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辨是非 守住良知──致寧夏父老鄉親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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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近日,寧夏610(迫害法輪功的蓋世太保組織)拋出所謂舉報「×教」的《獎勵暫行辦法》。該《辦法》赫然將法輪功列在其中,並鼓動誣告法輪功學員即可獲得獎勵。

在中共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走向窮途末路之際,在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邪惡之徒大量遭報應之際,在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控告江澤民的訴狀被兩高簽收之際,在三億零一百七十多萬(截止4月11日)人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中共面臨解體之際,寧夏邪黨徒公然拋出該《辦法》,企圖延續迫害,用重金誘惑、欺騙眾生對法輪大法(佛法)犯罪,從而達到毀滅眾生的目的。

對於聽到、看到該《辦法》的善良世人來說,則需要明辨是非,守住良知!

迫害正信者從來沒有得逞過

自古至今,人類歷史上迫害正信的從來沒有得逞過。二千年前,羅馬皇帝尼祿派人在羅馬城縱火後嫁禍基督徒,污衊他們是邪教,操縱國民將基督徒餵獅子、釘上十字架、綁在乾草上燒死,基督教沒被消滅,強大的羅馬帝國卻在四次大瘟疫中滅亡,三分之一的人死於瘟疫,尼祿自盡!禁不住金幣誘惑的猶大將耶穌出賣,耶穌死後不久,猶大在眾人的唾棄中羞愧不已上吊自盡;中國歷史上也有像唐朝李炎等三位滅佛的帝王,結果都是壯年暴死,禍及子孫。

釋迦牟尼傳法時,其堂兄提婆達多企圖害死佛陀、誣陷佛門弟子都沒有得逞,提婆達多作孽太多氣憤而死,死後墮落到阿鼻地獄,至今還在受苦;密勒日巴在山洞中靜修時,幾個獵人無意中走進山洞,其中一個無端傷害、侮辱密勒日巴,另一個出面勸阻,其他人不置可否。時隔不久,因犯事,法官將侮辱密勒日巴的獵人判了死刑,勸阻者沒有受罰,其餘人都受到了很重的處罰。

法輪功是佛家上乘的修煉功法,在亂世救度眾生,慈悲與威嚴同在。江澤民集團導演天安門「自焚」偽案,栽贓陷害法輪功,煽動仇恨,把大批法輪功學員抓捕後活摘器官在全球販賣,製造了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罪惡。這和尼祿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瘋狂迫害基督徒是一樣的。迫害一樣,報應就一樣。同樣會有大瘟疫淘汰中共和不明真相的中共追隨者。很多參與造謠的電視人已經遭到報應:原中央電視台副台長、公安部副部長、導演「天安門自焚」偽案的李東生獲刑十五年;原中央電視台新聞評論部副主任陳虻,「天安門自焚」偽案的製片人,二零零八年死於胃癌和肝癌,時年四十七歲;最具代表性的是播音員羅京,作為中共宣傳機器的主要傳聲筒,二零零九年死於淋巴結癌,死前舌頭潰爛、無法言語,這昭昭果報不正是上蒼警示世人嗎?

寧夏610鼓動誣告、迫害修佛的人只能自取滅亡,造下的罪孽自己是無法承受和償還的。

謊言靠重複 真理只需堅守

從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法輪功至今的18多年裏,中共不時會製造栽贓法輪功的事端、拋出陷害法輪功的邪說,如:中共把法輪功學員和平理性的上訪歪曲成「圍攻中南海」;江澤民在1999年10月2日接受法國記者採訪時信口開河說:「法輪功就是×教」;江氏爪牙自導自演的「天安門自焚」等等。謊言重複一千遍仍然是謊言,任何造謠誹謗都阻擋不住法輪佛法的弘揚與救度,都挽救不了中共惡黨即將滅亡的可恥下場!

