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零一三年六月份一天中午十一點多,我外出講真相回來,縣政法委書記站在門口等我,看見我就笑著說:氣色挺好,家裏收拾的也乾淨整齊。我微笑問:你來了?進門後,政法委書記給我介紹:省公安廳男一人,省女子勞教所女一人,市政法委二人,縣政法委二人,鎮政府社區二人。他們說:我們來看看你,了解一下情況。其實是上門騷擾我修煉法輪大法。市政法委書記問我:你還煉著嗎?我反問他:你說我還煉著嗎?他問我,我能反問他幾次。他又說:我今天把你帶走呢。我理直氣壯的說:你還能得很。省廳那人只看手機一言不發。快十二點了。我說:我去做飯,今天就在我家吃飯吧。他們立刻起身微笑著說:不了,向外走去。我說:再見。一個人善意的說:不能說再見。我說:我們以後以朋友身份再見不好嗎?他們都笑了。
(二)
二零一六年三、四月份,為營救因控告江澤民遭受迫害的B同修(B同修被非法抄家、綁架,轟動本縣城,說是省上最大的案子,要判七年以上),我地同修,外地同修、海外同修,配合打電話、發信息、寄勸善信、真相信,本縣大面積貼大法真相海報營救。我又把自己寫的兩份勸善信、二零一五年八月份我寫給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已簽收的控告江澤民的控告書,《九評共產黨》、《風雨天地行》、《讓我們告訴未來》、《江澤民其人》真相資料請A警察送給局長和「六一零」正副隊長。
A問我:如果他們把你給的這些法輪功資料、控告書當成罪證抓你怎麼辦?我微笑說:這些可是救你們警察的寶,不是迫害我的證據。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修煉法輪功完全合法,宣傳法輪功也不犯法,任何人任何單位都無權干涉。
A警送給局長、正副隊長看了,後來對我說:副隊看完訴狀,人一下蔫了,說希望你再不要發訴狀了,不要再罵中共和他。我說:訴狀上全是事實,沒有一句罵人的話。因為副隊長曾經對我非法抄家、綁架、送勞教兩次。A警說:你們的高科技真厲害,正副隊長一天接到十幾個電話,想關機都關不了,市局定位電話是你打的,我們都調查清楚了,你就是當地的頭,監控裏有你的身影,有人承認是你指使幹的,再繼續幹就抓人。局長準備刑拘你,我們都說你賢惠善良、孝敬老人不能抓。我勸你別煉了。我說:不讓我修煉絕不可能,拿世上的一切來交換我都不要。A警說:副隊長把你的信、控告書都備份了,說要判B七年以上。我肯定的說:判不了,這事我師父說了算,你們誰說了都不算。A警說:我勸不了你,你自己把握好。我說:我會做的越來越好。
我約正隊長見面兩次都有干擾沒見成,C同修去他家給他父母做了三退,留下我寫的勸善信和控告書。我給副隊長講完真相第三天,A警說:副隊長問你是否把我們的談話錄了音?我說:我真心為你們好,希望你們都能明白真相、善待大法弟子立功贖罪,怎麼可能錄音?A警說:副隊長為這事心不安,責怪我。A警對我說:他對副隊長說:有啥事我承擔。我說:你的善舉將有大福報!過了幾天A警說:局長五月份去市局任職高升了。我說:局長善待大法弟子得福報了。與A警經常一起喝酒的三個朋友,近兩年兩個死於突發性疾病,死時身邊無人:一個死於癌症,三個人都四十多歲。A警二零一六年冬天住院手術恢復的很好,得福報在家休養。B同修最後保外了。
在營救B同修的那些天,我有時正念很強,有時怕心出來,有人心的那幾天,我家自來水管突然鏽了個洞漏水,我知道要在大法中歸正自己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學法向內找自己的不足,逐漸找到了我不符合大法的心,證實自我的心,想改變別人的心,怨恨心,怕心,顯示心,歡喜心。當我找出這些人心,在大法中歸正以後,我家自來水管神奇的不漏水了。
(三)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中午十一點,我正在給住院的婆婆做飯,縣鎮政府、社區、公安來五人,我招呼他們坐下。兩個年輕警察問我:你寫信了嗎?我理直氣壯的說:寫了。又問:你為甚麼要寫?我說:為了你們都能明白真相善待大法弟子得福報,不給將來大審判時留下你們迫害我的證據。
