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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張良自述遭十年冤獄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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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昆明市65歲的張良老人2018年2月4日結束三年冤獄,走出雲南省第一監獄,與久別的親人團聚。

自1999年7月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至今,張良共經歷十年冤獄,兩次非法勞教,兩次非法判刑。以下是他自述十年冤獄經歷:

我叫張良,男,今年65歲,是昆明鋼鐵公司八街礦工人,50多歲因單位效益不好就退養了,之後退了休,家住鑫苑小區。

修煉大法顯神奇

1999年7月前,我的妻子經人介紹修煉法輪功。一次我們一起出去玩,她吃完飯之後去洗澡,然後就突然又拉又吐,跑了好幾次廁所。我勸她吃藥,她說不吃藥,煉煉功就好了。結果晚上去煉了功,回來後真的就沒再跑廁所了。當時我就覺的這功(法輪功)太神奇了,不用打針吃藥,只是煉下功就都好了,對法輪功充滿了好奇。

後來1999年7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雖然謊言鋪天蓋地的,但是我也不相信,我覺的我妻子修煉了法輪功好,這是實實在在看的見的,管你電視上怎麼說,這個才實惠。我就自己看妻子的《轉法輪》,同時按照教功錄像帶自學五套功法。學法煉功後,我身體最明顯的就是我幾十年嚴重的痔瘡,內外混合痔痊癒了!我曾經做過冷凍治療,無效,我又去做了四次激光治療,也沒好,甚麼痔瘡栓以及其它各種藥,我都用過,但都無濟於事。因為痔瘡,還有結腸炎,酸辣苦甜咸都戒了,只能吃最清淡的,稍微一刺激,就便血,痔瘡發作起來,便血二十多天才好。因為長期便血,營養不良,我身體非常瘦弱,頭昏腦脹,沒有力氣,走路走幾步就腿酸,走不動。睡眠不好,長期做噩夢,所以精神不好,去醫院檢查說是腦供血不足,每個禮拜開的藥費都是七八百。還經常感冒,鼻竇炎,耳鳴也很嚴重,一感冒就要輸液。還有結腸炎,去醫院拍片子,百分之八十的腸子都有炎症,醫生說這個病治不好,只能在飲食上控制,所以我只能吃最清淡的。那時,經常輸液使我的手背都扎不進去針了。

修煉了法輪功後,我不再做噩夢了,睡眠也就好了,人就精神起來了,隨著身體的其它病好起來,我整個人精神面貌煥然一新。我從拿起《轉法輪》這本書來看的第一天,就斷了藥,從那開始後到現在近二十年了,我再沒吃過藥,法輪大法給了我最好的身體和精神。

第一次被非法勞教三年

2005年9月27日,我在西山區政府門口的碧雞廣場給四個小伙子講真相,結果被誣告,梁源派出所的警察把我綁架到梁源派出所,抓我的時候是晚上的十一點過十分,把我就放在派出所門衛那裏,一個多小時後,西山區610一個姓張的來提訊我,之後西山區國保大隊的邱學彥也來了。

第二天一早,梁源派出所的警察和610這個姓張的帶著我到我家裏(鑫苑小區)非法抄家。他們翻了下櫃子,也沒找出甚麼,就把我送到西山區看守所了。我在看守所的時候,姓張的這個人又帶了一群警察去我家抄家,這次抄走了《轉法輪》、師父的講法及經文,煉功碟片、師父在廣州講法的磁帶,沒有開過搜查物品清單。

在看守所呆了兩個月,每天叫我們揀豆,揀不完每天加班加點的揀,揀的都是花豆居多,有時還有白雲豆。每個人每天要揀三、四麻袋的豆,每袋大約有七、八十公斤,每個人每天要揀兩百多到三百公斤。我因為在看守所煉功被澆過冷水,還被毆打過。