中共邪黨徒無論怎麼瞎折騰都是徒勞;而真理只需要堅守!18多年來,法輪功學員一直在反迫害、和平理性地向人講真相,使廣大善良民眾紛紛覺醒。《九評共產黨》橫空出世,更是讓眾多世人看清了中共的邪教本質,掀起了退黨大潮。人們逐漸明白了法輪功是甚麼,明白了法輪功學員是修心向善的好人,是當今人類社會道德最高尚的人。善良人自會明辨是非,絕不會做助惡為虐、誣告法輪功學員的勾當。

世界需要真、善、忍

法輪功要求修煉者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真,就是說真話、辦真事、不欺騙。善,就是慈悲善良,與人為善。忍,就是忍讓,寬容大度。法輪功至今已弘傳世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功書籍被譯成40種語言出版發行,並可在互聯網上免費下載。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獲得各國政府各類褒獎、支持決議案和信函超過3000 項。「真、善、忍」的信仰得到了世界各族裔民眾的愛戴和尊敬。許多國家已經將法輪功引進學校,教導孩子們從小就要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全世界已有上億人通過修煉法輪功得到了身體的淨化和道德的提升,「真、善、忍」的光芒照亮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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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首都 「警察訓練大學」上千學生學煉法輪功

墨西哥警校六百多名警察學煉法輪功
墨西哥警校六百多名警察學煉法輪功

寧夏法輪功學員修煉後道德提升、做好人的事例

1、郭文燕,女,今年四十歲,以前是寧夏銀川火車站花園賓館客房部服務員。修煉法輪功前,她經常把一次性牙刷往包裏塞上十幾個拿回家,當時同事們也都往家裏拿,還說公家的東西不拿白不拿。一九九九年五月的一天,郭文燕聽人介紹說修煉法輪功能使人道德提升,成為好人中的好人。郭文燕高興地說:我就想當一個好人!修煉後,她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將以前打掃房間撿到拿回家的金戒指、銀戒指和金耳環交給了單位的主管經理;將家裏攢的牙刷也全部退回單位;撿到顧客落下的手錶、錢包、手機、玉石項鏈等東西都送到前台交給顧客;每天早到遲走,盡職盡責,一九九九年年底被單位評為優秀員工並受到嘉獎。

2、欒凝,男,今年五十八歲,大學文化,原寧夏勞動人事廳教育中心副主任,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七年一月,欒凝報名到寧夏同心縣扶貧,期間堅持與村民一同吃住、勞動,為開挖水窖和改善教學條件做了一些實事。當地村民稱讚道:多少年都沒有遇到你這樣的幹部了。當年,欒凝被評為寧夏回族自治區扶貧先進工作者,並被任命為教育中心副主任(副處級),次年又被評為勞動人事廳的先進工作者。修煉之前,欒凝購買住房時,單位曾按照規定給他補助了三萬元錢(整個房款為五萬餘元)。修煉後,他覺得這筆錢不是自己勞動所得,就把錢歸還了單位。單位領導和同事看到他修煉後的巨大變化,一些同事相繼走入修煉。

3、穆志宏,女,今年七十五歲,原神華寧煤集團教育處的退休教師,一九九六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因不放棄信仰被非法判刑三年、勞教一年。她關押在寧夏女子勞教所期間,關押人員有的沒錢買衛生紙、洗衣粉了,有的鞋穿不成了,有的沒有內衣褲,穆志宏幫著她們買生活用品,將家中送的好一點的衣服、鞋子送人。冬天到了,穆志宏家人給她送了一雙新棉鞋很暖和,她高興地穿上了。當晚,穆志宏坐在值班室記賬(勞教所分派的),值班的犯人說值夜班腳凍得很,穆志宏當即脫下棉鞋送給她,自己穿著襪子。她記完賬穿著襪子回監舍,整個冬天是穿著單鞋過的。勞教期滿,穆志宏到財務室結賬時,一個她沒見過的警察說:(聽說)你幫了好多的人,她們能記住你是誰嗎?穆志宏說:不用記住我是誰,只記住我是煉法輪功的就行了!

