到嚴重摧殘,使得她舊病復發,教養院拒收,退回鳳城拘留所,後改判院外執行。同時,家人又被勒索去二千元錢,還停發了她的退休養老保險金,只能靠老伴一人的工資生活,家境十分困難。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九日她吃過晚飯,準備下樓散步的時候,又被鳳城公安局國保大隊關威、崔某強行綁架到拘留所,逼她放棄信仰,讓她寫甚麼「悔過書」。她義正詞嚴的回答說:「我煉法輪功做好人沒錯,她們想叫我往哪『轉化』!怎麼悔過?」
每一次被關押在拘留所裏,金秀清都會遭受極大的傷害,即使這樣,她並沒有忘記自己是法輪功學員,處處用善心對人。她看到被拘留的人都坐在冰冷的水泥台上,就將自己的棉衣裁開,為她們縫製褥墊,同屋的人都說:「這學法輪功的人真好。」連明白的獄警都說:「這老太太確實是個好人哪!」拘留所的人都叫她「法輪大姐」。可是,明知是好人他們也不放過,仍非法定金秀清三年勞教,送往馬三家。到了馬三家體檢又不合格,她被迫害了近兩個月的時間才放回。
可是,鳳城國保大隊關威、馬秀利,卻對她百般刁難。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三點半左右,金秀清上街回來,沒等進入自家樓道,惡警關威帶人突然竄出,再次將她強行綁架。這一次,她再也不能回來了,在被抓後短短十幾個小時的時間裏,她就被奪走了寶貴的生命!在家人的強烈譴責下,屍體在殯儀館停放了近二十天。鳳城公安局給家屬施加壓力,並承諾給一定數額的賠償金。家屬深知當今世道的黑暗,共產黨的邪惡,在告天天不應,告地地不靈的情況下,只好忍受巨大的悲傷,安葬了親人。
4、高慶飛被酷刑致瘋含冤離世
高慶飛 |
高慶飛,男,時年六十三歲。家住東港市小甸子鎮。一九九八年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惡警將高慶飛叫到派出所,又問高慶飛:「還煉不煉(法輪功)?」 高慶飛堅定地回答: 「煉!」 就這堅定的一句「煉」,惡警張貴琦、王興江、王延軍、范同良、王權超等人將高慶飛折磨一宿,次日送進拘留所,後轉押東港看守所。
在看守所,高慶飛屢遭犯人毒打,腰和頭部被打傷,被人格侮辱,被強迫幹超負荷勞役,不讓睡覺等,就這樣一直折磨了近三個月。二零零三年八月中旬,在高慶飛已經骨瘦如柴,精神完全崩潰。就在這種情況下,東港市公安局與丹東勞動教養委員會合謀將高慶飛非法勞教,又強行送進丹東教養院迫害。那時高慶飛精神已經恍恍惚惚,神智不清了。但是教養院的惡警仍不停止對他的迫害,強迫他簽字,寫「三書」,放棄修煉。直至高慶飛的身體和精神狀態每況愈下。
二零零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早晨,高慶飛和其它二十多名同修被關押在丹東教養院的法輪功學員全部被轉押到本溪威寧營勞教所迫害。那時高慶飛精神已經失常了,血壓高達二百八十,心臟病頻頻發作。同年十一月底被接回到家中。回家後,高慶飛精神痴呆,完全失去勞動能力。喪失記憶力,除了吃飯、颳風下大雨知道回家,其餘正常人的事情甚麼也不能做。常年在外面溜達,一直到臨終,時間長達七年。二零一一年初,高慶飛含冤離世,時年六十三歲。
5、李新良累遭殘酷迫害含冤離世
李新良 |
李新良,男,時年五十二歲,家住東港市內。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身心受益。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非法打擊迫害中,李新良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而遭殘酷迫害,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五日含冤離世。以下是李新良被迫害的事實。
二零零一年七月,東港市公安局劉華、周恆臣、王潤龍一夥將李新良綁架到東港看守所。關押期間,所長牛承義、副所長翟德成、管教警察李永安合謀迫害李新良,他們指使在押犯人暴力毒打李新良,對他進行各種形式的人格侮辱。李新良被折磨四十天。二零零一年九月,東港市公安局又把他抓進洗腦班迫害半個月。
二零零二年四月四日晚六點半鐘左右,東港市公安局副局長周恆臣、政保科長王潤龍帶領二十多名惡警包圍李新良家,敲門砸鎖,闖入家中將他綁架。李新良光著腳被拉到東港市內花園派出所,關進立式鐵籠子裏。王潤龍等人將李新良的兩臂向斜上方約三十度角抻直後,銬在鐵籠子頂端兩側的鐵欄杆上,身體懸空,腳尖點地。一邊上刑,一邊逼供。折磨了二十四個小時。次日晚上被送進東港看守所。惡警王德有指揮犯人將李新良扔進冷水盆裏,泡幾個小時後再拖出來暴打,這樣反覆折磨了一整夜。
政保科長王潤龍多次提審李新良,提審時強迫李新良光著腳站在冰涼的水泥地上,提審過程中,惡警王德有先暴搧耳光,而後用皮鞭子劈頭蓋臉的抽打李新良。在押送回監號的途中還不停的抽打,一直打到監號裏。李新良被打的倒在廁所裏大口的吐血。就在李新良大口大口吐血的過程中,人性全無的惡警王德有仍在不停的抽打李新良。王潤龍指使王德有向李新良逼供,犯人打累了,王德有用腳上穿著的皮鞋狠踹李新良的腿。李新良被迫害致急性肝炎,最後被折磨的不會說話了。
二零零二年五月三十日,李新良被東港市公檢法合謀非法判刑七年,投進瀋陽第一監獄。獄警用令人髮指的酷刑迫害李新良。李新良因為不「轉化」,獄警多次將他關禁閉、上「抻床」、暴力摧殘、在兩手合谷穴上扎鋼針一次長達二十分鐘等。在殘酷的迫害中,李新良得了嚴重的「空洞性肺結核」、左肺萎縮、胸積水、腸粘連、胃病等,嘔吐不止,最後吐血、吐苦膽水一個月,直到昏死、不省人事。二零零三年底,李新良的病情被認定沒有幾天活頭了,被保外就醫送回家。
李新良在監獄住院期間,家人被逼交醫療費一萬多元。從二零零三年底至二零零五年八月,監獄每半年向李新良家屬索要各種交費三千五百元,合計一萬多元。二零零五年,李新良被送進長山精神病院,家人被勒索醫療費上萬元。
二零零五年八月,李新良在身體狀態極差的情況下,被瀋陽第一監獄收監,送進監獄醫院迫害。出院後,監獄強迫李新良自己睡在車間的水泥地上,而且不給行李鋪蓋。李新良白天被強制幹活兒,晚上被強迫睡在水泥地上,長達半年之久。
二零零九年二月李新良被釋放後,仍被非法監視居住,身體被迫害致多病,沒有經濟來源,兒子念書還要靠法輪功學員資助,強大的精神壓力使李新良的病情日益惡化,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五日含冤離世。
6、王春香在酷刑折磨下含冤離世
王春香 |
王春香,女,時年55歲,原丹東公路工程處的退休職工,家住丹東振興區。
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被丹東公安一處綁架,丹東振興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七年被送進瀋陽的遼寧省女子監獄,在監獄受盡酷刑折磨,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王春香被非法抓捕後關押在丹東看守所,看守所警察配合辦案單位──丹東公安一處對她強制洗腦轉化,實施各種迫害手段,強迫她幹苦勞役,王春香絕食反迫害後身體極度虛弱。 二零零七年四月初看守所把王春香密送到瀋陽女子監獄,因王春香身體狀態處在高危狀態下,體檢不合格監獄拒收被退回,當時本該將其釋放回家治療,國家監獄法規定,同時患有三種病的病人不准關押,必須放人,但是丹東公安一處與看守所這些惡警惡徒串通一氣草菅人命就是不放人,當天又將她關進丹東看守所。在看守所關押期間,王春香血壓一直很高,曾經去過丹東公安醫院和丹東第一醫院檢查,她的血壓都是200以上(超過二百毫米汞柱),同時查出心臟病、腦血管硬化等。此時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必須釋放王春香回家治療。但是丹東看守所惡警王晶與丹東公安一處惡警合謀繼續草菅人命就是不放人。二零零七年九月八日,第二次送王春香去瀋陽女子監獄。丹東看守所惡警王晶欺騙王春香。騙說帶她去檢查身體,不讓帶任何東西,也不通知家屬,強行將她押送瀋陽女子監獄,到了瀋陽女子監獄,惡警有撒謊說王春香的體檢資料在家屬手裏。就這樣強行將身患三種疾病的王春香送進了瀋陽女子監獄。王春香被關押在瀋陽女子監獄第一監區三小隊,監獄惡警強迫王春香放棄修煉,為達到迫害目的,惡警採取買兇和教唆的手段,利用兩個犯人當包夾,二十四小時監控她,包括上廁所、睡覺,都不許她與別人說話,目光與別人相遇都不行煽動該小隊所有犯人孤立她、仇視她,不讓給家人打電話、不讓花錢,天天罰站、不讓睡覺,用各種手段折磨王春香,讓其放棄信仰。