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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島市青龍縣吳春環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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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縣法輪功學員吳春環女士,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上午十點鐘在昌黎法院被非法庭審,律師駁倒公訴人的所謂「證據」,要求無罪釋放。

吳春環在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九點左右,正在家中做家務,被青龍縣國保大隊隊長李印卿夥同三撥子派出所王友文(曾任婁丈子派出所副所長)和婁丈子派出所劉福所、高超、朱曉紅、指導員田玉軍等八個人,為完成河北省的又一輪所謂「嚴打」下達的指標,為湊人數綁架。

當時這夥人沒著裝,開著三輛警車到處亂翻,搶走了很多私人物品。還有她兒子的電腦主機和其它私人物品,並把未修煉的兒子帶走(說是讓其勸他媽)問他誰上他家去,他媽和誰接觸等,當天放回家。隨後派出所的人讓吳春環的丈夫拿點衣服也上了警車,拉到縣公安局問話,下午兩點回家。

當天夜裏,吳春環被劫持到秦皇島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已五個月。

構陷吳春環的卷宗到青龍縣檢察院後,親友請的第一個北京律師到秦皇島看守所會見,看守所以種種理由刁難律師,等了半天也沒讓會見。第二個天津律師來青龍檢察院閱卷,他們不讓閱,說秦皇島三區四縣法輪功的「案子」都轉到昌黎縣去辦。律師只好無奈的回去了。後來,不法人員給天津律師事務所施壓,昌黎法院還不擇手段的百般刁難,讓律師備案方可出庭,要麼做有罪辯護。無奈律師在開庭的前四天(還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兩天)被迫退出。

在昌黎法院非法開庭前只有一天能找律師的情況下,親友又給吳春環請了一名北京律師。律師在一天時間裏,午前去秦皇島看守所會見吳春環又被拒絕,午後匆忙趕到昌黎法院,到那裏找不到人,律師給辦公室打電話沒人接,家屬問門衛的警察有的說下鄉了,有的說開庭去了(其實他們都在家)。等一個多小時後,來一個辦別的事的法警,律師請她給叫一聲,結果很快來了個女警察,把律師手續拿過去了,一會主審法官張秋生就出來接待了律師。張秋生問律師所在司法局,律師告訴了他,又問司法局電話號,律師沒告訴,並嚴肅的對法官說:「你們不要這樣搞,用司法局對我們施壓,這樣不好!」當時律師順利的閱了卷,第二天準時參加了庭審。

開庭時,法院大門外有許多便衣,還有兩輛司法局的車,對法輪功學員前去發正念的車輛昌黎國保警察都照了相。在開庭前,法官要求律師安檢,律師說我也沒有凶器,說著也就進庭了。對前去的家屬必須出示身份證,還給進去的每個人照相,身份證也照相。審判長是張秋生。

開庭後公訴人曹連才在宣讀所謂「證據」時有虛構偽造的部份,如打印機、塑封機,還有她丈夫說的所謂「證言」有部份是不存在的,被律師一一予以駁回。

同時律師當庭呈現六份不同地區退卷不起訴、和無罪釋放的案例。這些釋放的案例讓在場的所有法官、法警和家屬都都很震驚。

法庭上,律師語氣平和,依法有理有據的精彩的辯護,使在場的所有法官、法警和家屬都靜靜的聽著,整個過程沒有人打斷律師的辯護。

吳春環在零口供、零簽字的情況下,再次重申自己學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個好人沒有罪,我做事為別人著想,沒傷害任何人,沒做過任何壞事,也沒破壞任何法律的實施,並告訴在場的人十四種邪教沒有法輪功和解禁法輪功書籍的五十號文件。法官一再給吳春環說話的機會。

經過兩個小時的法庭辯論之後,主審法官問律師的意見,律師說應該無罪釋放。隨後宣布休庭了,當場沒做判決。

旁聽的家屬聽完律師從法律角度的正義辯護後,知道了法輪功沒有錯,法輪功學員沒有錯,更沒有罪。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關部門、有關人員選擇善良,公正執法,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尊嚴,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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