4、張曉萍,女,今年五十歲,理髮師。一九九六年九月初開始修煉法輪功,因不放棄信仰,被非法勞教三年、判刑五年半關押在寧夏女子監獄。汶川大地震後,監獄管理人員在慌亂中將關押人員集中在大操場上,獄警劉志琴、馬新英指使犯人將張曉萍的衣服強行扒光,換上囚服後打上「背銬」,拖到樓下無人的車間,由包夾、隊長監視了一下午。震後的幾天,監獄號召關押人員捐款時,法輪功學員蔣紅英、孫千惠、穆志宏、蘇青玲、張曉萍等人都捐了款,而張曉萍捐的是卡上僅剩的幾十元錢。

張曉萍在監獄遭受了「坐小凳子」、吊銬、「熬鷹」、毒打、犯人用自制的管子往鼻孔插等酷刑折磨,包夾打飯時還特意少打,她經常餓得頭昏眼花,已經被折磨的皮包骨頭了。在這種情況下,她還經常幫關押人員剪髮。二零一零年的一天,張曉萍為一監區關押的近百人理髮。她從早晨開始連續理了十幾個小時,沒休息沒吃飯,旁邊的犯人抽空給她餵水、餵吃的。所有人理完髮,她累得幾乎昏迷。當天晚上開「點評會」時,連負責監視張曉萍的包夾都幫著求情讓她休息。

5、朱海燕,女,今年四十四歲,原永寧縣環保局幹部,本科學歷。1998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因不放棄信仰被非法勞教兩年、判刑三年。在寧夏女子監獄關押期間,有一個女犯人經濟十分拮据且精神恍惚,朱海燕經常給她買衛生用品並處處關照她,而那時朱海燕的丈夫姜濤也被判刑六年(與朱海燕同時被判刑)關押在銀川監獄。

法輪功學員在單位、在家庭、在社會上都在努力做好人,就是身陷冤獄,在自身承受著殘酷迫害的同時依然向世人傳遞著「真、善、忍」的福音,展現著信仰的力量。這是任何謊言都無法掩蓋的事實。

再看看寧夏積極迫害法輪功的都是些甚麼人

1、賈奮強,先後任石嘴山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大武口區公安分局局長,石嘴山市公安局政委、黨委副書記,固原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銀川市政法委書記,寧夏公安廳副廳長。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幾年當中,賈奮強積極推行迫害政策,不但組織操控部下實施迫害,還親自出馬刑訊逼供。賈奮強作惡、受賄、夥同親戚高利轉貸、升遷同時進行,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其惡行敗露被抓,後被判刑十五年。這也是他迫害法輪功的報應。

2、王滿,寧夏610工作人員,在寧夏戒毒所工作期間將一個女吸毒犯強姦,在公安系統造成惡劣影響,連同行都鄙視他。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寧夏610開辦「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當時從公安系統借調了十幾人。王滿那時在寧夏警察學校當教工,也被借調。其他借調人員和法輪功學員接觸後,大多不參與迫害了。但王滿上躥下跳,唯恐作惡不及,其惡行博得原寧夏政法委頭目蘇德良、610頭目喬恩成的賞識,被調到610專事迫害。寧夏610每月另給他加六百元(早年的標準)的補貼。

3、楊國志,原人民銀行永寧縣支行職工,在有家室的情況下,在永寧縣郊區租房長期和一女子姘居。二零零零年十月前後,楊國志給永寧縣國保大隊當線人,盯梢、跟蹤同事崔薇,幫著搜集「罪證」,致使崔薇被非法勞教一年,後被開除公職。二零零三年七月,楊國志被車撞斷12根肋骨,且鎖骨、左臂也斷裂,雖保住了一條命,但落下了終身殘疾。

4、蘆明亮,十幾歲開始吸毒、盜竊、搶劫、詐騙,殺人不眨眼。曾開車故意撞死兩人,還強姦過婦女。後來蘆明亮被判刑十七年,關押在銀川監獄。嚴管監區監區長陸偉將這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當成寶貝,養在監區不幹活,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

5、馬志興,經常打群架、吸毒、販毒、倒賣文物、多次坐過監獄、有精神病史、還強姦過婦女。他關押在寧夏惠農監獄時惡警陸偉在惠農監獄當隊長,馬志興成了陸偉的打手。在陸偉的慫恿下,他將一個犯人打得送到醫院才搶救過來。事後,陸偉給馬志興減刑提前回家了。陸偉調到銀川監獄後,馬志興再次因販毒坐牢,倆人又狼狽為奸迫害法輪功學員。