王春香絕食反迫害,又被監獄惡警野蠻灌食迫害。此後惡警加重了對王春香的迫害使其身體遭受極大傷害,王春香病情加重,經常出現昏迷狀態就在這種情況下,即二零零七年冬天,惡警指使王秀蘭和何義傑兩名惡人犯人用板鞋猛打王春香的頭部,用腳亂踢亂踹她的下身,同時將她關到倉庫裏殘酷毒打、實施各種酷刑折磨,使她心臟病、高血壓病情更加嚴重,並且又折磨出了腎病。 二零零八年被關進監獄醫院迫害八個多月,王春香在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被該監區科長惡警王健等人帶回一監區,每天強迫她出工幹勞役十二小時以上。王春香家屬多次要求監獄給王春香保外就醫,可是瀋陽女子監獄就是不放人。二零一一年一月份,王春香從一監區三小隊被轉押九監區(迫害法輪功最邪惡的監區。監區長武力同樣使用買兇與教唆的邪惡手段。指使心狠手毒的惡人犯人折磨王春香,王春香多次被拉到監舍樓的儲藏室裏殘酷毒打強迫她放棄修煉,其中一次惡人犯人強迫王春香光著腳站入冰涼的冷水盆裏毒打她。用鋼針亂扎她的臀部,臀部都被扎爛了,全身被毒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幾乎沒有好地方了,有兩塊兒都是變成黑色的了。 從那以後,每天晚上犯人所謂「學習」的時間,就是犯人惡人摧殘折磨王春香的時間,王春香的病情越來越重,身體每況愈下。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是一個週日,九監區加班,王春香被留在監舍沒讓出來,當晚王春香被迫害致死。
7、鄭志強在酷刑折磨下含冤離世
鄭志強遭酷刑折磨示意圖:吊銬、掛重物 |
鄭志強,男 ,時年37歲,遼寧丹東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四月四日鄭志強被大連南關嶺監獄迫害致死。屍體吊在窗上,偽裝成自殺現場。
鄭志強在大連監獄十一監區因其它原因服刑,早在一九九九年中共公開迫害法輪功之前就有好心人把能使人心靈變化的法輪功帶給了鄭志強。他在獄中修煉法輪功,表現很好。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開始後,鄭志強也面臨著被強迫放棄信仰的巨大壓力。二零零三年夏季,說鄭志強因在獄中堅持堅持堅持堅持煉功,被監區惡警教導員趙作金嚴管迫害二十七天。二十七天中,鄭志強被強制戴著 「勞動鏈」。 就是約有五公斤重的鐵鏈子,戴上後兩腳之間距離小於正常步距,不能正常行走,經常摔倒。鄭志強的腳踝處全部被磨爛,痛得晚上無法入睡。
二零零四年年初,惡警強制「轉化」(強迫放棄信仰)鄭志強,施用了多種酷刑。每天早上五點半至六點半,晚上六點至七點赤腳站在雪地裏,並將一塊約十五公斤重的牌子用細鐵絲強行掛在脖子上,迫害了十七天。因拒絕放棄信仰,鄭志強再次被嚴管迫害,先是兩天兩夜不讓睡覺,從第三天起,從早上六點到晚上九點,雙手拴在鐵管上,強制坐小板凳(長寬比例約為30cmX5cm);每頓飯只給一個一兩的玉米麵窩窩頭,一塊粗鹹菜及一杯涼水。
二零零四年新年前,鄭志強被折磨得身體極度衰弱,被兩人攙扶著送進監獄衛生所。
二零零四年四月四日,鄭志強被迫害致死,年僅三十七歲。目擊者們看見鄭志強的身體被用繩子勒住脖子,吊在衛生所二號病房的窗上,此時,他已離開人世,惡警偽造自殺假現場企圖逃脫罪責。
8、修金秋屢遭酷刑折磨 含冤離世
修金秋 |
修金秋,女,時年五十二歲,家原住遼寧東港市內橋東,後流離失所到丹東振興區暫住。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修金秋在住處附近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當即被惡人構陷舉報,遭丹東市振興區臨江派出所惡警連續兩次暴力綁架、兩次鐵椅子酷刑折磨,修金秋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含冤離世。
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修金秋給丹東振興區臨江社區一位三十歲左右的女人講法輪大法救人的真相,給她一本法輪功真相小冊子,讓她帶回去看看,沒想到該女人給臨江社區書記打電話惡意舉報,社區書記以及隨後趕來的臨江派出所四、五名惡警將修金秋綁架到派出所,修金秋高呼「法輪大法好」,遭惡警毒打。
在派出所,惡警對修金秋非法審訊,三個小時逼供無獲,惡警將修金秋關到酷刑室,將她雙手、雙腳銬在一個鐵椅子上,四肢固定不動。一個年輕惡警腳穿著皮鞋,狠勁地蹂踩修金秋已經腫脹的腳,腳趾被踩得變成黑紫色。修金秋疼痛難忍,發出聲聲慘叫。
惡警杜國軍查到修金秋家的住處,拉著修金秋去非法抄家。抄家無獲,揚言次日還來綁架修金秋。修金秋被迫離家。 相隔三天,杜國軍帶三名警察修金秋丈夫張明工作單位將其綁架後,又與丹東纖維派出所所長金英奇等人,闖入修金秋女兒單位,將修金秋母女二人一起綁架到臨江派出所。
當晚七點左右,惡警杜國軍吩咐臨江派出所指導員李濤等人,將修金秋拉到丹東振興區肛腸醫院體檢,將她非法拘留。醫院查出修金秋血壓220─230,身體開始浮腫,且抽動厲害。醫生囑告:她的病很危險,送到哪裏都不會收的。惡警不聽,硬將修金秋拉到丹東拘留所。拘留所因修金秋病重拒收。修金秋再次被拉回臨江派出所。路上,修金秋身體虛弱,小便失禁,尿在了警車上。惡警見修金秋快不行了,為推脫責任,將一家三口放回家。
兩次遭受酷刑折磨,修金秋身體和精神都受到巨大的摧殘。此後身體每況愈下,腹部腫脹,不能進食,不能行走。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突然昏迷不醒,被送進丹東市人民醫院搶救。醫院查出她身體已患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低鉀血症、糖尿病、合併糖尿病腎病IV期、合併周圍神經病變、糖尿病性心肌病、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V級等多種病。彩超檢查記錄:右腎積水、腹積水。心電圖檢查記錄:心律過速。當時連尿糖指數都查不出來。醫生說已無能為力。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修金秋含冤離世。
9、呂慧忠被丹東公安一處惡警刑訊逼供活活打死
遼寧省丹東市法輪功學員呂慧忠,男,時年38歲,原丹東市第一百貨商店職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非法打擊迫害法輪功以後,呂慧忠因去北京證實法被非法拘留15天。2000年9月5日在單位遭丹東公安一處惡警綁架,惡警對呂慧忠非法刑訊逼供直到次日凌晨3點將其殘酷毒打,活活打死,打死後惡警為了推卸責任又將呂慧忠屍體扔到樓下偽造「呂慧忠跳樓自殺」的假現場。
家屬看到呂慧忠死後臉呈鍋鐵色,雙眼圓睜,死不瞑目。法醫驗屍證實:呂慧忠的臉上、身上均有傷,肋骨斷了三根,其中一根刺在心臟上導致呂慧忠死亡,腿骨斷了兩節,臉呈鍋鐵色,雙眼圓睜,死不瞑目。
家屬找到當時的丹東市公安局長朱文傑,朱文傑卻對家屬說:「你上那告我都擎著,你們告贏了我就處理。」
呂慧忠的家屬找遍了丹東相關的部門,包括公安局、政法委、檢察院等,但是沒有一個部門站出來願意為冤死的呂慧忠說一句公道話。最後想通過律師來起訴,結果沒有一個律師敢受理接這個案子,因為上級有令:「不准為法輪功學員辯護。」
10、石金英堅持不放棄信仰「真善忍」被酷刑迫害致瘋
石金英,今年四十五歲,家住東港市合隆鎮,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石金英嚴格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修心向善,時時處處做一個好人。她助人為樂、善待別人,是當地有口皆碑的大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瘋狂打擊迫害法輪功,廣大世人被中共欺世謊言矇騙,為救度眾生,石金英以和平的方式,向當地民眾揭露中共惡黨栽贓污衊法輪功的罪惡。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四日晚,石金英被惡人惡意構陷,被合隆鎮派出所的惡警綁架,關押到東港看守所。公安局長賴建華、副局長周恆臣、政保科長王潤龍與合隆派出所所長孫偉(現任東港市看守所所長)、副所長徐永和(現在東港市國保大隊)一夥,逼迫石金英罵大法、寫「悔過書」,強迫她放棄修煉,石金英與一起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非法迫害。看守所所長牛成義、副所長翟某(人稱翟胖子)、指導員陸德琦、管教警察紀浩潔(女)等人,一起將石金英綁在床上,強行給她灌食。同年七月,石金英被非法批勞教兩年,送進馬三家教養院。
