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重慶高工被非法關押逾半年 妻子呼籲法官釋放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法輪功學員王忠明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早上在家中被渝中區國保警察綁架、構陷,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在渝北區法院被非法庭審,兩位律師依據法律條文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律師說:真誠、善良、寬容,那是我們老祖宗留下來的優秀的傳統文化,是應該大力弘揚的,怎麼能把從王忠明家中搜到的寫有「真、善、忍」字樣的小光盤作為定罪的依據呢?

王忠明出生於一九六五年,當年是重慶大學的高材生,因成績優異被學校保送讀研;一九八九年碩士研究生畢業後,他來到了以從事科研與工程技術為主的重慶鋼鐵設計研究院(中冶賽迪的前身)工作。工作不久就得了「乙肝」,曾經被病痛折磨七八年,修煉法輪功後,很快無病一身輕,精力漸漸充沛,成了中冶賽迪工程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受聘「中青年專家」,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時有廠家為推銷產品找到他,給紅包,送禮物,他都以「我是煉法輪功的,不符合真善忍的事情我們不能做」而婉言謝絕,並退回禮物。

王忠明母親現年96歲,家人都沒敢告訴他母親王忠明被非法關押的消息。家中親人忍受著極大的痛苦,盼望王忠明能早日回到親人身邊……

下面是王忠明妻子給法官的公開信,呼籲法官守住良知、堅持公正,讓王忠明能早日回到親人身邊。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法官先生:

你們好。

法官,在我眼裏,應該是一個伸張正義,懲罰邪惡犯罪的正義代表,我相信,你們本應該就是這樣的法官。下面講講我丈夫王忠明的事情,因為你們有可能參與對他的庭審,看完他的故事後,相信你們對本案會有新的判斷:

1965年8月,我的丈夫王忠明出生於合川一個普通的教師家庭。他在家排行老小,兩個哥哥都比他大十多歲。王忠明出生後不久文革爆發,父母被關牛棚,哥哥們相繼失學,因無人照料,襁褓中的他不得不跟著當知青的大哥下鄉,寄養在當地一農民家中。幼年時,他每到週末都會跟著高度近視的父親走上二十多里路,為的是見到被關牛棚的母親。他十歲那年,父親憂鬱成疾去世了,直到「四人幫」倒台,胡耀邦為老幹部平反昭雪(母親為川東地下黨),他們家才過上了正常的生活。艱苦的環境,淳樸的家風,造就了王忠明善良樸實的性格。他從小聰明好學,成績優秀;後來考入重大,因成績優異被學校保送讀研;1989年研究生畢業後,他來到了以從事科研與工程技術為主的重慶鋼鐵設計研究院(中冶賽迪的前身)工作。

正當意氣風發的人生小船準備揚帆起航,不料天有不測風雲,才工作一個月的他被查出得了乙肝,並被告知:醫學上還沒找到治療乙肝的特效藥。這一悶擊,讓這個年輕人所有的人生理想、遠大抱負灰飛煙滅。乙肝,這個推不開扔不掉的怪物,從此纏上他。

肝臟不好,脾胃也不好,吃不下東西,身體消瘦、頭暈、噁心、黃疸、牙齦出血等。因為身體虛弱得太厲害,連雞都不敢吃;因為體力不支,每晚八點就睡覺。最糟糕的是每隔一年就要住一次院,七年間先後住了三次醫院。為了治病,他尋遍了西醫、中醫、偏方、氣功,甚麼都試過,結果一無所獲。我們結婚多年,也因為他的病一直不敢要孩子。

有一次王忠明發病聯繫不到床位,只好回合川老家住院,回來後住院費報銷不了。無奈之下,他母親給院領導寫了一封信,信中談到兒子的病,工薪家庭的經濟現況,以及兒子因健康問題不能努力工作的無奈。住院費被批准報銷了,院領導也因此知道:單位來了一個病號叫王忠明。

