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慧玲女士,今年五十七歲,達斡爾族,自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她在法輪功學員王寶華家裏,和另外十三名學員一起閱讀《轉法輪》(一本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書)時,被綁架。只有孟慧玲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內蒙古阿榮旗看守所,遭受折磨。
阿榮旗看守所警察給她戴上腳銬、腳鏈,罰她走圈、學監規、穿獄服,孟慧玲不配合,不學習、不走圈、不穿獄服,獄警對她使陰毒招數,她的腳踝被磨破,走路十分艱難。
紮蘭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610人員在孟慧玲家無人的情況下,用萬能鑰匙撬門,多次非法進入孟慧玲家,搶走近一萬元人民幣的生活費,還有電腦主機、筆記本電腦及法輪功書籍,以此作為構陷孟慧玲的「證據」。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孟慧玲被非法庭審,旁聽席上坐滿了公檢法司人員及武警,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參與旁聽,哈爾濱市律師做無罪辯護。
辯護律師明確指出:「在中國大陸,說法輪功是×教完全是原中共黨魁江澤民一手操縱的,而且法輪功的任何一本書籍均是叫人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和政治根本搭不上邊。所謂的自殺、殺生完全是法輪功所禁止的!並且,早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早已廢除關於禁止出版法輪功書籍的禁令。」「警察的行為實屬搶劫犯罪行為。」
律師在辯護過程中,法官、公訴人都無言以對,在場的受害人家屬與工作人員都明白了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關押。
可即使這樣,孟慧玲仍然被秘密偽造了所謂的發「法輪功傳單」的罪名(註﹕法輪功教人向善,即使真的發了法輪功傳單,也是合法的),被非法判刑兩年。紮蘭屯市國保大隊隊長王文生和國保大隊副隊長李剛是偽造這個所謂「發傳單」的主謀。
其實錄像中,所謂的撿傳單的人正是王文生和李剛二人。王文生和李剛知法犯法,觸犯了刑法二百四十三條誣告陷害罪。當家屬詢問時,他們竟然說:「馬上給你們平反了,你們再忍一忍吧。」這正說明他們知道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心虛而知法犯法。
相關責任單位信息
紮蘭屯市委書記:焦剛偉
政法委書記:姜緒年
宣傳部長:李淑豔。
紮蘭屯市法院:
馬庭長:0470-3217192
內蒙古紮蘭屯市公安局:
副市長兼公安局長王玉章:04703216671
副局長室 04703202106、04703204893
副局長韓傑:04703240178、13904706016、13314806016
特警隊長齊力:18647023699
國保隊長王文生:15847039911
國保大隊王宇平 13947035888其它:04703216556、04708311600、04703202899
紮蘭屯繁榮派出所電話 04703302953
所長陳大剛18647048536 、13327008688
所長0470-3309066
紮蘭屯市政法委:
巴建華04703212362、04703213388
書記室04703205809
辦公室04703211085
綜合辦04703211039
維穩辦04703203794
紮蘭屯市「六一零」頭子徐連臣04703214910、13848030939、13190990088
內蒙古阿榮旗看守所:
電話 0470-4222643
值班室0470-4257321
獄警康樂1394840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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