在這座人間地獄裏,石金英遭受非人折磨。惡警殘酷毒打她,不許她睡覺,令她飛機式的蹲馬步,雙手被銬在一起,面壁站立二十餘天,每頓飯只給她一個外皮熟、裏面生的混雜玉米麵小窩頭。石金英被折磨的腿腳腫的發亮,腳往外冒黃水。她腿腳站不住的時候,惡警將她手銬上,坐著受刑。在石金英身體虛弱的坐也坐不住的時候,惡警就把她呈「大」 字形銬在床上,直到石金英生命垂危,才給打開。
刑事犯人和邪悟猶大,為了減刑,在惡警唆使下使盡各種手段折磨她。石金英的面部、身上,都被掐的、抓的、擰的血肉模糊,折磨了她一年。二零零四年春天,石金英家人接到馬三家教養院的電話,叫家人去接人。家人看到石金英走路被人架著,臉上有道道傷疤。她目光呆滯,不認識家人,精神已完全失常。回家後,每天兩手疊放在腿上,兩眼直直的坐著,吃飯等一切日常生活均不能自理。家人無奈,只好將她送進精神病院治療。至今花掉的治療費已達六萬多元。石金英至今仍未恢復正常。
二、酷刑手段與典型案例
中共迫害法輪功至今已經十八年了,在江澤民發出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下,丹東不法之徒追隨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據不完全統計,對法輪功學員迫害使用的酷刑手段多達五十七種,有的甚至令人髮指!詳見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發表的《遼寧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遭酷刑綜述》一文,以下是法輪功學員遭酷刑迫害的部份典型案例。
1、王雪梅被丹東公安一處惡警酷刑折磨致全身癱瘓
丹東法輪功學員王雪梅屢遭丹東公安一處惡警令人髮指的迫害,以下是王雪梅遭迫害的具體事實:
二零零一年三月,王雪梅在打工的賓館被丹東公安一處警察綁架,遭四天三夜連續刑訊逼供。在丹東看守所關押迫害一個月。從此後,丹東公安一處特務二十四小時非法監視監控王雪梅。
在江澤民「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下,中共的「國保」在迫害法輪功中所表現的殘暴與邪惡,遠遠超過德國納粹的蓋世太保。丹東國保支隊警察在丹東市政法委、「610」、公安局的直接指揮下,極盡邪惡之所能,對法輪功學員使用各種令人髮指的酷刑手段。以下列舉幾例。
一、四天三夜輪班逼供不讓睡覺、關鐵籠子
工作被開除後,王雪梅為了維持生活,贍養母親,被迫到丹東一家賓館去打工。當地派出所不斷地去王雪梅家騷擾她母親,因母親反覆被驚嚇而臥床不起。二零零一年三月,老人在悲憤中含冤離世。母親離世不到一個月,丹東公安一處警察曹玉家(迫害法輪功專案組組長)帶領多名警察闖入王雪梅打工的這家賓館,將賓館裏所有的服務人員全部綁架。王雪梅被綁架、抄家、錄像,拉到丹東廣濟派出所,八個警察、兩個人一組,晝夜二十四小時,連續四天三夜輪班對王雪梅非法逼供。逼供無獲,最後一夜將王雪梅關進了鐵籠子。後轉丹東看守所關押迫害一個月。回家後,丹東公安一處專門派人二十四小時非法監視監控王雪梅。
中共酷刑演示:關鐵籠子,不准睡覺 |
二、雙臂抻直吊銬在鐵架子上兩天兩夜,且不給飯吃
二零零二年九月,王雪梅被丹東國保支隊警察沙月霞、霍聞山(音)等人綁架到丹東市內六道派出所後院上吊銬,沙月霞指揮警察霍聞山用手銬把王雪梅的雙手銬在一個鐵架子的單槓上,腳尖點地,人被吊起來。瞬間,手銬勒進手腕的肉裏,刻到腕骨上。王雪梅疼的發出撕心裂肺的慘叫。警察霍聞山怕夜深人靜被世人聽到,才給手銬打開。次日,沙月霞指揮三名惡警將王雪梅再次銬到鐵架子單槓上,一直吊銬到晚上,惡警怕周圍居民聽到王雪梅的慘叫聲,在煤堆裏扒拉出來一塊髒抹布塞到王雪梅嘴裏。王雪梅被連續吊銬兩天兩夜,而且不給飯吃。
酷刑演示:吊銬 |
酷刑演示:半蹲反銬背掛(就是站不起來也蹲不下) |
第三天,惡警將她轉移到一個工廠的一間辦公室裏,將其雙手吊銬在辦公室鐵窗的窗稜上。因為窗戶高,王雪梅必須在地上站著,挺不住,她就坐到了一張辦公桌子上,惡警將她拽到地上用腳踢。又將她手銬在暖氣管子上銬了一夜,當晚又將她拉回六道溝派出所,在派出所惡警將她雙手銬在離地面只有三寸高的暖氣管子上,王雪梅被迫坐在水泥地上, 天亮的時候,王雪梅的下肢已經沒有了知覺,下肢不靈了。次日晨,惡警沙月霞又令三名警察將王雪梅拉到一個居民區的空房裏,面積只有二十多平米,房內只有一對木質桌椅,水泥地上放著三根電棍。王雪梅被抬進來,扔到水泥地上,三名警察人手一根電棍,一齊電擊王雪梅全身。王雪梅就這樣躺在水泥地上,被警察電刑折磨了四天四夜。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
四、被銬圈椅十二日夜 兩次休克被搶救
四天後,王雪梅被抬到丹東看守二樓審訊室,被強迫坐到一個圈椅子(刑具老虎凳),雙手被銬在椅子把手上,始終一個姿勢坐著,一坐十幾天。每天二十四小時,八個警察,兩個人一組輪流對王雪梅逼供,這樣連續進行了十二天,王雪梅絕食抗議迫害十二天,沒喝一口水,沒吃一口東西。
十二天後,那些警察請示沙月霞怎麼辦,惡警沙月霞下令將王雪梅關到看守所監室裏,當時王雪梅已經全身癱瘓,自己翻不了身,而且吃不了東西,吃了就吐。每分鐘心跳次數一百三十次,兩次被送進醫院搶救。
2、劉梅被丹東公安一處惡警殘酷毒打昏死過去
1999年八月,丹東東港市法輪功學員劉梅去北京為法輪大法說公道話遭綁架。同年九月她被非法關押到丹東看守所,關押期間被丹東市公安局下屬公安一處的惡警連續四天刑訊逼供,惡警兩、三個人一組,四小時一換人,輪番逼供,不讓她睡覺,一天一宿下來後感覺全身骨節都僵硬了,每走一小步都劇痛難忍,三、四天後身體和精神均受到極大傷害。1999年10月末的一天,她與同時被非法關押在丹東看守所的八名法輪功學員因為堅持煉功遭到酷刑折磨。惡警撕下她們的褲子,只剩褲頭,用機械上的三角帶和竹皮子瘋狂、抽打她們的臀部和腰部,其中一名惡警說:打一會兒歇一會兒再打,要不然打麻木了她們就不知道疼了。幾番下來,劉梅被打的昏死過去。她被拖回監室時,監室裏的人都嚇哭了,以為她死了,再也醒不過來了,劉梅醒過來時,她的臀、腰、大腿部位都腫得像一個黑黑的、像一個厚厚的大鍋底扣在身上翻不了身,疼痛難忍。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3、王長龍被惡警用高壓和特高壓電棍長時間全身電擊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非法打擊迫害法輪功開始後,丹東惡黨操控以教養院長兼書記孫書科為首的丹東教養院不法惡徒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以極其殘忍的酷刑手段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教養院的惡警對法輪功學員瘋狂毒打、暴力洗腦、高壓和特高壓電棍長時間電擊、長時間不讓睡覺、狂搧耳光等各種酷刑手段暴力轉化法輪功學員,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2002年7月,當時在教養院被非法勞教迫害的丹東東港市法輪功學員王長龍因堅持修煉「真善忍」宇宙大法被教養院惡警孫殿成用10萬伏以上特高壓電棍毒打電擊。作惡地點在教養院八大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嚴管大隊)的編織袋車間的倉庫裏。孫殿成同時指使四個吸毒在押犯人將王長龍全身衣服扒光,死死的按在地上,此時惡警孫殿成拿了據說是全教養院惡警使用的電壓最高的一根電棍電擊王長龍全身敏感部位,從頭部-眼睛-嘴-脖子-兩腋窩下-心臟-肚臍-兩肋神經-小腹-生殖器-大腿根-腳心-後背-肛門,就這樣依次轉著圈反覆電擊,翻來覆去電了長達20分鐘,王長龍疼的死去活來。最長一次電棍不離皮膚電擊近1分鐘。王長龍因疼痛難忍而使勁憋氣近1分鐘差點兒憋死。 同年秋天(中秋節前後),王長龍因晚上煉功又被惡警胡大明用高壓電棍毒打電擊。作惡地點在惡警辦公室裏。惡警胡大明將辦公室的門關嚴以後,把王長龍雙手背銬靠在在後腰處,扒下上衣,上身裸露著,用高壓電棍電擊他的頭部、眼、嘴、脖子、肩膀、前胸、心臟、後背等敏感部位,疼痛難忍。最殘忍的是,胡大明用電棍猛擊嘴唇,直接電擊他的嘴長達一分多鐘,像無數條帶針尖的火舌一樣兇狠的紮燙著他嘴上的血肉,他緊閉嘴唇,使勁憋氣,極度的疼痛、恐懼與缺氧使他感到好像要被打死了一樣的難受。他的嘴當即紅腫,起了大血泡,疼痛至極。男人的疼痛使他上下嘴唇不敢碰,一碰就像針扎一樣疼,吃飯喝水都困難。
