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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12個中共檢察院、法院頭目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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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八年四月中旬到五月中旬,短短一個月的時間裏,各地12個中共檢察院、法院頭目接連落馬,官方通報中稱其「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審查和監察調查。

筆者查看了明慧網的文章,發現這12人有一個共同點──無一例外的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起訴和誣判。天網恢恢,神目如電,用中國傳統的觀念看,這無疑是其自己作惡遭到了報應。

以下是六個被查的檢察長及其部份惡行:

廣東惠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張思忠被查

四月二十三日,廣東惠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張思忠被查。張思忠一九九九年七月任河源市檢院副檢察長,二零一一年任揭陽市檢院檢察長,二零一六年九月至落馬前任惠州市檢院檢察長,三地在其任內非法起訴,迫害嚴重。

如明慧網最新數據,二零一八年三月份各地經檢院起訴至法院被非法判刑有58人,其中 9人被判重刑,又當中2人是惠州法輪功學員,分別是被判九年、十年的石雪梅、周育琴;廣東省惠州市惠東縣的何鏡如,二零一七年四月在平山鎮街道處手寫「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二零一八年三月下旬,經檢院惡意起訴,被冤判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山東煙台市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徐志濤被查

四月二十四日,山東煙台市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徐志濤被查。徐志濤在擔任萊州市檢院檢察長期間,檢察院與法院、610辦公室相互勾結,非法批捕、構陷,製造冤案,致使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比如,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萊州市夏邱鎮崔麗麗帶兒子到拘留所給丈夫送衣服,被當場綁架並劫持到洗腦班,同年十一月被非法批捕,後被誣判七年半;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萊州市法院對孫壽煜非法開庭,律師蘭志學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法院當庭做不出任何裁決結果。然而之後,萊州市法院竟私自判處三年半,並將判決書送到在萊州市看守所的孫壽煜手中,嚴重違背法律程序。

萊州市吳加俊二零一二年二月被當地610抄家、綁架後,當地檢察院、法院故意隱瞞其家屬秘密開庭多次,於二零一二年九月被非法判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在山東監獄被迫害致死。

就在吳加俊被迫害致死前十天的病危之際,經濟不富裕的家人兩次往返一千六百多公里到監獄探望,山東監獄、山東警官總院故意推托、阻撓,十八日家人要會見的合法權利被拒絕。二十一日見到身體虛弱的吳加俊,自述在監獄吃不下飯,飯量很小。家人兩次強烈要求辦理保外就醫,獄方鄭姓警察拒絕說:「人不快死了,不能放。」

六天後,吳加俊在監獄被迫害致死。山東監獄不給賠償,連家人要給吳加俊換身乾淨衣服,都要求自己花錢買。家人要求把遺體運回老家,又被關(音)姓警察拒絕,稱就地火化,且放言:「你們不答應,我們也強制火化,你們星期天來拿個單子領骨灰。」省監獄姓蓋的科長不准家屬帶走遺體,蠻橫無理的說:「他是我們的人,不許家屬帶走。」十一月二十八日,吳加俊遺體被獄方匆匆火化。

河南周口市檢察院檢察長高德友被查

五月五日,河南周口市檢察院檢察長高德友被查。高德友自二零一五年四月擔任周口市檢院檢察長後,延續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

比如,二零一六年七月,周口市法輪功學員孔愛華、張東東、張衛、喬振華、張蘊慧等五人被檢院移送起訴,後分別被非法判三年至七年不等刑期。其中,孔愛萍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四日含冤逝世,去世時身體骨瘦如柴,被迫害前110多斤的體重只剩下不到70斤。

甘肅慶陽市原政法委書記秦華被查

五月十日,甘肅慶陽市原政法委書記秦華被查。秦華二零一零年起曾任甘肅定西市檢院檢察長,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六年任慶陽市副市長、常務副市長兼政法委副書記,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被任命為慶陽市政法委書記。秦華利用手中權力殘酷打壓法輪功,摧毀原本美好的家庭,致人死亡,並一度得到重用和提職,是個不折不扣的人權惡棍、沾滿好人鮮血的劊子手。

秦華在鎮原縣任職時,該縣是慶陽市迫害最嚴重的縣區之一。二零一三年勞教制度取消後,他又變換方式,以判刑來加重迫害。二零一五年,鎮原縣太平鎮退休女教師許惠仙被非法判刑五年,在蘭州女子監獄被迫害致命危,人瘦得皮包骨頭,丈夫見了嚇得說,「活了快八十歲了,沒見過這麼瘦的人」,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八日清晨,許惠仙被送回當地,二十天後含冤離世,終年七十一歲。

