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的勸善,既包括講真相,也包括同修之間的法理交流,同時也包括修煉人與常人之間的溝通。不論以上哪種情形,我們都是想表達自己的認識,希望對方接受、認同,以達到從善的結果。
而實際勸善的過程中,如果人心的執著,並未表現出修煉人的善,也就達不到善果了。例如講真相的過程中,可能遇到形形色色的人,面對不接受的人,可能由於爭鬥心不去而與常人爭論,不僅未能勸善,而把自身變的忿忿不平,有甚者對該常人加不好的念,認為對方不可救要。暫且不討論該人是否是不能救度的,關鍵是我們本來該有的慈悲祥和沒有了,本來的勸善卻把自己氣的惡了起來。
在同修之間的法理交流或與常人溝通道理時,這種情形依然不鮮。面對病業或認識上不來的同修,有的同修去交流的時候,本心是勸善的,可帶著很強的目地心、求結果的心、改變別人的心,非要強制對方認同自己的認識,對方不認同,就又起急躁心,聲調提高,搞得交流不歡而散,更甚的是同修之間可能起隔閡,自己埋怨同修不精進,對方同修面對這樣的同修也不願再交流。這樣的勸善,由於勸善者的急躁與目地心,其實已無形中變成強制改變人心,其結果也是不好的。
其實,法理是很明瞭的。我們是在時刻同化真、善、忍的,是要修出慈悲的,做甚麼事都要本著善念從頭到尾。本來是要勸善的,可是卻用了不善的、不純的方法,夾雜著人念,這不純的善怎麼能達到善的目地呢?佛去勸人,人沒勸成,自己卻哭了,這怎麼可能呢?
既然是去勸善,那就得有善化一切的胸懷,對方接受也好,排斥也罷,無論怎樣的結果並不能動搖我們善的初衷。師尊要求我們做一個「打不還手,罵不還口」[1]的人,那勸善中的急躁、爭執與忿忿不平,是不是與師尊的要求南轅北轍了呢?
以上是我的一點粗淺認識,如有不當,還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