4、王強被丹東教養院惡警酷刑折磨致瘋
王強,男,家住東港市新興區。法輪功遭迫害之前,就讀於大連外國語學院,是日語系的高材生。王強第三次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東港市公安局劫持,關進東港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一年,送進丹東教養院迫害。
在丹東教養院,王強先後被關進「嚴管隊」迫害,後來又被惡警關進一個鐵籠子長1點8米,寬0.9米,高1.7米。王強身高一米八十多的個頭,只能蜷著腿躺著、坐著。惡警安排三個吸毒犯人,用各種手段摧殘他,王強的腰部、肋骨、脖子、兩腿都被打傷,大腿腫得比腰還粗。王強絕食抗議,被強行灌食,教養院裏外號叫 「戴獸」 的惡警獄醫,用鐵鉗子將王強的牙齒撬掉,鮮血嘩嘩的流,大腿骨也被他打壞。王強仍不順從邪惡。惡警又換了一個更小的鐵籠子,王強關進後,站不起,躺不下,人在裏邊只能蜷腿躺著,拉尿都在裏邊。二十多天後,直到王強神志不清,才將他從籠子裏放出來。王強被放出來後,惡警孫殿成多次用電棍長時間電他,折磨他達半年之久,直到二零零零年八月,王強生命垂危。丹東教養院不想承擔責任,將其保外就醫放回家。家人替他交罰金、給他治療,合計花去醫藥費十萬元。
王強神志清醒後,要繼續學法煉功。東港市公安局政保科長王潤龍得知後,到王強家裏去威脅家人:「如果發現還煉,就再給抓回去。」家人因害怕王強再次被抓回去,就拼命的管制王強,不讓他學法煉功,不讓他與其他法輪功學員接觸,甚至不讓他出大門。在這種精神折磨下,身體和精神還沒完全得到康復的王強,精神再次崩潰了,且四肢不靈,生活不能自理,自己連進食都不知道,只會呆呆的坐著,近似「植物人」。這樣一直持續了七年。
5、劉延俊遭酷刑折磨致四肢不靈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 |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劉延俊(女)與同修一起去北京證實法,被東港市政法委副書記宋小河等人綁架到北京一家旅店(是宋小河等人在北京專門蹲坑抓捕、折磨法輪功學員的窩點),宋小河指派呂傑平、王延平、張鳳斌三名惡警折磨劉延俊,使用的是蘇秦背劍式背銬酷刑。這種酷刑就是將人兩臂分別從肩頭與腋下一上一下的扭到背後,用力將兩隻胳膊拽緊,將兩手用手銬銬在一起。這種酷刑超過幾秒,人的胳膊就殘廢了。
當時劉延俊被帶到旅店房間裏之後,坐在床上手裏拎著手銬的流氓惡警呂傑平對劉延俊非法逼供遭拒絕後。將劉延俊一腳踹倒在地,而後喊來王延平、張鳳斌兩名惡警三人一起騎在劉延俊的後背上,三個人拽住她的兩隻胳膊,分別肩頭上和腋下一上一下的用力擰到背後,再上下使勁的往一起拽,胳膊被拽的嘎巴嘎巴響,手銬勒進肉裏,劉延俊疼的昏過去了,醒後半身不遂,半年後才漸漸恢復。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東港市新興區街道副書記李世玉帶領開發區公安分局、新興區派出所的惡警和瀋陽女子監獄三名女惡警,合計十幾人闖入法輪功學員劉延俊家中,暴力綁架劉延俊。惡警將她踩在地板上給她戴手銬。在劉延俊的反抗下,只銬了一隻手,而後,女惡警張磊拽起手銬另一端的環,懸空拽起劉延俊,其他惡警抬腿,拽著劉延俊的另一隻胳膊,從五樓往樓下警車抬。手銬勒進肉裏,緊卡著腕骨,劉延俊當即被摧殘的四肢不靈。劉延俊被拉到監獄後不能自理、癱在床上長達兩年半多。
6、宋桂香被惡警強迫戴王八鐵塊子遊監
丹東法輪功學員宋桂香 女,50歲左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在看守所裏受到了殘酷的迫害。所長解志英給宋桂香戴上王八鐵塊子後拉出去遊監。王八鐵塊子是一塊長方形鐵塊,有幾十斤重,在鐵塊的一端引出兩根鐵鏈子,在鐵鏈子上有鐵環。惡警把鐵環套在宋桂香的腳脖子上,叫宋桂香用腳拖著鐵塊子一步一步的走,有兩個惡警一邊一個把著宋桂香的手臂往前推,不走就打。走了沒幾步腳脖子上的肉皮就被鐵環拉破了,鐵環勒進肉裏,血流了一地。遊完監後,給宋桂香長時間四肢定位,四肢全部用銬子銬上五、六天才給放開。這種酷刑會使人各個關節僵硬、全身麻木,非常痛苦。由於長時間的四肢定位,造成宋桂香腳上傷口感染惡化以致落下很大的疤痕。
三、強關精神病院迫害案例
1999年月以後丹東地區多名精神正常、身體健康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行綁架關進丹東蛤蟆塘精神病院摧殘迫害,在精神病院裏的酷刑迫害手段和監獄一樣,法輪功學員在這裏被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從生理上摧殘一個人,使其喪失思維,使人變成白痴。具體案例如下:
1、丹東法輪功學員王雪梅被強送進精神病醫院殘酷迫害致生命垂危
原丹東市婦女兒童醫院護士、法輪功學員王雪梅變成白痴,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五日,被綁架到丹東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四十天後,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二日又將她強行送進丹東蛤蟆塘精神病院,她被強行四肢定位,手腳都被銬子銬著,長時間不打開,在極其痛苦中就這樣一直折磨了六十四天,到最後她身體關節都僵硬了,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五前後的一天早晨,精神病院主任醫師趙春霖對王雪梅強行灌精神病人所用的藥物,王雪梅被迫絕食,絕食七天後,當地臨江派出所惡警霍文山到精神病院,欲把王雪梅送進監獄迫害。王雪梅被迫繼續絕食。又過十二天後,即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六日十點左右,王雪梅在生命垂危的情況下,警察才把王雪梅放回家。
2、丹東法輪功學員潘靜被強送精神病院遭受殘酷迫害的過程
潘靜,女 ,原丹東電視機廠話務員 。一九九九年進京上訪被押回丹東後,丹東永昌派出所的惡警欺騙潘靜的家屬,謊說潘靜煉法輪功精神已經不正常,要將潘靜送進蛤蟆塘精神病院「治療」家屬在惡警的矇騙下配合了惡警,將潘靜強行送進丹東蛤蟆塘精神病院迫害。潘靜被四肢被定位綁在床上強行灌藥。以下是潘靜自述她在丹東蛤蟆塘精神病院遭殘酷迫害的過程: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到丹東青年廣場煉功,被丹東站前派出所綁架,當天把我非法關入丹東看守所迫害,一個多月後,有一天,家人還有當時我所在小區臨江派出所把我帶到丹東精神病院門診部,他們不讓我說話,編造謊言,後將我非法關進丹東蛤蟆塘精神病院迫害。
醫院把我安排和一個精神病重症患者同住一個病房,晚上這個患者會突然說一些可怕的話,嚇唬我。院長有一次查房,看我盤腿坐在床上,對我說:「再看你這樣坐著就扎你一針」。他們明知我一切正常還要每天逼我吃精神病人吃的藥,一個護士說:「她不吃,就插鼻飼灌」。有一天我丈夫來看我告訴我,精神病院裏有一個姓趙的主任說要給我用一種藥,用藥後我就甚麼都想不起來了,也不會再煉法輪功了,丈夫說那還能記得我嗎?趙某說:「也不知道了。」他們想把我變成白痴。我丈夫表示不同意他們這樣做。在丈夫強烈反對、一再拒絕、要求下他們才放棄。我是正常人,就因為我不放棄對宇宙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就將我強行關進精神病院當作精神病人一樣來摧殘,我絕食十多天抗議迫害,精神病院的惡人惡醫就給我強行灌食他們往我胃裏插塑料管灌食灌藥,我的胃都被插破了,塑料管撥出來的時候都帶血,最後在我和家屬的強烈抗議和要求下才將我放回家。
3、年僅二十四歲的初華坤被強送丹東蛤蟆塘精神病院迫害致精神失常
