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去執著心 跟師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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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我可以稱得上老氣功了,文化大革命中期就開始練氣功。因為我從小喜歡運動,但在漫長的生活中使自己患上了多種疾病,就想在氣功中尋找治病的機會,前後修煉了五種氣功,但是收效甚微。

二零零八年我回東北老家,親屬看我腰也直不起來,腿走路也費勁,就跟我說:你在家族中是最早練氣功的,但是你沒有練上真正的功法,我勸你煉煉法輪功,你要煉法輪功,你這點病早就好了。他就給我講了法輪大法是正傳功法,和一般的氣功是不一樣的,你想試試嗎?因我看到他煉功後的變化,我也產生了煉法輪功的想法,但是我對邪黨的整人手段是深有體會的。怎麼辦?不煉身體不好;煉,就怕邪黨打壓。我心想為了好病在家偷偷煉,我不和他們一樣出去宣傳,讓人抓、讓人打,煉功就煉吧,為甚麼要那樣搞呢?覺的自己太聰明了。後來通過看李洪志師父的著作,逐漸的明白了法輪功真不是一般的氣功,它是讓人修心向上。以前的各種氣功和法輪大法的修煉,真是沒法比。

我回家後就開始按同修的提醒,清理了所有以前舊的氣功書等不符合大法修煉的東西。開始學法後,大法的法理深深的吸引了我,經過一個冬天看書、煉功,第二年春天我又回東北再一次和同修們煉靜功時,師父給我清理腰痛的現象,在煉功中感覺有人在給我調整腰,也就半分鐘煉完功我就腰直起來了,一點也不痛了(以前腰不能直,一累點就痛的大汗淋漓,我是第四節椎骨一節上就有兩種病,腰椎狹窄,骨質增生,錯位。)哎呀!我那高興,真是無法用語言表達,更不知道該怎麼去感謝師父,在接下來的幾天裏還清理其它小病,真覺的無病一身輕真好。我決心好好修煉,但是怕心還是很重,由於初學法時的那一念在漫長的修煉中被舊勢力鑽了空子,給我的修煉造成了很多的麻煩,如我的腰好了可我的腿越來越不好,走路都困難,出去講真相只能騎車子,到了人面前才敢下車,講完再騎車走,給修煉、生活帶來很多的困難,直到找到了同修參加了學法小組學法,在同修的啟發幫助下才知道,那不是病,是舊勢力在迫害自己,在同修的幫助下才開始發正念解體它。

自從和同修們學法交流,使我提高了一大步,開始知道向內找,這一找把自己嚇了一大跳,找出了一大長串應修去的心,想想,這些年白修了,都沒在法上,還在常人中徘徊著,對法理解的不透徹,可以說是一知半解,學人不學法,跟別人跑,沒有跟法走,找出來一大堆執著心,都不知道從哪下手了。

單說過家庭關吧,老伴是個膽小怕事的人,一直不同意我煉大法,親屬多次被迫害,以前不管事的他開始管事了,我們經常吵翻天,我也知道不對,但是就是管不住自己。一遇事就吵,忍一點都做不到,這是一生中黨文化對自己的毒害。我出去講真相也不敢告訴他,我一出去時間長了,他在家就嚇得直冒汗,我回來就開始說我,我當然不服他,就像師父說的一樣,「不刺激到人的心靈,不算數,不好使,得不到提高。」[1]後來隨著學法和同修交流,才懂得了師父講的。「在修煉中,在具體對待矛盾的時候,別人對你不好的時候,可能有兩種情況存在:一個是你可能生前有過對人家不好,你自己心裏頭不平衡,怎麼對我這樣?那麼你以前怎麼對人家那樣?你說你那個時候不知道,這一輩子不管那輩子事,那可不行。還有一個問題,在矛盾當中,牽扯一個業力轉化的問題,所以我們在具體對待的時候,應該高姿態,不能像常人一樣。」[1]後來認識到我與丈夫的矛盾是還債也好,消業也好,對於我這個修煉人來說都是好事,我今後必須高姿態,師父說過:「對的是他 錯的是我 爭甚麼」[2]。我不管遇到甚麼事,首先想到自己是修煉人,自己念一正,心一正,你周圍的環境也會歸正,一定記住遇事向內找,這是法寶。

修去常人心表現在講真相當中,有時講真相目地不明確,我愛面對面講真相,在講真相中有時碰到的人認同大法,自己就很高興,有時碰到不認同的,自己就心裏不舒服,帶有埋怨情緒,心裏想我救你是為你好,你不退拉倒,我還去救別人,就放棄了,現在認識到了,因為他不明真相才那樣對待你,你要想辦法告訴他,為他好讓他得救。有時就放棄了,是對眾生的不負責任,師父要求我們:「正法的最後時刻,踏踏實實的修好自己,完成好救人的使命」[3]。大法弟子是未來的希望,大法弟子肩負著救度眾生的歷史責任。

通過學師父的講法我明白了,以前遇事不能忍耐,執著自我,瞧不起別人,不能與人為善,在矛盾中不知退讓,爭鬥心不去,不但自己修不成,還會給大法救度眾生帶來損失,給大法抹黑,影響救人。

爭鬥心背後的根子是為私為我的名利情。師父要求我們修煉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而我爭鬥心不去能達到嗎?去掉人心出正念,修掉黨文化的糊弄事,華而不實的人心。

不要把邪惡看大了,這場大戲咱大法弟子是主角,師父說了算,我們遇到的好事、壞事都是好事。在這個過程中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修好自己,多救眾生。跟師父回家。

個人體會,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誰是誰非〉
[3] 李洪志師父經文:《致法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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