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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警察綁架關押宋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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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2018年4月20日中午12點半左右,山東省青島開發區法輪功學員宋吉玲(女,67歲)被居民樓下蹲點的三名便衣警察綁架並強行送到青島開發區公安分局長江路派出所。

參與迫害的警察有周景濤(音)、蘭雷剛(副所長)、宮騫(國保)、姜永忠(片警)等。

21日上午,警察又拉著宋吉玲到其家門口敲門砸門,企圖進屋抄家未果。

當日下午,警察又將其劫持到青島市海慈醫院檢查身體,查出血壓170mmHg,大面積心梗。警察不顧宋吉玲的生命危急狀況,又把她劫持到青島市即墨普東看守所。因宋吉玲身體狀況嚴重,看守所拒收。

宋吉玲生命處於危急狀態,警察不得不用救護車把宋劫持到青島開發區山大醫院急救室急救,並用手銬把宋的一隻手銬到病床上。22日,宋從急救室轉到大廳病房,才解除手銬。

宋吉玲被強制住在山大醫院的八天時間裏,每天有六、七個警察三班輪流現場監控,一直折騰到4月28日才將宋吉玲釋放。

從派出所到普東看守所,再到山大醫院急救室,警察對宋吉玲全程進行非法錄像。

在宋吉玲被綁架的九天時間裏,家裏的親戚幾乎每天都去派出所要求放人,索要法律手續,警察皆置之不理,不出具任何法律文書,不告知宋被關押何處,不告知宋的身體狀況,明目張膽地違反法律規定。

警察兩次欺騙說放人,之後又要求必須叫宋吉玲的丈夫王佔所來,企圖迫害王佔所。

在整個事件過程中,長江路派出所警察絲毫沒有遵守國家法律程序。這種無法無天的辦案方式,一定會受到追究。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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