這種無望的日子一直持續了近八年,直到1996年初,王忠明出差上海有緣學了法輪功。沒學多長時間,他的身體就有了很明顯的變化:乙肝症狀不知不覺中沒了,精力也漸漸充沛起來了。幾個月後回到重慶,我們發現他整個人就像換了一個似的,那個精、氣、神,用脫胎換骨來形容都不誇張。「真是神了!」「法輪功太神奇了!」「法輪功師父太偉大了!」在親朋好友的驚呼和祝賀聲中,我們終於結束了那段困苦的日子。

很多人都會問:為甚麼法輪功祛病效果這麼好,這麼快呢?其實,法輪功是佛法修煉,就是在度人。法輪功師父在《轉法輪》中講︰「告訴你一個真理:整個人的修煉過程就是不斷的去人的執著心的過程。人在常人社會中,你爭我奪,爾虞我詐,為了個人的這點利益,去傷害別人,這些心都得放下。尤其我們今天在學功的人,這些心更得放下。」法輪功師父接著講:「我這裏不講治病,我們也不治病。但是真正修煉的人,你帶著有病的身體,你是修煉不了的。我要給你淨化身體。淨化身體只侷限在真正來學功的人,真正來學法的人。」法輪功師父說:「因為這個宇宙中有這樣一個理,常人中的事情,按照佛家講,都是有因緣關係的,生老病死,在常人就是這樣存在的。因為人在以前做過壞事而產生的業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難。遭罪就是在還業債,所以,誰也不能夠隨便改動它,改動了就等於欠債可以不還;也不能夠隨便任意去做,否則,就等於在做壞事。」法輪功師父說「那麼為甚麼就可以給修煉的人做呢?因為修煉的人是最珍貴的,他想修煉,所以,發出的這一念是最珍貴的。佛教中講佛性,佛性一出,覺者們就可以幫他。」

所以,只要是一個真正按照「真善忍」標準修煉提高自己心性的人,師父就會幫助他淨化身體。因此,有很多癌症、白血病患者在修煉法輪功後絕處逢生,就是這個原因。

王忠明的病好了,生活從此翻開了新的一頁:1997 年,我們的孩子出生了,而且聰明又健康。王忠明也因工作成績突出,心性很高,心態很正從而得到單位領導和同事們高度讚譽,被連續四年評為院級先進個人、優秀黨員、雙文明個人等。那時介紹他先進事蹟的大照片海報就貼在院大門口的宣傳欄中。

孩子出生後,親戚們都來幫忙,人多事多矛盾多。有一回我和他母親鬧起了矛盾,我感覺委屈得不行,他一回家就向他訴苦。王忠明沉思片刻後誠懇地說:「不是你們有問題了,肯定是我哪裏有問題了。煉功人遇到甚麼事情都不是偶然的,這一定是衝著我還沒修去的甚麼心來的……放心吧,我會改好……」我愕然,沒想到他會跳出糾紛去找他自己的問題,完全不是那種判斷誰是誰非的思維。我不僅氣恨全消,還心生敬佩:這是怎樣的智慧和境界呀,人說江山易改,秉性難移。這法輪功也太不簡單了,不僅健康人的身體,還讓人道德提高思想昇華。他如今的變化,真要讓人刮目相看了。一場清官難斷的婆媳矛盾就這樣化解了。婆婆高興有個孝順的好兒子,而我也很自豪有這麼一個善解人意、體貼入微的好丈夫,一家人其樂融融。這都是托大法的福呀,真如法輪功師父所說的「佛光普照,禮義圓明」。

然而,1999年7.20,江澤民一意孤行執意迫害法輪功,全國上下的恐怖氣氛好似文革再現。王忠明首當其衝受到來自各方面的衝擊和壓力。單位組織部一再要求他放棄大法修煉,說:「上面說了,共產黨員不能煉,你若不放棄,我們單位都會受你連累……」王忠明流淚了,他真的不想連累大家,於是他寫下退黨申請書交了上去。「王忠明寧肯放棄黨票也要煉法輪功」的消息不脛而走,據說,院黨委為此召開了一次特別會議,院領導說:「王忠明退黨一事不要再提了,影響不好。」又說:「真不理解,我們國家百廢待興,有這麼多的事情需要做,怎麼又搞起運動來了……」