每逢邪黨的「敏感日」,秦華勾結書記董建政狼狽為奸,部署迫害,在慶陽市曾掀起一輪又一輪的惡浪,並製造了震驚全市的兩次大綁架案: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七日,召開全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國保隊長大會,以有人舉報市委、市政府辦公大樓發現法輪功傳單為名,部署全市警力,先在市區全面搜捕,第二天在七縣大搜捕。共有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抄家,三十多人被綁架關進了派出所、拘留所,搶劫電腦五十多台,打印機、刻錄機、播放器等不計其數。

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以有人起訴江澤民為由,揚言這是公安部督辦的大案要案,抽調全市警力,在七縣一區展開非法大搜捕,五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抄家,搶劫電腦四十多台,打印機、刻錄機等設備多台。當天二十多名學員被非法關進各縣拘留所、看守所迫害。

在秦華任內,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還有:

二零一三年,華池縣司法所長魏歲春、寧縣小學教師呂銀霞、環縣電力局職工繆會霞三人被非法判刑,並都被開除了公職。

二零一六年,慶陽市段小燕等四人被非法判刑,致使孩子失去撫養,老人失去依靠。

山西晉中市榆次區檢察院檢察長幹晉左被查

五月十日,山西晉中市榆次區檢察院檢察長幹晉左被查。幹晉左二零一一年五月起任晉中市榆次區檢察院檢察長,期間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

因去朋友家拜年而被綁架、判刑,古今中外聞所未聞!二零一四年二月,唐華峰到朋友家拜年,被國保警察發現並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王雙春、劉增芳、鄭健美、程賢德。唐華峰在加拿大的女兒強烈譴責中共執法部門的非法行為,公開呼籲當局施加影響放人,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關注。

然而國保三次將其五人構陷到檢察院,檢察院起訴科負責人認為證據不足,三次退案。此時,作為檢察長的幹晉左應當秉持正義,拒絕非法批捕和公訴,但其卻在610、公安、法院、檢察院互相勾結密謀後,對五位學員非法批捕並構陷到法院,致其被冤判。王雙春、鄭健美各被冤判四年,唐華峰、劉增芳各被冤判三年六個月,七十五歲高齡的程賢德老人被冤判三年。程賢德在看守所被摧殘到身體極度虛弱,生活不能自理,回家二十多天後,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九日含冤離世。

在這五人被法院非法開庭時,部份太原的學員參加旁聽,又有十三人被國保綁架,其中周拉香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榆次區法輪功學員溫朔雁被不明真相的警察綁架,五月二十六日被構陷到榆次區檢察院,檢察院非法批捕,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九年。

上述惡性迫害案件,作為檢察長的幹晉左負有直接責任。

山西太原市檢察院前檢察長周茂玉被查

五月十一日,山西太原市檢察院前檢察長周茂玉被查。周茂玉樂此不疲的參與迫害法輪功,在任小青的迫害案中,太原市檢察院、公安局和塢城路派出所串通一氣,互相推諉,對律師百般刁難,最後在沒有任何理由和書面材料的情況下拒絕受理律師函,稱「接到了領導電話」,當律師指出這是違法的,並讓舉報中心的一個叫王傑的人轉送舉報材料,王傑不管,並說:「你們隨便往上告吧。」

在周茂玉被點名為主要責任人的二零一六年的迫害案中,因檢院起訴至法院被非法判刑的六人是:李金蘭(四年半)、夏憶林(四年)、邊平鴿(七年)、曹佔清(三年)、李錫福(三年)、任小青(三年),其中陷冤獄三年的曹佔清,只因在地上撿了一個光盤送給路人,庭審中還剝奪了律師和當事人的辯護權利。入獄後被迫害致死的,有如太原市趙存貴等,以及即將服刑期滿而在出獄前夕「猝死」的中醫師王繼貴。

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因檢院起訴,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法院冤判法輪功學員田雲飛、七十歲的薛福貴和八十一歲的連素蘭老人七年、三年、二年。他們都是當今社會難得的真誠、寬容、與人為善的好人,對好人判罪,天理不容!

