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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近期迫害事件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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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近期山西太原地區接連出現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冤判、關洗腦班、非法批捕、騷擾,以及法輪功學員冤獄期滿回家時受阻等事件。

1、山西太原法輪功學員田雲飛、薛福貴、連素蘭三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法院無視三位律師有理、有力的無罪辯護,非法冤判法輪功學員田雲飛七年,罰款六千元; 非法冤判法輪功學員薛福貴三年,罰款四千元;非法冤判法輪功學員連素蘭二年,罰款三千元。田雲飛已於當日提出上訴。薛福貴、連素蘭兩人也已決定上訴。

連素蘭八十一歲。八旬老太無論對待子女、還是對他人,都堅持做好人、做善事,時時處處替他人著想,自己能做的事絕不拖累別人;與人交往、聊天時,也經常說:要做一個好人,要多做善事。連素蘭老人就是這樣一個好人,做好人何罪之有?

七十歲的薛富貴曾在部隊當工程兵,由於上級信賴而超期服役五年,那時全是人工操作,用大錘打眼,和石頭打交道,每天汗流浹背。復員後當井下採煤工,在極端艱苦的條件下,一年到頭休息不了幾天。薛富貴曾是西銘礦勞模、西山礦務局勞模、太原市勞模,他一心為國家煤炭事業做貢獻。幾十年的繁重勞作,積勞成疾,得了腰疼病,走路和站立相當困難,還有關節炎、胃病、喉炎等疾病。中醫、西醫全都看過,均不見效。後來通過煉法輪功身體好了。讀《轉法輪》這本書使他明白了要想好病就得重德。他自己買材料修漏水的公共廁所,經常義務挖排水溝,給八十多歲的老人免費修自行車,撿到錢還給失主,馬路上有石頭他拿掉……對這樣一位無私無我的善良百姓枉法判刑,天理何在?

田雲飛,五十三歲。此時他的妻子張印香正處於生命垂危之中。張印香也先後遭受兩次洗腦班迫害,她從洗腦班回來,身體呈現半身不遂症狀,生活不能自理。起居事宜全靠田雲飛料理。田雲飛被非法關押後,張印香失去丈夫的全天候服侍,狀況越來越差,生命危在旦夕!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卻在此種情況下,重判田雲飛七年徒刑!這等於向田雲飛妻子索命!製造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人間悲劇!

而事實證明,法輪功真、善、忍的教導對人民素質的提高、對社會的文明進步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2、洗腦班繼續作惡

洗腦班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在勞教所解體後繼續作惡。公然違法綁架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制洗腦、妄加迫害。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前後,太原市一些地區街道社區人員受省「610」指派,騷擾法輪功學員,無理要求法輪功學員寫所謂的「認識」,承認訴江(控告和起訴元凶江澤民)錯誤,表態今後不會控告。否則就送「學習班」( 洗腦班)。太原小返鄉法輪功學員楊斌、劉金香、胡五栓因訴江被行政拘留後又都被轉到洗腦班迫害。二零一七年年底,因楊斌在洗腦班拒絕簽字,不妥協,被暗箱操作,在未經開庭審理、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楊斌被非法冤判三年(此事以前未曝光)。

3、李潤芳被冤判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七日,太原市杏花嶺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潤芳非法庭審。公訴人郭雲燕在起訴書中宣稱從她家裏抄出電腦一台、MP3兩個、《明慧週刊》及法輪大法書籍四十餘本。律師三次明確提出要出示證據,都被法官季麗清以不要打斷公訴人的發言為由阻止。律師再次嚴肅指出:「公訴書快宣讀完了,都沒有出示證據,怎麼定罪?」法官季麗清說:「辯護人在法庭就得聽法官的,否則我可以解除你的辯護權!」這次枉法庭審以莫須有的罪名將李潤芳冤判三年半。致使李潤芳這個曾陷冤獄達十一年之久的殘弱女子再次身陷囹圄。李潤芳本人現已上訴。

4、趙凱被綁架、批捕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四日傍晚,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趙凱在其出租屋內被太原市鐵路公安分局公安處警察強行綁架,被非法抄走四台打印機、二千元真相幣、一套大法書籍以及其它私人物品,趙凱當晚被拘留在太原市第一看守所,此後被萬柏林區公安分局和平南路刑警隊接管。現已被批捕。

5、太原市法輪功學員李燕遭騷擾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三時許,太原市萬柏林區下元街道氣化街社區居委會三人(女),到法輪功學員李燕家敲門,當時李燕不在家,她的女兒問有甚麼事,居委會的人員說:新換的主任要見李燕本人。女兒不開門,讓她們離開。

隨後萬柏林區和平南路派出所出動五、六個警察砸門,說是要「例行檢查」。參與者有派出所新上任的指導員尤衛東、戶籍警吳凱和去年曾參與騷擾的警察閆凱。李燕的女兒問警察到底要幹甚麼,尤衛東等表示法輪功離開本地要向他們「彙報」,還說不要再給他們寄信、打電話了,影響不好,說他們都是機器,上面讓幹甚麼就得幹甚麼。下午近六點,五、六個警察和三個居委會成員才離開李燕所在的小區。

6、季國珍出獄時遇阻

三月十三日是法輪功學員季國珍四年冤獄期滿回家的日子。監獄教導員陪同季國珍走向監獄大門,看到等候在大門口的除了三位家人還有另外六人,後經介紹知道他們分別是司法局、公安局、派出所及街辦社區等單位的相關人員。在監獄大門口,這些人將季國珍帶到院內二樓辦公室,說是要帶她去甚麼地方住幾天(其實就是去洗腦班),並說讓家人陪住。季國珍堅持哪也不去,就是回家!經輪番「勸說」,季國珍仍不鬆口,她面容嚴肅,語氣溫和,不容置疑的說:我能活著出來已經是萬幸了!現在我就是自由人了,誰也沒有資格不讓我回家!

與此同時,等候在樓下的丈夫、女兒、女婿也被警方人員告知:「季國珍先不回家,要去另一個地方住些日子。」家人聽後,堅決反對:「哪有這種道理?出獄就該回家!今天就是哪裏也不去!照直回家!!」

最後司法局的那位官員似乎良心發現,跟同行人員說:「讓回吧!人家本人不同意,家屬也不同意,算了,讓她回家吧!」

7、王新江出獄,上演驚險一幕

三月十九日被冤判七年的法輪功學員王新江出獄時也不例外,還上演了高速公路上「追、逃」的驚險一幕。

上午十點半公安麵包警車到達監獄門口,車內隨行人員有市局、「610」、街道、維穩辦、司法局等四女二男共六人。警車直接倒進放人的監獄大門裏,他們未告知家屬,竟將王新江直接劫持到警車內並在家屬的眼皮底下將車開走。這時王新江的兒子、姪子,兩人隨即分頭各自駕駛一輛小轎車緊追前面那輛劫持王新江企圖開往洗腦班的麵包車。終於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將警車攔擋。最後,邪不勝正,王新江終於平安回家!

事實上,法輪功學員是社會中最優秀、最善良、最祥和的群體。法輪功教人向善,以真善忍為準則,福益家庭社會,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修煉法輪功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告訴人們真相,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完全是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也是合法的。

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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