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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廣州大學副教授王家芳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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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州市白雲區法輪功學員、原廣州大學副教授王家芳,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在荔灣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庭審剛開始,法官便誘導她說:你認罪嗎?認罪判三年以下,不認罪就判三年以上。

王家芳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在越秀區流花湖公園東北門,被六榕派出所警察綁架、構陷,非法關押在越秀區看守所。

王家芳女士,今年五十四歲,湖北襄樊人,華中師範大學數學系碩士,原廣州大學數學系副教授,撰寫過「模糊集類上的Fuzzy測度」、「Fuzzy集的基數問題」、「Fuzzy測度的偽自連續性」等學術論文,是一位學生喜歡的好老師。王家芳的兒子小時候患有先天性心肌類疾病,多方求醫無法醫治,聽說修煉法輪功可以治好,從此開始修煉法輪功,她兒子得到奇蹟般康復。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王家芳老師因堅定信仰真善忍被非法關押於廣州洗腦班、三水洗腦班、槎頭勞教所(二年)、廣州白雲區看守所、廣東省女子監獄(九年)等,多次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冤獄累計逾十二載。

依法講真相遭綁架

九年冤獄出來後,王家芳沒有害怕,堅持告訴人們真相,有時用微薄的收入接濟窮苦人。

位於越秀區人民北路的流花湖公園是一個集遊覽、娛樂、休憩功能為一體的大型綜合性公園,全園分為遊覽休息區、娛樂活動區和花鳥盆景觀賞區等三個開放性區域。王家芳老師業餘時間也會到公園走走,隨緣時和其他遊客探討一下法輪功真相,這本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但卻遭到公園保安的驅趕,並禁止王家芳老師進入公園。

王家芳老師認為這是對自己合法權益的侵犯,起因是公園管理處及保安人員被中共謊言欺騙。二零一七年九月,王家芳給流花湖公園管理處及安保部郵寄了真相小冊子,講述了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奇效、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道理以及洪傳世界的盛況。同時王家芳還找公園管理人員反映了情況,告訴他們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以及自己在公園遭到的不公正對待。

公園管理人員告訴她:公園沒有規定不讓她進公園,歡迎她每天都來。然而,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中午,王家芳在流花湖公園東北門被綁架。隨後在沒有立案通知的情況下非法查抄了她的住處,並以「破壞法律實施」為由,將王家芳非法關押到越秀區看守所。

在越秀區看守所,王家芳被人猛踢三腳,自那以後肝臟部位經常劇烈疼痛,現在她的頭髮已經全白。王家芳老師在看守所遭遇了怎樣的迫害現在仍不清楚。

拳打腳踢
拳打腳踢

非法庭審 法律援助律師做無罪辯護

王家芳被荔灣區檢察院非法起訴。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王家芳在荔灣區法院被非法庭審。法院沒有依法提前通知王家芳,開庭前她毫不知情。四月九日,王家芳正在倉裏搞衛生,被管教叫出來後立即帶到法庭。

庭審剛開始,法官便誘導她說:你認罪嗎?認罪判三年以下,不認罪就判三年以上。王家芳說:我沒有罪,認甚麼罪!法官立即改口說,要庭審後才能知道是否有罪。

由於擔心看守所利用親情施加壓力,威逼「轉化」,同時也為了不讓家人擔心,王家芳婉拒了家人的探望。開庭時法院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師。法律援助的女律師認為:目前並沒有哪條法律認定法輪功非法;王家芳沒有破壞哪條法律的實施,也沒有哪條法律因為她而不能實施;王家芳的行為也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因此,王家芳是無罪的。

關於王家芳老師遭受的迫害,詳見《冤獄累計逾12載 原廣州大學副教授王家芳再陷囹圄》

越秀區六榕派出所
地址:越秀區西華路捶帽新街3號 郵編:510170
電話:020-83127251、81084473
教導員:沈錫賢
副所長:葉泮華、朱文浩、謝榮桂、陳義通
流花湖社區民警:楊豔華
民警:王碧江、陳凱君、李玉萍、單東方、黎敏、周豔瓊、鐘杏蘭、潘紅斌、駱耀文、郭耀明、楊雪光、周少鵬、龍澤宏、王健生、黃富源、江宏發、謝林清

越秀區公安分局
地址:越秀區東風中路295號 郵編:510040
電話:020-83118900、83118901
局長:張文揚
副局長: 杜啟雄、楊偉文、石偉強、 黃遠群、陳建偉
紀委書記:於文龍
指揮中心主任:譚向陽

流花湖公園
地址:越秀區人民北路 郵編:510180
電話:020-86662196、86664095、81360532
主任:劉德信
書記:譚敏強
負責本案的法官:蔡正堯
檢察官: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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