以下是六個被查的院長及其部份惡行:

河北唐山市路南區法院院長馬明旭被查

四月十六日,河北唐山市路南區法院院長馬明旭被查。馬明旭在任灤南縣法院院長時已有參與迫害記錄,二零一一年調任路南區法院後,當地法輪功案件重判比率上升。

馬明旭在任灤南縣法院院長期間,該院對法輪功學員劉宗勇、張連芝、陳麗英、劉小玲、楊淑芝、趙玉妨、秦朋珍、鄭建軍等多人非法判刑,刑期三年、五年、六年不等。馬明旭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馬明旭被調至路南區法院後,繼續追隨江氏集團,對卞麗潮、王衛東、王蘭香等多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在對優秀教師卞麗潮非法審判過程中,法院無視當地數百民眾簽名對卞麗潮老師的無罪保釋,罔顧民意和法律,與政法委、610、公安、檢察院等頭子直接勾結,幕後指揮,對卞麗潮重判十二年,並劫持到監獄。

此後,卞麗潮的女兒卞曉暉、妻子周秀珍、卞曉暉的阿姨陳英華到法院及監獄要求釋放卞麗潮,卻被石家莊橋東區、長安法院、路南區法院串通勾結,分別對卞曉暉、陳英華、周秀珍非法判刑三年、四年、四年。馬明旭參與勾結公安、610、檢察院等政法機構,製造了震驚中外的「卞麗潮、卞曉暉冤案」。

江西蓮花縣法院院長李清萍被查

五月二日,江西蓮花縣法院院長李清萍被查。被點名的案件有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非法庭審榮愛梅、劉金萍、嚴新華。五月九日,法院下了誣判書,榮愛梅被非法判三年,劉金明二年,顏清華二年。

遼寧大連市西崗法院院長張明鵬被查

五月五日,遼寧大連市西崗法院院長張明鵬被查。張明鵬非法庭審的案件,如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十年、出獄後的英語教師王語絲,又於二零一四年被誣判六年,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涉及八十名法輪功學員的「大連安鍋案」(給當地市民安裝海外新唐人電視衛星接收器)。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晚,瓦房店市洪振雁駕駛自家車到得利寺鎮講真相,被得利寺派出所兩個警察暴力綁架後打得遍體鱗傷,之後洪振雁被關進瓦房店看守所。第二天,在大隊長劉軍指使下,公安局政經文保大隊警察夥同站前派出所警察對洪振雁進行了非法抄家。二零零九年五月至九月,瓦房店檢察院對洪振雁進行非法起訴。檢察院的一位工作人員說,「這是瓦房店政法委強迫做的。」二零零九年九月,瓦房店法院執行中共惡黨指令非法開庭,以莫須有的罪名誣判洪振雁三年。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大連交通台成功插播法輪功真相,周永康親自下令迫害。大連公安借插播一事對法輪功學員的電腦、手機等全方位監控,逐一排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八日,孔憲國被大連國保支隊警察綁架,中共邪黨公、檢、法謀劃定以所謂「插播罪」。

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西崗區法院第一次庭審孔憲國,孔憲國說警察對他刑訊逼供,審判長李鐵錚問用了甚麼酷刑,孔憲國說:「警察把我摁住,把點著的煙往我鼻孔裏塞;強行往嘴裏灌酒……」李鐵錚隨即打斷了孔憲國,不讓他往下說,公訴人孫敏問:「有甚麼證據?」孔憲國指著胳膊上傷痕給他們看。李鐵錚、孫敏等一幹人都無話可說。

同年九月二十一日,法院再次庭審孔憲國,審判長李鐵錚竟宣讀了大連市國保大隊的偽證材料,說沒有刑訊逼供,沒有傷害其身體等,孔憲國說:「自己已經遍體鱗傷了,這就是證據。」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十點,大連西崗區法院再次非法庭審,判六年刑期。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西崗區法院對英語老師王語絲非法開庭,兩位辯護律師從法律、道義良知多個角度對當事人做了無罪辯護,指出:修煉法輪功沒有違反任何國家法律,公安部和中央辦公廳公布的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用《刑法》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對法輪功學員量刑是張冠李戴,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最後,律師鄭重向法庭提請:「立即無條件釋放法輪功學員王語絲,以彰顯法律的尊嚴」。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一點,西崗區法院對王語絲非法開庭並誣判六年,前後不到十分鐘。王語絲的父母都是八十歲的人了,為討公道,四處奔波,申冤無門,母親夏玉玲於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五日含冤離世。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大連市中山區法院借西崗區法院對二零一二年「大連安鍋案」中的車忠山等十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北京有十二位律師來大連,其中九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三位律師參加旁聽,然而車忠山等十三人全部被非法判刑。非法庭審當天,西崗區法院外停滿了警車,數以百計的便衣警察和中共特務,對所有附近來往的行人攔截,搜身,若證實是法輪功學員就抓捕。下午兩點多,接送律師的董選在西崗區法院附近自家的車裏被大連市國保大隊警察強行搜身並綁架,之後被十多個警察非法抄家,搜走了七十多本大法書、法像、法輪圖、一萬二千多元現金和她丈夫單位的十多部新手機,董選的轎車被國保強行開走,本人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市看守所。一年後,董選被非法判刑三年,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大連市西崗區法輪功學員王淑芳,因向兩高遞交訴狀控告江澤民,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被大連市西崗區分局警察綁架,關押在大連姚家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後回家。兩個月後,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王淑芳的在自家門前晾衣服時又被綁架,關押到大連姚家看守所。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家屬突然接到通知要開庭,庭審當天無果。一個星期後,九月二十七日,家屬又接到通知到大連西崗區法院,家屬一早七點三十分就到法院等候,一直等到中午十二點也沒見人,一打聽才知道庭審早就結束了,家屬問怎麼沒看到人,知情人說在地下室開的庭,判了七年半,人早就從地下通道走了。

