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期間,全市還有五、六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環縣的王明全於二零一七年十月非法關押,至今未放人,環縣公安局已將誣陷材料報到縣檢院,蓄謀給其冤判。鎮原縣法輪功學員強維秀被綁架,在西峰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後又被劫持到鎮原縣一賓館內,該縣紀檢委無理開除其公職,並密謀更嚴重的迫害,強維秀機智走脫,現流離失所。
自一九九九年開始,趙昌軍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從市水保站一個小科長而一路攀升為市水保局副局長。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被任命為中共環縣委常委、副縣長。二零零四年十一月,被任命為正寧縣縣長,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被任命為寧縣縣委書記,二零一零年調華池縣任書記。二零一五年二月,任慶陽市副市長,二零一六年十月,被任命為市委常委、宣傳部長。二零一七年二月,改任統戰部長,同年八月兼任市政法委書記至今。
趙昌軍在環縣任職時,於二零零四年二月,操縱公檢法迫害法輪功學員寇平、繆會霞。後繆會霞被非法勞教一年三個月,寇平被冤判三年。
趙昌軍在正寧縣任職時,不斷加大迫害法輪功的力度,使該縣本來很少的幾個法輪功學員至今未能走出來。
趙昌軍在寧縣任職時,指使「610」(江澤民流氓集團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非法機構)於2008年奧運前,冤判法輪功學員李勤本勞教一年六個月;趙昌軍還分別於二零零八年、二零一零年,冤判法輪功學員范俊草勞教兩次,每次兩年,只因勞教所不收而未能得逞。
趙昌軍在華池縣任職時,指使「610」於二零一三年冤判法輪功學員魏歲春徒刑三年,並無理撤銷其副科級職務,開除公職。
趙昌軍在慶陽市委任職宣傳、統戰部長時,開動各個媒體誣蔑大法,在各居民小區,公眾場合布置展板、橫幅誣蔑大法,毒害民眾,阻礙眾生明白真相得救。
法輪功學員為了挽救趙昌軍,十幾年來,多次給其撥打真相電話,郵寄真相資料,但趙昌軍跟著惡黨一條路走到黑,現將其惡行予以曝光。