1999 年底,王忠明同單位一行十多人到本溪鋼廠出差,帶隊的是一副院長。到達本鋼後,甲方請大家吃飯,不幸發生了海鮮中毒事件。當天晚上,這十多人一個接一個陸續出現中毒症狀,被送醫院搶救,到第二天早晨一查,發現只剩下王忠明一人還正常著。「奇怪了,為甚麼我們都中毒了,偏偏人家法輪功不中毒呢?」「是好是壞,人的身體最知道。」「看來還是法輪功好,百毒不侵。」「看來法輪功是有真功夫啊。」在當時國內所有宣傳工具開足馬力大肆污衊法輪功的背景下,在事實面前,這些人開始反思,開始思考。直到現在,他們中的很多人在不同場合見到我時,仍會津津樂道的向我講述當時的情景,以表達他們對法輪功的敬佩之意。

後來那個副院長主動找到王忠明,問:法輪功怎麼了?江澤民為甚麼要打壓你們?當時王忠明也說不出來啥,就說:「我把《轉法輪》這本書借你看看吧,您來看看這書裏講的到底有沒有問題。」副院長拿去看了。大約半個月後他把書還給了王忠明,他語氣肯定地說:「我看了,沒有問題,你好好煉吧!」

王忠明是我公司的「中青年專家」,部門的技術骨幹。工作中他不負眾望,在寶鋼、湛江鋼鐵、越南河靜、巴西、馬來關丹等一系列國內外重大工程項目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他從不居功。時有廠家為推銷產品找到他,給紅包,送禮物等,他都按照真、善、忍的心性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不管別人收不收,他都不收或退回。有時對方不理解,擔心是否被另眼相看了,王忠明就告訴他:「不為別的,就因為我是煉法輪功的,不符合真善忍的事情我們不能做。」

他對誰都好,沒有尊卑貴賤的差別。部門裏有人出了車禍,他每天早出晚歸主動上下班接送一年多。無論是親戚、朋友、同事、鄰居或是曾經的保姆,誰有困難了,他都會或出錢或出力,主動相助。每逢過年,總忘不了把認識的幾個孤寡接到家中,和家人一起吃團年飯,走時還捎上一包過年禮物,年年如此。對於這些事情,有人會理解成在做好事、行善,但對他而言,就像呼吸一樣自然,理所應當就那樣做了。

王忠明就是這樣在他自己的工作、生活環境中堅守著他的信念,實踐著對「真善忍」的理解,從而在單位裏,在同行中、鄰里間有著極高的聲譽。

然而,2017 年9 月28 日早晨大約7 點10 分,渝中區國保及大溪溝派出所的警察趁王忠明出門上班時,突然闖入家中,對我們進行非法抄家和綁架。渝中區國保警察均未著裝,也未出示身份證件。當問他們到底是為甚麼事情要抄家,是不是因為我們煉法輪功時,他們矢口否認說:「不是。」又問,是不是所謂的「敲門行動」,警察說:「你知道哈。」他們出示的搜查證上僅寫著:依法對你家進行搜查,公安局局長簽字欄空缺。當我們質問搜查證上寫的「依法」二字具體是指哪一條法律時,他們說,等到了派出所才能給我看。到了派出所,當我再次讓他們出示執法依據時,他們又說沒有,拿不出來。我當即指出他們這是執法犯法,希望他們能立即改正。

下午,王忠明單位的領導來到派出所,一方面了解是怎麼回事,一方面把王忠明在單位的表現向他們做了說明,希望放人。當晚警察把我放了,但卻把我丈夫王忠明投入看守所。

王忠明無故被抓,給家庭帶來了無限痛苦,給單位工作造成了極大困難。王忠明所在部門的領導曾多次與渝中區國保溝通,幾位領導親自到渝中區國保大隊要求見人,然而均被拒絕。

且不說一個修煉真善忍的好人是否應該受到抓捕庭審這個涉及道德普世價值的問題,既然王忠明作為一個公民在這樣一個社會中將面臨庭審,現就相關法律問題向你們諮詢請教,請對下面我提出的問題不吝解答:

1. 刑法中定義構成犯罪的四要素:主體(當事者本人)、主觀(犯罪願望)、客體(傷害對像)、客觀(造成的傷害程度),四個缺一可。我不知道王忠明具備了幾個?如有請提供證據。

2. 判刑到底是依據刑法還是憲法還是甚麼內部規定?如果是依據憲法,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是《憲法》第35 條、第36 條明確規定的。

3. 如果是依據刑法,刑法300 條明確寫有「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並且是「致人重傷、死亡罪;強姦罪;詐騙罪」,而我國現行法律並未規定法輪功是×教組織,如有法律條文請提供。且王忠明修煉的是法輪功,並未參加甚麼會道門,更沒有致人重傷、死亡、強姦、詐騙,如有也請提供證據。

4. 如果是依據甚麼內部規定,2000 年4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的《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 號文件中指出: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 種,其中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7 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 種,這14 種邪教名單中沒有法輪功。公安部在認定邪教組織時已經是2000年,文件明確闡明是根據《刑法》和一系列處理邪教組織的文件精神,參考了兩高司法解釋的定義,然後下發了這個通知,這其中並沒有法輪功。也就是說,公安部也不認為法輪功是邪教。

5. 從1999年至今,被公檢法作為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行為定性、定罪、量刑的藉口有:《公安部通告》,《民政部通告》,中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出台的《司法解釋》及《司法解釋》(二)。而這兩個《通告》和兩個《司法解釋》均沒有通過人大立法機構確定,都是行政文件。給行政文件賦予法律權力,這種自我授權是否已構成越權違法?

6. 1999 年10月30日,全國人大為了迎合當時的政治形勢,匆忙補充了《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此《決定》與中國憲法第36 條相違背,故無效。而且,該《決定》從頭到尾都沒有出現過「法輪功」三個字。「法無明文不為罪」不已是我國基本的法制原則嗎?

7. 在中央人民政府官網輸入「新聞出版署50 號令」,就能看到「中國新聞出版署2011 年發布的50 號令」的具體內容,其中附件第99、100 條已對法輪功出版物解禁,這是否說明,若仍將法輪功出版物作為所謂犯罪「證據」已是違法了?

如果你們對上述問題的回答是:你懂的,那我也理解。
不過我想講幾個小故事,不知你們是否願意以史為鑑:

* 中國歷史上四次滅佛和羅馬四次大瘟疫

在中國歷史上,曾有四個帝王向佛法發難,四次釀成災難,史稱「三武一宗滅佛」,最後都遭到了惡報。北魏太武帝滅佛,燒佛經、殺僧尼,結果44 歲暴死,兩個兒子被殃及喪命。北周武帝滅佛更甚,揚言不怕下地獄,佛、道齊滅,35 歲暴死,兒孫和整個宇文皇族被滅門。唐武宗發動歷史上的會昌滅佛,強令26 萬多僧尼還俗,把佛像燒熔鑄錢,575 年暴死,年僅32 歲。後周世宗柴榮繼位第二年,下詔大毀佛寺,親自用大斧子砍毀菩薩像,959 年胸生惡瘡而死,年僅39歲。

無獨有偶。公元一世紀,古羅馬暴君尼祿故意縱火焚燒羅馬城,嫁禍於基督徒,造謠煽動仇恨,使眾多的羅馬民眾參與了對基督徒的殘酷迫害。之後基督徒在羅馬遭受了300 年的迫害,其間四次大瘟疫橫掃古羅馬。武力強大的羅馬帝國在天譴中走向滅亡,四次瘟疫造成了超過一億羅馬人死亡。

* 何鑄

凡是看過《岳飛傳》的人,都會被岳飛精忠報國的故事所感動,為岳飛被奸臣陷害的情節而悲憤。岳飛的忠與奸臣的惡形成了極其強烈而鮮明的對比。在千古的奇冤面前,所有參與者的善與惡、正與邪也表現的淋漓盡致。所以至今在湯陰岳飛廟裏,跪著秦檜、王氏、萬俟卨 、張俊、王俊五個奸臣的鐵像。與之相對應的,還有一個五賢士祠,他們分別是周桐、宗澤、韓世忠、梁紅玉和何鑄。

