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闆:煉法輪功的能給我們帶來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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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我和丈夫是一九九八年五月份走入大法修煉的,當時是年輕人,身體和生活條件都很好。那時我是一名教師,丈夫是公交公司的,承包車輛每月至少一萬多元,當時經濟收入是很高的了。因那時我市工資很低,每人上班大約才三百多元錢。看到《轉法輪》後,就覺的這書寫的太好太正了,從此走入修煉。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因上訪,要求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說一句真話而被非法勞教三年,因此雙雙被開除工職。二零零四回來後,我們在一個駕校打工,大法教我們在哪裏都做一個好人,我們在工作中兢兢業業、吃苦耐勞,對待學員耐心施教,不吃、拿、卡、要,因此口碑極好,老闆也認同大法,對我們特別信任。

二零一二年老闆又建了一個大型考場,他把我和丈夫調到考場,我主管收款,我收的款項有些是臨時變動需要收取的費用,如果不開票據老闆根本就不知道,但是修煉人做任何事情都要替別人著想,不損害他人的利益,有的把錢扔下就走人了,我就把票據開好主動送到交錢的人手中,他們說開甚麼票呀!我們也不報銷,我說:「這是我的責任,我要為老闆負責。」我是煉法輪功、修真善忍的。

丈夫主管採購,也就是所有花銷都經過丈夫的手,買米、買菜都是打白條,不是正規的發票,賣方問給你寫多少錢呢?丈夫同修說:「花多少寫多少,不能加一分一毫。」精打細算不給老闆花冤枉錢,買東西都是貨比三家,既經濟又實用。二零一三年新年時老闆給我倆一千元獎金,我們不要,老闆說:「拿著,這是我對你們工作的認可。」我說:「領導,這一年經我手收了一千多萬,經我丈夫花出幾百萬,我倆要貪你十萬八萬的,你根本查不出來。」他說:「是啊,我也沾大法的光啦,修大法的人最可信。」

有一次,一個學生家長為了不交錢,誣陷我收了她兒子的錢,老闆說:「你說任何人這麼做我都相信,你說她這麼做我不相信,你知道她是幹啥的嗎?」家長說:「不知道。」老闆說:「她是煉法輪功的,你送禮她都不要,怎麼會私自收你兒子的錢呢?」謊言被揭穿,家長不好意思的把錢補交後,道歉,無趣的走了。二零一五年六月份我倆因起訴江澤民被綁架,我當時走脫,丈夫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公司老闆多次去市國保、六一零、檢察院要人,要求無罪釋放我丈夫,說他是我公司的職工,我最了解他,他煉法輪功是最好的人。我丈夫被非法關押一年半,區法院開庭三次說是判刑三至五年,結果一年半後無罪釋放。

剛回到家,公司老闆就請我倆吃飯,說你倆還回來上班吧!煉法輪功的能給我們帶來福份,到哪也找不到你們這樣的人了。我丈夫答應了,老闆非常高興,又回到公司去上班了。

現在這家公司是我市同行業中效益最好的!知情者都知道老闆相信大法,善待大法弟子得福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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