兩個月後我被送到了昆明祿豐縣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四大隊,非法勞教我兩年。我在勞教所七八個月時,有一次煉功,被我的包夾,一個19歲的小伙子一腳跺在我的胸脯上,當時就把我的鎖骨給跺斷了,我感覺很疼,也腫起來了,可我想自己是修煉大法的,不會有事,也沒有報告獄警,也沒有去看醫生,到現在十多年了,我的胸脯明顯鼓起一塊,但是卻不疼。

在勞教所一年多的時候,冬天非常冷,有一次在一個廢棄的打穀場上,大家都在編竹篾的圍欄,我在煉功,一個警察還有一個包夾,兩個人想把我抬起來丟到旁邊的一個水池裏,可是那個警察個子小,抬不動我,倒把自己的手磕在水池邊,手背磕破了,卻嫁禍給我,說是我襲警,以此對我加期了一個月。

在勞教所快兩年的時候,有一次我在玉米地裏煉功,一個警察衝過來問我煉甚麼功?一掌把我推下去,我就掉到一米五深的一個地溝裏,當場就把左腳的中指給折斷了,腳背腫的很高。第二天四大隊的副大隊長張開順帶我到勞教所醫院檢查,拍了片,證明中指斷了,要上夾板,拄拐杖。後來我家人來勞教所看了我以後,在家屬強烈要求下,勞教所又送我到武定縣醫院骨科去看,證實了在勞教所醫院拍的片子屬實,醫生要求我必須上夾板,否則不能穿鞋。但是我堅持不上夾板,我相信大法。後來也就沒給我上。我的腳也慢慢痊癒了。

2007年10月24日我被加期了一個月後回家。 回家後沒多久把家裏的房子出租了,我和妻子就搬到了小姨妹家(妻子的妹妹,白馬小區)去住。

第二次被非法勞教兩年

2009年1月1日中午,我到昆明市西山區春雨路發真相光碟、小冊子,被人舉報並綁架到馬街派出所。當天下午西山區國保大隊的邱學彥以及馬街派出所的警察帶著我到中午抓我的地方「指認現場」,給我戴著手銬,圍觀群眾很多,我就高呼「天滅共產黨、三退保平安」。邱學彥就叫保安用封口膠把我嘴封住帶回馬街派出所。後來又帶著我到我們住的小姨妹家裏抄家,體檢後當晚又把我送到西山區看守所。在派出所的一整天,水也不給喝,飯也沒給吃一口。

這次我在看守所呆了近八個月,每天做燈泡,就是像聖誕節掛在樹上的那種彩燈,各種款式的,各種顏色,非常傷手也傷眼睛。我給他們講真相,他們明白了就沒有給我分派任務,但是我也主動幫助大夥一起做。

八個多月後我又被送到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在勞教所半年的時候,我單位所在地區安寧縣政法委、公安局、610,還有昆明鋼鐵總公司以及我在的八街礦保衛科一起到勞教所來「轉化」,整整一個禮拜,每天輪番的找我談話,給我看污衊大法的光碟,從早到晚。晚上,勞教所警戒科副科長石懷林還來守著我,不給我喝水,不給我上廁所,到晚上睡覺時間才讓我回去睡覺。但是我依然堅持不轉化,這夥人說我要是不轉化,就扣我退休工資,我說:「我修大法做好人,又沒有殺人放火,我不轉化!」我心裏想一切都是師父說了算。從他們來轉化我,我不配合,那個月就開始扣我退休工資,一直到我勞教回家後拿著釋放證到昆鋼總公司報到,才恢復我的退休金,但是被無故扣除的近一年的退休工資卻沒有補發。

這次我也被加期迫害了15天,說是我越過警戒線,影響監管秩序。事實是有一天早上,我肚子痛,從早上六點一直報告警察上廁所,到九點都無人理會,我當時被關在值班室,值班室在兩條警戒線的中間,要上廁所必須要越過警戒線。我實在忍不住了,就自己越過警戒線到了廁所,邊走邊喊「天滅中共,三退保平安」。到了廁所,還正在上廁所,就被追來的包夾拖起來。後來就此事,隊長來找我談說只要我認個錯,就不處分我。我不認錯,我說:「只要你們像這樣對我,我還會這麼做的!」因此被加期15天。剛好又碰到星期六、星期天,勞教所稱雙休日無人上班,又多關了我兩天。到於2011年1月17日才放我回家。

