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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張豔生前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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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張豔堅持信仰,曾被非法判刑六年。張豔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含冤離世。

張豔一九六零年生, 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她是哈爾濱無線電三廠工人,修煉後道德品質明顯提升、身體強健,工廠工人都說她幹活快,經常超額完成生產指標,心眼好,多次受領導表揚。

人權惡棍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後,她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到北京上訪,被哈爾濱市公安局押回後,在拘留所關押一個月。同年七月被惡人舉報,在拘留所又關押二十天。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黑龍江省公安廳、哈爾濱市「610」、公安局、分局、派出所在全市非法抓捕了五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包括張豔,警察從她家中抄走四台彩色打印機、一台電腦、五千元現金,至今未還。

中共法院把張豔非法判六年,在黑龍江女子監獄關押四、五年。

在監獄中,她經常被打罵、強行轉化、蹲小號,折磨她身體出現了高血壓(二百)、心臟病、糖尿病等多種疾病。

張豔是個身體健康的人,經過監獄迫害變成了體弱多病、走路晃晃蕩蕩的人。出監獄後,身體經常出現症狀。

二零一五年五月後,全國二十多萬人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張豔也用自己親身受迫害的事實控訴了江澤民。

中共邪黨不制裁罪犯,專打擊受迫害的好人,於二零一六年開始在全國範圍內打壓參與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哈爾濱公安局對全市法輪功學員搞敲門騷擾活動、同時抓捕、拘留、判刑多名法輪功學員。

在道裏公安分局唆使下,道裏區工程派出所、友誼居民委多次到張豔家長時間不間斷的敲門、恐嚇、逼寫三書,有時還把張豔強行帶到派出所逼供、審訊。強行拘留十天後,還繼續騷擾,家屬害怕也幫腔,使已經被迫害成疾多病的張豔無法承受,精神、肉身都受到嚴重摧殘,表現出神志恍惚、說話忘三倒四、血壓偏高不下、糖尿病越來越嚴重、經常昏迷、走路經常摔倒、磕得鼻青臉腫。

二零一七年底開始家屬把她送醫院搶救一直到現在,經多個大醫院診斷無效,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離世,終年五十八歲。

參與迫害的責任單位有:哈爾濱「610」、哈爾濱市公安局、道裏區公安分局、道裏工程派出所、黑龍江女子監獄、道裏工程辦事處及居民委,具體參與迫害犯罪人名單正在核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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