初華坤,女,小學教師,九九年7月以後被綁架關進丹東看守所,與上述案例中法輪功學員劉梅一樣遭丹東公安一處惡警殘酷毒打,她被打得臀部呈黑紫色,血肉模糊。皮膚潰爛血肉粘在衣服的布上。疼痛難忍。從看守所放出後又被強行送進丹東蛤蟆塘精神病院迫害,期間她父親多次要求見女兒均被拒絕。她當時剛剛二十四歲,一個年輕的女孩子,且精神完全正常,被強行送進送進精神病院,她被四肢固定綁在床上,強迫她服用精神病人所用的藥物。摧殘她的中樞神經,同樣要將她變成痴呆。精神病院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所使用的手段同監獄、勞教所是一樣的,有手銬,電棍、實施銬刑、抻刑等多種酷刑。她被關在精神病院裏非法折磨了兩三個月,直到她被折磨得沒有人樣兒了,她精神恍惚,眼神痴呆,反應遲鈍,不愛說話。完全是真正的精神病人的狀態了。 很長時間也恢復不了,一直是頭疼,走路不穩。
4、丹東胡德源及姚姓法輪功學員二人均兩次被強行送進精神病院迫害
胡德源(男),丹東市四道溝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7月以後,他多次遭綁架關押迫害,其中兩次被強行送進丹東蛤蟆塘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裏遭受與上述法輪功學員王雪梅和潘靜二人同樣的迫害。
還有一名姓姚的丹東法輪功學員,女,原是丹東中心醫院的護士,當時年齡近60歲。兩次被非法關進丹東蛤蟆塘精神病院迫害。
5、東港市法輪功學員李季被強送進精神病院迫害致精神失常
李季,女,時年五十多歲,大東鎮人,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大法以後,心性得到提高,思想境界也昇華了,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身體越來越健壯。李季心中非常感恩大法師父的慈悲苦度,更加明白法輪大法是真正救世救人的宇宙高德大法。她與同修一起學法煉功,一起洪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非法打擊迫害法輪功,李季去北京為大法說公道話,在北京遭綁架,被東港市公安局周恆臣、王潤龍等人非法劫持關進東港拘留所。同年底,東港市公安局害怕李季二次去北京,再次被東港市公安局劫持,家人同時被他們矇騙配合了邪惡,李季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日被強行送進丹東市蛤蟆塘精神病院,且關在重症精神病監護室裏折磨一個星期。與她一起關在這裏同時迫害的還有上述丹東法輪功學員王雪梅和潘晶二人。
回家後,家人繼續脅迫東港邪惡之徒迫害李季,不讓李季學法、煉功,不讓她同法輪功學員接觸,不讓她外出,連家門都不讓出,李季身心受到極大傷害,精神壓力極大。她吃不下,睡不著。二零零零年四、五月份的一天,法輪功學員趙開勝與當地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再次去看望李季,當時家裏只有李季八十歲的老母親和李季二人。李季老人說:她已經多少天不吃東西了,就這麼躺著,不吃不喝的。」李季躺在床上,身體瘦弱不堪,不說話,精神已經失常。不久後,李紀自己跑出家門,不慎掉進蝦池裏,溺水而死。李季被迫害致死,使一些不了解迫害真相的當地世人對法輪大法產生誤解。
四、非法枉判刑
在中共對法輪功十七年的非法打擊迫害中,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為止,丹東地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合計有230人次 ;被非法勞教的合計有519人次。
丹東地區各市、區、縣的檢察院、法院受理法輪功學員的案子,根本不依國家憲法、法律,而是聽命於各級政法委、「610辦公室」、國保支隊或國保大隊。對檢察院來講,法輪功的案子,只要是國保大隊提交上來的,那就定了,不需要核實,並且認為即使錯了,那是國保的責任,我們只是被動的走個過場,我們沒有責任。他們甚至拿來空白紙,逼迫法輪功學員在空白紙上簽名、按手印,用騙到的手印和簽名來偽造事實,誣判法輪功學員。至於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國保大隊與當地派出所惡警一句話就可以將人送進勞教所。中國憲法只是好看的花瓶,法律變成一紙空文!
對法院來講,只要檢察院提交上來的,那就定了,即使錯了,是檢察院的責任,而且法輪功的案子都是政法委、「610」說了算,我們沒有決定權,也只是被動的走個過場而已。法輪功學員遭受無辜迫害是中央的事,是 「610」的事,與我們無關,我們沒有責任。甚至公開的對法輪功學員說:「我要是照章辦事,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條文來辦法輪功的案子,我這身衣服早被扒下去了,飯碗早就打了。」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達致分三種即:密判、強判、公判。以下列舉典型案例:
(一)兩次非法公判
1、東港市非法公判會
二零零一年三月,東港市法輪功學員劉延俊被非法逮捕。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九日,東港市法院對劉延俊公開非法判刑。開庭這天,法院內外,一直到法院大門外面的大道上,到處都站滿了人。法院不准劉延俊的家人和親屬、朋友以及社會民眾入庭旁聽,更不允許法輪功學員到場;院內院外警察密布看著;法庭外面警察持槍把守,一派恐怖。入庭旁聽的六、七十人,全都是東港市惡黨各部門的頭目、被指定到場的人。東港市委利用非法判刑劉延俊來召開鎮壓法輪功現場會。所謂的審判長劉凱芳手裏拎著一把錘子,在劉延俊自己陳述法輪大法教人向善做好人、她自己修大法身心受益、夫妻慘遭非法迫害的事實時,劉凱芳狠敲桌子:不准講;最後,東港法院以公檢法合謀偽造的事實和強加的罪名,給劉延俊非法判刑六年。同年十月十一日,劉延俊被非法劫持到瀋陽大北監獄。當時丈夫王遠敬(原東港市委貪玩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剛被迫害離世一年,家裏只扔下年僅十五歲的小女兒。劉延俊一家被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參與非法判刑的東港法院不法之徒有王學平、鐘振福、李國剛、孫承德、孫岩松、王傳福、寧偉、劉凱芳、由英春、辛吉輝等人;東港市檢察院唐福成、潘兆玉、邢永明、谷清春、曲光源等人;東港市公安局劉華、周恆臣、王潤龍、李廣連和安全局局長赫平等人。指揮者是東港市委書記唐貴昌、副書記楊峰與政法委書記譚順昌、副書記王錦鎧、宋小河(主要打手,已惡報死亡)。
東港法院內部透露,給劉延俊非法判刑六年是遼寧與丹東市 「610」 辦公室(中共專門成立的迫害法輪功非法組織)指定的,是早已內定好了的,東港法院開庭公判只是走個程序。事實上,從東港市委、市政府、政法委、統戰部,到東港市公、檢、法、新興區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公安分局、東港市教委、東港市第三中學等部門不法之徒,都在利用迫害劉延俊一家撈取個人名利。
2、丹東地區非法公判會
二零零二年四月,東港市610、公安局經過長達半年的跟蹤監視,據不完全統計,先後綁架了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四月九日一天就綁架了十一人,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
二零零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丹東惡黨糾集丹東各市、縣、區公檢法、「610」邪惡之徒,對丹東地區二十八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公判:就像對待死刑犯人那樣,二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五花大綁:繩子勒在脖子上,再將繩子拽到背後,將兩臂扭到背後上提,捆綁在一起。有的還被上著背銬、銬得很緊,手銬勒進手腕的肉裏。每個法輪功學員的脖子不僅被繩子勒著,還掛著一個大牌子,牌子是用厚紙殼做成的,長、寬各有2尺左右,牌子上寫著法輪功學員本人的名字,名字前寫著:「邪教成員」被拉到丹東公安局門前非法宣判。宣判前,多輛警車拉著法輪功學員在丹東市內遊街,近萬人圍觀。公判地點在丹東市公安局門前(露天搭台)。會場四週都有警察持槍(上刺刀)把守。