第三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2011年6月2日我在昆明市東陸橋附近大觀船舶酒店門口和一個小伙子講真相,沒想到這小伙子騙我,他說他也是煉法輪功的,被關了三年,才放出來,他現在沒有書,要找書。我一聽,根本就沒有懷疑他,就騎著單車回到我住的白馬小區家裏拿了一本《轉法輪》和師父教功帶給他,剛把書遞給他,周圍就圍上來四五個警察和保安,把我抓了。這時我才知道,這個小伙子是個騙子。

他們把我劫持到大觀派出所,要我滾手印,可是派出所沒有印泥,又把我帶到棕樹營派出所,結果也沒有印泥,又給我送到梁源派出所。我連路高喊「天滅共產黨,三退保平安」。當天,梁源派出所正巧銬了好些人在派出所院子裏,不知道是甚麼事情,我大聲喊,他們都聽見了。深夜裏警察逼迫我按手印,我一直在喊「天滅共產黨、三退保平安」。後來被帶到西山區醫院體檢,檢查結果是高血壓,但還是被強行送到西山區看守所,整個過程都是西山區國保大隊的邱學彥負責,邱學彥在派出所還叫囂說誰抓到的張良,就給他500元錢獎勵!當天深夜我又被送到西山區看守所。當天也去抄了我小姨妹的家,其實從我第二次勞教時抄了小姨妹家後,我從勞教所回來就和妻子在外租房子住,沒有再住小姨妹家了,可是這群人還是抄她家。

在看守所依然是做燈泡,我也沒有產量,幫助其他人做。之後,昆明市檢察院對我非法起訴,(2011)昆檢刑訴字第667號起訴書在2011年11月2日對我提起公訴,幾個月後,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對我開庭,昆明市檢察院的代理檢察員唐雅琴出庭公訴,沒有通知家屬,屬於秘密開庭,非法判刑三年。2012年1月11日,(2011)昆刑一初字第145號刑事判決書對我非法判刑,對我非法判刑三年,審判長楊曉萍,代理審判員李興虎、李倩,書記員金書坤。給我送判決到看守所時,我不服,也不簽字,昆明市中級法院說不簽字接受就是代表上訴,就將對我的判決和卷宗移交到雲南省最高法院,但是,高院的裁定還是維持冤判。

2012年8月2日我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第三監區。在監獄,我曾前後四次被呈一字型或者是雙手倒扣在背後吊在監室的床沿上,監室是高低鐵床,或者是窗戶的鐵欄杆上。主管我的警察叫譚雲峰。

第一次是我才進去監獄的時候,我被查出來有高血壓,按照監獄的規定,高血壓是不能夠睡上床的,但是監區的民管主任(也是裏面的勞改犯)周進東非要讓我睡上床,我跟警察說,警察也讓我就找這個民管主任。可是這個周進東就是非要讓我睡上床。我就在監室裏煉功,包夾就去告警察,警察就來,讓我不要煉功了,我說睡覺這個問題不給我解決,我就繼續煉。這個警察就把我帶到隔離室裏,給我吊銬在兩張床之間,雙手伸直,腳上還給我拴著腳鐐,在兩腳間的鏈子上還栓了六個鐵球,每個鐵球大概一公斤重。

這次吊了我二十天,早上七點半到晚上十點鐘,中午飯和晚飯放下來吃了飯又吊上,解小便給一個桶,解完了自己拿去倒。這還是我自己申請的,因為我的雙腿實在是邁不開了,被那六個鐵球拖的我步履維艱。我被吊的這二十天,不給洗臉洗腳洗頭,刷牙也不給。晚上睡覺,把我的一隻手銬在床頭的鐵欄杆上,只有一隻手能動,腳鐐連著那六個鐵球都不給取掉,就那樣戴著睡覺。活生生把我的手腕和腳腕、小腿磨破、磨腫。