這時政府一女的要寫筆錄。我嚴肅的說:你們所有的問題我拒絕回答拒絕簽字。他們說:為甚麼?我說:真心為了你們好。他們說:你這樣做不是在害我們嗎?我說:如果我今天配合你們簽字,才是在害你們,我不為難你們,你們回去就說我拒絕回答拒絕簽字。他們說:你以後不要再寫了。我說:我有師父管,以後我會做的越來越好。我師父教我無私無我,先他後我,處處事事要為他人著想。人只有無私的為他人著想,才會永遠幸福快樂,一個自私的人不會有永恆的幸福和快樂。《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你們可不要執法犯法。這時一個警察轉身向外走,其他人也一邊打招呼一邊向外走。我微笑著送走他們。
(四)
二零一七年四月下午三點,我正在商店上明慧網,來了兩個年輕警察,我微笑招呼他們,讓他們看明慧網報導警察善待大法弟子的文章,瘦警察照了相我沒看見,他讓我簽字我沒簽。他說:一會兒到局裏看你簽不簽。我堅定的說:不簽。他走出去打電話叫來十幾個警察和網警,網警來查電腦,他們抄走了我的《轉法輪》寶書,經文,幾十張真相幣,幾個真相卡,筆記本電腦。五點多警察讓我去公安局。我想去好好給他們講真相。
在公安局「六一零」提問我時全程錄像,我給警察講我從小體弱多病,稀少的頭髮豎著,而且發黃,瘦的皮包骨,見了我的人都說:「風能把你吹倒」。我小時候一次有病昏過去,命大的我又活過來了。生小孩後,又造成一身疾病,講迷信,試偏方,喝中藥都沒用,親戚說:煉法輪功能治百病,我抱著試一試的態度,看了《轉法輪》後如獲珍寶,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這不正是我一直在尋找的嗎?看書時,每個字都放著光,還能看見另外空間都是金光閃閃的,還能看見法輪在旋轉。煉功時,一會變成巨人,一會又變得很小。我開始按照「真 善 忍」嚴格要求自己,真誠待人,遇到矛盾寬容忍讓,很快我的一身病神奇的不治而癒。從此,我無病一身輕感覺真好,走路輕而快,騎自行車像有人推,感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運、最幸福的人。十八年來,我身體健康,沒吃過一粒藥。親朋鄰居都羨慕。家人見證了法輪功對祛病健身確實有神奇、超常的功效。因為佛法無邊、無所不能。
因為我不放棄修煉,身臥牢籠,言論行動失去自由,人格受辱,警察辱罵大法,誹謗師父,利誘、恐嚇、威脅我寫「三書」。我想師恩永生難報,我不能做忘恩負義之人。警察寫上報材料延遲我六個月回家。有一段時間,往三樓上背水泥、背沙子、背地磚,背到三樓頭昏眼花,站立不穩,心跳加速,兩腿沉重,汗水濕透衣服,流進嘴裏,精神幾乎要崩潰時。突然傳來一個聲音:「眾生切莫急 神佛已在笑」[1],瞬間我痛苦的感覺消失了,一切苦難都變得那麼渺小了。因為大法是我的精神支柱,「真、善、忍」已溶入我的每一個細胞。再苦再難我都牢記師父的教誨修煉人要以苦為樂,要做到「難忍能忍,難行能行」[2],「打不還手,罵不還口」[3],無私無我,先他後我。在魔難中我時時鼓勵自己堅持、堅持……再堅持就是勝利。
夜深人靜,我卻難以入睡,想我失去自由不能在家孝敬年邁的父母公婆,讓老人們安度晚年,不能在家相夫教子;不能替丈夫分擔解憂;不能在家照顧兩個幼小的兒子成長,母子不能相見,兩個兒子在家流淚想媽媽。我們所承受的這一切局外人是無法理解,無法承受的。
長期被強制無任何報酬的勞動,遠比社會上正常的勞動強度大,條件惡劣,手工作業每天達到十二~十七小時,持續的肉體折磨和長期的精神摧殘,承受力已到了極限,分分秒秒都在痛苦中煎熬,真是度日如年。每天吃不飽挨餓,一年時間頭髮白了一半。身處在這樣惡劣的環境,我還是像蓮花一樣聖潔出淤泥而不染。善待所有對我不善的人。
警察和勞教人員被我感化,最終佩服我,善待我。勞教人員說:政府把你們這麼好的人抓來幹啥?我出去都煉法輪功;幾個警察對我說:回去好好的,這兒不是你來的地方;大隊長說:自己的路自己走,自己的事情自己把握。