公判前,不貼公告,不通知家屬,沒有任何審理過程,只是一個簡單的、沒有任何證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非法宣判;
公判過程中,不准提問,不准陳述,不許法輪功學員為自己辯護,更不許說「法輪大法好」。主持公判會的人是中共丹東市委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書記孫忠忱;宣判人是丹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保治。出席公判會的還有丹東軍分區副政委劉偉、丹東市人大副主任李志生,以及丹東各市、縣、區被糾集在此助威壯膽的迫害者和他們指定的與會人員。王保治在公判大會上大肆污衊誹謗法輪功,叫囂:「同法輪功的鬥爭將是長期、複雜、尖銳的鬥爭。」有 十二人被非法勞教;十六人被非法判刑二至十三年。上午十一點半多鐘,在法輪功學員劉梅和朱長明夫妻高呼「法輪大法好!」震天地的喊聲中,王保治匆忙狼狽的宣布非法公判會結束。
公判會一直開到上午十一點半多鐘,也就是說,法輪功學員被五花大綁、上背銬,脖子上勒著繩子、掛著大牌子長達八個多小時。丹東、東港惡黨兩次非法公判,凸顯了中共惡黨的邪惡本質。
(二)強判和密判
強判案例: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二零零零年三月,法輪功學員劉美榮被當地黑溝派出所所長王潤龍(現任國保大隊長)連續構陷拘留兩次,勞教迫害一年,罰款兩千七百九十七元,沒有收據。釋放以後,劉美榮向世人揭露了王潤龍的惡行,王潤龍得知後不多久,指使黑溝派出所惡警安立勇、陳福財、於慶利、劉強等人到劉美榮家非法抄家,家中的十幾張法輪功真相傳單被搶走。劉美榮當時不在家,隨後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早晨,劉美榮與家人在自家大棚裏摘成熟的草莓果,惡警安立勇、陳福財、於慶利、劉強等人衝進蔬菜大棚,不出示任何證據證件,將劉美榮暴力綁架。惡警陳福財(轉年被貨車軋死)將劉美榮兩手銬在一起,拽著手銬,在地上拖著劉美榮拖出幾十米,手銬勒進肉裏,劉美榮被拖得昏死過去。在鄰居的再三央求下,惡警陳福財才將手銬鬆開。惡警安立勇打電話請示王潤龍,王潤龍回答:「死了,也要拉到東港(看守所)。」同年五月三十日,東港市法院將惡警在劉美榮家抄家搶走的十幾張法輪功傳單(擁有多少法輪功真相資料也不違法)作為「證據「,給劉美榮非法誣判三年。
事後,東港市法院的人說:按理劉美榮不夠判刑,這次是給她「強判」。給劉美榮非法判刑的所謂事實證據就是在劉美榮家抄家搶走的那十幾張法輪功真相傳單。法輪功真相傳單的內容都是教人向善做好人、揭露中共非法打擊迫害法輪功事實真相的。法輪功學員製作多少,傳播多少,都不違反國家任何法律條文。更何況法輪大法洪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唯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
秘判案例
案例1
二零零七年二月九日,鳳城市法輪功學員張慶貴和東港市法輪功學員郎慶晟一起遭東港市大東公安分局惡警綁架,二人後被非法勞教送進本溪勞教所迫害。同年十一月,東港市公、檢、法為完成上邊下達的迫害指標,以張慶貴與郎慶晟不轉化為由,將二人秘密接回東港非法判刑。
鳳城市法輪功學員張慶貴和東港市法輪功學員郎慶晟被非法起訴到東港檢察院,家屬得知後多次去檢察院詢問案子,辦案人曲紅玲(女)告訴其家屬:「此案暫時不能受理,我們工作太忙,要過一個月再說。」家屬被搪塞過去。次日,曲紅玲就給兩名法輪功學員起訴到東港法院。家屬得知後到法院去打聽,法院辦案人李新田、劉文國回答:「案子還沒到我們這兒。」
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家屬得知法院欲在當日非法庭審張慶貴和郎慶晟的消息,趕到法院要求入庭旁聽。李新田、劉文國一口否認當日欲開庭之事,非常肯定地告訴家屬:「今日不開庭。以後甚麼時候開庭,法院會通知你們。」家屬信以為真。可是,家屬前腳離開,李新田後腳宣判。宣判時既沒有公訴人公訴,也沒有人旁聽,更沒有律師辯護,且不許張慶貴與郎慶晟自己陳述和自辯,一句話都不讓說。二人均被非法宣判六年。東港法院將他們這種無視法律的犯罪行為叫作 「秘判」。
案例2:溫景松被鳳城法院密判四年半
「秘判」這種邪惡手段在丹東地區各市、縣、區法院普遍使用。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鳳城市藍旗鎮法輪功學員溫景松被當地派出所門廣軍等等多名惡警綁架。惡警非法闖入他家,不出示任何證件證明就開始非法抄家,連房屋頂上的煙筒都翻找過。在沒得到任何他們欲非法構陷迫害溫景松所需要的所謂「證據」的情況下將溫景松 「背銬」後強行綁架到紅旗派出所對他非法刑訊逼供。次日,溫家人到紅旗派出所要求放人,惡警將其全家綁架。後溫父和溫妻均被非法勞教二年,溫景松因為沒有任何事實證據,被鳳城法院將他非法秘判四年半。
溫景松在冤獄四年半中受盡折磨已含冤離世。
(三)其它枉法判刑案例
1、酷刑逼供 羅織罪名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法輪功學員劉延俊與本地同修一起去北京上訪,受東港市委副書記楊峰(現任丹東市政法委書記)的指派,東港市政法委副書記、前公安局長宋小河(惡報死亡)帶領大批人員人到北京蹲坑抓捕。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被實施各種酷刑,逼迫承認劉延俊是進京組織者。
法輪功學員張海和李忠海被綁架後,被強迫承認劉延俊是進京組織者,二人因不配合,被流氓惡警呂傑平等人實施蘇秦背劍式的吊銬酷刑,手銬當即勒進肉裏。二人不配合他們,惡警就在他們被銬著的兩手與後背之間塞書,使手銬勒得更緊,二人疼得死去活來。
用刑之前,惡警還讓一起被抓的女法輪功學員王新鳳和王秀麗二人在旁邊看著張海受刑,並威脅說:「下一個就輪到你們。」王新鳳和王秀麗看他們太殘忍了,就央求惡警給手銬打開,被惡警拒絕。直到二人承受不住,被迫順從才停止酷刑。
2、以暴力手段製造偽證
二零零三年七月,東港市黃土坎鎮揚名村道邊的一排電桿上有法輪功學員用紅漆噴寫的「法輪大法好」等大法真相標語,當地派出所懷疑是本村法輪功學員李麗、李娜姐妹倆所為(實際不是),彙報給東港市公安局政保科長王潤龍。七月三十一日早晨,王潤龍帶人闖入家中,將李麗、李娜和沒修煉的母親一起綁架到黃土坎派出所。
王潤龍將她們娘三兒分開審訊,分別安排兩名警察,身穿綠色警服、手持步槍站在旁邊。李娜、李麗不配合,母親那裏也沒問出甚麼。隨後,指派出所長解斌帶領警察將李麗、李娜強拉到噴寫「法輪大法好」標語的電桿跟前,解斌拽起李麗、李娜的胳膊,強迫她們舉起手,對著「法輪大法好」這幾個字,做出正在噴寫標語的姿勢,身邊另一惡警架起照相機,迅速拍下這一鏡頭。兩姐妹強烈反抗流氓惡警的卑鄙無恥,惡警對李麗拳打腳踢。據此偽證(編註﹕即使噴寫了這些標語,也屬言論自由的範疇,當局把法輪功學員讓人們了解真相的善舉拿來作為所謂證據定罪,這是真正的踐踏法律迫害人權),一週後,李麗被東港市公安局與丹東市勞動教養委員會非法勞教三年,送進瀋陽馬三家勞教所迫害;李娜被東港市檢察院、法院誣判四年,於同年十二月一日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
3、百般刁難律師 法庭上公開造假耍流氓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江志秋的丈夫從別人口中得知,東港市法院要在兩天後開庭,給江志秋非法判刑。北京維權律師兩天時間內趕不過來,親人又去找辛吉輝商量,辛吉輝一口咬定說時間不能改。
八月十一日上午開庭之前,對律師所謂的「安檢」後,硬說唐吉田的律師證過期,不讓入庭辯護。蘭志學律師一人入庭,不給麥克風。審判員、公訴人坐台上都配有麥克風,而且故意放大音量。旁聽的人都是公檢法、610的人,手機亂呼亂叫,此起彼伏。江志秋家人只許進去四、五個人。
