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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我和一名七十六歲的同修在我家學法。一天,她說,她的《轉法輪》書中的字掉下來一個,她拿膠水把掉下來的字給粘上了。過了幾天,她又說,書中的字又有掉下來的。

我把她的書拿過來,翻開一看,書中改字後粘的字有的東倒西歪的,有的字沒粘牢,一碰就掉下來了。我心想,這對大法書多不敬啊。我跟同修說:等有時間,我把裏面粘歪的字再重新粘一粘(同修把大法書放在我家,每次來學法,就不用來回帶書了,同修家裏還有一本《轉法輪》)。

接下來,我就用早晚時間,把這本書粘歪斜的字都拿下來了,又重新換字,粘好。我看包的書皮也破了,就把書皮也拿下來了,又重新包了書皮。這本書從裏到外都變樣了,我心裏很舒服。

次日,同修來我家學法,我把大法書給她,她卻誤解了。她看書皮不是原來那樣了,一翻開書,書裏也不是那樣了,她對我說,這本書不是她的,她那本書沒有這本乾淨。我就告訴她,這本書我重新把裏面的歪斜的字給換了,書皮也讓我給換了。我看她還是不信,我就說,這書原來包的書皮是帶小格紙的,紙還非常薄。

無論我怎麼講,她都不相信這是她原來的那本《轉法輪》。我看她實在不相信,我說:「這本書你說不是你的,我再給你請一本吧?」她說:「你請書,我也不要,我就要我那本。」

我一看僵持著,我就說:「我做錯了,對不起,我不應該私自把你的東西扔掉,咱們暫停不說這個事了,先學法吧……」

晚上七點多,她又來電話說,白天給拿的那本書不是她的,讓我給她找回原來那本書。我接到電話,甚麼也沒說。

放下電話,我就找自己,我錯在哪了呢?找來找去,找到一個自我和我行我素,覺得做事沒有為同修著想。我不應該私自把人家包的書皮給扔了,自行做主,自認為良好,就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了,我應該和同修溝通後再做。

師父說:「我們作為一個煉功人,矛盾會突然產生。怎麼辦?你平時總是保持一顆慈悲的心,一個祥和的心態,遇到問題就會做好,因為它有緩衝餘地。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1]

我明白了,我做事沒有考慮對方能不能接受啊!

同時,從師父的法理上講,修煉正法就會有關要過,即使為對方考慮周到了,也還是可能會發生類似的事。即使出於好心而被別人冤屈,也應該想到這就是在提高心性──受到懷疑或冤屈時,應該如何心平氣和的對待。師父曾舉例說過:「就針對這些問題,讓你的心在這個環境中去魔煉。」[1]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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