何鑄本是秦檜的親信,曾經秉承秦檜旨意,彈劾岳飛,說了岳飛許多不實之詞。那何鑄憑甚麼也會躋身賢位呢?因為何鑄作為這個冤案的主審官,在審訊中,看到岳飛背刺「精忠報國」四個大字,聽罷岳飛的凜然陳詞,這才確確實實的明白了岳飛是被冤枉的,轉而為岳飛辯護,而且敢於同秦檜當面抗爭。可見何鑄在彈劾岳飛時是不明真相的,但是當他後來在審訊的過程明白岳飛是被冤枉的時候,就毅然不顧自身的榮辱而為忠良辯護,所以成就了他千古賢士的美名。

* 東德衛兵「亨裏奇案」

1992 年2 月,柏林牆倒塌兩年後,一位東德衛兵因為開槍殺死了一名偷越柏林牆的青年接受審判。27 歲的衛兵英格?亨裏奇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時說:「那個時候我只是在遵循法律和執行上級的命令」。對此主審法官說: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選擇,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在這個世界上,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

「亨裏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早已廣為傳揚。「抬高一釐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的抵抗與良知的自救。類似的審判,誰能斷言不會發生在中國的明天呢?

* 納粹黨衛軍奧斯卡﹒格呂寧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於2017 年12 月29 日做出裁決,前納粹黨武裝親衛隊成員奧斯卡﹒格呂寧,遭法庭以協助、夥同(aiding and abetting)謀殺二戰期間奧斯威辛集中營三十萬猶太人的罪名判刑四年。已高齡九十六歲的格呂寧日前以健康理由申請「暫緩監禁」,遭到憲法法院駁回,近期必須入獄服刑。法院強調,特別重視該二戰期間「協同謀殺」猶太人的案件,是因為格呂寧犯下了嚴重罪行,必須落實國家司法究責。

格呂寧擔任奧斯威辛集中營守衛,他的具體案由包括涉及一九四四年的「匈牙利行動」等,當大批匈牙利猶太人被送到奧斯威辛時,他的任務是看管行李等,雖然格呂寧辯稱沒有「親身參與」殺害任何猶太人,但法院認為他在知情下,「自願執行」看管任務,且穿著制服、佩帶槍支而讓被遣送者心生畏懼,因此實際上讓猶太人被運往毒氣室,遭屠殺的過程,得以「順利、迅速」執行。

一個年近百歲的老人,仍然必須為他七十多年前所犯下的罪行鋃鐺入獄,讓這則國際新聞備受各界關注。這就是善惡有報的天理在人間的展現:迫害無辜,一輩子都逃不掉。

史鑑昭昭,不可不察。

法輪功本是佛法修煉。但1999年7.20,江澤民出於一己之私發動的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為煽動仇恨,2001年初自編自演了震驚中外的所謂「天安門自焚」事件,以此來栽贓、構陷法輪功。但自焚鏡頭中諸多造假破綻,如氣管切開能唱歌,裝著汽油的雪碧瓶放在一個燒著了的人腿上卻完好無損等奇葩內容,讓國際社會看清了「自焚」是個騙局的實質。2001年8月14日在聯合國會議上,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就天安門自焚事件強烈譴責中共當局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聲明說:從錄像分析表明,整個事件是(中共)政府一手導演的。

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及其幫兇羅幹、周永康、薄熙來等30多名中共高官,已在全球30個國家和地區,發起了50多個刑事和民事訴訟,被稱為二十一世紀最大的國際人權訴訟案。迄今為止中國大陸已有20多萬人(海外近百萬民眾)控訴江澤民,人數還在遞增。2015年5月1日,《關於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開始施行,該《意見》要求「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立案原則。看來全球起訴江澤民已是天意!