常言道:「人在做,神在看,賬上記」。誰做惡都得還,千萬不能狂。人只有保持善良,現世報應如影隨形,從古至今沒有放過誰。千萬不要因一時之利害人害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惡必報,違法必究,大法弟子最大的心願是大難前一心想把你們喚醒。我們處在特殊的歷史時期,在這歷史巨變的緊要關頭,中國和世界將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江澤民被大審判是歷史必然。在世界審判史上,也將是獨一無二的。願你們都按「真善忍」做好人,善待大法弟子天賜洪福,添福增壽。
明白真相的警察說:你們真的挺不容易的,抱怨瘦警察給他們整的這事。他回家吃飯去了。我對其他警察說:我也該回家了,家裏人還等著我吃飯呢!警察說:再讀一會兒吧!我就翻開《轉法輪》給他們讀「論語」,兩個男警察一個女警察翻開我的手抄經文邊看邊說:字寫得漂亮整齊。一會兒「六一零」副隊長來說:去醫院體檢。一路上我心情沉重,警察問我:你睡著了?我說:我修的不好,讓你們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犯了罪。體檢時,我給醫生說: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能遇難呈祥逢凶化吉,法輪大法是佛法,是大難前讓人保命保平安的秘訣。
送到拘留所拒收,兩次補辦手續已到半夜,警察們離開時,我想說:夜深了,一路上要注意安全,但是沒有說出口。在拘留所我給所長、警察講真相,他們都尊重我,善待我。家人和親戚配合找公安局要我回家,告訴他們我善良賢惠、孝敬老人,人人佩服。第七天下午,我忽然有了正念,我想出去救人,這不是我呆的地方,這是關壞人的地方,求師父加持弟子正念,過了一會兒,所長叫我通知家裏人到縣公安局辦手續明天早上回家。
回到家,我想用搬運功把電腦搬回來,因我天天要上明慧網。過了些天,丈夫說,公安局叫去取電腦,兒子拿回電腦。我看沒有《轉法輪》就發了慈悲的一念,《轉法輪》、經文、真相卡都留給有緣的警察們明白真相,善待大法弟子立功贖罪吧!
(五)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份,政府、社區、派出所又來五人,胸前帶有微型攝像儀,重複以前提過的問題,我實事求是的說大法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獲各界褒獎、支持信函達三千五百多項,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被翻譯成三十九種文字,在世界各地發行,福益家庭,福益社會,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正信的力量是巨大的,任何強制的手段是改變不了人心的,只有佛法真理才能讓人發自內心的改變。
警察讓我看筆錄簽字,我不看不簽,警察又讓簽字,我說:我簽「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警察同意我簽上「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法輪大法是正法」、「萬古難遇」、「值千金值萬金」。警察問我的電話,我說:想了解法輪功來我隨時歡迎,如果有惡意就別來了。他們滿意的向外走,我大聲說:回家告訴全家人誠心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身體健康、平安幸福。
大法洪傳,萬古難遇,人身難得,我們萬古至今就為這一回,同化大法,返本歸真。能見面都是緣,能聽到真相是他的福份。我按真 善 忍做好人沒有錯,誰想迫害我,全宇宙的神都不允許。當我法理明白人心歸正,坦坦蕩蕩該幹啥幹啥,丈夫和婆婆也像沒有發生甚麼事一樣正常。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大法好〉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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