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勞教所接見日的「一場戲」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二零零一年夏季的一天,天不停的下著雨,爸爸、媽媽、弟媳帶著十三歲的女兒和八歲的姪女來看我,他們從凌晨一點就要把兩個孩子從睡夢中喊醒(趕著坐凌晨兩點的火車),經過五個小時的顛簸才到了非法關押我的勞教所。

在勞教所接見室,親人們忐忑焦急的盼著見到我的那一刻(因未放棄信仰,家人來七、八次也許能見上一次)。當時我因遭受酷刑,造成腿不能獨立行走,幾個月以來一直是被包夾人員拽著走。

那天大隊長無端的不停的在辱罵我,並非常氣恨的說:你家裏來人看你了,你要是想見他們你就自己走著去,走不到就別見了。

大隊長讓「包夾」把我拽到走廊裏,鬆開手讓我自己走。我只好扶著牆站在那裏。大隊長又命令「包夾」把我拽到一樓的門外,之後她們就把我放在那兒不管了,不再扶我到接見室。

這裏離接見室還有三、四十米的距離,我看不到家人,但家人隔著門窗能看到我,我走不過去,也不允許家人走出接見室,就這樣家人遠遠的、痛苦的望著,流著淚望著……

幾分鐘後,大隊長命令「包夾」把我拽進樓裏,我被迫的往回走著……弟媳淒慘的喊著:「姐呀,我們都想你呀!孩子想你呀……!」

那一刻,天在下雨,心在下雨,淚如雨下……

大隊長不讓我見到家人是因為我被酷刑的傷還未痊癒,她害怕我跟家人說出真相,另一邊家人一再要求見人…… 無奈之下她導演了那「一場戲」。更加殘忍的是,她對家人說我煉法輪功煉的不要家庭了,不要孩子了,不想見家裏人了……

此後家人一封信接一封信的責罵我……直到我出獄。過程中我卻沒有一句解釋的機會,因為我沒有權利給家裏寫信,即便寫了也會被他們扣押,永遠郵不出去。

十幾年過去了,當年的那位大隊長早已經退休了,今天我在這裏真心的希望並相信她,早已了解真相,從善如流。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