因果報應不論人是否相信,也不管其身份、貧富,對所有人都一視同仁,毫釐不差。據「法網恢恢」海外大型數據庫網站迄今統計到的歷年數據,因參與了中共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人數已達2萬人。僅2017年就有329人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有的還禍及家人遭惡報。這329人中,遭惡報死亡佔35%、自殺4%,傷殘3%、重病、癌症14%,被查處44%。因迫害法輪大法,公檢法司系統已經成為高危職業。

江澤民的暴力迫害,不但害了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也將中共體制內的司法人員推到懸崖之上、苦海無邊。乾坤朗朗,天理昭昭,沒有人能逃過蒼天之眼,害人者害己,冤判錯判會讓自己從高高在上的審判者,成為萬劫不復的負罪人。

有罪與無罪之間,善良與邪惡之間,冷酷與悲憫之間,迫害與拯救之間,中國人在思考,在權衡,在取捨。

隨著法輪功的真相流傳,中國的司法人員在真相面前在覺醒,在法律面前在自重,在正義面前在抉擇。人們越來越相信:依法履行職責,才受法律保護。

我們先看幾例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例子:

1. 武安市安莊派出所所長任國渠以白晶傑在武安市魏粟山村小廣場噴塗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為由,將白晶傑綁架到武安市看守所刑事拘留。2017年1月8日,河北武安市檢察院撤銷對武安市法輪功學員白晶傑的起訴,白晶傑無罪獲釋回家。

2. 2015年10月21日河北張家口楊建平開車外出向人講法輪功真相時,被萬全縣膳房堡派出所警察抓捕,檢察院決定對法輪功學員楊建平免予起訴,理由是證據不足,釋放回家。

3. 邯鄲市就有多起法輪功學員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到派出所,派出所當天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例子。

4. 2016年12月湖南郴州市法院判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人民西路派出所,賠償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許郴生死亡金三十多萬元。

5. 北京延慶檢察院決定不起訴法輪功學員秦守榮。

6. 遼寧昌圖縣檢察院聽真相,不予批捕法輪功學員劉亞明、孫洪兵。

7. 遼寧葫蘆島市綏中縣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無條件釋放法輪功學員劉巍等。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2017年1月至10月份,中國各地有72名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這代表著許多公檢法人員在明白真相後的贖罪和自保。

很多明智的公檢法司人員用各種方式保護法輪功學員,並在各個環節釋放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全國各地也出現多例警察還主動退還了以前抄家時拿走的私人物品,很多單位領導也補發了剋扣的工資等。

為甚麼會大量出現以上的情況呢?因為他們看到以下情況,要為自己和家人留後路:

1. 歷次的政治運動過後平反時,運動的發動者從來都不承認錯誤,都說成是下面執行命令者的錯,那些直接參與者就是替罪羊。文革後北京公安局長劉傳新開槍自殺,一批欠命警察及司法人員拉雲南處決就是例證。

2. 中國並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學煉法輪功及宣傳法輪功違法,鎮壓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

3. 2013 年出台了《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已堵死參與者逃責退路。

4. 法輪功洪傳一百多國家和地區。《轉法輪》被翻譯成近40種語言在全世界暢銷,給法輪功的褒獎上千項。法輪功是佛法,佛法是慈悲的,但威嚴同在。法輪大法既然能傳出,就有辦法保護他。在明慧網上公開報導了兩萬多個迫害法輪功遭惡報實例,觸目驚心。習近平抓的這些大老虎都與迫害法輪功有關,迫害元凶江澤民以及幫兇,一個也跑不了,因為這是天意。善惡有報是天理,只是來早與來遲。

作為司法人員,可能你的一念就決定著別人的生死,也決定著自己的未來。敬畏天理,悲憫蒼生,秉持公正,莫把無罪判有罪,才能無愧於天地,才能保住無罪之身。

人在做,天在看。我真誠的希望在這個歷史的關鍵時刻,你們能為正義、為自己做出光照千秋的義舉。

王忠明母親現年96 歲,至今我們都沒敢告訴他母親王忠明被抓的消息。只說他出國到埃及去了,要三個月才回來。家中親人忍受著極大的痛苦,盼望王忠明能早日回到親人身邊……

王忠明妻子:呂麗沙

2018 年1 月23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