法庭上,檢察院曲紅玲指控江志秋被抓時,手裏拎著的小布包裏裝了三十六張光碟、十幾本《九評共產黨》書籍、七個護身符。江志秋當即反駁:「這是謊言,我只帶了五張光盤、兩本《九評》書、幾個護身符。我那個小布包根本裝不下你說的那些東西!」
律師要求曲紅玲當庭出示證據,曲紅玲舉起小布包和照片,律師看到照片上只有五張光碟,與江志秋說的一樣,小布包長有一尺左右,寬宥六、七寸。在場的人無法相信在堂堂法庭上公訴人瞪著眼睛說瞎話。律師對他們合謀捏造的偽證據提出質問,李新田多次打斷律師,律師剛把問題提出來,還沒得到回答,李新田就說:「辯護人的發言完了,下面由公訴人陳述案情。」
律師對一份重要證據《勞動教養決定書》剛提出質問,也沒得到回答,李新田又立即打斷說:「律師對此證據沒有意見。」在向江志秋發問時,江志秋還沒來得及回答,李新田馬上又制止說:「知道,知道,你的意思我已經明白了。」不讓江志秋再說下去。律師辯護法輪功學員無罪,李新田就亂敲桌子制止,不讓說下去。律師憤怒至極,要求立即更換審判長,重新組織合議庭審理遭拒絕,律師憤然離庭。江志秋後被非法秘判四年六個月。
4、強迫法輪功學員在空白紙上面簽字、按手印偽造事實
法輪功學員堅定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拒絕接收中共強加的非法迫害,不配合流氓警官、流氓檢察官、流氓法官的任何命令與指使,拒絕回答一切無理提問,對他們非法構陷偽造的黑材料一概不承認、不接受,拒絕簽名、拒絕按手印。面對法輪功學員的金剛不動的正信,他們除了酷刑折磨之外,所用的另一種流氓邪惡手段,就是拿來一張空白紙,讓法輪功學員在空白紙上面簽字、按手印,誣判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東港市長山邊防派出所警察梁傳偉闖入本市法輪功學員郭運蘭家,以「簽字結案」為謊言,將郭運蘭騙到東港市檢察院。在檢察院裏,一個矮個兒瘦男人拿來一張空白紙,讓郭運蘭在空白紙上簽名、按手印。郭運蘭問在空白紙上簽字幹甚麼用?矮個兒瘦男人與梁傳偉都說:簽了字就撤銷對你的通緝了,你就自由了。郭運蘭在他們的欺騙下,在空白紙上簽了名、按了手印。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東港法院非法庭審郭運蘭。肢體不靈的郭運蘭戴著手銬、腳鐐,被法警架到法庭上。旁聽者都是東港市公檢法和丹東市政法委、「610」、丹東國保支隊的人,據說遼寧省「610」也來人了。郭運蘭家只有她女兒一人參加旁聽。
法庭上,流氓法官李新田問郭運蘭:你認不認罪?郭運蘭質問:我修煉「真善忍」做好人,我有甚麼罪?李新田立即打斷:好了,不要再說別的了,就說你認不認罪?郭運蘭回答:我沒有罪。隨後,李新田宣布給郭運蘭判刑三年。同年八月二十一日,丹東看守所與東港法院合謀,在不通知家屬、不給家人判決書(至今不給)的情況下,將郭運蘭劫持到遼寧瀋陽女子監獄。郭運蘭至今身體一直是偏癱。
5、判不判刑 只取決於一個「煉」字
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警察首先問的一句話就是:「以後還煉不煉?」如果說「煉」,就給送進看守所,關押、拘留、勞教、判刑;如果說「不煉」(明知是違心的),就可以放人,或取保候審放回家。國家憲法、法律條文被這些流氓法官變成了廢紙!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東港市新城區桃源村第二村民組法輪功學員孫桂清,因使用惡黨的電腦軟件系統上網,被丹東、東港的網絡特務給監控後跟蹤,東港市國保大隊與新溝邊防派出所惡警闖入家中將她綁架,關進丹東看守所。惡警到看守所提審時問孫桂清:以後回家還煉不煉?不煉,就放你回家;煉,就給你判刑。孫桂清堅定地回答:「煉!」隨後被起訴到檢察院。二零一三年四月,孫桂清被東港市公檢法以完全捏造的罪名非法判刑三年,投進瀋陽女子監獄。
6、離譜的「證人證詞」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東港市法輪功學員趙桂琴正在家中幹活兒,被東港市公、檢合謀綁架。同年底東港市法院給趙桂琴非法誣判三年六個月。
東港市法院的非法「判決書」上有一句證詞,說趙桂琴於二零零四年某月某日在集市上發真相資料時當場被抓獲。可事實上,惡警是在某日晚上七點鐘左右闖入趙桂琴家裏綁架趙桂琴的。
還有一段證詞,說警察在趙桂琴家抄出大量的法輪功真相資料,並將這些真相資料當場焚毀。事實上,趙桂琴家當時根本就沒有真相資料,只有天天讀的幾本法輪大法書籍。更不切合實際的是,中共邪黨一直把大法救人的真相資料和揭露中共非法迫害法輪功的真相資料,作為它非法勞教、判刑法輪功學員的 「證據」,沒有的都要偽造,警察怎麼可能將抄到的真相資料當場焚毀呢?非法「判決書」上還有兩個莫須有的「證人」。趙桂琴向丹東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對此質問時,丹東中級法院辦案人見這兩個「證人」編的太離譜,對不上號,無法回答,只好在二次下判決時,刪除了「兩個證人」和「趙桂琴在集市上發真相資料時當場被抓獲」這部份。但是仍維持東港市法院對趙桂琴的非法冤判。
7、強迫在非法判決書上簽字、按手印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中午,東港市法輪功學員滕秀玲與家人在丹東金元寶商場購物時,被丹東國保支隊杜國軍等六、七名惡警暴力綁架。惡警杜國軍殘酷毒打滕秀玲致抽風,當日下午五點左右送進丹東看守所後,女所副所長張麗繼續毒打滕秀玲,直到滕秀玲垂危,被打氧氣搶救。次日,東港市公安局局長張振喜簽字批捕,將滕秀玲非法起訴到東港市檢察院。
東港市檢察院與東港市法院以完全偽造的事實和強加的罪名,對滕秀玲非法秘判三年六個月。同年九月十六日,法官李新田、韓貴元等人到丹東看守所對滕秀玲秘密下判決,滕秀玲拒絕接受非法判決。李新田、韓貴元等人強迫滕秀玲在非法判決書上簽字,在惡人強迫之下,滕秀玲病情發作,口吐白沫,四肢抽到了一起。毫無人性的惡人李新田和韓貴元強按著滕秀玲的手在非法判決書上按了手印,簽上了滕秀玲的名字。
十一月初,滕秀玲被秘送遼寧瀋陽女子監獄,因滕秀玲病重被退回。十一月二十六日,丹東看守所與李新田合謀將開假證明,將滕秀玲再次送進瀋陽女子監。滕秀玲至今不會說話。
8、勒索一萬元 減判一年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九日半夜凌晨一點多鐘,丹東網監處科長鄭某和同伙李強,還有東港市公安局一個五十多歲的人,從東港市法輪功學員寧兆光自家修理部後院翻牆跳進院內,將寧兆光的房門玻璃砸碎,鑽進屋內。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證明,將寧兆光夫妻一起綁架。夫妻連夜被拉到丹東市內的一家賓館非法審訊。次日下午四、五點鐘,寧的妻子被放回,寧兆光被非法關進丹東看守所。一個月後被東港市公安局非法勞教送進丹東教養院。在教養院,寧兆光一直不順從邪惡。二零零四年九月底,東港市公檢法以寧兆光拒絕轉化為由,又將其押回東港加重判刑。二零零五年二月底,東港市公檢法合謀,以偽造的事實和捏造的罪名,給寧兆光非法判刑四年。妻子得知後,被迫拿出一萬元托人給辦案人,寧兆光隨後又被改判為三年。
9、拒絕勒索 加判一倍刑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上午,東港市六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謝永蘭給菜農講真相遭大東公安分局惡警綁架,幾日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謝永蘭的兒子去大東分局要人,綁架、辦案警察王帥暗示花錢才能放人,謝永蘭兒子沒理他。一個月後,謝永蘭的兒子又去大東公安局要求放人,王帥謝永蘭已被國保大隊長王潤龍起訴到檢察院。謝永蘭的兒子質問憑甚麼?王帥回答:「判刑比勞教好,時間可長可短,找關係辦也好辦。」再次暗示給王潤龍等人送禮,當然他辦案,他也在其中。謝永蘭的兒子仍不接受他們的非法勒索,到東港檢察院去要人,得知謝永蘭已被起訴到東港法院。謝永蘭的兒子立即趕到東港法院,門衛攔住不讓進,並告知:謝永蘭已被判刑三年。同年八月,謝永蘭接到東港法院的非法判決,「判決書」顯示,謝永蘭在一個月內被非法枉判兩回,非法判決書的上面寫的是「勞教一年六個月「,在下面又改寫為「判刑三年」。謝永蘭因為家人拒絕非法勒索而被非法加判一倍刑!
以上枉法判刑案例,這只是丹東地區各檢察院、各法院不法之徒迫害法輪大法所犯罪行的冰山一角!
