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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67歲蔣賢鳳陷冤獄被戴腳鐐遭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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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攀枝花市今年六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蔣賢鳳老太太,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在回家的路上,被五一派出所警察綁架,躺在醫院的病床上被非法開庭,被非法判一年半,並直接從她的退休工資中非法扣除三千元。蔣賢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被劫持到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非法關押一年。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老人出獄。下面是蔣賢鳳老太太自述被迫害的情況:

在攀枝花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我買菜回家,在無人的路上被姓王的警察等四人綁架到五一派出所非法關押。當天上午十點多鐘,我被警察強行戴手銬和腳鐐,背後用一根很長的皮帶綁著,強迫坐老虎凳非法訊問。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直到當天下午三點多鐘,警察只鬆開了給我戴的手銬腳鐐,背後的皮帶一直沒解開,把我劫持回家,在沒有出示任何手續的情況下,警察搶走我的週刊和一台不能用的台式舊電腦,還想把我家門上貼的「真誠善良忍為善,重德行善做好人」的對聯撕下來,當時街道辦一個蔣姓的男的說:這副對聯寫的很好嘛,看不出來有啥問題呀?那個姓王的警察才沒有去撕對聯。接著我又被警察綁架回五一派出所坐老虎凳。

第二天早上三點鐘左右,又把我綁架到仁和區醫院強行檢查身體,當時我被警察迫害的血壓高達250,全身發抖。醫生讓我平睡在床上,兩個警察就按著我的手不讓動。早上六點多鐘,我又被警察強行送往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接著又要檢查身體,由於我不配合,看守所的當官模樣的人惡狠狠的說:等會進去會有人收拾你的。

我被綁架進了監室,突然就出來六、七個犯人,有的犯人抓著我的頭髮,有的掐著我的脖子,把我拖到牆角,這時一個女獄警說是要給我照相,卻一拳打在我臉上,我當時只覺得眼冒金花,眼前一片模糊……

吃過早飯又把我轉到3-3監室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在彎腰樹看守所我被迫害成高血壓,又把我劫持到攀枝花市中心醫院住院五個月。期間,醫生看我不吃藥,怕承擔責任,就強迫我兒女簽字,我不同意後才肯罷休。隨後警察派專人二十四小時守著我,不准我多吃,更奇怪的是不許我喝水,只准吃稀飯,不許用筷子夾菜,看管我的人還說:「能吃,倒了也不給你吃,」。

酷刑演示:手銬腳鐐
酷刑演示:手銬腳鐐

我每天二十四小時被強制戴腳鐐和手銬,不准下床活動。由於我要求上訴,雙手曾被一字型銬在床上二十多天,在醫院我身體被迫害的還出現了急性胰腺炎的症狀。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上午九點,我躺在攀枝花市中心醫院的病床上被非法開庭。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我被攀枝花市仁和法院冤判一年半,並直接從我的退休工資中非法扣除三千元。彎腰樹看守所警察說:因為你得罪了當官的,所以就遭到這些非人的待遇,還小聲的說叫我不要上訴,讓我承認他們這場荒唐的迫害。從綁架到開庭到上訴,我在攀枝花被非法關押半年。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我又被秘密劫持到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一年。

在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遭受的迫害

1.在二監區三樓三監室非法關押兩個多月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我被綁架到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非法關押在二監區三樓三監室。被判刑十多年的經濟犯蛋叔榮二十四小時監管。

早上我只能吃一個饅頭或小半勺稀飯(只能選擇其中一樣吃),中午只能吃一小口飯;由於我拒不轉化,蛋叔榮就不准我洗漱、洗衣、洗澡,解大小便不准用衛生紙,導致我全身發臭。

冬天冷了也不能加衣服,一次,我加了一件衣服就被犯人強行脫下丟到了垃圾桶裏。我被強制白天不能坐,只能站軍姿,每天早上五點罰站軍姿到晚上十二點才准睡覺。後來改為每天早上五點罰站軍姿到第二天凌晨兩點多才准睡覺,由於長時間站軍姿,我的大腿和腳都腫的很大,褲子都沒法穿了,我只好把褲子在牆壁上磨開褲角線,把褲子小腿部份的線拆開,這樣才勉強穿上褲子。我在短暫的睡覺時間裏,每半小時還被叫醒一次,睡在濕潤的地上,一床單薄的棉被,每天早上起來被子都是濕的,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我就被迫害的住進了監獄醫院。