第二次是我在排隊的時候喊「天滅共產黨,三退保平安」,就又把我帶到隔離室裏,吊銬在窗戶上的鐵欄杆上,這次把我整個人吊起來,只有腳尖著地。其它的待遇都和第一次一樣,可是這樣的腳尖著地,長期吊銬,實在是太痛苦了,我覺的自己離死已經不遠了。第三天晚上吃晚飯時,他們將我放下來,我在萬分痛苦的情況下,自己用戴著的手銬狠狠打自己的頭,把頭都打破了,流了好多血,還縫了六針。這樣以後,就不吊銬我了,但是給我安排了4個包夾,成天謾罵攻擊我,連我祖宗八代都罵過來了。這次在隔離室呆了快一個月。

第三次也是在我們排隊時我又喊「天滅共產黨,三退保平安」,把我又弄到隔離室,呈大字型吊銬在兩張鐵床之間,腳上戴著腳鐐,前後二十五天。

第四次也是因為我在排隊的時候喊「天滅共產黨,三退保平安」,這次在我住的監室裏面又圍了一小間房,犯人戲稱是「套房」,裏面可以擺兩張床,吃喝拉撒都在裏面,靠近牆都圍了一圈鐵欄杆,我就被雙手扭到身後,吊銬在鐵欄杆上,可是這樣太難受了,實在是受不了,一天後,又給我換成兩手伸直呈一字型吊銬在欄杆上。這次也是二十五天。

二十五天後,我就被強迫幹活,做手工,幹花骨朵,我的產量是其他犯人的兩倍,其他犯人每天做800個幹花骨朵,我要做1600個,另外還有一個法輪功學員也是一樣的,我每天晚上十點多能做完,而那位法輪功學員要做到夜裏一兩點鐘。就這樣,我一直幹活到我2014年6月2日出獄回家。

第四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2015年2月5日早上我在昆明市高新區鼎易天城附近發真相小冊子,發給了一個警察,他當時一把就抓住了我。隨即打電話110,高新派出所的警察來了後就把我綁架到高新派出所。西山區610的人來了後,給我帶到大觀派出所,在那裏給我固定在鐵椅子上,一整天不給飯吃、也不給水喝。這次還是跑到我小姨妹家去抄她家,也沒抄出來個甚麼,卻把人家家翻的亂七八糟,讓小姨妹很傷心。

夜裏三點多鐘給我送到雲南省第三人民醫院體檢,體檢後又給送到西山區看守所。這次在看守所呆了半年,也是做燈泡。這次對我非法起訴的檢察院是西山區檢察院,起訴書是西檢公訴刑訴(2015)366號起訴書,檢察員是杜秀蓮。2015年6月29日西山區法院對我開了個簡易庭,也沒有通知家屬,秘密開的庭,西山區檢察院的杜秀蓮出庭對我非法公訴,我一直在法庭上喊天滅共產黨,三退保平安。基於前一次昆明市中級法院的給我送判決時我不但不簽字,還把判決撕了丟回給他們,這次沒有把判決給我本人,而是給了在看守所專管我的警察,他也一直沒有給我,直接給了監獄。我被非法冤判三年。(2015)西法刑初字第501號刑事判決書,審判長蘇琴,人民陪審員賀加敏,周靜,書記員臧夢迪。2015年8月26日被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十監區。

第二天27日,監區的副大隊長,姓宋,說我有高血壓,叫我去量一下血壓,然後吃藥。我不去,我說自己沒病,他就拿起點名冊,硬紙殼的封面,連續搧了我二三十個耳光,他越扇我,我就越喊「天滅共產黨,三退保平安」,他搧了我這些耳光後,我去量血壓,一量,就是210的高壓,心跳每分鐘105次。還專門給我安排睡一張爛的床,薄的鐵皮床,已經被睡的鐵皮斷裂,一睡上去,就整個往下陷。這個床我幾乎睡了兩年,一直到我們換了新的住宿樓。

