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王樂君,男,六十多歲,家住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燈塔道路建築工程處上班時,遭燈塔市國保大隊長,和古城子派出所三、四個人,以辦「暫住戶口」為藉口,騙到古城子派出所,後綁架到燈塔市國保大隊,又關押在燈塔鏵子吳家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在燈塔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樂君和一同被綁架的牛沛娟、陳所豔非法開庭。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王樂君和牛沛娟、陳所豔被非法宣判:王樂君被判四年,牛沛娟、陳所豔各判三緩五年。
王樂君上訴到遼陽市中級法院,仍被維持原判,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被送到瀋陽監獄城第一監獄十九監區八監隊迫害。
目前得知,十九監區八監隊對王樂君加重迫害,強制「轉化」。王樂君在監獄被迫害的手腳麻木、行動不便,醫院診斷是小腦萎縮。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家屬曾在監獄見過王樂君。接見時,家屬發現王樂君身體黑瘦,左側脖子還有傷痕,衣服前邊還有流的口水食物的痕跡。
家屬問他為甚麼不洗衣服時,當時他不敢說話,因為旁邊有獄警和兩個包夾在一邊看著和監視。
家屬問他為甚麼不買衣服換洗時,他說家屬存的錢到不了他手,都在大隊長手呢。他指自己一個人在一個屋子裏,誰也接觸不到,家屬懷疑是不是迫害的傷勢很重,怕別人知道。
在同一監獄的法輪功學員告訴家屬說:監獄一直是不給飽飯吃。至於其它有關迫害信息家屬無從知道,只知道不轉化就加重迫害。
王樂君被非法關押的八監隊是王姓隊長,電話:1880401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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