五、經濟迫害典型案例
遼寧丹東地區公安、國保、政法委以及各級政府不法人員,在對法輪功學員綁架、非法關押、判刑等迫害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公開搶劫法輪功學員的私有財產、無理罰款、肆意勒索、搶劫法輪功學員的物品、財產、破壞法輪功學員的私有財產等。以下列舉幾個典型案例:
1、法輪功學員李新良家的餐巾紙、衛生紙被警察搶劫私分
二零零二年四月四日晚十點多鐘,東港市公安局副局長周恆臣、政保科長王潤龍帶領幾十名惡警,駕駛多輛警車,包圍了法輪功學員李新良家。十多名惡警一窩蜂的衝進屋裏,用繩子將李新良綁到警車上。李新良家庭生活困難,平時僅靠賣衛生紙賺點兒錢維持生活。王潤龍搶走李新良家廈子門鑰匙,將廈子裏存放的所有衛生紙和餐巾紙全部搶走分贓。周恆臣還讓惡警把他分贓的餐巾紙、衛生紙給送到家。
2、法輪功學員孫永勤的十四多萬元的現金和物品被搶走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晚,丹東國保支隊、東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向陽派出所等部門的十幾名警察在路上劫持法輪功學員孫永勤,搶走他家的房門鑰匙,破門而入,非法抄家搶錢。家中十四多萬元的現金和其它物品被搶走。但是,他們在扣押物品的清單上,他們記錄的卻是十一萬元,當即分贓三萬多元。
3、法輪功學員張偉被搶劫一萬三千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法輪功學員張偉一行五人去北京上訪。在丹東火車站,張偉掏買了五張去北京的火車票。正在檢票上車時被警察綁架,五張火車票八百全被沒收,交給東港市公安局,由他們統一退票,說是回東港後就給退錢。張偉被關押兩天放回家,張偉母親去公安局要錢,他們公開說:「不給。」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晨,丹東國保支隊、大東公安分局、東港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的十多名惡警闖入張偉家中抄家,搶走現金一萬三千元。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八日晚十點三十分,東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東公安分局十多名惡警強行撬開防盜門,闖入張偉家瘋狂抄家,又搶走現金近千元。
4、法輪功學員鄒吉令被搶劫六萬八千元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東港市公安局對法輪功學員大搜捕,國保大隊、大東公安分局、丹東國保支隊的惡警非法闖入鄒吉令的住處,搶走人民幣現金六萬八千元。
5、法輪功學員王強被勒索罰款三萬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輪大法遭受非法迫害開始後,王強連續三次去北京上訪,三次被抓回。頭兩次被抓回後,在大連各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大連外國語學院兩次強迫王強家人交錢合計二萬八千元現金才放人:第一次要錢一萬六千元;第二次要錢一萬二千元。王強第三次去北京上訪,在北京遭綁架被非法拘禁。東港市新興區公安分局去北京將王強劫持到東港看守所,罰款二千元。合計:三萬元。
6、法輪功學員張偉的家被砸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晨,東港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姜龍文和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杜國軍與東港市其它派出所警察大隊的惡警,合計十幾人闖入法輪功學員張偉家,將張偉家三個臥室的門全給砸碎,屋內的家具給砸壞,其它物品也給砸的七零八碎。(見以下四圖)
六、惡人惡報十四例
例1:前丹東市長姜作勇死於癌症,前丹東市委書記蔡哲夫 「意外身亡」
姜作勇和蔡哲夫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同時就任丹東市長和市委書記,二人一上台,就不遺餘力地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迫害政策,迫害了近千名法輪功學員。後姜作勇升任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蔡哲夫任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善惡到頭終有報,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五十九歲的姜作勇因胰腺癌死於瀋陽;六十歲的蔡哲夫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意外身亡」,官方隱瞞其死因。
例2:前丹東市公安局長朱文傑遭惡報:直腸癌喪命
朱文傑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任丹東市公安局長,後調任鞍山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其在任期間迫害許多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十月,朱文傑因利用手中權力報複檢舉人,被中紀委警告和記過處分。二零一三年,朱文傑患直腸癌死亡,時年六十四歲。
例3:原鳳城公安局副局長關文超遭惡報:腦出血死亡
一直主管迫害法輪功,經他簽字批捕、關押、勞教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非常多,有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二零零八年九月,關文超突發腦出血,手術後昏迷不醒,一年以後在痛苦中死亡,時年五十五歲。
例4:原鳳城市公安分局局長韓全林患流行性出血熱死亡
韓全林,五十二歲,原鳳城市公安分局局長。多年來,韓全林一直跟隨著惡黨迫害法輪功,非法抓捕了多名法輪功學員,送進勞教所、洗腦班,致使法輪功學員遭酷刑折磨和罰款。二零零八年左右,韓全林遭惡報染上流行性出血熱,醫治無效死亡。
例5:丹東振興區公安分局局長曲德新遭惡報患腎結核死亡
曲德新,男,時年五十九歲,一九七六年三月進入丹東公安系統,二零零六年六月前任丹東元寶公安分局局長;二零零六年六月至二零一一年任丹東市振興區公安分局局長、振興區副區長。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血腥鎮壓法輪功開始後,曲德新一直充當打手,曾受到過中共公安部、遼寧省公安廳及丹東市政府曾給予的各種「獎勵」。
在其任職振興區公安分局局長期間,振興區、元寶區等數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入獄,遭抄家、拘留、勞教的法輪功學員更是不計其數。大批法輪功學員因其迫害,被開除工作,流離失所,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二零零九年九月末,已經遭惡報得了腎結核的曲德新,為凸顯自己的「政績」(邪惡性),繼續指揮蹲坑,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致身體極度疲勞,昏倒,被送進丹東市中心醫院搶救。九月二十七日,曲德新做了腎結核摘除手術。二零一一年,曲德新遭惡報死亡,最終受到了上天的懲罰。
例6:原東港市公安局長宋小河癱瘓兩年後喪命
宋小河, 男,六十多歲,二零零零年六月前,任東港市公安局局長,以後至二零一四年,任東港市政法委副書記,兼任東港市殘聯主席。宋小河利用職權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致使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罰款、關押、勞教、判刑、直至迫害致死、致瘋、致殘、失去工作和家庭等等。
二零一三年初,宋小河突然下身癱瘓,躲在上海女兒家裏,生不如死。二零一五年一月四日,宋小河惡報死亡。
例7:狂言「不後悔」的政保科副科長喉癌死亡
王元軍,男,五十多歲,二零零一年任東港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長。王元軍迫害法輪功極其賣力,屢次綁架、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就連除夕晚上都要到住宅區、樓群的樓道裏去收繳法輪功真相資料,盯梢抓捕發資料的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春天,王元軍與政保科長王潤龍帶領警察到法輪功學員孫桂芝家非法抄家,孫桂芝勸他們不要迫害好人,害了自己,還會殃及家人,二人置若罔聞。孫桂芝問:「如果法輪功有一天平反了,你們不後悔嗎?」王元軍回答:「平反了,我也不後悔。」
約在二零零七年前後,王元軍的妻子患腦癌死亡,他本人被降為國保大隊的一般科員。二零一三年春天,王元軍患喉癌死亡。
例8:原東港市法院院長宋惠良患肺癌死亡
宋惠良,男,時年五十三歲。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東港市法院院長,二零零七年十月調離東港,任丹東振興區法院院長。宋惠良積極追隨中共迫害法 輪功,在他任職期間,至少有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宋惠良後調任丹東振興區法院院長,非法判刑多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宋惠良患肺癌死亡。宋惠良為 了眼前既得利益而助紂為虐,最終害了自己。
例9:法院刑事庭副庭長魏殿東患腸癌死亡
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輪功遭迫害以後,魏殿東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不聽勸善。二零零七年十月被提升為東港法院刑事庭副庭長後更加執迷不悟。二零零八年底,給法輪功學員趙桂琴、宋積威非法判刑,秘密下判決。兩家老人找到他,質問他為何秘密判刑,不通知家屬?魏殿東衝著兩家老人大聲吼道:「願上哪告上哪告,上哪兒你們也告不贏!」二零零九年,三十九歲的魏殿東患腸癌死亡。臨終前,魏殿東明白了法輪大法的真相,知道自己是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到了報應。
例10:鳳城市宣傳部長石桂萍辦「洗腦班」第九天暴斃
石桂萍,女,三十二歲,原宣傳部部長。石桂萍曾兩次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上擔任主講,在電視上惡毒攻擊法輪大法。二零零一年四月,鳳城第二次「洗腦班」開辦的第九天,石桂萍在去「洗腦班」的途中發生車禍,被市統計局的麵包車撞死,死狀慘不忍睹。
例11:原丹東市長陳鐵新被查
二零零四年三月,陳鐵新接替姜作勇任丹東市市長。看到了前任升遷的捷徑,陳鐵新更加賣力迫害法輪功,每年至少迫害一百餘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二月,陳鐵新調任朝陽市委書記,操控當地政法部門迫害更多的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一月,陳鐵新升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陳鐵新被以「涉嫌嚴 重違紀違法」的罪名撤職查辦。
例12:鳳城市委書記王國強被查
王國強二零零八年六月起任鳳城市委書記,其執政九年期間積極充當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打手,致無數家庭血 淚斑斑。二零一二年四月,王國強因涉嫌受賄被查,遂攜妻從瀋陽機場出境逃往美國。八月十五日,王國強被遼寧省紀委「雙開」。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疾病纏身的王國強走投無路,回國向紀檢監察機關投案自首。
例13:丹東市政法委書記楊峰現被免職、調查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流氓集團非法打擊迫害法輪功開始之日起,丹東市政法委書記楊峰就緊跟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並以此向惡黨請功,為撈取名利。他利用手中的權力,先後在東港及整個丹東地區親手導演了至少四次大面積綁架、勞教、判刑法輪功學員案件,每次被非法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人數都是在二、三十人以上。
在楊峰任職的這十幾年中,丹東地區被非法勞教、判刑、直至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百餘人。流氓打手楊峰從東港市委副書記到寬甸縣委書記最後爬到丹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楊峰被免職趕回家。
例14:遼寧鳳城市法院兩院長被逮捕
二零一五年四月下旬,鳳城法院院長鞠傳傑涉嫌受賄數百萬元被抓,緊接著是副院長李貴中也因貪腐被抓,隨後至少又有兩個庭長被抓,其中一庭長三天後釋放。據說上述三人均被逮捕。現在鳳城很多公、檢、法、司及政府的官員各個人心惶惶,因為不知何時自己就被帶走。表面原因是貪污腐敗,其實是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到的惡報。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如今法輪大法在世間救人,「善惡有報』的天理正在兌現之中。
利用迫害法輪功撈取名利而得到中共一時的賞識和重用,或利用權勢逞強一時,最終都將落入現世報應的無漏天網!
目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與幫兇、打手及其流氓集團成員,在現政權的反腐敗中一個接一個的被送進監獄。另有相當一部份人惡報死亡,全國上下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惡報連連!江澤民本人已被全世界法輪功學員依法起訴,中國大陸就有二十一萬多名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迄今丹東已有近60000人依法控告大魔頭江澤民。
僅二零一七年,遼寧丹東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二人;被非法判刑十四人;已經被非法起訴庭審的合計九人;二十八人被綁架拘留;約有幾十人被非法騷擾迫害。在全國丹東地區法輪功學員遭迫害屬非常嚴重的地區,這是因為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沒有真正了解法輪大法救人真相造成的。法輪功學員的使命和責任就是救度眾生,我們不希望任何一個人因為迫害法輪大法和法輪功學員而失去未來。真誠的希望這些人趕快了解法輪大法救人真相,理智清醒的看清自己腳下所走的路珍惜上天最後的慈悲;不要錯過法輪大法慈悲救度的機緣,立即釋放法輪功學員給自己留一條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