我在十監區兩年半的時間,因為喊「天滅共產黨,三退保平安」,被以姓宋的這個副隊長為首,以及其他警察拿著這個點名冊,都是硬殼的封面,搧耳光扇了十一次,每次都是左邊、右邊的扇,最少一邊扇五個耳光。

2017年9月份,十監區組織犯人吃完晚飯去操場上踏正步,操練,我又喊「天滅中共,三退保平安」,被巡邏的特警兩個給我戴起手銬送到禁閉室關起來,腳上戴上腳鐐,坐在地上,兩隻手分別銬在地上的鐵環上,解小手都只有跪在地上,每天都給我送到監獄醫院體檢,一量,血壓又是210,體檢完還是給送回禁閉室,看我血壓高,叫醫生來禁閉室給我吃藥。這次關了九天。

從禁閉室出來還不到一個星期,還是每天晚上去操場操練,有一天晚上監獄的李副政委來檢查,他是監獄最大的領導,我就又喊「天滅共產黨,三退保平安」。李副政委旁邊的兩個警察就拿一根鋼繩來勒我的脖子,兩人一人拉一邊,一勒我,我就喊不出來了,他們一鬆開,我又喊。最後警察給我拽到辦公室,一人踹一邊,把我踢跪在地上,腦門就砸在地上,當時就把左邊眉毛砸破了,鮮血直流,最後還送到醫院縫了兩針。

當時鮮血直流,警察都沒有管我,警察還往我臉上噴「辣椒水」,眼睛辣的都睜不開,嗓子也一直咳嗽,甚麼也喊不出來。後來警察看我眉毛那裏一直流血,給我送到醫院,縫了兩針。又給我拖回禁閉室關起來。這次沒有銬我了,就讓我坐在裏面,晚上發一床棉絮,關了一個月零兩天。期間我申請刮鬍子,理髮,因為我的鬍子都長很長了,就給我放出來了一下,讓我洗了個冷水澡,刮鬍子、理髮。就在監室裏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在車間幹活,我在補衣服,李副政委又來了。我本來眼睛不太好,都沒有看見是他,結果他大老遠就喊:「張良在哪裏?張良在哪裏?」我一聽是他叫,我又高喊:「天滅共產黨,三退保平安!」他就叫囂:「把他抓起來!」

結果來了幾個特警就把我帶到嚴管隊,嚴管隊就是每天都強迫出去操練,從早到晚,比如叫繞著操場跑個十幾二十圈。可是看我年齡大了,怕我這老頭跑步或操練出甚麼問題,就讓我走走,或者站在一邊閒著。每天點名,我就喊「天滅共產黨,三退保平安」,就這樣五次,我被噴了五次的「辣椒水」,噴到臉上,眼睛又辣,眼淚也流,鼻涕也不停流,又咳嗽,特別難受。其他任何一個犯人,噴一次辣椒水就跪地求饒,我這六十多硬是沒低頭。五次以後,點名再也不點我的名了。

就這樣,我在嚴管隊一直呆到今年2月4日回家。

中共迫害法輪功快有二十年了,我在勞教所、監獄呆了十年。可是當你問我後不後悔,我卻可以毫不含糊的回答:「從來沒有後悔過!」我的堅持是法輪大法給了我力量,給了我勇氣,給了我正義與良心。我相信,自古邪不勝正,所有迫害者及參與迫害的人員都將毫釐不差的償還其對法輪大法修煉者所做的一切。隨著訴江案風起雲湧,我用我個人真實的迫害經歷指證這個人類歷史上最大的人權惡棍,並奉勸所有還在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人們快快醒來,迷途知返,否則,當神與人間的法律審判你的時候,你將無處可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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