湖北武漢市中院院長王晨被查

五月八日,湖北武漢市中院院長王晨被查。王晨二零一一年起任武漢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零一一年四月,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元凶之一周永康視察武漢半個月之後,中共武漢當局開始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王晨利用武漢市法院院長的便利條件,不遺餘力地追隨江澤民、周永康,製造冤假錯案、偽造證據、綁架律師和參加庭審旁聽的法輪功學員,為了升官發財,昧著良心把修煉真、善、忍的好人送入監獄。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王晨任武漢市中級法院院長的七年四個月的時間內,武漢地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高達82人,其中武漢市崔海女士,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繼續關押迫害,遭五年殘酷折磨,從武漢女子監獄裏出來時頭髮枯白,骨瘦如柴,僅十九天,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九歲。

遼寧鐵嶺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長劉波被查

五月九日,遼寧鐵嶺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長劉波被查。在明慧網上關於「六次被抓捕鐵嶺法輪功學員張淑霞」以及「『上邊』大於法律」等報導中,都可見劉波被點名。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鐵嶺市清河區張淑霞在清河區張相鎮發真相台曆時,被國保和張相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張淑霞被非法關押在鐵嶺拘留所,之後又轉到看守所。三月下旬,張淑霞被構陷案捲到清河區檢察院公訴科,四月中旬到法院,清河區檢察院和法院人員到看守所,逼迫張淑霞「認罪」,被張淑霞拒絕,清河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李剛威脅:「不認罪就重判。」

五月十九日開庭時,張淑霞被冤判三年,後提出上訴,鐵嶺市中級法院無視法律,仍維持原判。

四川隆昌市法院院長李曉鵬被查

五月十七日,四川隆昌市法院院長李曉鵬被查。李曉鵬擔任內江市中區法院院長時,曾於二零一二年內江市誣判譚德剛(三年半)付天群(三年)等案中被點名。其中譚德剛在嘉州監獄遭受迫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中旬確診肝癌伴肺轉移,二次下病危,家人憂心如焚,在內江、成都兩地多次奔波,向相關部門申請保外就醫,直到二零一五年一月才獲得批准。回家後,當地公安強給譚德剛一部手機,要求每天二十四小時都開機,以便他們隨時撥打監控,並限定譚德剛的活動範圍只能在市區。二零一五年三月八日,譚德剛在內江鐵路醫院含冤離世,年僅四十二歲。

結語

法輪功教人「真、善、忍」、幫助人提高身體素質,對家庭和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與「邪」字毫不沾邊。就是在中國,也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法輪功是「×教」,要清楚,共產黨的喉舌宣傳和造謠絕不是法律,「上邊的意思」更不是法律!

在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中,判決結果是由法院決定,但從某種意義上講,檢察院在制止迫害中起著更為關鍵的作用。查閱明慧網的報導,在律師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公訴人拿不出任何定罪的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仍昧著良心非法起訴和誣判者,遭惡報的(被抓、患惡疾或死亡)已經在各地大量出現,今後也決不會停止,因為這是天在治人。短短一個月間被查的12個檢察院法院頭目均有迫害背景,樣本雖小卻具有廣泛代表性,值得深思。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兩年多來,共二十多個省、直轄市檢察院依法對法輪功學員不予批捕並退卷、法院撤銷原判,使學員被無罪釋放甚至當庭釋放的眾多有良知的法官,至今沒有一人遭到調查,這難道真的是巧合?執法人員沒有理由不認真思考,究竟站在哪一方才對自己有利?參與迫害還是不參與迫害?堅守良知還是順應邪惡?這是做人的根本問題。

人算不如天算,不要成為共產黨和江澤民的陪葬,我們真心希望你們前途平安、光明。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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