6、朱偉良,原來是銀川客運段列車員,把自己的同事強姦後掐死藏在床下,事發後被判死緩,在銀川監獄得到陸偉賞識,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

7、錢萬喜,寧夏大學畢業,以前是教師,因強姦一個六歲的小女孩被判刑。很得寧夏610人員賞識,早年間被610安排在銀川監獄河東磚場擔任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總頭目。

8、朱永鋒,因半夜溜進學生宿舍手持尖刀強姦女學生被判刑,在銀川監獄河東磚場,惡警岳懷寧十分欣賞他,不讓幹活,專門打罵法輪功學員。

江澤民「二奸二假」的出身,踏著「六四」學生的鮮血登上邪黨書記職位,賣國、貪腐治國、無德無能,他賞識的也是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周永康、徐才厚、薄熙來、李東生等個個都是道德敗壞、貪腐、泯滅良知的惡人。在此奉勸那些被利用、受矇蔽的善良人,不要再與惡人為伍,趕快停止迫害,棄船自救!

從法律角度看迫害的違法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持續了十八年之久,並一直冠以「依法」的名義。但是,中共所依的「法律」根本不存在。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是完全合法的:

信仰自由是憲法保障的公民的基本權利。推而廣之,寧夏610出台該《辦法》鼓動誣告就是在犯法,誣告者也是在犯法!江澤民在1999年10月2日接受法國記者採訪時信口開河說:「法輪功就是×教」。第二天《人民日報》便發表了題為「法輪功就是×教」的評論員文章。這也是公檢法司人員濫用《刑法》300條的出處。江澤民的話和《人民日報》的文章都不是法律。因《憲法》明確規定立法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何其它機構、個人均無立法權。江澤民和《人民日報》評論員稱「法輪功是×教」本身是誹謗,是違憲的,是非法的,是無效的。江澤民的講話和媒體報導沒有法律效力,更不能據此而定罪。

一九九九年,人大常委會的反邪教決定及兩高的司法解釋裏沒有法輪功。2014年6月初,《法制晚報》將中共定性的14個邪教列表,其中沒有法輪功,寧夏的多個報紙都曾轉載(可查閱2014年6月4日的《銀川晚報》)。中共公安部早在2000年和2005年發布的兩個公文中,認定的14種邪教中都無法輪功。包括之後全國人大的決定,以及之後兩高的司法解釋均未將法輪功列為×教。

寧夏610拋出該《辦法》,是違反《憲法》、《刑法》的,寧夏政法委頭目徐廣國、寧夏610頭目李永祿等相關人員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現政權連續出台的法律、條例等

1、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追責制」。這也是為那些知法犯法、執法犯法者量身定製,違法者必將會受到終身追究。

2、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發布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新政,至今全國已有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訴狀被兩高簽收,其中寧夏參與訴江的有近四百人。這為清算江澤民埋下了伏筆。

3、《公務員法》第9章第54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就是說公務員必須且只需對法律和正義負責,無須對任何違反法律和非正義的命令負責,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4、2016年9月7日,國務院公布了《宗教事務條例》徵求意見稿,特別規定了依法保護信教群眾合法權益等條款。

5、2011年3月1日,新聞出版署總署第五十號令,公布廢除包括兩個禁止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相關文件。2011年的《國務院公報》第二十八期中再次發布了這個消息。這表明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以各種形式製作、傳播、張貼、散發法輪功資料及相關宣傳品,講述法輪功真相和勸「三退」都是合法的。

……

現政權廢除了作為迫害法輪功主要工具之一的勞教制度,公開抓捕判決了迫害法輪功專職機構「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主導迫害法輪功的政法委高官被大量抓捕,就是在宣告:現在的政策和過去不一樣了。在北京高層剛剛宣布裁撤中央610辦後,寧夏610逆勢而上,公然出台《辦法》,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1條,侵害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

寧夏的父老鄉親啊!希望你們看完信後,明辨是非,心生善念,為了自己和家人,守住良知道義,站在正義的一邊,千萬不要受寧夏610惡徒鼓動,幹出讓自己追悔莫及的事情。

期盼你們儘快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善待法輪功學員,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得福報。我們衷心祝願你及家人有個光明美好的未來!

關心你的法輪功學員!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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