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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榆樹市韓廣芝被冤判七年罰款兩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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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早晨,吉林省榆樹市法院在拒絕律師閱卷及介入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韓廣芝進行了非法宣判,刑期七年,並勒索罰金兩萬。

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第一次庭審後,相隔一百零幾天的時間,吉林省榆樹市法院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又對韓廣芝宣判,宣判的前一天下午三點鐘,法院辦案人孫利才通知韓的女兒辦旁聽證,根本就不想叫律師知道,所以也就沒有律師到庭了。

第一次庭審時,韓的女兒要為媽媽辯護,結果在去法庭時被門衛將相關辯護材料截下,門衛威脅如果不交出就解除旁聽資格。

韓廣芝以前多種疾病纏身,痛不堪言,走了幾個大城市醫院,多方求醫無效。一九九七年初修煉法輪功之後,無病一身輕。

韓廣芝和高秀琴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上午,在榆樹市區遇到正陽派出所所長范洪凱,韓廣芝向其講法輪功真相時,被范洪凱指使正陽派出所警察綁架。

隨後范洪凱親自帶幾個警察、夥同國保大隊石海林等人,開著三輛警車拿著從韓廣芝手裏奪過來的她家房門鑰匙,強行將韓廣芝家房門打開,翻箱倒櫃抄家,非法抄走了打印機、電腦、真相資料和法輪大法書籍和身份證銀行卡等。

當天下午,七十一歲的高秀琴被釋放,韓廣芝被劫持到榆樹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十五天後,韓廣芝被正陽派出所構陷到檢察院,幾天後檢察院就迅速構陷到法院。

家屬為韓廣芝請了外地律師,來榆樹六次,榆樹檢察院、法院始終推諉不讓律師閱卷。

律師控告這些執法犯法的公檢法各部門的相關人員,最後律師還把律師履行的職責、義務法律條文及相關要說明的問題都用信件方式寄給榆樹市公檢法各部門。

現在韓廣芝已被枉法冤判七年並勒索罰金兩萬,之前韓的女兒找正陽派出所要母親的身份證和工商行的存款摺,派出所人員說沒看到,顯然是為偷竊其中的錢財。


相關人員電話:
榆樹市「610」辦公室主任
王 帥 辦公電話:(0431)-83800003 手機18243160001
國保大隊大隊長:
趙文峰電話:13364640184
正陽派出所所長:
范洪凱電話:15904409088 0431-83622235
榆樹市檢察院電話:0431--83651152
榆樹檢察院辦案人:李岩 (音)
榆樹市法院電話:0431─83672000
法院辦案人:孫利 電話:1550009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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