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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本「小冊子」判刑三年半

——河南省周口市王玉玨一審被非法判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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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省周口市太康縣法輪功學員王玉玨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上午約九點四十分在淮陽縣法院被非法開庭。

王玉玨,女,漢族,五十八週歲,中專文化,太康縣人,王玉玨曾在二零一零年被太康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二零一四年又被非法判刑三年。

王玉玨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在太康縣符草樓鎮「接二連三」超市門前,講真相、發小冊子,發到警察手中,當即被綁架到符草樓派出所。副所長劉燕輝層層上報,導致案件報至淮陽縣檢察院被公訴科,王紅旗、劉琴將王玉玨起訴到淮陽縣法院。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上午,淮陽縣法院在不通知律師和家人的情況下非法對王玉玨開庭,有親屬聞訊到場,強烈要求等律師到再開庭,但屢屢被拒絕。王玉玨也再三拒絕開庭,審判員劉芳均置之不理。

在審判員劉芳的主持下,急匆匆草草開庭,故意非法剝奪了王玉玨的辯護權。並聲稱開庭法院沒有義務通知家屬,還說因王玉玨已經兩次被(非法)判刑沒有必要請律師到庭。家屬電話在案捲捲宗中,但開庭並未通知家屬。

更為惡劣的是法庭還嚴重違背家屬意願強行「製造」證人,家屬在此次庭審中未被通知到庭卻被「製造」為三位證人之一。中共邪黨公、檢、法人員執法犯法,枉法裁斷,迫害好人。

更為可恥的是法官、公訴人竟敢當庭更改起訴書。法官(劉芳)竟敢當庭說請律師也照樣判,公訴人(王紅旗)竟然當庭說這類案都是610、政法委當家。

本案自始至終王玉玨只持有2本「小冊子」。上午在淮陽縣法院開庭,下午法官竟然跑到位於周口市的周口看守所給王玉玨送達了應該是早已製作好的所謂《判決書》,非法枉判三年六個月,王玉玨當場不服判決,表示上訴。

本次開庭由淮陽縣檢察院公訴科王紅旗、劉琴支持公訴,淮陽縣法院法官曾小飛任審判長,劉芳任審判員,魯瑞雪任書記員,劉紅彬任陪審員。整個庭審竟然由劉芳一人主持,審判長一言不發。劉芳越權審理,如走過場。

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的這場對善良民眾的迫害毒害了無數眾生,已到了非結束不可的地步。可悲的公檢法人員麻木的充當迫害的工具、打手製造冤獄,面臨他們的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悲慘境地。願他們能懸崖勒馬,及時醒悟改正錯判,無條件立即釋放王玉玨,為自己留下一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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