2.在二監區三樓一監室非法關押一個多月

出監獄醫院後,我又被綁架到二監區三樓一監室,被判刑十多年的經濟犯廖永聰二十四小時監管。她強迫我每天站在她比著我的腳劃的一個圓圈內站著,移動一點就要罵我祖宗十八代,並拳腳相加。強迫我每天近距離看監獄裏播放的誹謗大法的視頻,站著不能閉眼睛,閉眼睛就挨打。

拳打腳踢
拳打腳踢

一個判死緩的罪犯江麗,每天都要來監室打我。一次江麗打我時,把我坐的板凳打壞了,廖永聰強迫我賠了一個新凳子,可讓我還是坐那個壞凳子。這些犯人還把罵師父、罵大法的轉化書寫在紙上,三個犯人抓著我的手強行給我按手印,我不配合她們,她們就把師父的法像貼在我的背上、凳子下,甚至睡覺的地方。她們的手段都用完了,見我不轉化,又把我綁架回二監區三樓三監室進行新一輪的迫害。

3.在二監區三樓三監室遭受的迫害

大約在五月初後,又把我綁架回了二監區三樓三監室,犯人姚明行和張來華見我不轉化,每天只讓我吃一頓午飯,只有一口飯,煮好的菜用水洗過後才讓我吃,不准我喝水。晚上不准我吃飯,每天給我灌三次利血平的藥,這種藥長期服用對中樞神經起破壞作用,造成我出現胰腺炎的症狀,第二次住進監獄醫院。

我進監獄時穿的三件衣服天氣熱了也不准脫,睡覺也不准脫衣褲襪,只能捂著被子睡,頭頂上用電風扇吹。犯人張來華每天早上四點準時起床用腳踢我,一直踢到沒有力氣了,她才肯睡覺。犯人姚明行不許我和犯人說話,九個多月不讓我洗澡,大便不讓用手紙,導致我全身發臭,很多犯人朝我吐口水、罵髒話,姚明行還教唆犯人說:別把手打髒了,用鞋子打。以後就是張來華、江麗、姚明行三個人經常打我,她們把我的頭髮一把一把往下拽,拽的地下到處是頭髮。在牆上用力撞擊我的頭部,經常用冷水從頭頂往下倒,倒的我全身濕透也不准換衣服,冬天夏天都是如此。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一次,姚明行和張來華把我迎面朝天推倒在鐵床架子上,造成我後腦勺腫的很大,當時我想吐,看甚麼東西都像是蜘蛛網,我要求去醫院檢查,她們不讓去。

還有一次江麗把我眼睛打成「熊貓眼」,幾天後,周獄警來監室問我:誰打的?我說:是她們三個人打的。周獄警甚麼也沒說,就走了。

又過了幾天,獄警把張來華換成了李坤菊,這個李坤菊打人更狠毒,天天用腳踢我肚子和肋骨,說是給我松骨節,要我感謝她沒有把我打死。李坤菊經常用手指彈我的太陽穴和其它穴位,打我以前在勞教所被迫害成斷骨的腰部,兇狠的說要我轉化幫她立功減刑。沒有多久我第三次被迫害的住進了金堂監獄醫院。兩個月出醫院時給我稱體重(穿著棉衣棉褲稱的)是九十四斤,可我被綁架前體重是一百五十斤。

在監獄裏,犯人姚明行和李坤菊見我不轉化,就用手從我頭頂正中打下去,姚明行說:打死算了。李坤菊說:打死活該。江麗見我不轉化,就把我的所有衣褲全部拿走,我問周獄警,周獄警卻說:等你轉化了,滿刑時就還給你。快出獄時,我找周獄警要我的衣褲,可犯人江麗卻把她那又短又小的紅花衣讓我穿,我穿不了。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我穿著自己唯一的一件大衣和別的犯人給的一條褲子走出人間地獄──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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