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徒正念足 師尊慈悲護

——記一次反迫害的經歷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一九九八年我有幸得遇法輪大法。修煉前一身疾病,支氣管炎、肺炎、關節炎、腰腿疼、心臟病等,修煉大法一個月後,一身疾病都消失了,真是無病一身輕。這堅定了我的正念,要一修到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弟子的全面鎮壓和殘酷迫害,真像天塌了一樣,到處是邪惡,大法弟子為了證實大法,還師父和大法清白,叫世人了解真相得救度,在精神上、物質上、身體上、經濟上都經歷著不同成度的迫害,我先後三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勞教迫害。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我又被綁架,送到拘留所。警察向家屬勒索錢財,說不交錢就判刑。後來以交保釋金為由,逼迫家人交了三千元錢才放我回家。可是剛過完年沒幾天,要開庭對我非法判刑,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我只得離家出走,有親不能投,有家不能回,被迫流浪在外。

二零一七年邪黨召開十九大前夕,在我暫住地,警察以查身份證為名,於十二月二十三日將我綁架,交家鄉公安局。警察開始整理誣陷我的材料,我不配合他們,只想我是來救他們的,給他們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是佛法,大法弟子都是按照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修煉,做好人,首先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完全為別人著想的好人。憲法賦予每個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中國現行的法律沒有任何一條說法輪功違法,警察指控法輪功的罪名都不成立,根本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對法輪功的誣陷。

警察拿不出法輪功違法的法律依據和條款,就說不跟我講法律。我告訴他們:「公務員法」早就規定警察辦案終生追責,警察不講法律就是執法犯法,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江澤民才是迫害法輪功的元凶,現在全世界都在起訴江澤民,中國大陸已有超過二十萬大法弟子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遞交了起訴江澤民的控告狀。你們警察是被江澤民欺騙、利用的,江澤民下台多少年了,你們還在替他賣命。大法弟子是在告訴你們真相,警察也是人,為了你們和家人的平安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願你們擁有美好未來。

警察的所有問話我一律拒絕回答,他們叫我簽字我一律拒簽,強迫我簽字,
我在他們的誣陷材料上簽上:「法輪大法好!」並一直在心裏發正念、背法:「堅修大法心不動 提高層次是根本 考驗面前見真性 功成圓滿佛道神」[1]。我深深的感受到師父就在我身邊,時時加持著弟子。

後來警察把我送到了看守所關押在九監室,那個監室的人表現很邪惡,一聽說是煉法輪功的,就開始謗佛、謗法,說些誣蔑大法師父和大法弟子的話,我心裏求師父加持弟子,並發正念清除這些犯人背後干擾他們明白真相的邪惡生命與因素,讓他們了解真相得救度。

我和他們一點點溝通,有四個人就是搗亂,尤其那個組長,他叫我打掃衛生、擦廁所、擦玻璃,早、中、晚多次打掃,乾淨了也得打掃,不讓我閒著,還說一些骯髒下流的話。我背法、發正念受到干擾,就求師父把他們幾個人調走,讓有緣人得救。第二天看守所所長就把那四個人調走了。當時監室裏就有人說:「欺負你的人都走了,這回好了。」

我給監室裏的人講真相,叫他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只要誠念就會得福報。一個十八歲因偷盜被抓來的小伙子,特別相信我講的,經常念「法輪大法好」。本來他自己說得判二年半到三年,結果只判了十一個月,他特別高興,知道是自己相信「法輪大法好」得了福報,再有幾天他就可以回家。

一個偷盜的人原本應判三年,他誠念「法輪大法好」結果只判了十四個月,年前就可以回家。這樣的例子還有幾個。

有一個犯人經常誣蔑大法,對大法師父不敬,原本應該判六到七年,結果判了十五年。

善惡有報是天理。我心想,這個監室裏的人都知道「法輪大法好」了,我不能老在一個監室啊,別的監室的人也得救啊!剛這麼一想,第二天所長就把我調到了另一監室。

我繼續背法,當背到這一首詩詞:「身臥牢籠別傷哀 正念正行有法在 靜思幾多執著事 了卻人心惡自敗」[2],我開始向內找:我有怕心、爭鬥心、色慾心、怨恨心、顯示心、愛面子心、指責人的心等,就發正念清除這些不好的心,並繼續背法、講真相。有一次我背到「經修其心 功煉其身 它日圓滿 真善忍存」[3],我就想:我得煉功啊,得改變本體啊,就求師父加持我開創一個煉功環境。我心生這一念,突然間就感到頭暈腦袋疼,渾身難受,躺在床上不能動。警察聞訊,調來獄醫,給我量血壓、做心電圖,一看我「病」的非常嚴重,就讓我吃藥,我堅決不吃,他們又寫材料又做錄像的,說不吃藥出了問題要我自己負責。我說我自己負責,你就得讓我煉功,我煉功就不會有病。他們說在監獄裏不讓煉功,我說你們不讓煉功我就起不來,天天在床上躺著,出了問題你們要負責的。當然我心裏明白,只要我不配合邪惡就不會出任何問題的,因為我有師父、有大法。

警察說那你煉功就不許躺著,我說我煉功就不會有病,當然就不會天天躺在床上了。

從此我開始堂堂正正的煉功了。後來警察給我檢查身體,確實好了。我煉功一段時間以後,就有人開始搗亂,我一煉功,就有人使勁喊、有人使勁敲床,整個監室亂哄哄的,所長發現後就不讓煉了。我想,這裏不讓煉功了,我就去別的監室,那裏還有沒得救的人。我就這麼一想,沒幾天所長就把我調到了七監室。

我給七監室的犯人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多數人都很認可。過了幾天我想還得煉功,就求師父加持。我找所長要求煉功,所長一聽,說:「你還要上天啊,不許煉功。」中午我沒吃飯就躺在床上,心裏跟師父說:「師父,這裏不讓煉功,我不能呆在這裏,求師父加持,我得出去,外面還有很多人要得救度。」就這樣一想,躺在床上我就動不了了。

所長馬上找來獄醫給我量血壓,量完血壓他沒說血壓是多少,臉上卻是一副特別震驚的樣子,並馬上給急救中心打電話,叫來救護車。跟車來的醫生一檢查說非常嚴重,馬上得去急救中心搶救。到了急救中心,他們給我做B超、心電圖、拍X光、量血壓,我的血壓竟然達到二百三十二,他們讓我打針、吃藥的,我堅決不打針、不吃藥,警察又做筆錄、又做錄像,為推卸責任做證據。我說這事與你們看守所沒關係,你們得讓我回家。看守所怕擔責任就給辦案單位打電話,讓辦案單位把人接回去,辦案單位來人一看,人真不行了,也怕擔責任,不敢往回拉,就說讓我的親人來把我領走。

第二天我的一個親戚來接我回家。警察讓簽字,說不簽字不讓走,我說:「我不簽。不放就不放,那就在這裏呆著吧,不回去了。」我心裏知道,呆不呆在這裏是師父說了算。他們一看我堅持不簽字,就說:「你快回去吧!」就這樣,我走出了看守所,又回到了證實大法、救度眾生的洪流中。

師父的救度之恩無法報答,我只有以法為師,多學法,多救人,做好三件事,完成大法賦予的使命,兌現自己來世時的誓約,跟偉大的師尊回家。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見真性〉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別哀〉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同化〉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